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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恋恋风尘-第1章

小说: 恋恋风尘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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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把美丽写在脸上

  我以这样的姿态面对生命中的每一天。 
  通常清晨呼机于某个固定的时间守时地MorningCall。我睁开眼睛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随手打开身边的录音机听一段轻松的流行音乐,然后遵照从一本生活类杂志上看到的养身之道,从睡眠状态醒来到起床前应赖床五分钟,伸一个懒腰做一个全身心的放松和深呼吸。在这短短的几分钟时间里,我会依据当天的工作内容与出入的埸合为自己挑选一套适合自己穿的服饰。我的穿着打扮与每天的心情有关。
  和所有爱慕虚容的女孩子一样,我喜欢把自己装扮得很漂亮。在外形上,我是一个善变的人。穿职业套裙坐在写字楼里做白领丽人和穿活泼可爱的休闲装走在北京的大街上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而回到自己房间里换上宽松的睡衣坐在电脑面前写作的我又是另一种形象。每一种不同的形象会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感觉,我在这种变化中转换不同的角色。
  我更喜欢脱下职业套装,洗净脸上的化妆品,穿上柔软舒适的睡裙,不需要任何的伪装,随意地坐在电脑面前安然的写作的样子。尽情地享受创作带来的满足和快乐。这个时候才是我的最佳状态,也只有乖乖地坐在计算机面前写作的我才是一个最本色的真我。
  女人是尢物,理当应该好好的珍爱自己。如果一个连自己不懂得爱惜自己的女人又怎么能够得到他人的钟爱?一个不懂得怎样爱自己的女人又怎能更好地去爱别人?
  在每一个偷闲的夜晚,置身于缠绵婉转的音乐里,我坐在席梦思床上,用十种不同色彩的指甲油变换着将自己的脚指头和手指头涂抹得五光十色,然后心情舒畅地枕在靠垫上观赏自己的杰作。我乐于体验生为女儿身的种种快乐,我相信这个时刻的我是最为美丽的。
  在这个充满欲望和浮燥的特殊时代,我以这样的状态存在。我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地呵护自己的心灵,又像珍惜爱情一样地珍爱自己的美丽。
  从小,我就是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人。我小时候最亲密的伙伴就是家里那面古老的穿衣镜。我常常坐在镜子面前自言自语的表演,镜子是我唯一的观众,镜子里面的女孩子自命不凡。长大了,才知道有人管这种行为叫做有自恋情结。
  我不介意别人怎么评说我。我知道一万个读者心目中有一万个水果的样子。既然选择了写作就注定难逃做公众人物的种种弊端。我以一种平和的心态看待这些各种各样向我汹涌而来的褒和贬。
  我自小骨子里就是一个很骄傲的女孩子,我的骄傲表现在我从不轻易在人前流眼泪。我与生俱来的骄傲不允许我泄露内心的脆弱,虽然有时候女孩子这种讨巧的眼泪能够引得某种特别的怜爱。在我的生命里,我的眼泪和我的爱情一样地珍贵。可我却在一个心静如水的夜里,听田震唱的《执着》听得落了泪。我意识到自己哭了的时候,我的枕巾已沁湿了一大片,温热的泪水顺着我的面颊无声无息地往下淌。我想当时我流眼泪的样子一定也很美。如果有人对我说,美人是不该有泪的呵,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嫁给他。
  让女人心伤的总是男人。一个不会让女人流泪懂得怜香惜玉的男人该是怎样一个可爱又可贵的男人。把美丽留给自己,把眼泪流在心里,把真实交给虚拟的网络世界,我和我的爱情就这样在Internet网上来来回回。
  网络有时就像是精神鸦片,上网容易让人上瘾。我像依恋爱人一样地依赖上网。在网上,没有人知道那个叫水果的女孩子在现实生活中的样子。我和我的网友通过网络为彼此的心灵搭建另一个美丽新世界。
  每当我长时间地坐在电脑面前上网,我想像Internet就是我的恋人,我们只不过是在通过另一种形式谈情说爱。这么想的时候,我的精神状态就会充满激情。每当我忙完一天的工作踏着月色回家,从虚幻的网络世界回到真实的现实生活,看着路灯下自己孤单的身影,想像着我与影子的恋爱,这么想的时候,内心深处果真就神采飞扬。
  都说女人养颜在晚上,假如我不是经常像现在这样熬夜写作,我想我的容颜也许会生得更加地漂亮。
  把美丽写在脸上,把内心交给书中的文字。我以这样的姿态呈现在你的眼前,不需要任何的伪装,自然而又真实。
  《恋恋风尘》就是这样的一本书,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 

爱情,死无葬身之地

1. 
  〃女孩子来到他的面前,不说一句遣责的话语。更没有任何的怨言。她的腹部微微地隆起。她的表情如寒冬腊月里冻结的冰。女孩子的冷不禁让他心虚了起来。他不知道她早已觉察出了他的变心。她无望地看着他,准备实施她惨痛的自杀行动。她要让他亲眼目睹这埸鲜血淋离的死亡。这个世间,只有一种记忆能够迅速地催人老去。那就是纠缠于心头的挥之不去的折磨人的悔恨与不安。他看见她用一把暗红色的水果刀割破了自己的手腕。鲜红如处女血般地液体从她的血管里像喷泉一样地涌了出来。他紧紧地抱住她摇摇入坠的身体,失去理性地大声哭喊: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女孩子晕倒在他的怀里,口里却断断续续地说:我已怀有你的孩子,我——不——能——没——有——你。他也重复地对她说:我不能失去你。女孩子如愿地露出了一个凄美的微笑。她终于用自杀赢得了他。〃
  ……
  她匆匆地关上面前的电脑。顺势将整个身体向靠椅后方倾斜,张开双臂伸了一个懒腰。她的思绪还停留在自己撰写的小说情节里。
  这是她刚写完的一篇小说的结局。断断续续地写了有一个月之久。今天总算是像完成任务似地为这篇小说画上了一个悲剧性的句号。
  她在网站工作,经常写些让人纳闷的怪异的文字发到网上去。
  她看看手表已是凌晨两点钟。
  对于像她这样在夜间写作的人来说,这个时间段相当于一般人的正午。她每写完一篇小说,内心总是激情澎湃,久久不能平静。
  每逢这时,她就到自己所住的小区公园里散步。
  她属于夜晚。生物钟正好与别人反着来。
  白天,当一些人都精神昴然的时候,她神思恍惚,像个梦游者。
  夜晚,当一些人都酣然入睡的时候,她正兴趣盎然地坐在电脑前写字。
  今夜,她还要赶赴他的约会。
  早在两个小时以前,她接到他打来的电话,他说他想见她。她在电话这头满意地笑了。她也想他。
  上周,她在一个午夜拨通了他的电话,他人在香港。刚回到北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要见她 。
  她欣然答应。尽管当时的她还在电脑前赶写这篇迟迟没有结束的小说。
  她说:再给我一点时间,写完这篇小说,我就立即飞到你身边。
  他用迫切的语气催促她快些赶到他那里。
  已经有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她和他没有见过面。
  她的每篇小说都是从与他分开后的第一天开始动笔写,在与他见面之前完成。这已经成了近一年来她写作的一个规律。
  他当然不知道。就像他不清楚她对他的感情到底有多深一样。
  他是她生命中的第三个男人。
  她与第一个男朋友相爱一年后分手,用了三年的时间去忘记。
  直到遇见了第二个男朋友。她和他也相爱一年后再度分手,然后三个月后遇见了现在的他。
  一年前的这个月,她和他相识在中关村电子市埸。
  她坐出租车去电子市场修理自己电脑。她小心翼翼地提着主机箱笨重地向电梯口一步步地移动。
  他从一辆车里下来,主动走过来帮她搬主机箱。她向他展开一个甜美的笑容。她看见这是一个很有涵养的男人。她站在他的侧面,细细地打量他。
  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她不曾这样注视过一个异性。
  平日里与身边的男同事相处,感觉就像是同性之间一样,没有谁能引起她的注意。
  她是有自己经历的女孩子。可当她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还是有一点动心。
  她喜欢那种看上去很干净整洁的男人。他一身灰色的西服,里面穿一件紫红色的衬衣,没有打领带,给人感觉既洒脱也不做作。
  他提着主机箱送她到修理主机的柜台。她伸手过去接,他正好又帮她打开纸盒,两个人的手触到了一起。一种奇异的感觉流遍了她的全身。他看她,她的脸居然红了。
  脸红是做小女孩的时候常有的事。能让成熟的女孩子脸红,这个男人肯定不同寻常。
  当她把这场偶遇当作谈资说给自己的蜜友小湄听时,小湄这样对她说。
  她主动和他交换了名片。
  他是专门来电子市场买一个用来上网的外置的〃猫〃。
  他看着名片脱口而出,原来你在网站工作。看来我买这个〃猫〃就是为了上你的网。他风趣地说。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冥冥之中,她相信和他之间有一种解释不清的缘份。
2。
  凌晨两点半,她满心欢喜地来到他的住处。
  此时,这座城市正处于安然的睡眠状态。
  月朗星稀,静夜无声。
  只有S楼公寓五层混乱一片。
 ⊥在前几分钟,505传出激烈的争吵。接着便是一声响彻夜空的女孩子如丹顶鹤猝死前的衰鸣。
  这是他万万没有料想到的埸面。可它居然就发生在他的面前。
  女孩子用锋利的水果刀划破了自己的左手腕。鲜血涌跃地流了出来。他被女孩子突如其来的举动怔住了。
  待他从女孩子手里抢过那把沾满血腥的水果刀,伸手再去用毛巾将她的手腕缠住的时候,女孩子一边向后躲避一边一字一句地说,我要让你后悔,我要你永不能心安。
  鲜红的血滴落在女孩子摇摇入坠的身体上,地板上,直到女孩子晕倒在他的怀里。
  他才从这埸恶梦里惊醒过来。他不能失去面前这个要用生命来爱他的女孩子。
  他拦腰抱起她,走向潜藏着无数未知性的黑夜。
  五层楼的左邻右舍被这对年轻的男女午夜爆发的吵闹给惊醒了,纷纷站出来看个究竟。
  她站在一个不太显眼的角落,混在一堆观望的人群里,亲眼目睹了女孩子自杀后的那一幕。
  这是出现在她小说里的情节。两个小时前,她小说的结局和她眼前发生的这场悲剧一模一样。
  她揉揉眼睛。她看见他抱着女孩子瘫软昏迷的身体从她面前大踏步地跑过去。他慌乱痛楚的样子表明他是在乎这个为他而自杀的女孩。
  她紧咬住自己的嘴唇,闭上了眼睛。
  在这场感情的较量中,她注定是个败者。她不相信爱情的宿命,尽管现实总是极具戏剧性地给她一记响亮的耳光。
  她听见身旁的人,有的在叹息有的在猜测。
  然后是轿车的启动声提醒她一切已经结束。
  她这才从眼前的这埸变故中清醒过来。
  她点燃了一根烟。试图借助吸烟来平息一颗不平静的心。
  从小,她就有处惊不乱处乱不惊的大家风范。
  二十六岁的她已经足以做到在任何事情面前不要乱了分寸。
  她努力地在脑子里搜寻与他相关的记忆。
  她记起与他的第二次见面。
  他上网第一个去的就是她所在的网站。他是于无意中看见了她写的文章。他无法将这些冷艳凄美的文字与他看到的那个鲜活的女孩子联系在一起。
  午夜十二点,他打电话告诉她读后的感受。
  你的小说给人感觉像是灼人心痛的烈火。可你的人却看上去柔情似水。
  她在电话里大声地笑了起来。这与她白天的淑女形象相距甚远。
  他说想立即见到她。她心里也想见他。
  他们相约去一家酒吧。
  再次见面,相互间多了一丝默契。
  露天酒吧的聊天气氛随意而又真实。少了在室内酒吧喝酒的那种做作的氛围。
  他向她说起另一个女孩子。
  他们交往已经有两年,然而在一年以前,他就对她用完了他储存的最后一句〃我爱你〃。女孩子根本就不知道他的感情存折已经严重透支了。她向往婚姻。可他不想与她结婚。她不停地付出自己的爱。他像个吸血鬼一样地享受这份被爱。这种日子持续了有一年之久。他不想背负女孩子真纯的感情。他只能用工作太忙来回避女孩子这种令他窒息的爱。他企图用忽略她的方式让女孩子明白,他给不了她想要的幸福。然而女孩子仍然执迷不悟。她一如继往地爱他,还学会了为他编织毛衣和做饭。他开始从其她女人那里借来感情,填补自己心中凹陷下去的那个缺口。他在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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