果茶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九国夜雪 >

第13章

九国夜雪-第13章

小说: 九国夜雪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天妃赐婚的那个姑娘是整个比翼鸟族数一数二的美人,可是我不喜欢。我们族生来便是一目一翼,以往是被其他仙禽嫌弃,所以只能本族嫁娶,几千年来倒成了美德。可我自愿放弃一切来到这凡间当个小伙计勉强度日,在别人看来或许是没出息得紧,可是我偏偏愿意过这样的日子,所以我决定不走。”垂眼兀自说了半晌,店花忽然朝檐下望了一眼,“而如今,我更不能走了。我相中了个姑娘,模样说不上坏也挑不出好,性子挺沉稳老实,而且连个妖都算不上。听她笨嘴笨舌我就生气,可是她不理我,我就更生气。她那么多不好。我偏偏喜欢。”
  我什么都没听清,直听他说“喜欢”,心尖儿还来不及颤,想起自己如今的身份便深深暗了下去。
  在旁边始终不吭声的绿意翻了个白眼:“既然喜欢,先前我家公子去送那尾羽你便要跟来了,何苦现在还来?好不容易水清了,非要再来搅一搅,你们男人真没几个好东西!”
  店花又开始磨牙:“那、那是我等她去找我!都是我惦记她,当初她拒绝我可拒绝得利索。我也不指望她能对我做出什么不得了的举动来,只要她来瞧我一眼,就一眼,就好。”说到最后已经都是委屈了。
  绿意听得一怔:“那你今天怎么又来了?”
  已经整整二十一日,这二十一日,下了四场雨,锦棺坊门口的老离树的新芽又长了一茬。
  “因为等不到她,所以便来找她了。”店花从袖子里拿出那根七彩流光的尾羽,微微一笑,“聘礼我都带来了,哪能容她反悔的?”
  这世间什么都挡不住个“喜欢”,“喜欢”了便没救了,失了心,丢了魂,还觉得心甘情愿。那些斤斤计较分毫不让的是心和魂都在的人,既然都在,还有脸叫嚣什么“喜欢”?!
  这下我真的一个跟头从屋檐上跌下来。
  我怕我成为古往今来第一个被摔死的麻雀,闭上眼,却落进软绵绵的掌心里。
  店花瞪着眼,凶相毕露:“再有下回,你来找我!听见了没?!”
  我被吼得发昏,四仰八叉躺在朱雀的手心里,看着高墙之上纯净柔软的云和天。麻雀总想攀高枝,攀上了哪有下来的道理?
  再也没下回了,我笨了第一次,总不会笨第二次。
  凤羽的光华慢慢敛入体内。
  我想,下回若再有姑娘家没羞没臊的来提亲,领着板凳追两条街的便要换我了。
  门外艳阳肆虐,绿荫鸣蝉,真是个好夏。


    九国夜雪·春深似海


  「这些日子你诸事都顺着他点,让他高兴些」

  风临城内近日办了两场大丧,先是城西周老爷家的老太爷,接着便是粮商龅牙李的爹。都过了花甲之年,死的也痛快,是白喜事。棺材都是从锦棺坊定做的,抬着从街面过,看的人眼珠子都能掉出来。
  “……哎呦,瞧那棺材上的花儿比真的都招蜜蜂儿吧。”
  “白老板家的棺材人装进去合上棺材盖就再也撬不开了,那些个挖人祖坟的还能把人家老祖宗给抬去?”
  龅牙李请了戏班子跟在棺材后面哭,哭声震天,旁人倒没觉得悲切。一顶素轿经过,里面坐着小姐正自叹晦气,突然闻到味儿,喝住轿夫一把掀开珠帘,把那闲扯的年轻人吓的一哆嗦。这张脸是风临城里所有未婚美貌男青年们的噩梦,正是城主家嫁不出去的千金兰芷小姐。
  “你说白老板!白老板在哪里?!有没有看见独孤山庄的柳公子?!……不知道?那望乡楼的秦老板呢?”
  两个男子吓得忙退几步,那个瘦鸡仔似的小个子突然双手抱胸“呀”的一声娇呼,跑个无影无踪。周围街坊瞥了一眼,见怪不怪的,唉,兰芷小姐又来街上看男人了,许久不见那美貌的柳公子桃花眼秋波乱送地招摇过市,街上连个顺眼的姑娘都瞧不着了。
  其实不仅是这些个寂寞难耐的姑娘们,连柳非银自己都很郁卒。
  自打从麒麟雪山回来以后,他就被自家老板囚禁了,同吃同寝连个人都不让见。兰芷来了几次挡去是情理之中,就连他的胞姐独孤金金来找人,白清明都笑着让她挨个儿去钻城内未出阁的小姐们的绣房。他倒也不着急,好吃好喝的,日子过得也算舒坦,最近他明显感觉自己记性不大好,自从那次失忆以后隐约觉得自己好象还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秦毓上回来看他,提了他喜欢的沧澜美酒,酒酣耳热之际。一向对他没什么好话的家伙却压低了嗓子说:“这些日子你诸事都顺着他点,让他高兴些。”
  柳非银心里一震,杯中的酒洒出几滴。原本情人泪入体后,白清明的身体就成为一个储存封魂师之血的容器。只是伤他的是狼骨,容器被破坏,封魂师的灵力再渐渐流逝,同时流逝的还有他的生命。
  就这么枯坐了半晌,一直等到白清明送走客人走进门,他笑着拍拍旁边的毛皮褥子,又把脚下的炉火拨旺一些。
  如今已寒冬,风雪肆虐。
  绿意是树妖,吃不住冷,在锦棺坊的后院里挖了个土坑,深夜打烊后就把自己埋进去。柳非银自打那回失忆以后,就极难入睡,睡着有很难醒。白清明每夜都燃上镇魂香给他助眠,今日他燃香,柳非银半倚着床头打哈欠:“原本闻着习惯的镇魂香,不知怎的最近愈发难闻了些,你少燃些吧。”
  白清明手一顿,却没回头:“先忍过这阵子。”
  他又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哈欠,见老板吹了灯宽衣躺下,他放匀气息,白清明侧耳听了一会儿确定他睡熟才疲惫不堪地睡去。他最近身子也越来越差,何尝不是在忍?忍过这阵子还有下阵子,要忍到咽气那天吗?
  柳非银借着炉中的火光将他仔细瞧了一遍,犹记得第一次见他,他优雅俊美,而自己狼狈不堪,却没想到会有今日。
  他了外衣,风裹着雪吹进门。好一个银装素裹的雪夜,满城的清冷,直到走到城中的街上远远望见灯火通明,望向酒楼的上擎着的布幡迎风招摇,一袭红衣倚在门框边上悠闲地朝外望着。
  “等了你几天了。”秦毓说。
  “嗯。”柳非银没好气地瞪他:“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我急什么?要不是瞧他都那个样子了,还要遭你拖累,我才懒得管你这倒霉事。”秦毓搓了搓鼻子,瞧他不如意就高兴,“唉,这回你可欠我一个人情了。”
  他露出洁白的牙齿:“倒不知还有没有机会还。”
  秦毓黑色长发如瀑般散开。握住柳非银冰凉的手,笑道:“放心,我这个人只许我欠别人的,不许别人欠我的。”不知从哪里刮来一阵狂风,等伙计睁开眼,站在门口的秦老板和柳公子两大活人已经不见踪影。
  伙计揉了揉眼,眼花了么?熬夜真是要人命啊。

  「以往总见你得意,我就不高兴,如今瞧你不如意我终于舒坦了。」

  黄泉路的两边铺满的红艳艳的彼岸花,香味悲切,少有人喜爱。
  这冥界他们都不陌生,秦毓是冥界的鬼差,终日守在望乡台替人断去三千烦恼丝。柳非银死过一回,还泡过忘川河里腐臭不堪的水。平常也没少帮白老板跑腿,还不少个小女鬼为了他闹着不肯投胎。
  唯一不买他的账的孟姑娘此时正坐在桥头,悠闲地咬指甲。要人轮回前洗净记忆,的确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差使,免不了招人记恨,所以在凡间的传说里,在桥头那里发汤的是个皱巴巴的老婆子。其实孟姑娘在鬼差里称不上美,却也是眉眼细长,挺耐看的。她盯着柳非银,颇幸灾乐祸的笑:“以往总见你得意,我就不高兴,如今瞧你不如意,我终于舒坦了。”
  原以为秦毓的嘴巴就够恶毒了,这孟姑娘还能胜上三分。
  柳非银也不恼,笑得风淡云清:“听闻孟姑娘在这桥头寻了两千年,都没寻着那人,没有一天舒坦日子过。如今区区在下就让孟姑娘舒坦了,也算是功德一件啦。”
  “啪”的一声,孟姑娘咬断指甲,怒目而视。
  没等孟姑娘发飙,勤于一经淋着他消失在桥头。这孟姑娘可是惹不得的,心眼小得很,被她惦记上绝对不是什么好事。这冥界得罪她的鬼差,都吃过些大大小小的亏,手段也有些变态,不说也罢。
  此行的目的是在冥府的深处。
  在冥府之下,有一座无垠地狱,而冥府的深处有一个地狱的入口。
  原本以为这无垠地狱的入口处荒凉无比,去没想到穿过一片树林,却见到漫天遍野的彼岸花,红的无比刺眼。美则美矣,可这花终究不大吉利。
  秦毓见他发怔,便伸手扯着他往前走:“都来到这里,你也无需后悔,走一步算一步吧 。”
  柳非银点点头:“我只想着以前总跟家姐惹祸事,让我爹在屁股后面收拾烂摊子。我娘亲还跟我爹打赌我以后的妻子必定会给她生个孙女的,如今也不知是输是赢了……还有清明,如今怕是欠他的也还不上了……”
  若真是两不相欠,怕是缘分也到头了。
  秦毓笑了一下:“那就欠着吧。”
  自从白清明与柳非银从麒麟雪山回来,秦毓就瞧出了不对劲。白清明的伤暂且不说,柳非银魂魄的气息确染了一股子的狼味。他觉得奇怪,细问下确发觉他原本还失了一场忆,究竟是如何失忆的却也是糊涂的。白清明如今自然是瞧不出的,他为了查实缘由,也只能叮嘱白清明把他看紧些。
  他找了颇有见识的老判官将来龙去脉仔细交代,那判官捋着胡子说:“按你说的这样,应该是被狼妖咬中了狼妖毒,中了这种毒的人先是失去记忆,然后就失去人性,变成半狼半人的怪物,完全变成怪物以后,魂魄也被狼妖毒侵蚀殆尽,死后尸体沾到泥土便化成灰尘。”
  秦毓虽不知柳非银为何突然恢复了记忆,但是他身体内的毒在发作,他身上的筋脉已尽数暴起涨成艳红色,还覆盖了一层金色的体毛,记性也越来越差。不过秦毓没把这件事告诉白清明,他已经命不久矣,说这些也只是让他担忧难过,也就罢了,还是安生一些吧。可是这是拖不得,秦毓在冥府打听了个遍终于是那个喜欢摇扇子装潇洒的白无常云清给他指了条明路——在这冥府彼岸花海深处住着一只墨狐妖,狐与狼相生相克,那只狐妖虽不大正派,却还是颇有些手段的。
  于是秦毓找到了那只墨狐,他以前见过狐族的狐仙,无论雌雄都是美丽动人。那只狐妖站在花丛里一袭黑衫映衬这似雪冰肌,有着狐族特有的娇媚艳丽的脸。秦毓将来龙去脉说了一遍,狐妖没多大为难,还是维持那种微微厌烦的模样:“……狼妖毒,我也没把握治好,不过可以一试,只是我要你身上的一样东西。”
  秦毓平生最恨被别人威胁,尤其是这女人坐地起价狮子大开口更是让他恼怒。所以走进狐妖的洞穴,他便咬紧牙,额间的火焰印记几乎能燃出火来。
  柳非银第一次见到狐妖,的确与书中描绘的勾引书生的那模那样,艳丽无双。
  他不知为何秦毓见到这美丽的狐妖,去摆了一张奇臭无比的脸,冷声说:“水汐泱,我把人带来了,你赶紧治罢。”
  水汐泱连看都不看他,转过头对旁边黑色眼睛的少女说:“以后就由你来照看柳公子。”

  「只是渐渐地,连柳非银也不知道为何他越来越无法忍受镇魂香的气味,也只有白清明知道——他的魂魄在妖化。」

  不出几日,风临城里便传遍了,独孤山庄的柳大公子生了重病,昏迷不醒。听闻是那天夜里他回了家,侍女侍候他梳洗歇息后就再也没醒过来。城内的名医都啧啧称奇,柳公子面色红润安详,脉象平稳,瞧不出任何异常之处。
  有些街巷里的老人门们说,这恐怕是中了传说中的离魂之术了。
  白清明那日清早醒来不见他,便把绿意从土里扒出来直奔独孤山庄。当时山庄正忙得团团转,独孤金金正气急败坏地揪着大夫的领子吼着,什么叫无计可施!看本小姐打的你全家都无计可施!
  柳非银是随娘姓的,因为外祖母家无后,独孤家人丁兴旺,他便随娘姓柳。如今他那个四十几岁还美貌动人的娘亲柳如烟正跟夫君独孤冷坐在外堂喝茶,任凭独孤金金闹个鸡飞狗跳都不动如山,看起来倒没多担心。
  绿意站在门口便皱眉附耳过来:“公子,不对劲儿,姓柳的伙计的魂魄不在这里。”
  白清明皱起眉,片刻脸上露出怅然之色,却硬生生的忍下。他招手让绿意附耳过来吩咐几句,绿意听着眼睛一红,点头转身离开独孤山庄。这厢刚踏进门,独孤金金的芊芊素指已经搭在他的领子上用力一扯,把他的头拉下来鼻尖对着鼻尖,目色犀利:“姓白的,你倒是说说~你扣了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