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恐怖电子书 > 阴阳缚灵人 >

第7章

阴阳缚灵人-第7章

小说: 阴阳缚灵人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方贤点头称是。

  棕色马甲笑笑说道:“我已经不想轮回了。就这样吧。这女孩不错,好好对她。”

  说完,猛地冲向了对面医院那边,方贤惊呼一声“不可!”

  要知道鬼魂只要超越了可活动范围,就会魂飞魄散。不过棕色马甲义无反顾还是冲了过去。眼见他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其他鬼魂顿时哀声一片。

  方贤叹了口气说道:“来世好好做人,莫要再行恶事。”

  众鬼依依不舍,不过最终还是听方贤的话,成功的让方贤超度了。天色已近黎明,柳弯弯呆呆的说道:“它们虽为鬼魅,却活得有情有义。”

  东方,一抹霞光顺着窗口照射进来,方贤看着那霞光,忽然喃喃的说道:“人之一世,重乎于情,疯子,或许该到了我们见面的时候了,卜蜜,你这小丫头还好吗?”

  柳弯弯听不懂方贤的话,但是她却觉得,刚刚在方贤怀里的时候无比安心,如果,这个男人可以给她一个肩膀,她情愿就这样与他一生相守。不过他有太多的秘密了,自己究竟能不能陪在他身边呢?

  不过,这又是另外的一个故事了!

  

 《阴阳缚灵人》外传疯人日记(疯子:少年篇)



第10章阳葬
        

  在中国一些偏僻的地方,有着很多不为人知的风俗和习惯。例如西藏的天葬树葬!湘西的悬棺葬等等,但是大家一定没听说过一种风俗,它的名字就叫做“阳葬”!

  在解放之前,东北地区有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村庄名为梨树村。正因为它地处偏僻,所以村庄里的人们都抱着守旧的思想,闭塞的环境也让他们古来的风俗习惯得以延续。

  梨树村有个传下来的不成文的规矩,老人活到六十八岁,就要被下一代的子女送进山上的活人墓!什么是活人墓?顾名思义,就是把活人放进挖好的山洞里,砌上石头,活活的闷死在里面。这是祖上传下来的规矩。这种规矩有一个名字:“阳葬”!

  传说只有被“阳葬”的老人,才会被老天收养。也就是把老人送给老天来养活,又名:“天养”;如果没有按着规矩“阳葬”,那么超过六十八岁的老人就有可能变成“凵(第三声)子”!在村民眼里,凵子指的就是山鬼。

  在最初的时候,凵子是指被已经变成山鬼的老人。可是习俗这种东西总是随着时代渐渐的影响着事物的发展,现在凵子已经不仅仅是指变为山鬼的老人了,而是指所有六十八岁以上的老人。

  “阳葬”的过程也很简单,在老人六十八岁生辰那一天,有子女的老人选一个孩子,没有孩子的孤寡老人会有村里的下一辈青壮代替。被选择的人会带上足够的食物,背着老人上山,来到村子划定的“天养地”!也就是全村人的祖坟所在。按着村子祖坟的排列位置开始造墓!

  造墓的时间为三天。不能快也不能慢!这三天称之为“守阳”,也就是最后守在阳间三天,让老人回忆自己这一生。在这最后的三天里,老人一定要吃上一些好的,一般都是鸡鸭一类的肉类。这几顿饭又称为“上路饭”。

  第三天的午时,活人墓造好,就要把老人送进去,并且给老人留下一些吃喝,并且赶在天黑之前,将活人墓的洞口砌死!送葬的人就可以下山了。

  下山以后就要去村长和老一辈的长老那里领红包,又叫“送葬银钱”!把自己的父母或者孤寡老人送去“天养”在全村人看来是一种孝行,领取红包也是习俗中的一个环节。

  领完了红包,老人的子女们要在家里挂上红白两色的布幌,告诉村里的人阳葬已经完成了。

  那一年,梨树村方家的老太太已经到了六十八岁。方家本有三个儿子,但是由于二儿子早夭,只剩下了方老大和方老三两个兄弟。

  方老大为人憨厚,重情重义,是典型的东北汉子。方老三却正好相反,这么多年一直都是个游手好闲的主儿,不务正业,东游西逛。连房媳妇儿都没讨上。

  但是在送方老太太阳葬的事情上,却异常的积极。

  方老大本也是一个见不得生离死别的人,挥挥手,于是这件事情就落在了方老三身上。方老三是方家最小的儿子,也是方老太太最疼爱的心头肉,以往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方老太太都会给方老三留着。

  方老太太被方老三背在背上,走山路的时候,她时而用颤颤巍巍,满是老茧的手给自己儿子擦擦汗。时而又从自己身上扯下一块一块的布条,挂在路过的树枝上。两个人就这样到了天养地。

  方老太太一边叹着气,一边看着挥舞铁锹的方老三,语气迟缓的念叨着:“回去的时候要看着布条走,那条路近,晚上山里有山鬼,会让人迷路!”

  方老三不耐烦的应了几句。当方老三挖好活人墓的时候,已经是当天的下午了。他抱起有些愕然的方老太太,将她放进了活人墓里。从怀里掏出了四个饼子,丢给方老太太,就开始砌洞口。方老太太看着自己的儿子,摸了摸手里四个硬梆梆的饼子,什么也没说。默默的看着方老三快速的砌好了墓。

  她在漆黑的活人墓里听着方老三的脚步声越来越远。直到消失。

  方老三哼着小曲下了山,此时已经是夕阳西下,他径直来到了村长家,敲响了村长家的门。村长见仅仅是一天的工夫儿,方老三就下了山,揉了揉浑浊的眼睛,有些愕然的问道:

  “老三啊,你娘呢?”

  方老三一听,拍了拍两只手,咧嘴一笑:“已经送去天养了。放心,墓砌的结实着呢。”

  村长一听,连忙又问道:“那你给她留啥吃的了?”

  “俺给留了四个饼子。”方老三想都没想的回答。

  这些话正好被干完农活回来,路过这里的方老大听见了,看着老三一副迫不及待讨送葬银钱的模样,再想想当年方老太太对老三宠到骨子里的疼爱,方老大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弟弟竟然这样对老母亲,老母亲生前操劳,没来的守阳也就罢了,临走时候阴阳相隔的最后一顿饭,竟然就只有四个饼子。

  他想到这里,再也忍不住,冲进村长的小院,对着方老三就是两记重重的耳光。

  方老三顿时被打懵了,他捂着脸看着方老大,方家大嫂也闻风而来,顿时,女人的哭声,男人的骂声交织在一起。

  最后还是方老大喘着粗气,红着眼睛说:“俺要上山给娘挖出来,她一辈子也没吃过一口好的,不能让她就这么走了。”

  方老三一听就跳起来了,理直气壮的说道:“那怎么行?我是按着规矩办事的,再说了,挖出来要是变成了‘凵子’怎么办?”

  方家老大不去管方老三,回家把家里仅有的两只下蛋的鸡宰了,煮出了一锅热腾腾香喷喷的鸡肉,拿着蜡烛连夜上了山。

  因为祖上的活人墓都是一块一块排下来的,方老大很快就找到了自己母亲的那块,还没等走近,就听到了老母亲那让人心酸的哭声。那哭声在如此荒芜阴冷的山里,显得格外悲凉。顿时,方老大这个七尺的汉子也忍不住了,泪水横流,哽咽的说道:

  “娘,别怕,俺来了。俺来给您老送吃的了。”

  说着,方老大拼命的扒拉着土和石头,手指头都磨破了,血把周围的石头都染成了红色。终于挖开了两块石头,露出了方老太太满是皱纹的脸。山风很冷,方老太太带补丁的衣服已经被撕的乱七八糟,嘴唇也因为寒冷变成了酱紫色。

  方老大擦了擦眼泪,把那一碗已经凉了的炖鸡顺着缺口递给了活人墓里的老母亲,老母亲颤巍巍的接过碗,又接过了方老大递进来的蜡烛。

  方老太太扒拉了几口碗里的东西,凄苦的说:“我的儿啊,这肉,一辈子吃这么一次也就够了。”

  夜风呜呜的吹着,凉的就像方老大的心。他对着活人墓里的方老太太说道:“娘,是当儿子的不好,明天儿子还来给你送热乎乎的炖鸡吃”

  可是话刚说完,就看到活人墓里面亮起了一丛火光,方老太太在活人墓里点了火,生生的在儿子面前把自己给烧死了。

  方家老大哭的泣不成声,他知道,一辈子疼孩子的娘,是怕自己把家里仅有的那点钱都换了吃的,以后日子不好过。想到这里,方老大再也忍不住,哭的撕心裂肺,对着自己亲娘的坟墓叩拜,又叩拜……

  直到天色蒙蒙亮,方老大才一步三回头的下了山。回到家,方老大想起了自己弟弟的所作所为,悲伤中带着愤怒,狠狠的打了老三一顿,而老三挨了打的当天晚上,就开始高烧不退,第二天,所有人都震惊的发现,方老三的脑后面头发全都掉光了,在头皮上,沉甸甸的缀出了一个肉瘤,那肉瘤竟然是一张人脸。

  那人脸不是别人,正是方家老太太的样子。

  事到此间算是真正的了了,而故事中的方家老大育有一子,大名叫方曙光,正是我的爷爷!爷爷是后来辗转来到黑龙江,并且在齐齐哈尔下面的一个村里落下脚的。这里是奶奶的家乡。而我,也正是他下属的第二代子孙!爷爷的故事结束了,而我却不知道,我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我记得爷爷在给我讲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被哄得一愣一愣的,爷爷一边说着还一边拿出一本古书,那本书已经破烂不堪了,老旧发黄,就好像以前算算术用的草纸。残破的封面上写着几个七扭八怪看着还挺顺眼的字儿,但是重要的问题是我看了半天,愣是一个字没看懂。

  爷爷告诉我,这本书叫《乡野异录》,具体写书的人已不可考,可却是当年那些乡野方士们学东西的宝典!

  我问爷爷,什么算是宝典?

  爷爷想了想,很慎重的回答我:“宝典就像你们现在上学时候的教科书!”

  于是,我恍然大悟,啊,原来就是人手一本却没人爱看,却必须要看的书。我一边想着一边翻开了那残破的,缺页的,泛黄的草纸册子。可是打开以后,我大吃一惊。

  这本书里居然还带配图,翻开“宝典”以后,我长嘘一口气。还好,里面不是用那种蝌蚪文写的,不过又一个悲剧出现了,字体从蝌蚪文换成繁体字了。我还是认不全。

  越认不全,越是好奇。于是我就秉承一字真言,卯足了劲的……猜!有的时候虽然语意不够通达,但是也能看懂个大概。里面最初都是一些古代或近代发生在身边的古怪的事,接下来就是面对同类型的古怪事件如何应对。

  当然,如此下功夫也是因为对电视剧里林正英的崇拜,我也幻想着有一天自己能驱鬼降妖,在十二三岁孩子的眼里,能驱鬼降妖的都是衣袖翩翩的仙人下凡。

  其实还有另外的原因,那就是让我们班那个成绩好,人也漂亮的女班长辛雨也高看我一回。让我也感受一下那种被女生崇拜,男生嫉妒的傲视群雄的感觉。

  辛雨应该和我算是青梅竹马的,不过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说辞,我俩的爷爷家住同一个县城,而且我的爷爷和辛雨的爷爷奶奶也都有来往。邻里关系很和睦。只不过辛雨从小就是同龄圈子里的小公主,心高气傲,在我还每天上房抓猫的时候,她就被她住在城里的父母接走了,参加各种少儿补习班,竟然还学了钢琴。

  我的父母从小就离了婚,父亲也在市里,只不过他总是很忙,忙着喝酒,忙着打麻将,忙着打工。没空管我,我也不喜欢和他在一起。而升上初中以后,我也是住校的。

  所以每次在辛雨面前,我总感觉自己低了一等,小学我俩就是同校,只不过不同班,上了初中她当上了班长,而我的成绩却总是落后,于是我总想着有一天能从任何一方面超过她,让她也高看我一眼。

  可是事与愿违,放完了暑假,开学以后我发现现实世界是残酷的,不管我是否把那本草纸背的滚瓜烂熟,满世界仍是没有一个好心的鬼能让我来做做实验。



第9章扬旗
          题记1:仅以此故事支持小瞳完成作品,下文为疯子本人亲历之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如无雷同,也属巧合。

  题记2:那些过去的已经不会再回来的事

  终于,还是决定把这些事写出来,只为了支持我的兄弟。其实并不是不能写,文法,规则,风格这些东西本就与疯人无关。

  这些事在陈述的时候也只是懒懒的把字堆在一起而已。但这需要足够的勇气,我想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不愿意被自己打开的角落,那里住着另一个自己。

  而我要面对的自己,阴冷,残暴,甚至现在回想起来都好像是身在另一个世界。

  我是房燚,弟兄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