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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水煮大神by一度君华-第3章

小说: 水煮大神by一度君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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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条捷径现在就在你面前,只是有那么一点点不甚光彩……你走不走? 
唐黛很做了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然后她恶狠狠地握了毛笔,丫的不就是想看H嘛,在晋江老子玩不过妖舟、天籁,在这地儿还玩不过你们一群天天之乎者也的古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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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埋头,开始修改整个故事之前所有的设定。 
于是这个故事就成了……女主被灭满门,然后被凶手先X后杀,女主被弃尸荒野,因容貌绝美,被路人X。之后女主阴魂不散、尸身不腐,成为女魃,时常以艳色勾引路人,与之XXOO,完事后吸其血啖其肉。 
后遇一道士,女主百般勾引不得,后被其降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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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篇原名为《女魃》的长篇连载小说正式更名为——《艳尸》。 
同日,《艳尸》公告板后的手印数目爆涨,在新章发布两个时辰之内,由最末一排被顶到前三排,并呈持续增涨状。 
公开亭管理员很快注意到这块公告板,一看之下,脸红心跳、鼻血横流。 
《艳尸》的名气,在公开亭迅速传开,时有其他版块的管理员前来围观,很快打入了公开亭火热消息榜。 
当然这并不是他们纯洁,古代其实也是有艳文的,而且还不少。只是那时候的人大多含蓄,个顶个也是有贼心没贼胆,写出来的书终究只是卖弄风骚、隔靴搔痒而已。而唐黛这种人本来就十分地“坦诚”,再加之“阅GV无数”,此时将细节用包天的狗胆和这样的小白文描写起来,那纯粹就是行云流水、丝丝入扣,看得众人个个面红耳赤,都想多瞄几眼,站久了又觉得不好意思。 
有结伴而来的私下里议论此文作者,所表达的想法都差不多——能写出这种文章大作,此人该是何其猥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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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黛于公开亭附近一边关注自己新作、一边留意馆内其它消息、一边要饭,可谓是一举三得。只是后来,同行见其生意红火,分外眼红,于是慢慢的其它乞丐也来公开亭要饭,这样一来,这里渐渐地鱼龙混杂,扒手们也发现这是个摸包的好地方,更有甚者——飞马党! 
这些人通常有一手好骑术,乘高头大马而来,瞄准了谁的搭链、包裹,于飞驰中歪身一捞,人还没反应过来呢,他已经策马远遁了。 
行人均咬牙切齿,但爱莫能助。 
终于有一天,连唐黛这种乞丐也被飞马党抢了破碗!! 
于是公开亭的治安,成了颇令朝廷头疼的一个问题。主管刑部、户部兼领长安城防治安督监的裕王爷和手下召开了两次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公开亭设置城管。每人于右手臂上套一红袖章,维护公开亭治安。 
初时城管不给力,原因是飞马党、扒手、乞丐凶猛,他们畏惧黑暗势力,不能放开手脚战斗。裕王爷一怒之下,颁令:城管工作时间内凡捉得扒手、飞马党、乞丐者,可先搜其身,所获钱、物均纳入自己腰包! 
此令一下,城管战斗力进入魔化状态。公开亭附近五十里,扒手、飞马党、乞丐甚至商贩均心惊胆颤。 
公开亭方圆八十里地,城管肆虐横行。凡疑似贼人生物出现,所有人均一拥而上,抢的抢,扒的扒,其下手之利落、身手之敏捷、态度之积极,实令人叹为观止。 
接连三日,有九批飞马党被城管抢了马、其中一个飞马党衣裤较新,所以他被送去衙门的时候是光着身子的。= = 
有十九个扒手被捉拿法办。其中十九个送至衙门时均着内衣裤,全身上下不存分文,其落魄凄惨状,众乞丐亦不胜唏嘘。 
半月之后,公开亭扒手、飞马党迹尽绝。细究其因,谓之曰:城管猛于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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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迹绝后,城管眼尚红,于是商贩、乞丐、行人皆深受其害,但凡被捉,一律扒光、摸光、抢光,百姓叫苦不迭。 
好在唐黛这次聪明了,她自制了一红袖章,平时揣怀里,遇到城管时拿出来给对方晃晃:“兄弟,我是便衣!” 
她一身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也分不清是男是女。对方便拍拍她的肩头,各行其事去也。 
于是在公开亭鸡飞狗跳时,唐黛尚能得片刻安宁。 
《艳尸》在公开亭连载三个月,每日里公告板背后的手印数目均在前二十板,唐黛每天便能从公开亭获得六十到一百五十文不等的赏钱。 
这奖金数目在当时而言并不算少,但是唐黛依然觉得不满足,倒不是对钱。因为有着要饭这个职业糊口,而且住在兰若寺也不需要支付房租,而古时亦没有水电等耗费,故而唐黛其实用不着什么钱。那是对什么不满足呢? 
唐黛左右思谋了很久——没有评论啊! 
惯写网络小说的作者,评论是她们的生命,没有读者的互动,这人生多么地寂寞如雪。所以唐黛想了半天,她决定自己出资在公告板背后贴一摞纸,鼓励读者们写评论。 
于是那一天,唐黛收到她穿越过来之后的第一条评论:大哥你到底有过多少女人呐?小弟羡慕、羡慕哉! 
……好吧,虽然只是一条短评,但是唐黛还是很兴奋的,其实连载小说最有爱的地方,就是它其实不是作者一个人完成的,它是无数读者一砖一瓦、日日督促捂热,最后慢慢出炉。是作者和读者一并努力的产物。 
有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追着去看连载,等完结直接一本稿子一气看完不好吗? 
其实追文是一种氛围,一篇好的连载小说,会让读者、作者都有所期待。然后每天早上当你不想起床的时候,督促你必须起来的理由里边,除了上班迟到要扣钱、上学迟到要倒霉这样很虐很悲伤的因素外,就会多了一些你自己所喜欢的——不知道XX小说今天更新了没有,女主角被XXOO 了没有?唔,我得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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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陪着主配角经历全过程的乐趣,是先看开头、跟着翻结局,然后扒过来看中间,一天十几二十万字,人累、眼累、心累、脑子累,最后囫囵吞枣的读者们所享受不到的。 
唐黛依然在人群中要饭,及至这时候她的理想仍未有丝毫冒头,她要完了饭经常坐在一旁思索:我穿越过来干嘛来了这是? 
那个时候她依然觉得穿越之后的目标,男的是建功立业,找一堆美人做种马。女的是为倾倒众生,引起一个时局的政局动荡。再不济,也可以找一处农场,发挥一下现代种田养殖的特长。然后照例的掳一个或者一堆美男,幸福快乐的生活。 
但是截至目前,她穿过来已经两个多月,依然没有看到任何有可能发生情感纠葛的美男影子。 
她私以为如果晋江的作者们以她为蓝本写一个穿越小说肯定是会冷死的,不带这么慢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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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城管们很温和地将附近乱摆摊的小商贩们劝走了,还很亲热地扶了一个老婆婆过马路,大家都面无表情,但大家都心知肚明——上头又要来检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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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们一直等到中午也没见着什么达官贵人过来,只有唐黛在人群中瞄准目标的时候发现裕王爷,穿了一身绯色的圆领缺袍,手里边一把折扇,下面还很暴发户地缀了一块蓝田玉的麒麟形扇坠,手上祖母绿的班指晃眼,也许是保养的很好,他看不出具体年纪,用唐黛的形容,是精神面貌很好。= = 
冒用《将进酒》时的那顿打,实在是挨得太结实了。唐黛看见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屁股疼!但是她又觉得自己见他的频率其实很多,按理来说,这些皇亲国戚,平日里手握重权,即使出来也是坐轿,前呼后拥、众星拱月,应该很难见到才是。但是按照这个频率来看……莫非他就是本文的男主? 
她思来想去,觉得这也是她穿越后出场男人中唯一一只够得上男主标准的角色了。 
拥挤的人群中,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叫化子望着远处的锦衣男子默默YY起来…… 
当然,这终究只是一个叫化子的臆淫罢了。就像有人去听了周董的一次演唱会就觉得他和周董很有缘分一样可以被直接无视。 
事实是当天下午,裕王爷在公开亭看过各类消息后离开,唐黛依旧在人群中要饭。 
唐黛觉得这人生真残酷! 

6唐黛的第一本出版物 

……》 
第六章:唐黛的第一本出版物 
兰若寺荒废已久,杂草葛藤受不住深秋的寒意,呈现落败之势。唐黛经常半夜爬格子写小说,油灯通夜不熄。便有过往的行人觉得这兰若寺一定是闹鬼了,不然怎的夜夜都有灯火呢? 
有胆大之人不信鬼神,潜进来欲查找真相的,半夜见寺内果有灯火,心里已虚了三分。再凑在缝隙往里张望,但见屋里一女子,披着长发俯案写书,嘴里还断断续续地哼着怪异小调。来人当即吓了个魂飞胆裂,踉跄退逃。 
待白日再来寺中找寻,空无一人。(唐黛要饭去了。) 
寺内无家拾,甚至没有升过火的痕迹,只有一方旧书案,被擦得干干净净,上面笔墨纸砚均摆放整齐。 
来人万没想到这里住的是个乞丐,人根本不用自己做饭,他终日惶恐,怕遭鬼神降罪,最后终于身染沉屙,一病不起。 
兰若寺闹鬼的传闻,渐渐传开。 
此地更为僻静。 
唐黛却觉得如此甚好,安静的环境是写手所喜欢的。 
这地方没有MP3,她听不了流行乐,更请不起人来唱,便只有自己哼哼,然后写到中途手舞足蹈,也算是自得其乐。 
而裕王爷却是不信鬼神的,从他光顾公开亭的频率应该不难看出,这个人喜欢八卦。其实人的一生不论富贵还是贫穷,都是很无聊的,他是八位皇子中最不羁的一个,也是和当今王上关系最好的一个。 
原因无他,裕王太随性,随性到连王位也粘不住。所以尽管先主一直器重他,王上对自己这个弟弟却一直推心置腹——他对自己是完全没有威胁和企图的。 
裕王现在正趴在墙角,他那鞋拔子脸的侍卫明显很不明主子此举,但他不说话,他一向做得多说得少。 
寺内灯火微弱,透过剥落的窗棱看进去,古案青灯,一个女子披了一头长发,专注地蘸墨疾书,夜风潜过窗棱,扬起衣袂,稣手红袖、平添几分飘逸。 
这……实在是算不得一见钟情的,沈裕这样的人,位极人臣,什么样的风情没有见过? 
但是那以后的很多很多年,他一直记得那场景。 
当然那时候他并不知道这个女人写得是什么……= = 
两个人缓缓退出寺外,裕王爷挥手:“今天的事,不要对任何人提起。”他没等身后人回答,这鞋拔子脸是他的贴身侍卫,什么性格他最清楚:“去查查她是谁。” 
鞋拔子脸侍卫面无表情:“主子,寿王府已经有四十一位如夫人了,还有几十名家妓。” 
裕王爷觉得很头疼:“我有说过要娶她了吗?什么时候你变得如此罗嗦八卦?” 
鞋拔子脸侍卫于是面无表情地离开了。 
那一天,《艳尸》已近结局了,唐黛拟挖新文,结局的时候需要留下作者名字,她用毛笔在手稿尾末轻轻落上自己曾经在晋江文学城的笔名:黛色烟青。 
在晋江很多读者喜欢称呼作者为大大,然后便在作者笔名里选出一个顺耳点的字,在后面加个大,比如妖舟,经常有人叫她妖大,天籁纸鸢便经常有人叫她纸大。 
唐黛想得好哇,她觉得自己的笔名可以称烟大,青大,多好听。但当第二天她要饭时,她哭了,他们都叫她——色大。 
…… 
第二天,唐黛照例穿上她好不容易做好的乞丐装,抹了抹脸,觉得不够黑、不够脏,再用墙根的泥土抹了抹,心满意足的出门去也。 
这倒不是她故作高深,实在是乞丐这行的职业需要,你要穿得干干净净出门,谁施舍你啊。二则,她本身又是女儿身,若是太干净了被泼皮无赖调戏了怎么办? 
所以这一身装备是很有必要的。 
唐黛依然早早地来到公开亭,先把《艳尸》的大结局给贴了,又在大结局手稿后面贴了新文的首章。 
新书叫《桃色延绵三千年》,招牌H戏当然不少,但是更加惹眼的是题材。这是一篇穿越小说,未来幻想型的。 
古人写过很多玄幻、鬼怪、包括言情,但从来没有人写过今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今后的我们,会是什么样子? 
所以……这对当时的人来说其实是一篇科幻文。 
《桃色延绵三千年》是讲一个女人穿越到很多很多年以后的世界。 
有一天,这个社会可以不再男尊女卑,有一天这个社会的女人可以跟男人一样拥有自己的事业、爱情和自由。 
有一天这个世界可以获得和平,国与国之间不再争战不休。 
这本书受到了女子的大力追捧,情节依然是黛色烟青式的热辣香艳。字里行间带着黛色烟青的诙谐、轻讽,以及一些网络作者惯有的臆淫。 
时代可以造就英雄,时代亦可以造就文豪。 
鲁讯先生,如果是生在二十一世纪,撑死了也就一愤青。而茅盾先生的《白杨礼赞》如果是发表在晋江、红袖、起点,估计上初中课本是不可能了,撑死了也就上上《作文大全》,还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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