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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三嫁-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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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遥差点发火了,但对方是女人,他不好动粗,只好拍掉她的手,请她自重。

“脸蛋好,身材棒,气质周正,个性耿直有原则,一根筋到底,很会害羞,还是小处男,怎么办呢?你样样都戳到了我的萌点。”萧雨歌用食指按了下自己的双唇,然后盖在陆遥的唇上,没羞没躁地宣布着,“你被我圈下了。”

“你,”陆遥忍无可忍,“你这个女人精神有病!”他从来不骂人,“精神有病”已经是他的极限。

萧雨歌置若罔闻,眼珠子一转,没心没肺道:“萧家全部都是间歇精神病患者,你不知道吗?我有病没关系,我有药。我的药就是,”萧雨歌又用那根挑~逗过陆遥两次的食指戳了戳他的心窝,“你。”

陆遥:“……”

手机响起。陆遥掏出一看,是曹洛打来的。应该是蔡记者的事。他正要接起,萧雨歌抢过他的手机,扔到了鱼缸里。

“你——”陆遥震怒,额头上有细小的青筋爆起。他扬起了手,最后还是放了下来。“人在做天在看。总有一天,你会为你的任性付出代价!神经病!”他捞出已经报废的手机,愤愤然离开了。

萧雨歌难过得把脸皱成了苦瓜菜,打开抽屉,那里躺着一部她为他准备的水果手机。

那是她买给他作为收留自己一晚的谢礼。

☆、第13章 从天而降的男神

曹洛又试着拨打几次,还是没通。

数日前,救护车紧急送来了一个受过枪击的男人。子弹留在心脏附近,情况十分危急。

本来术后恢复是由许媛媛跟进的,后来许媛媛又把这个光荣的任务交给曹洛。刚刚曹洛拿着病历本,去ICU查看监视仪的图像,发现蔡记者已经苏醒过来。蔡记者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什么。

曹洛把耳朵凑到他唇边,听到了他虚弱的呼吸声,还有断断续续的话——

“快去友谊大厦……我把证据放在五层的卫生间……快……不要被他们先找到……”

走出ICU,曹洛立即拨打陆遥的手机。见迟迟未通,跟值班护士说了声,跑了出去。

她骑着小电驴前往友谊大厦。途中,阿泽打来电话,问她晚上想吃什么。曹洛便将自己的打算告知阿泽。

“洛洛,回来!太危险了!听我的话,不要去!”阿泽焦躁不安的声音从手机那端传了出来。

曹洛没怎么放在心上,说:“我半年前去过友谊大厦,那里有很多职工,还有保安,很安全的。我拿到蔡记者的东西就离开。没事。”她挂断电话,加快速度,十分钟后,到达友谊大厦。

她反复确定了很多遍,才敢相信眼前这栋冷清破败的楼房就是她印象中繁荣热闹的友谊大厦。

“小姑娘,大楼快要拆迁了,你进去干吗呢?”保卫室的大爷把脚翘到桌子上,吃葡萄还不吐葡萄皮。

曹洛随便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按照蔡记者告知的地点,来到五层的卫生间。一个个隔间打开来,终于在抽水马桶的水箱里发现了一个黑盒子。

盒子里有U盘,有相机的储存卡,还有数十张照片。蔡记者潜伏在国内某知名奶业的生产基地,偷拍到大量的双氰胺。

只要把这些证据交给警方,就足以让这家黑心奶业彻底倒闭。曹洛在这一刻,感到她手上的资料有多么的沉重。

走出洗手间时,她惊讶地发现,在离她十米远的地方,立着黑压压的一片人影。他们目露凶光,眼神不善地盯着她手里的黑盒子。

“强哥,我见过,那个姓蔡的记者从这里逃跑前手里拿的就是这个!”

话音刚落,他们朝着曹洛走了过来。

曹洛牢牢地把盒子抱在怀中,转身,拼了命地往一层跑去。

她慌乱的脚步声回荡在这栋空荡荡的大厦里。曹洛听见自己的心脏在剧烈地跳动,她甚至能听见因为急速奔跑带出来的风声。

不用回头,曹洛也知道那些人紧追不舍。她跑得极为狼狈,因为体力消耗巨大,呼吸就像扯风箱似的,整个肺部都在摩擦。

终于,终于,她见到了出口处的光明。曹洛快要飞出嗓门的心稍稍缓了缓,可是,下一刻,又飞快地跳动起来。

她在光明的后面,看到了那位葡萄大爷,身后还跟着一拨人。

一只冰冷的大手,直接握紧了她那小小的心脏。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惊恐,慌不择路地往回跑去,几乎是连滚带爬地跑到一个储物仓里,合上了厚重的铁门。

震天的敲门声响起。随之传来的是他们骂咧咧的叫声。

“小姑娘,把东西交出来,我们就放过你!”

“是啊,快点交出来!哥哥我们都会很温柔的!”

曹洛不是白痴,她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可能要死了。

她瑟瑟缩缩地躲在墙角,明亮的眼眸中充斥着浓烈的恐惧,苍白的嘴唇不停地哆嗦着,无助得像是只被狮群围捕的小鹿。

她拿出手机,她要报警的,可是她居然忘了这里是中国还是美国,她想不起来报警号是110还是911。空白的脑袋突然想到一个人,按了数字键“3”。

等待的每一秒都漫长的像一个世纪。曹洛听着撞门声,在心里默念:请快点接!拜托,快点接!

“洛洛,出来了没有?”熟悉的声音响起,美妙如天籁。

曹洛张了张嘴,却连一个音节都说不出来。她呜呜地啜泣着,手指抚摸着显示屏上的两个字——阿泽。如果不是到了快要死的这一刻,她不会意识到,她有多么的留恋她的宠物。

阿泽立刻就反应过来出事了,他失去了一向的沉稳冷静,大声嚷道:“洛洛,乖乖在那等我!等我!”

曹洛听着门外越发喧杂的声音,敲了敲手机,无声地回答着:“嗯。”

砰的一声巨响,门被撞开了。曹洛下意识地往后退,可是身后就是一堵冰凉的墙。

一阵阵寒意从背后涌来,她已经无路可退了。

“小姑娘,快点给我们。”葡萄大爷发出了嘲讽的笑声。

不能给啊。蔡记者用生命换来的证据,怎么能轻易交出去?否则她枉为人!曹洛从包里找出一把小刀,颤抖着把刀口对准了他们。

哈、哈、哈——

肆意的笑声像汹涌的潮水铺天盖地地向她涌来。他们在嘲笑她的弱小,她的无知,她的傻气。那种飞蛾扑火的勇气,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作死的愚蠢。

曹洛正要开口说话,腹部突然一阵抽搐般的剧痛。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被踢飞了出去。

她痛得几乎失去知觉,全身冷汗直冒,一点力气都没有。一次次地想爬起来,却又一次次地摔倒在地。因为疼痛,整个人弓成了小虾米。耳中轰鸣作响,眼前阵阵发黑。

可是,她却咬紧牙光,爬了起来。她把盒子塞到包里,双手紧拽着那把小刀。即便已经吓得连发抖都不会,即便全身都绷成一根即将断开的弦,她还是勇敢地、大无畏地把刀头对准了他们。

葡萄大爷凉笑一声,狠狠地飞起一脚,重重地落在单薄的身躯上。

右下腹又是一阵痉挛。她整个人仆倒在地上,钻心的剧痛使她身体蜷曲成一团。

她的眼前一阵黑一阵红,耳朵嗡嗡作响。她听不见他们疯狂的笑声,她甚至听不到周围的任何声音,可心底深处某个声音却越来越清晰。

他说:“洛洛,乖乖在那等我!等我!”

她很乖的,所以她等着他,等着他来救她。她固执地相信,他会像原来的那只大黄狗阿泽一样,在她遇到危险的时候,会不顾一切地护在她身前,替她挡去所有的伤害。

然后,她咬着牙,又站了起来,手不再颤抖,而是直直地将刀口指着他们。

那帮人已经笑不出来了,诧异地望着她。

有时候,人的信念是很神奇的东西。它会在关键时候,慢慢地凝聚成一股力量。那股力量坚不可摧,是最锋利的一个矛,可以击溃一切的防御。也是最坚固的一道盾,足以抵抗一切的攻击。

它更是一汪永不枯竭的涌泉,给人以无尽的勇气。

曹洛强撑着身体,眼前渐渐模糊。恍惚之中,她在那群人的身后,看到了一个影子——

一个男人从光明与昏暗的交界线走了出来,高大挺拔的身躯渐渐地变得清晰起来。

阳光从墙上的通风口~射进来,投下一道斜斜的光束。尘埃在灰白的光束里悬浮。他整个人沉浸在跳跃的粉尘中,那张线条明朗的脸,散发着荧荧的光。清俊洒脱,就像是从天而降的神。

阿泽,他,终于来了。

曹洛再也支撑不住,晕了过去。

**

腹部像是被人用刀捅过,痛不可言。曹洛幽幽地醒了过来,望着眼前那个一脸焦虑的男人,嘻嘻一笑,装傻充愣:“阿江,这里是哪里啊?哎呀,我是医生,我怎么躺在病床上?”

曹江担心得连笑都笑不出来了,原本想好好地训斥一番,可是又心疼得不得了。那些在心中酝酿了许久的长篇大论,说出口的只剩下了两个字:“胡闹。”

曹洛摇晃着他的手,希望他快点消气。她瘪了瘪嘴,说:“阿江,我没事。我是医生,死不了的。”

“你再说一个死字试试?”曹江有点生气了,僵冷着声音又说,“我和阿瑛就你一个女儿。阿洛,不要让爸爸再在急诊室外等了。爸爸真的……承受不起。”说着说着,他的声音渐渐沙哑了。

曹洛自责极了,爬起来,依偎在他怀中,乖乖地道歉:“爸,对不起。我以后不会再鲁莽行事了。”

病房外响起一阵喧杂声。曹江对戚管家使了使眼色。戚管家心领神会,出去了。

是明珠晚报的记者得知消息,想要采访曹洛,和护士发生了争执。戚管家板着脸,拿出一张名片,递给那位记者。

记者立即恭恭敬敬地赔着笑脸,说了声抱歉,又听戚管家冷言警告道:“曹先生不想曹医生见报,已经知会所有报社不准报导。如果贵报社多提一个字的话,就等着收律师信。”

打发走无谓的人后,戚管家一脸微笑地回到病房,给自家大小姐削苹果。

“戚叔叔,那个,和我一起的那个人,阿泽,他没事吧?”曹洛很不自然地瞄了曹江一眼,焦急地打听道。

戚管家和曹江交换了一下眼神,回道:“警察及时赶来,他没事。”

曹江咳嗽了一声,摆出一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姿态:“阿洛,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曹洛见纸包不住火,垂下眼眸,如实坦白道:“爸,我救了一个人,把他养在四合院里。不是你想的那种包养。他无处可去,我收留了他。”看着他明显不悦的脸色,曹洛连忙补充道,“这次就是阿泽救的我。爸,他是好人。你别担心。”

“阿洛,你没有看男人的眼光。爸担心你会又一次受到伤害。”曹江抚摸着曹洛的头,对女儿的疼爱和担心溢于言表。

曹洛信誓旦旦地保证着:“不会的。阿泽不会害我的。”

曹江沉吟片刻,做出了让步:“我曾经说过,只要是你喜欢的,不管是什么样的男人,哪怕身无分文,我也能接受。什么时候带来给爸爸看下吧。”

曹洛的脸微微发烫。她喜欢阿泽,非常非常地喜欢他。可是,那难道不是主人对宠物的喜欢?什么时候变成女人对男人的那种喜欢?

她想起了,她第一次遇见阿泽的情景。

时值冬末春初,S市却下起了漫天大雪。曹洛起了个大早,打开大门,四周一片灰蒙蒙。灰蒙蒙的天空,灰蒙蒙的道路,灰蒙蒙的房子。

她背上双肩包,走过香樟树,听到了若有似无的呻~吟声。曹洛猛地停住脚步,在雪地中,发现了一个男人。

她连忙跑过去,拨开覆盖在他身上厚厚的雪。他的全身快被冻僵,脸色发青,嘴唇如白纸般毫无血色。

“先生,你怎么样?”

曹洛脱下棉衣,盖在他身上。拿出手机,正要拨打120,听到他用虚弱的声音反复强调着:“我不去医院。”

曹洛无奈,叫来袁牧,两人合力把他抬了进去。

二十年前,曹洛四岁时,在雪地上捡到了一只断腿的狗。她叫它阿泽,把它带回了家。

二十年后,曹洛二十四岁,在雪地上捡到了一个断腿的男人。她唤他阿泽,也把他带回了家。

☆、第14章 宠物背后的伤疤

曹江走之前,给曹洛留下一张支票。这世道,养宠物要钱,养男人更要钱。

曹洛让他收回去。她已经工作了,就要学会独立,不能再要父母的钱。再说她是包租婆,可以收些房租做生活费。

为了给女儿攒些零花钱,曹江把四合院翻修成迷你度假村。黄金地段,交通便利,环境优雅,设备齐全,最最少一个月月租也得五千,没想到女儿以一个月一千块的白菜价格给租出去了。

对此,曹洛的解释是:他们都是我朋友啊。朋友之间不需要计较那么多。

见他无语,曹洛还补充了一句:谈钱伤感情。

曹江揉着眉心,暗自苦恼,也不知道她大大咧咧的性格是随了谁?打开门那刻,曹江终于问了出口:“阿泽他什么时候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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