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风尘-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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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学校广播台的主持人,曾经负责同一档音乐节目。
Andy正在念大二,来自农村,家境清贫。是个独立性很强的女孩子。
暑假里,她宿舍的室友都纷纷回家了。只有她一个人留在学校里打工。
她在学校附近一家叫〃大富豪〃的夜总会做收款员。
这一点除了我之外,没有人知道她在那种地方打工。
Andy去〃大富豪〃上班回来的第一晚就告诉我,她在夜总会看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她确信那些年轻貌美的女孩子是本校其它系的女生。但她们向夜总会老板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Andy和她们心照不宣地互不相认。
这是在社会上立足应具备的最根本的素质。
Andy身高不足一米六,长相平平,齐耳的短发,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嘴巴咧成一条弧线,看上去十分讨巧,是个蛮可爱的女大学生。
也正是因为她的这一名牌女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博得了夜总会老板的信任,使得收款员这个职位由她来做。
她也没有辜负老板对她的信任。自她接手这个工作后,由她负责的帐务从来没有出错过。
管有时,她趁来夜总会喝酒的客人喝醉了,记不清楚自己到底消费了多少酒水和饮料,她就借机多收一些钱,然后这笔钱就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了她的口袋。
她用在夜总会里挣来的这笔可观的薪水,来负担新的一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她是个自食其力的女孩子。
从上大学的第一天起,她就没有主动开口向家里要过一分钱。懂事的她深知家中还有两个年少的弟妹正在上学。
平时在上学期间,她在校外给一个学生做家教。
只有到寒暑假她才到夜总会去打工,并把赚的钱寄一部分回家。
生活的艰辛使得她过早地成熟了,她虽然年龄比我小两岁,看上去却比我还要成熟世故。
Andy是个骨子里像我一样要强的女孩子。我们都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很多个不眠的夜里,我们关上灯,躺在漆黑的床上,像是梦语般地自言自语,说着各自的理想和打算。
Andy说她要挣足去美国留学的钱,等她念完了本科就去国外继续读书。
Andy是个有自己追求的女孩子。我最欣赏她不向现实妥协的勇气。
我向她说起已经身在另一个城市的男朋友。
我们因为相爱而在一起,又因为毕业而分开。
管已成往事,并且终将只是一段回忆,可我还是一遍又一遍地重温我和他之间的故事。
我在心里其实是思念他的。甚至在我几次找工作面试后满心失望地回来,我都有一股想要打电话给他的冲动。
我想对他说,你带我走吧,我跟定了你。
但只要冷静下来,我就清醒地意识到这不是我心里最想要的。
Andy用肯定的语气对我说,这说明你对他的爱还不够深。同样,他对你也是如此。
我在黑暗中〃嗯〃地应了一声。
瞪着一双大眼睛,神情坚定。我永远都对未知的一天充满信心。
一觉醒来,已是上午十一点钟。
毕业一个月来,找不着理想的工作。
终日惶惶无措的憔灼感,使我一天比一天变得懒散。
我不情愿地睁开眼睛,努力回忆昨夜里接二连三做的恶梦。
我梦见自己赤足踩在云朵上奔跑,没有方向没有目标地不断向前飞跑,身体轻飘飘的,无牵无挂来去如风。
在梦里我一直在奔跑,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这个埸景如此奇怪地反复出现在我的梦境里。
我看见Andy已经先我一步起床洗漱完毕。
今天中午学三食堂有固定的红烧排骨套餐。
Andy催我赶快起床去学三食堂吃午饭。
这是Andy最喜欢吃的饭菜。每周她都要去吃一次。
我不好意思笑话她是谗猫。
我是在城市长大的孩子,从小到大吃惯了各种各样的洋快餐。
我请过Andy吃艾德熊,她说〃乐啤〃的口感太难喝,热狗味道太怪,她只陪我吃了几根甜署条,就再也不陪我去吃西餐了。
学三食堂距我们住的女生宿舍骑车需要七八分钟。
我到楼下发现自行车的车胎没气了。
Andy骑的自行车又没有后座,不能带人。
我让她骑车先走,否则红烧排骨一会就卖没了。
Andy锁上车非要陪我一起走过去。
等我们步行到学三食堂已花了二十分钟,红烧排骨的套餐只剩下最后一份。
排在Andy前面的还有一个男生,他要的就是这最后一份红烧排骨。
Andy〃哦〃地一声,遗憾地对我说,太惨了,红烧排骨吃不到了。
说完,她不高兴地撇了撇小嘴巴。
男生听了她的话,回过头来谦让地对她说,Andy,既然你也喜欢吃那就让给你吧。说完他要了其它的饭菜。
Andy一看是她同班同学金典,喜出望外地向他道谢。
我看见那是一个面容清秀,目光深远冷漠,给人感觉有些阴郁的男孩子。
他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书生相的眼镜。我在研究他的时候,他也正在用惊奇地目光看着我。
我和Andy坐在食堂的一个角落里边吃边聊,我故意打趣地对她说,那个男生肯定对你有好感,没准早就暗恋你了,否则怎么会把自己的红烧排骨套餐让给你。
Andy被我点拨后若有所思地说,金典可是我们班的一大怪人,性格内向,从来都是独来独往,除了学习就会弹吉他,从不过多地说一句话,没有人能够走进他的心里去。我们寝室的女生经常在背后里猜测他。他真是一个怪人啊。不过,我真的很喜欢他。
Andy喃喃自语地说。
三
应聘信寄出了一封又一封,有绝大部分信石沉大海一般没有回音。
这段时间正好是毕业生找工作的高峰期。
即使有几家公司叫我过去面试,结果总是让人灰心。
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不愿意启用毫无社会工作经验的毕业生。
更何况我还是个女生。有单位甚至在招聘广告上注明,只要男性。
无论我的内心怎样心急如焚,我表面上还是一副天生我材必有用的样子,等待幸运降临。
Andy一到晚上就要去夜总会打工。
我独自一人闷在寝室思前想后,自己的出路。
Andy也鼓励我说,天无绝人之路。她知道我在选择工作上面,高不成低不就。
夏夜的S大学是这个城市唯一的一方静土。
外面的世界霓虹闪烁,空气里流动着一种现代人常有的浮燥,喧闹的噪音让人窒息。夜,为城市掀掉了白天的假面具。
如果不是为了生存,我宁可永远做一名学生,读永远也读不完的圣贤书。
我信步走了出去。途经S大学的河塘,月亮倒映在水面上,笑弯了腰,像是随手可摘的香蕉。
男生公寓传来叮叮咚咚的木吉他声和低沉如独白般的歌声。
我抬头看见金典坐在学生公寓五层楼的阳台上,一手抱着吉他一手在拨弄着琴弦。
他的神情专注而又阴郁,他低沉的歌喉发出像哲理诗一样的咏叹。
我走近他的楼下,靠在树旁静静地观望他投入的身影。
没有人能够真正走近他,走入他的内心深处。这是一个怎样的男生,我在心里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金典像个用像皮泥捏成的塑像定定地立在夜风中。
他的头发零乱地飘散,手指在灵活地跳动,他的神情投入,声音像晨钟一样地在我的胸口撞击。
〃记忆里的河水一点点流失,模糊了曾有的情感往事……情感往事怎能够说起,任凭它化作风中小雨……〃
他的歌声让我暂时忘记了心中的焦虑。
他看见我时,从楼上走下来。
我们面对面地站着,听得见彼此急促的呼吸。
河塘里蛙声四起。
又是上次在学三食堂初相见时的目光,我带着一丝研究的眼神,他的目光阴郁深远,让人捉摸不定。
这个冰冷如铁的男生有着怎样的内心?
我是今年英语系的毕业生:南西。
我大方地开口说话。
我早就知道了你。
是吗?
我听过你在校广播台主持的节目。
哦。
你的吉他弹得很好。
谢谢。
他听我这么说,含笑地看着我。虽是一丝轻微的笑,在他脸上却显得格外地生动。
你唱的这首歌歌名叫什么?
《情感往事》。
你唱得很好。
嗯,你喜欢吗?
我点头。
那就把它专门唱给你。
谢谢。
夜色包围的校园,缠绵得能听见对方的心跳。
⊥连蟋蟀的鸣叫也变得富有诗意。
我和金典围着河塘漫步,一圈又一圈。
他轻牵着我的手,我触到他的手指有坚硬的茧。这是音乐男孩的手。
这种感觉恍如回到了我上大二时与男朋友相爱的季节。
我扭头看金典的侧影,他有一张比男朋友还要年轻的梭角分明的国字脸,刚毅冷峻。恍惚间竟让我产生错觉。我又回到了往日的浪漫。
我提议去看午夜场电影。
走出校园,我们像是一对情侣一样自然而然地相拥在一起。
通宵电影院正在放映的一部恐怖电影。电影院里不时传出女孩子惊恐的尖叫声。男孩子在这一刻都是英雄。
金典一直用他的手臂环抱着我。
他的身上散发出淡淡的烟草味道。这是我喜欢的气息。像咀嚼在口的白箭口香糖,一股令人酥软的气味沁透到了脾胃。
我以为这是我的幻觉。我用手去触摸他的脸。他的手捉住了我的手。
我们在学校附近的通宵电影院看了一整夜的电影,他坐在我的右侧,他的手一直强有力地握着我的双手。
我不能动弹地依偎在他的身边,生怕一转身就会再也牵不到他的手。
直到我的手心出了汗,他用纸巾温柔地为我擦试,我才从幻觉里惊醒过来。
这就是那个专门要为我唱歌的男孩。一脸阴郁的男生。他身上散发出的这种忧伤的气质让我为之迷惑。
他送我到女生楼,我们始终手拉着手。
他有些不情愿地松开,我卖弄风情地眨眨眼睛,向他挥手说bey…bey。
清早,Andy睁开睡意朦胧的双眼,看见我蹑手蹑脚的样子,满脸的疑问。
我说完了,我爱上了一个人。
Andy不相信似地追问是谁?
我又否认这只是一个苦中作乐的玩笑而已。
四
日子很快过去了一个月。我的工作还是没有着落。
我接到男朋友打来的问候电话,他告诉我第一个月的月薪是伍仟元。
他委婉地询问我的近况。我拿着电话无言以对。
他主动说要寄钱给我。我断然拒绝。我的自尊心不允许我接受他的帮助。
我没有告诉他我的钱包里只余下最后的一仟元钱。我知道远水救不了近火。
挂电话的时候,他最后一次建议我考虑是否去他所在的城市。
我什么也不想对他说,只是清高地向他道谢。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是这种态度。
爱情一摆到现实面前,是这般的脆弱。
今生,谁才是渡我的佛?
这期间,我和金典每天都腻在一起。
他的感情成了我在这个艰难时期最重要的精神依靠。
我像依恋爱人一样地珍惜和金典在一起共度的每一分每一秒。
在他零乱拥挤的宿舍里,我们有过最深情的注视和最热烈的拥抱。
有几次,他陪我去其它公司面试。他在写字楼下面等我。
半个小时后,只要是看着我苦着一张脸闷闷不乐地走出来,他就为我唱歌。
他可以即兴发挥,根据当时的情境现编一首歌曲唱给我听,直到把我唱笑了为止。
我身边这个善解人意的男孩与Andy传说中的那个金典有本质的区别。我相信自己的直觉。
Andy对此浑然不觉。
她建议我去〃大富豪〃夜总会打工。我有些动摇了。
我数数钱包里剩下的最后六佰元钱,接受了她的建议。
Andy带我去见夜总会的老板。
那是我生平见到的最媚俗的一个男人。头发秃顶,挺着一个若大的像个扇形的破肚子,嘴里叼着一个象牙烟斗,满口被烟薰坏的黑牙,与人说话时还能闻到他的口臭。
他先是假装对我出自名校表示敬意,接着又提出条件,他说我如果要在夜总会做女招待,每晚需要向客人推荐多少标准的酒水,那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我全部的工资是从这些酒水里拿回扣。当然,如果我的服务态度好,还会有小费。
他意味深长地说,小费要比提成可观得多。
我无瑕顾虑太多。我已经快到穷途末路了。
我甚至顽固地认为自己是块玉,只是没有人慧眼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