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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一剑斩天龙-第6章

小说: 一剑斩天龙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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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是两三年前的事情了,如今,这里就只剩下一家,名为老九老酒。

  客人到了这里,只喝茶水,却从不点酒水,至于个中原因,却是不得而知,总之,慢慢的,大家也都知晓了这么个古怪的名字,古怪的小地方。

  然而很多城内的纨绔和游侠都喜欢骑马到这里,喝上一杯茶。

  不是因为茶水有多正宗,而是因为这里有一个老板娘,一个比茶还有滋味的老板娘。

  此时的老九老酒人满为患,摆在棚子下的荫凉好座早已被占满,外面树底下临时加的桌子也坐满了人,拴马桩上更是缠满了各种缰绳。

  熊周远远的蹲在一棵树下,大口咬着白面馒头,喝着自己水囊里的清凉泉水,眼睛却一直盯着茶棚子里那一抹红影。

  他盯着的不是一向红衣示人的红娘子,而是店里那个小有名气的老板娘。

  天底下的女子,大概都喜欢红色吧,否则这么就如此赶巧。

  “少爷,你是不是喜欢屁股大的女人?”

  “嗯。”

  “那少爷一定不喜欢岚…”

  “为什么?”

  “因为我屁股小…”

  “你年纪还小…”

  “那个袁红侠年纪也跟我差不多…她的就很大…”

  “呃…她其他地方也大,或许是吃得好,所以岚你也要吃多一点…”

  岚接过熊周递过来的馒头,狠狠的咬了一大口,囫囵吞下,就好像吃下一个馒头,她的屁股就会大一圈,少爷就会喜欢她多一分那般。

  店里很安静,但大家的目光却没停下来过,他们没有吃馒头,因为馒头解不了他们的饿,那种看到老板娘之后的饿,他们不敢喝茶水,因为他们渴,同样是见过老板娘之后的渴,但另一个原因则是,他们不敢喝老板娘的茶水。

  因为他们还有一个兄弟躺在外面,右手比跟嘴唇一样黑,嘴唇比眼珠子还黑,但神智却异常的清醒,他没有任何疼痛的感觉,因为他感受不到自己的手,这才是最可怕的,此时的他多希望自己的手会痛,多后悔刚才偷偷摸了老板娘的丰臀一把。

  袁红侠没有问老板娘讨解药,哪怕她是九道山庄的大小姐,也要守江湖规矩,否则以后还怎么出来混?

  熊周看着那个好色的倒霉蛋,兀自吃着馒头喝着凉水,时不时回答岚的问题,那种莫名其妙却又天马行空的问题。

  袁红侠到底还是嫩了些,虽然借助押镖来掩盖,但武师们一个个跨刀背剑,就差没在脑门上刻一行字:“人傻钱多速来。”

  情报说逍遥子最后一次露面就在临西镇,所以袁红侠就带着人手赶来了这里,熊周自然成为了其中一员

  在三天前,有一名汉子想趁熊周打盹儿的时候,对岚动手动脚,结果他现在只能蹲着撇尿,在这之后,熊周和岚就只是远远的跟着镖队,袁红侠也睁眼闭眼不过问。

  “少爷,她们在干什么?”岚远远看着酒棚子里各自沉默对视的两名红衣女子,有些不解的问道。

  “她们在说话呢。”熊周小心翼翼的捡起掉在衣服褶皱里的馒头渣子,就像在捡金豆子一般,而后精准的丢进嘴里。

  岚表示很不解,不知道女人如何才能用眼神来说话,因为她还只是女孩,而不是女人,她有些羡慕袁红侠,可以这么早就成为女人,这样她就能用眼神来跟少爷说话了。

  女人用眼神跟男人交谈,最终的结果应该会征服那个男人,或者被那个男人征服,而女人用眼神给女人交谈,最终的结果只能谈崩掉。

  袁红侠一拍桌子,茶碗喀拉一声裂开,杨漠羽的新弓已经“绷”的响起!张阿宝没有带来铁浆,却将屁股下的条凳甩了出去!

  老板娘仍旧悠悠然的嗑着瓜子,因为一个丑陋驼背的男人已经出现在她的身前,手中烧火棍拨开羽箭,往前猛砸,那飞来的条凳顿时碎成一地木屑!

  “茶碗一文,条凳十五文,记账上。”

  这个男人的声音跟他的脸一样让人不喜欢,但他瞬间散发出来的气势,却让人很不安,因为他是老板,就是老九老酒的那个老九。

  因为大家来这里,都只为了看老板娘,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老九,但并不代表他不存在。

  袁红侠仍旧坐在桌子边上没有动,但她却远远瞥了熊周一眼,后者喃喃了一句:“这钱不好赚啊。。。”

  “叮!”

  烧火棍跟一柄摩挲得光滑的木剑相击一起,居然爆发出金铁之声!

  老九退回到妻子的身边,后者却是将手中瓜子撒向了熊周!

  莫看只是一把瓜子,真要撒到身上,谁说得准里面到底是不是瓜子!

  熊周的脑海已经浮现出对策,只要他运用那老头儿的一剑刺向太阳,呼吸之间他就能够刺出十几剑,这些瓜子根本就近不得他的身!

  然而他却没有任何动作,任由瓜子落在他的身上,只是不动声色的张嘴,将其中一粒瓜子给接到了嘴巴里。

  熊周嘴里嗑开瓜子,带着笑意问道:“这就是我的诚意,我们真的只是生意人,难道你们这里不是做生意的?”

  那些连茶水都不敢喝的武士们,见到熊周居然迎接老板娘手里的瓜子,更是将瓜子吃了一颗,心里也是暗自佩服。

  岚怀里紧紧抱着一柄剑,那是九道山庄给熊周的聘金,名为水鱼,这是熊周转送给她的,她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真的用上。

  如果她知道熊周现在是为了偿还这柄剑的价值,说不定她会马上丢掉这柄“水鱼”。

  老板娘微微一愕,而后冷笑了一声,老九知情识趣的退到了后面,但手中的烧火棍仍旧没有放松。

  “总算有个明白的老人,就是不知道你想做哪一种生意?”

  丰腴老板娘一直走到熊周的面前,烈焰红唇凑到左卒的耳根处,旖旎到了极点的问道。

  熊周暗自吸了吸鼻子,脸色有些陶醉,但仍旧不动声色的朝袁红侠看了一眼,后者微微点头同意之后,熊周才轻笑着回答老板娘。

  “想跟老板娘买个消息。”

  熊周微微退开半步,用手摸了摸自己的木剑,老板娘也是识趣之人,这天底下用剑的,最近被买消息最多的,大概也就只有那个老头了。

  “我要她身上的衣服,还有腰间那柄‘白羊’,外加五百两黄金,不要票子,行就卖,不行就给我滚出去。”

  老板娘眯眼笑得勾魂摄魄,袁红侠却是怒火中烧,恨不得吃了这女人,不过她还是走进了马车,很快就换了一身衣服出来。

  因为她知道,要不是熊周出手,她连跟这女人做买卖的资格都没有,更遑论谈价钱?

  老板娘接过袁红侠的东西,顺手闻了闻那身衣服,而后随意的披在身上,朝老九问道:“好看么?”

  老九咧嘴,露出一口黄牙。

  老板娘满意的娇笑,而后凑近熊周的耳朵,低声说了几句话,红唇却出其不意的叼住了熊周的嘴唇!

  “这是附送的添头,不谢。老九,送客。”

  熊周微微一愕,众多武师却艳羡到了极点,可想想外面躺着那位中毒的兄弟,又觉得有些后怕,得到这毒蛇一般的女人的香吻,是幸运呢?还是不幸?

  镖队慢慢离开,袁红侠的马稍稍落后,熊周也不让这位女主子久等,直接开口:“临西镇外西南十二里,三婆庙。”

  袁红侠一拍马股,镖队丢掉箱包辎重,朝三婆庙方向全速进发!

  熊周跨上马背,将岚拉入怀中,却是从嘴里吐出一颗银豆子,偷偷塞到了岚的手中。

  岚借助熊周的遮挡,捻开那银豆子,展成一张银纸,上面写着两个字:“初八”。

  熊周瞥了那银纸一眼,嘴角却不自觉的浮现出笑意来。

  “真是个有意思的女人呢。。。”

  老头儿没死之前,曾经跟熊周说过,别以为救了人家一命人家就会以身相许,但他最后还是补了一句:“不过,这女子还真是有趣至极。”

  是的,这个女人就是夏芸,熊周以为从此不再见的夏芸。

  虽然她带了极为高明的人皮面具,连体型都做了改变,整个人的气质更是不同,但熊周却嗅闻到她熟悉的体香,或者说,她故意留给熊周的体香。

  至于“初八”,那是一个能让熊周和岚都会感到快乐的日子。

  如血的夕阳之下,三婆庙那破败不堪的影子,有些让人心悸,而熊周看着前方那二十几个人,却下意识的摸了摸屁股后的布袋。

  岚给少爷收拾行李的时候,也很奇怪的问起,为何少爷会带着这样一个狰狞的铜面具。

  如果她在江湖,那么她就会知道,这铜面具只有一个人敢戴,而那个人,将熊周培养成了第二个敢戴这个面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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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夜雨刀客三婆庙 '本章字数:3318 最新更新时间:2014…09…10 05:01:01。0'
  雨水淅淅沥沥的下着,打在身上,满是潮湿和阴冷,但熊周的心头却充满了阳光,因为他想起了那个阳光的女孩子,夏芸。

  他没想到会在这么一个地方再次与夏芸相遇,更没想到青春洋溢的少女,会摇身变成成熟妖娆的老板娘。

  但他知道,从那天他与老头儿从朝廷的鹰犬群中救出夏芸开始,这个少女出现在哪里,就代表着,那里必定会有锦衣卫!

  “拥有共同的敌人,并不代表你们就可以成为朋友。”老头儿的话又浮现在左卒的心头,他看着山顶的破庙,雨势越发的大了起来,说不得要来一场大暴雨呢。

  山路,夜雨,破庙。

  一切都显得如此的凄冷,充满着一股子肃杀。

  袁红侠带领着一干好手,虽然不敢在山路上疾驰,但时时倒踢马腹,速度也并不算慢。

  此时的三婆庙孤零零的趴在山头上,就好像遥望着归路的老妇,期待着那个发誓成为将军的少年。

  庙中无光,漏水。

  破败的木偶已经分辨不清脸面,也不知哪个山中刁蛮少年子,用黑炭在木偶的身上随意涂鸦,虽说童心无忌,但未免有些亵渎之意。

  罗克敌小心翼翼的将一方毡子铺在供桌上,又从背囊中取出三只精致的琉璃盏,拔开皮囊的软木塞子,认真真将琉璃盏倒满。

  虽然他好酒,他手上的鲜血用多少酒都洗不干净,所以他没有敬畏神明的心。

  他拜的,不是三婆庙中那尊腐朽的木偶,而是毡子上擦拭得一干二净的刀!

  这是绣春刀,但不是一柄普通的绣春刀,它的名字叫惊雷,与罗克敌亦师亦友,当然了,前提是这柄刀真的能够通灵性。

  罗克敌自从穿上飞鱼服之后,他的朋友是一天比一天少,终于有一天,他的朋友就只剩下一个,就是这柄惊雷刀。

  也正是这柄惊雷刀,加上如此多的朋友之命,让他成为了指挥使。

  都说,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很多朋友,不是你不想怀念,而是不敢怀念,因为他们只会出现在恶梦之中。

  罗克敌将酒撒尽,毡子裹起惊雷,似乎担心它会受冻,自己却是盘膝坐在潮湿的地面上,横刀于膝盖上,静静地在黑暗之中等待。

  他的朋友离开之时,他没能做些什么来弥补,唯一能做的,就是对现在的朋友好一点。

  他现在的朋友只有这柄惊雷,所以他要对惊雷好一点,对于刀来说,饱饮鲜血,自然是最美好的事情。

  堂堂指挥使,却窝在破庙里等待着偷袭的机会,而偷袭的对象,却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剑客,实在让人觉得有些窝囊。

  但罗克敌并没有这样觉得,只要能让惊雷好过一些,他窝囊一点又算得了什么?

  他是一名刀客,刀就是他的命,对刀好,就是对自己好,刀好了,自己的命才会长。

  好山好水看不足,马蹄催趁月明归。

  外面的马蹄声倒是轻柔的敲打着大地的脉搏,但这里没有好山好水,归处却是有一个,只是并没有人想要这样的一个归处。

  他听到脚步散落四处的声音,但他没有任何动作,透过门板上的缝隙,借着庙门前水洼的折射光线,他看到一抹红衣。

  他知道破庙四面全部都是高手,但他的目光,只留给了一个人。

  张阿保终于有了表现的机会,他紧握着手中五十斤中的粗制石棒,轰然踢飞了门板!

  没有铁浆,他只能选择其他的家伙,选择的标准很低,而且只有一个,重。

  袁红侠接踵而至,没有了白羊,她倒是换了另一柄“清雪”,利用张阿保当掩护,红影一闪,进得庙门来。

  罗克敌抓起毡子一角,用力一甩,惊雷当空滚动,毡子却飞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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