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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药王-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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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蒙笑笑,犹豫。了一下,转过脸去看着鱼玄素,颇有些纳闷地问:“我很奇怪一点,夫人得知我突然要去曹都,难道就一点都不觉的吃惊?”

“吃惊?当然吃惊!我们……”翡翠一直都鼓着小嘴儿站在旁边,好不容易逮住这个机会,当下还不等鱼玄素开口说话便已经抢着说了起来,但是她才刚说了几句就已经被鱼玄素扭过脸去喝止住了,然后,鱼玄素转过头来对着霍蒙一笑,道:“之所以并不觉得吃惊,是因为贱妾知道,霍先生你本就是一个志向远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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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阳城一路往北,霍蒙始终皱着眉头。脑子里一会儿想着爷爷所说村中霍姓男丁的问题,一会儿却又想到此去曹都不知道要面临怎样的风雨,一直到跑出了几十里地去,他才突然一下子勒马停住,眉头突然皱的更紧。

不对呀,爷爷他可是话里有话!

霍姓生育男丁的艰难,是从三百年前开始……这里头,原因会是什么呢?

这个时侯那孟白也已经勒转马头走了回来,霍蒙不想被他看出心思,便抬头冲他笑笑,“老孟,你们家夫人的娘家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家?”

那老孟看看前路,憨厚地笑了笑,道:“先生还真是了不起,这么些年来,俺还是第一个见到能跟俺们小姐比一比心眼子的人咧!”

霍蒙本是无心的一问,事实上鱼家怎么样他并不太在意,因为只看鱼士刚鱼士则那兄弟两个便可推想,那鱼家即便是有些身份地位的,也未必就能拿自己怎么样,但是听了老孟这句话,他却是不由得好奇心大起,赶忙问道:“这个话怎么说?”

那老孟笑了笑,“俺们小姐之所以让俺老孟陪先生你去曹都,其实其他都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她让俺把曹都里的那些事儿,包括鱼家,都跟先生你说一说,让你心里也好有个准备,不至于到时候措手不及。”

霍蒙闻言微微颌首,这时老孟又道:“咱们还是先赶路吧,路上歇脚的时候,俺再慢慢的跟先生说。”

霍蒙一笑,“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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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都作为方圆几千里之内最大的都会,其繁华自不待言。

霍蒙和孟白赶了十几天的路之后,终于到达了这里,两人牵着马进了城之后,按照霍蒙的意思先是找了一家客栈住下,命人给好好地喂马,然后霍蒙便信步走出客栈去,在街上随意的溜达,老孟自然是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不时的解说几句。

其实霍蒙可以直接去找赵云的,但是在经过路上连续多天的考虑之后,他还是决定先找家客栈住下来看看风向再说。因为赵云这个人,他已经并不敢太过相信了。

当下两人一路走一路看,不一会儿天已经快要正午,到了快要吃饭的时候了,霍蒙正想在路边找一家酒肆吃饭,却听那孟白道:“先生,快到晌午了,要么,咱们先找个地儿吃点东西再接着逛?”

霍蒙当即点头,那孟白见状这才笑着指了指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小巷弄,道:“几年之前这一块地面小人还是挺熟的,如果小人没记错的话,前面那个小巷子里有一家卖羊肉汤羊杂汤的,很是不错,眼下快到冬天,吃这个也合适,就是不知道先生喜不喜欢那个味道,您要是觉得还行,那咱们去尝尝?”

这种事情霍蒙自然是一切听他安排,当下便点头答应了,跟着他一路进了巷子里,等到那孟白说了一声“到了”的时候抬眼一看,心里不由得暗自赞了一声。

这虽说只是一家开在小巷弄里的小饭馆,但是只看那店里生意的火爆就知道,口味肯定差不了,而且最难得的是,霍蒙只粗略的在店里扫了一眼就发现,这店里的客人可是三教九流都有,堪称是龙生混杂的地方。

像这样的乱地方,自然是最容易得到一些意外消息的地方。可想而知,那孟白之所以推荐这个地方,只怕也是费了些心思的。当下霍蒙一点头,“就是它了。”

两人才堪堪走到那饭馆前,就见店里出来一个大约十六七岁的女孩,梳着曹都女子惯常的双丫髻,穿着一身蓝布小袄,浑身上下收拾得很是利索,看见霍蒙眼神往店里看,她立刻便迎了上来,操一口浓重的曹都官话,“这位客人店里来,烫嘴的羊肉汤泡大饼,保证又香又顶饿,吃一回你就想第二回。”却是店里拉生意的。

霍蒙笑笑正想说话,却突然听见身后有个熟悉的声音道:“兰花这个小妮子,看见我们哥们几个来了不打招呼装看不见,反倒招呼其他人,你这店不想开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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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不太好,憋了好几个小时就憋出这点字来,嗯,没脸要月票……

等我把故事思路捋顺了,一定爆出来。

第四卷 蜕变之始 第十三章 红楼

第十三章  红楼

那出来拉客人的女孩闻言无奈地笑笑,转过身去勉强道:“是鱼少爷魏少爷到了啊,里面请。”显然这女孩不怎么待见他们。

刚才听声音的时候霍蒙已经听出来那人是鱼士刚,毕竟大家才分开没多少天嘛,当初他那嚣张的样子犹在眼前,倒是没想到自己这才刚一到曹都,第一个遇见的就是他。

当下他想了想,在老孟吃惊的目光里转过身去,笑道:“原来是鱼少爷,鱼少爷一向可好啊,相别多日,我可是一直都惦记着你呢!”

刚才还意态扬扬一脸蔑笑地看着那女孩的鱼士刚闻言转过头来,看清霍蒙的那一刹那,他的第一反应便是转身就跑,不过脚底下打了个哆嗦,他还是站住了没跑。

毕竟这里是曹都嘛,又不是在阳城!

“你……到曹都来了?”

霍蒙一笑,“是啊,我到曹都来找你鱼少爷嘛!”

鱼士刚闻言顿时吓得小脸儿煞白,“你……你找我干嘛,我这不是回来了嘛!我……”没等他说完,他身边的几个公子哥儿中有一个人拿胳膊碰碰他,斜着眼儿瞥了霍蒙一眼,“老鱼,这谁呀?你怕他干吗?”

霍蒙笑笑,一拱手,道:“诸位少。爷好,我是鱼少爷的朋友,姓霍。”然后转首笑眯眯地对那鱼士刚道:“鱼少爷,咱们才分开几天呀,你不至于那么健忘,不认我这个朋友了吧?”

鱼士刚闻言忍不住在心里大骂,。但是当着霍蒙,他却愣是吓得不敢说什么,当下只能一个劲儿的点头。虽说这是在曹都,不是想当初在阳城了,料想他霍蒙也不敢把自己怎么样,但是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鱼士刚一看见霍蒙就想起陈风笑那个云师级别的高手惨死街头的模样,于是就吓得这小腿肚子不由自主的有点转筋。

这时候,那女孩知道霍蒙竟然。跟这帮公子少爷是一伙人,便不由冷眼瞥了霍蒙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就转身进店里去了。

鱼士刚鱼士则兄弟狼狈逃回曹都的时候,可没脸。跟朋友们说自己是被赶回来吓回来的,甚至对于霍蒙这个名字都是避之唯恐不及,所以他的朋友们对霍这个姓自然没什么印象,当下那说话的少爷一听是鱼士刚的朋友,鱼士刚自己也点头了,顿时便摆摆手,“既然是老鱼的朋友,那就进去吧,别在这儿站着了。”

进去之后,他们四五个公子少爷的坐在一个桌上,。霍蒙和老孟坐在紧挨着的另一张桌子上,很快就有每人一大碗羊肉汤端了上来。

不过,原本熙熙攘攘的店里因为突然进来了四。五个衣着华贵的少爷,那热闹的气氛却是不由得降了三分。

鱼士刚一抬头。就能看见霍蒙正看着自己,实在是浑身上下都不自在,偏偏他又不敢说什么,所以只能低下头吃饭,连一句话都不敢说。

这时就听那几位少爷已经边吃边谈笑了起来,其中一个喝了一口汤,美美地道:“你们还别说,老是在家里大鱼大肉的,偶尔出来喝一回老何家这羊肉汤,还真他**香!”

众人闻言纷纷附和,有人道:“咱们不像老鱼啊,躲到阳城去一躲就是半年,既没人逼着练功,也没人把你锁在院子里不许出门,想干嘛干嘛,身边还有个漂亮的姑姑,想怎么收拾怎么收拾……”说着,众人不由心领神会地哈哈yin笑起来。

只有鱼士刚,听到这话不由吓得脸色发白,抬头看看霍蒙,又赶紧低下头去喝汤,神情尴尬之极。

偏生这个时侯还有人不知趣,压根儿就没注意到鱼士刚的尴尬模样,顺着话题又聊了开来,幸好很快大家就被另一个话题给吸引住了,其中一个道:“不过老鱼这痛快是痛快了,修炼可落下了不少啊,现在咱们哥儿几个可都是四级云者了,你还在二级上晃悠呢吧?”

鱼士刚闻言勉强抬头笑了笑答了声是,又低下头去。

这时另外一个道:“上次碰见了陈月华陈小姐,她还夸了我一句呢,说是照我这个进度练下去,保不齐明年的封士大典都能赶得上!”神情颇为自得。

众人闻言不由起哄,“就凭你,后年你能够资格去参加封士大典就不错了,你以为云士是那么容易练出来的!”然后又逼着问陈月华的事儿,刚才说话那人自然是一副矜骄的模样,坚决的不肯说,这架子一拿,倒好象他跟陈月华的关系真是有点不一般似的。

霍蒙和老孟在那边一边大口吃饭,一边仔细地留神着他们的言谈话语之中带出来的一些信息,同时与这一路上老孟告诉给自己的东西两厢参证,倒是觉得更加明白了些。

有人的地方就有阶层,曹都也一样。

在乡下的百姓们心里,一直都觉得只要是住在曹都的,那定然是了不得的人家,其实却不知道,曹都里吃不起饭的人有的是。当然,更多的是平民和小商小贩,贵族永远都是少数。

所以,像鱼家之类的家族,虽然依靠着做生意逐渐发达起来了,有钱了,甚至可以花高价给自己的儿孙们请好的老师,送入有前途的地方学习,而且还会不惜大价钱给他们买秘籍,补丹药,全力支持他们修炼,希望等到他们将来长大之后,可以凭借修炼出来的实力谋取一份爵位,真正的实现整个家族地位的抬升,但是至少在眼下,他们在曹都还是不入流的。

其实想想也就明白了,如果真是大户人家,鱼玄素也该多少学点家传的本事才是,而且就算是庶出,又从小没了娘,却也不至于被家族里给嫁到阳城那种小地方去。

与鱼家这样的家族相比,柳宗元柳家和陈月华所在的陈家,当然算得上是高门大族了。所以这些少爷们提起陈月华的时候,往往是非常恭敬和羡慕的。

当然,在曹都里像陈家那样的人家毕竟是少的,所以他们这帮少爷公子在曹都里倒是从来都不缺乏别人的恭敬的。

这时那一帮人撺掇着那个跟陈月华见过面的人,要他带着众人去见识见识陈家小姐的风仪,那人吃不过众人往上抬他,最后一咬牙,道:“好,本来下午我是想自己过去的,不过既然大家都这么说了,那就一起过去好了,陈小姐说,她会带我进门的。”

众人不由先是大喜,然后才好奇地问:“去哪里?”

那人得意地道:“明辉先生你们知道吧?”众人齐说当然知道,就连坐在另一张桌子上的霍蒙都不由得想起当初鱼玄素和翡翠向自己解说天一宗时曾提到的明辉先生。这时那人又道:“知道就好,陈小姐说,最近明辉先生的红楼里缺几个人手,她可以推荐我去试一下。时间就是今天下午,红楼!”

众人闻言不由得大喜过望,要知道,那明辉先生可是曹都里公认的圣人,哪怕是到他的红楼里当几天跑腿的下人,那说出去可都是涨脸面的事儿。

再说了,一旦进过红楼,哪怕是受过明辉先生一句两句的调教,这出来之后就立时身价不同,指不定下回天一宗再招弟子的时候,就能挤进去了呢?

话又说回来,即便是进不去也不打紧,在正常情况下,没有点低微身份的人,想到红楼里去看书,人家都压根儿就不让进门呢!就算是大家去了之后当不上红楼里的仆人,至少也能去开开眼界见识一下,以后又多了一个吹牛的本钱不是?

想到这些,大家不由顿时把那人更高地捧了起来,一致说好吃过饭就去红楼等着陈月华陈小姐,至于鱼士刚一个劲儿的低着头,不说也不动。

而这个时侯霍蒙已经吃完了饭,他低头想了想,心说先去见见陈月华倒也不错。当下便站起身来走过去,笑着一抱拳,道:“诸位少爷好,小弟初到曹都,一直都听人说红楼是一处圣地,所以也想过去见识见识,只是身份低微,一直都没机会进去,不知道诸位下午去红楼的时候,能不能带小弟一起过去见识见识?”

说到这里,他见已经吸引了大家的目光,便又笑了笑,指着唯一一个低了头不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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