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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七步桥-第6章

小说: 七步桥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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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其中隐约好像还有女人吟唱。

  哼哼着模糊的词语,在最后一段欢快热闹的拍子里面达到高潮。

  林涵和范启泽一样,愣在那里,专业知识让他听出来这是送葬的锣鼓声,最后那一段就是起棺时候的节奏,那时候旁边的女人会唱点什么呢?

  一般来说:“是时候上路了,切莫回头!”林涵没打算告诉范启泽,如果说出来,天知道会让他怎么样。

  随着一阵杂音,录音总算结束了,林涵像是触电一样快速地将光碟取出来,丢给范启泽。范启泽一脸苦相,眼睛还没有转过来,林涵先就开了口:“我帮不了你,真的,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

  “林……”

  “下车吧,好好睡一觉,没事的,没事的。”

  范启泽还在那里磨蹭,林涵突然发怒,下车走到另一边门前,猛地打开车门,冲着范启泽大吼一声:“下车!听到没有!”

  被这一声吼惊起一个哆嗦,范启泽缓缓地走下车,将身上的光碟跟抖臭虫一样快速甩掉,接着踏上一脚,狠狠地对着林涵说道:“我他妈地要自己找出来,自己找出来!”

  说完像是着了凉一样,将身上衣服裹紧,往车场走去。

  在两人大声喊叫的时候,长绒棉停止了叫喊,眼珠灰溜溜地看着明敏消失的地方,像是发现了什么,一下子冲了出去。等林涵反应过来,这头大狗已经窜上人行道,用从来没有过的灵活身姿惊起一大串行人。

  林涵叫一声不好,连忙追出去,临上车前,顺手将那张光碟捡起,丢在前窗。

  不一会功夫,长绒棉就不见了踪影,林涵气急败坏地在附近兜着圈子,直到最后一点油即将用光。

  长绒棉出现在大街上对路人来说是一种危险,而对长绒棉自己来说,更是危险得不得了。林涵大可以相信长绒棉不会咬人,不过小牛一样重量的它不知道可以成为多少份火锅让人大快朵颐。

  必须赶在穿制服的人出现之前将长绒棉重新塞回车里,林涵看着微微颤动的油表心里满是火气。

  心里正充斥着这样念头的时候,林涵猛地看到街角坐着两个影子,其中一个花花白白应该就是长绒棉,像它这样的大狗,蹲着和人一样,咋一看还真看不出来,而在旁边的就是明敏,这个小麻花而今面无人色地呆在一边,死命抱着长绒棉。

  林涵大吃一惊,连忙跑过去问到底是怎么回事。近了才发现,长绒棉居然身染血迹,像是受了伤,林涵连忙跑上去看了看长绒棉,它的腿上被划开了一条口子,毛茸茸的爪子上面沾了不少血迹。

  “它怎么了?”

  明敏缩成一团,双手抱着膝盖,紧张得有点打颤,看到林涵跑来,像是见了救命恩人一样一把抓住他的手,断断续续地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刚才我……不是走了吗,然后就感觉后面有人追来着。”

  长绒棉哼哼一声,像是在附和明敏的说法,林涵生怕这个小麻花一着急忘了到底是怎么回事,连忙追问下去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有人追我,我就越走越快了,那个人就越追却快,差点就跟上我了,我后来听到狗叫声,我转身过去一看才知道是长绒棉扑了上来,把那个人扑倒了,然后那个人就跑了。”

  “那你看清楚那人长啥样子了没有?”

  打狗还得看主人,何况长绒棉是见义勇为,想到这个林涵气就不打一处来,言语中有点吼叫的嫌疑。

  明敏眨了眨大眼睛,木然地摇了摇头。

  “那人是男的还是女的,穿什么你总看到了吧?”

  明敏还是继续摇头,嘴上倒是说着不知道那人是男是女,但是他穿着身黑衣服,手上拿着什么东西。

  “不信你问长绒棉!”

  说着明敏一把抱住了长绒棉,掏出手绢在狗腿上扎了个蝴蝶结。

  看明敏要自己作证,没法说话的长绒棉呜咽一声,极为无奈地趴在两人中间。

  很可能是抢劫犯,林涵一屁股坐下,心痛的看了看长绒棉,随着明敏指认的那条窄巷看过去,黑布隆冬的倒真是作案的好地点,不过这明敏怎么看都像脖子上挂着钥匙的小孩,身上哪有什么钱,真是蠢货。

  “我们走吧!”林涵站起身来,试图抱起长绒棉,无奈这大家伙实在太重太肥,像是装满了重物的大麻袋一样,连拉带拽地用了半天力气,长绒棉动也不动。

  林涵折腾了半天,长绒棉却若无其事地站起身来,往车子走去,原来它并没有大碍,林涵尴尬地耸耸肩,朝明敏瘪了瘪嘴。见这俩搭档闹着,明敏一脸的乌云顿时散了去,想站起身来,不料一下子起来,脚上麻木得已经不能动弹了,只能一下又坐回台阶上。

  “怎么?不想走啊?行,那我先走了啊。”看到明敏还在那里磨蹭,林涵甩着车钥匙,直接往吉普车走去,气得明敏大喊起来:

  “唉,你就不管我了啊,我脚麻了,你抱不动长绒棉还抱不动我啊!”

  林涵冲了回去,一把抱起明敏,快步的往车里走去,没走几步,明敏就大喊着让他放下。

  “怎么了,一惊一乍的。不要抱就算了。”

  林涵对这种行为极度鄙视,斜眼看着因为猛地被放下却又因为脚麻木而站不稳的明敏,她正摇晃着想撑住林涵的肩膀,林涵马上闪开。

  “别,男女授受不亲,你还是在那里跳一会吧。”

  “不是,我看到范启泽了,我怕他看到我们,到时候误会。”

  林涵四下一看,这个大楼前的广场并没有人,这小妞一定是眼花了,再瞧见长绒棉已经蹲在车前等着了,哼了一声,没好气地准备上车。和长绒棉上了车,打燃汽车,发泄一样地踩了踩油门,老式的发动机呼哧呼哧作响,像是要飚出去一样,这时候明敏正愣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从后视镜里面看到一跳一跳的明敏,林涵不知道该笑还是哭丧着脸好,想了想,打开门,重又过去将她抱上了车。

  “我送你回去。”

  林涵尽量用绅士一点的语气说着,之前大喘气的吼叫声还真不是他一贯的酷酷的作风。

  “我刚才真的看到范启泽了,他的车刚刚过去。”

  “别逗乐了,他那辆车都快成倒土的泥头车了,怎么会开到这里来?”

  明敏用毒咒发誓说刚才自己看到的就是那辆黑色的萨博,因为驾驶室里面挂着她送给范启泽的红色挂饰。

  “那车是黑色的?我看到的时候以为是黄色的呢,上面灰尘都够种花的了,范启泽现在这个状况……”

  话到了嘴边上又让林涵硬生生的吞了下去,他觉得不能和明敏说范启泽的事情,天知道这小麻花会爆出什么烂芝麻来。

  “范启泽什么情况?”

  “呃,就是他最近应酬太多,一般都不开车嘛。”

  林涵开始东拉西扯,像引开话题,但是明敏并不上道,还是在旁敲侧击地问起范启泽的事情。

  看了看油表,林涵使出杀手锏:“你身上有钱吗?”

  “怎么了?”

  “有的话就先借我五十块,我拿去加油。”

  明敏乖乖地将钱包掏出来,好家伙,一厚沓大钞,看得林涵只咂嘴,这小丫头片子身上居然带这么多钱,难怪要被人跟着抢劫啊。

  “没有五十的。”

  “那就借我一百吧,剩下的五十我一会请你去吃火锅。”

  说完一掉头进了加油站,加上五十元的油。心想这个应该够它再跑一天的,临去交钱时,还不忘恐吓一下正在摸着长绒棉的明敏。

  “别摸它,这里是加油站,一会儿静电,嘣,就全完蛋了。”

  见明敏马上收了手,林涵乐颠颠地去交钱拿票了,等到回来的时候,却惊出一身的汗——这比静电引起爆炸还要让人头皮发麻,明敏此刻正拿着范启泽的那种录音CD,试着往唱机里面放进去。

  林涵连忙钻进车里,制止了她的行为,要是让她听到那种声音,谁知道她会吓成什么样子,更何况那是范启泽的声音,林涵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这么在意明敏会知道、听到什么,为什么会瞒着范启泽的事情,可是他确实就是这么做了。

  “这个唱机怎么用不了?”

  完全熄火的车子不可能用CD的,林涵长出了一口气,将CD丢进杂物箱里面,正式警告她不要乱动车里的东西。车子开出加油站,林涵想先送她回去,长绒棉的伤口要快点处理,免得感染。

  明敏神情奇怪地用手指点着,让林涵兜了不少圈子,当他发现又回到原地的时候,一气将车停在路边,问她到底想干什么。

  明敏刚才微微带着笑容的脸突然一变,眼泪吧嗒的就掉了下来,都说女人翻脸和翻书一样快可林涵怎么也想不到这女人居然是本漫画书,一下子就翻过来了。

  “我不回家,我怕。”

  明敏哭着说道,林涵忙问为什么,可她只是哭却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一下子让林涵连同长绒棉一起愣在边上,看明敏哭得梨花带雨却手足无措。

  “你带我去你家吧。”

  明敏这句话说出来,林涵脑子开始飞速运转,这算是传达一种什么信号?一个长得玲珑透致的女的哭喊着要去自己家里,而且是一去就是过夜,这个不合适吧,这个不太好吧,这个家里还有老爸呢,这个家里就两张床呢,这可如何是好。

  脑袋里面乱七八糟想了半天的林涵暗骂自己一句回过神来,试探着问道:“去我家?”

  “嗯!”

  “走吧。”

  吉普车呼哧呼哧地往城郊林涵家里开去。

  嘿嘿嘿,不要怪我辣手摧花,林涵心头有一个长尾巴和头上长角的小人在狞笑,不过长绒棉也知道,他不大可能做出这么有种的事情来,从生物学上讲。

  范启泽跑到地下停车场,拿来水桶和抹布将自己那辆全然看不出颜色的沃尔沃使劲擦啊擦啊,用掉了不知道多少桶水,只看得看车场老头一愣一愣地。

  范启泽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跑去远处的卫生间打水,提着小桶急匆匆地走来走去,嘴上还念念有词:

  “我要找出来,我他妈的一定要找出来。”

  他全然不顾自己的汗水混杂在水桶里面,名牌衬衣整个都湿透了,像是着了魔一样。

  实际上这么说也没有错,范启泽这种状态只能用着魔了来形容,这些天出现的事情让他有点招架不住了,人倒霉也不能倒霉成这样,那个催眠师首先就一定有问题,所以范启泽决定先去找他,问清楚为什么要用这么卑鄙的手法来捉弄自己。

  对于这么一个脆弱的人,一个疲于在欢场奔命的人,他至于吗?

  一边满头黑汗的擦着车,一边心里头有点平静,就像这辆黑色的沃尔沃,渐渐的在灯光下露出其峥嵘来。

  发动汽车,很顺利,车是好车,只需要一擦就能跑得欢畅,同理,身为GOV公司的事故援救部的组长,自己也是一把好手,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外加琴棋书画都来得那么一点,如果不是来到这个公司,自己当然也是一个福尔摩斯。

  范启泽坐在位子上,狠狠地拍了拍脸,凝神地看着前面,口中说道:“最次也是个柯南,走吧,柯南!”

  车子快速地冲出车场,直奔医院而去,城市的黄昏像是一个巨大的蛋黄,一切暖和而模糊。大厦的影子融在夕阳里面,道路像是宽阔的河道,汽车就像过江之鲫一样,熙熙攘攘地挤在一起,车后的尾灯闪烁着每个人的梦魇。

  范启泽单手握着方向盘,眼神有点迷离,另一只手习惯性地去打开收音机,当声音响起的一瞬间,他猛地闪回了现实,用力地将开关重新按回OFF。他还是忘不了那张CD里面的东西,不可能忘记,这一辈子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发出那种声音,像是被虐杀的大猫一样嚎叫。

  想到这里,再灿烂的阳光都觉得挺冷,他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拐下出口,继续往医院开去。

  不远的街口猛地窜出一个人,打横地从车前冲过,尚不及踩上刹车,那人就从车前闪了过去,然后倒在一边,一头秀发像是广告片里面一样,飘得极为动人心魄。

  范启泽感觉自己脆弱的心脏又让人狠狠地捏了一下,停下车冲着那女人吼道:“你不要命了,不会看车啊!”

  那女人手撑着地爬起来,用手撩拨了一下头发,冲着范启泽一笑,头也不回地走掉了——是一名美女,实打实的那种,如果范启泽不是因为邪门而缠身的话他一定会跑过去搭讪、嘘寒问暖,或者带她去医院,等等等等。不过那个带笑意的眼角好像哪儿见过,像是自己丢掉的又一段记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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