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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跨一步,就成功-第4章

小说: 跨一步,就成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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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我,一手拿着相机,碰上……”于是你由电视新闻淡到荷花,想到植物园,再忆起带你去赏荷和摄影的父亲。
由以上这许多例子可以知道,“赋”比较强而直接,“兴”则兴活而委婉。所以写论说文、
短文或新闻稿时适于用前者,写景言情和小说时比较能用后者。当然“写作无定法”,任何
题目到手上,你都可以把那开门见山、格物致知、迂回引带的三种方法想一遍,挑最适宜的
入手。甚至能将三者融合,以“兴”的方式带入,以“比”的方式申论,以“赋”的方式作
结。相信只要你不断试探、不断练习,遇上任何难题,都能循着这三条路,一一化解。






 

 


先学聪明再学笨


最近我收到一个河南女孩李玮的来信,说她老师教大家在读书时留心其中的“优美词语”
,而且要写下来、背下来,表示这样才能提高作文的水平。
但是李玮不以为然,她认为“文章的灵魂并不是语言,而是所蕴的意旨,如果按老师说的作文,等于抛弃了重要的,而拣了次要的。”然后问我的看法。
在这儿我要为这位女生鼓掌,因为她说得真对。可是,我必须讲:她老师说得也没错。
请别认为我是两面讨好,先听我说两个故事——
大学美术系三年级,我终于上到了台湾山水画大师黄君璧先生的课。我那时的山水画已经参 加许多展览获奖,心想一定会被老师刮目相看。
可是第一堂课,拿到老师发下来的画稿,我照样临摹,临得一模一样,缴上去,却没得“甲”,只得了“乙”。
我很不服,顽皮的“毛病”又犯了,就回家把老师装画稿的塑胶袋拆开,再把我临的那张塞进去封好。第二堂拿那张“假画稿”给老师看,并指着上面一棵树说:“黄老师!这要怎么画?您画的笔法,我不会。”
黄老师居然指着“假画稿”分析了半天,而且没认出那是我造的假东西。
我下课之后想了又想,想通了——
老师可以那么画,但他不知我是“老手”,于是用初学来对待我,就算我跟他画得一样,也只能拿“乙”。
好!再说个真实故事——
三十多岁的时候,我写了一本绘画理论的画,请一位学者写序,那学者说他没空,要我自己写完给他“过目”。
于是我回去写了一大篇,送去给他。
隔几天,我把文章拿回,发现第一段上有许多改动的笔迹,可是又都被涂掉了,正纳闷,那学者说了:“我起先动了好多地方,但是后来发现你写得好极了,有你自己的笔法与文气,
我改得反而不妥,所以全照你的。”
这下子我又得到个结论——你常常没办法让人一眼就见出文章的功力,如同有些书法家的字,卓然成家,但是如果你只见他几个字,却会觉得很不怎么样。连李白的传世之作《夜思》,“床前明月光,疑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若非出自诗仙之手,只怕拿去给一般诗社评选,反而要被列入“打油诗”,被剔出来。
同样的道理,要知道,当你参加中学生作文比赛,或考试写作文时,评分老师的心态上,是以“学生”来对待你。卷子经过弥封,他不知你是何方神圣,于是只能凭那几个字来给你打成绩。这时候,那些会“掉书袋”,词汇丰富的当然容易占上风。
当老舍那样的大作家,写铺天盖地的白雪,固然可以用“一大块白被单”去形
容,给人“直观”和“直指人心”的力量。但是换作你这个中学生写,恐怕就必用些“白皑
皑”、“晶莹剔透”、“雨雪霏霏”、“冰封雪冻”的形容,才能讨好。如果你也学老舍,用“白被单”形容,除非碰上“慧眼”,是不可能拿高分的。
不知你有没有读过郑板桥的名句“聪明难、糊涂难、由聪明而转入糊涂更难”,还有中国画论中说的“大拙便是巧处,大巧更是拙处”。表面看来,“糊涂”和“拙”都是较高的境界,问题是你千万别忘了,那糊涂是由聪明出来的,那拙朴是巧妙之后达到的。
同样的道理,学写作也要由聪明和巧妙开始,你要尽量先充实词汇、多读书、多背古人的佳句,达到“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含英咀华、文采粲然,再进一步追求反璞归真、妙造自然的境界。
记住!备而不用,毕竟不等于“根本没有”啊!






 

 


写文章与拍电影


从小到大,你一定写过不少游记和参观报告吧?
你有没有觉得难写?
你可能觉得难,甚至觉得比一般作文还难。原因是你游完一个风景名胜,参加完一个博物馆或工厂之后,心里留下太多记忆。于是你的心乱了,不知那千头万绪应该从何理起。
如果真这样,我教你个方法,就会简单多了。
写这类文章,首先你要决定观看的角度。
你可以假设自己是神,从天上俯瞰众生,因为你无所不知,所以能很整体地介绍。譬如你写纽约大都会美术馆,可以这么说:
“闻名世界的纽约大都会美术馆,位在曼哈顿中央公园旁边,第五大道和八十二街的位置。在这个1870年筹建,而今总面积达13万平方米的博物馆中,收藏了埃及、巴比伦、希腊、罗马、远东、近东、亚洲、欧洲、非洲、美洲的绘画、雕塑、摄影、服饰、家具、乐器等,从远古到近代的艺术品三百多万件……”。
今天我为你介绍的是另一种写法——
你不是“无所不知”的神,你变回平凡人,由“从空中俯瞰”变成由“地上走进去”,那不正是你参观时的情况吗?
你既然走马看花,只是逛了一圈,现在就回想一遍,再走马看花一次吧!于是你可以写:
“经过中央公园一片浓郁的树林和草地,远远看到大都会美术馆,还以为那是个白色的宫殿
。走上几十级宽广的石阶,进入高大的正厅,看到的是各国的游客、四面的石雕与一大瓶一
大瓶的鲜花。我们跟着导游进入埃及部门,看到神秘的木乃伊、石棺、和上面奇奇怪怪的文
字。还进入一个有透明屋顶的大厅,在一圈水池的围绕下,中间有个高大的古埃及神殿。我
和同学都丢硬币到水池中,许了愿,希望以后还能到此一游……”
多轻松!你什么资料也不必有,不是就能写出一篇生动的游记了吗?而且因为你顺着“真实的回忆”写,娓娓道来,有条不紊,哪里还会不知如何下笔呢?
请不要说这样写像“流水帐”,不高明。你要知道,自古以来多少伟大的作家,都是用这样 一路走、一路游、一路写的方式,完成不朽的作品。
不信,举两个例子——
陶渊明的《归去来辞》,你读过了吧!
让我们看看其中第二段(翻成白话):
“船轻轻地摇动前进,风飘飘地吹动衣衫。我向行人问路,真恨晨光不够亮。终于看见我家
的大门和屋角,我兴奋地往前奔跑。童仆出来欢迎,小孩在门口等候。院子里的小径长了
野草,所幸松菊依然茂盛。我牵着孩子进屋,已经有酒盈樽。我一边斟酒小酌,一面高兴地
看园中的老树。靠着南窗觉得十分快意,就算地方小倒也安然自足。只见园中太阳下的树影
不断移动十分有趣;门关着,虽少访客,却别有一种悠然。接着我拿手杖走进园子散步,不
时抬头远望。只见云自在地浮出山谷,小鸟飞累了一一回家。夕阳渐渐暗暗沉落,我还抚摸
着孤松舍不得进屋……”
回头细细想一遍,你是不是几乎可以画个连环图,把那些画面串起来?
太容易了!因为所有的事情都呈直线发展——先坐船,再于晨光中赶路、问路,见家门、进门、喝酒,坐下来休息,东看看西看看。而后走进院子遛遛,看天空、白云、飞鸟、接着天暗了……
这段文章不是正好写了陶渊明回家的那一天吗?他没形容路有多远,家在哪里,也没写他家有多大,多少人,甚至写了童仆、稚子、却没写他太太,但是读起来却多么生动啊!






 

 


取与舍


今天你从图书馆抱回一大摞书,砰一声丢在地板,哭丧着脸说:“才两个礼拜,怎么读得完?”又说英文老师早讲了,她要给你们“上吨”的书去读,还说天天会给功课,就算十题中只有一题没做,也要扣一半的分数。接着你又抱怨物理老师,说他教得太快了,害你回家要花好多时间一点一点想,才想得通。
孩子,才开学三个礼拜,我发现你已经瘦了,而且总在夜里两三点钟,还听见你的脚步声。
我发现不能不教你用时间的方法了。
还记得我们不久前参加旅行团,里面有个人带了速写本子,每到景点,即使只有十分钟,也拿着铅笔写生吗?
他为什么只用铅笔,不用颜色?还有,当他在车上把速写簿传给大家看时,你是不是发现许多地方只勾了简简单单的轮廓。
道理很简单,因为时间有限,他又希望抓住眼前的景色。权衡之后,他不得不采取简化的方式。
同样的道理,今天当老师开出一堆书单时,难道你也要像在小学一样,把每个字都背下来吗?
当然不行!
随着年龄的增长,要学习的东西愈来愈多,你也愈来愈会发现,当你面对大问题,第一件要做的就是取舍。
小学时,课本薄薄的,你可以把每个字都背得滚瓜烂熟;中学时,课本已经厚得多,又可能“一纲多本”,老师叫你们参考不同版本的教科书,你已经不能全部精读。等有一天,你进入大学,选了科系,读文科的不必再念理科,不是自自然然就作了大的舍弃吗?至于进入社会,你又可能因为职业的关系,有了更大的专精与更多“一生再也不会碰”的东西。
孩子,我不是个死板的父亲,逼你每科都考一百分,而且把每个课本都熟读。因为我不是个“超现实”的人,我知道以你有限的时间,就像那哈佛医学院学生一样,你不得不计划、不能不舍得。
“舍得、舍得”这个词用得太妙了,如果不“舍”,怎么“得”?当你手上拿不下了,只好舍弃一些。
这好比许多考试,题目多到即使你都会,也可能作不完,这时如果遇上不确定的,你要“卡”在那儿想,还是立刻跳过,做下一题?
这又好比,当你的数位相机储存卡已经满了,却发现珍贵的景物时,你只好把前面拍的“次要”的东西洗掉,留出空间,抓住眼前千载难逢的画面。
那舍不是真舍,而是为了进一步的“得到”。
所以为了使自己能在某些科目有特别杰出的表现,为了让你不致荒废深爱的小提琴,你必须知道舍。选择性地阅读、跳跃式的学习,甚至在必要时,退选一些没有必要的科目。
孩子,请不要怪我居然浇你冷水,也千万别说你硬要样样都拿A。
这世界是公平的,你不能样样都拔尖。
每个人的时间和体力差不多,在未来,只有懂得取舍的人,才能站到巅峰。






 

 


一时二用


我发现大多数时间不够用的人,都因为他们不懂怎样在同一时间做两件事。
你哥哥在你这个年龄也一样,举个例子——
有一天,晚上十二点半,他说功课少,能早一点睡觉。
我听了很高兴,因为史岱文森高中的功课压力很大,常搞到两三点才能上床,他实在需要抓紧时间,补充一点睡眠。
跟着我听到他开微波炉的声音,隔两分钟又听到他切东西,刀叉在磁盘上的声音;又隔了好一阵,听见放洗澡水的响声。
再隔了半天,听见他开收音机的声音。
又隔大约二十分钟,突然听见“砰”一声。
我一而再地被吵醒,看看钟,已经接近两点了,很不高兴地出去骂他。
你哥哥居然理直气壮地说他一点都没浪费时间。开微波炉是为了热火腿,用刀叉是为了把起 士切成小块。后来水声很吵是因为白天上体育,身上痒,要放缸洗澡水泡一泡,开收音机是因为外面已经下了好几个钟头的雪,要听听明天停不停课。后来发现不停,于是收书包。收完书包扔在地板上,所以发出“砰”一声。
乍听,他说得一点都没错。问题是,碰上懂得“一时两用”,甚至“一时三用”的人,可能只要用一半的时间,就完成同样的事。
他按好微波炉之后,如果不站在旁边等,而立刻切起士,东西切好,火腿不是也热了吗?
然后,他可以先去开洗澡水,再打开收音机一边听广播,一边吃东西。再不然,他可以坐在浴缸里听收音机,并想想第二天要带到学校的东西。
因为先想过一遍,收拾书包的时间必定可以缩短。
整个算起来,由于在同一时间都做了两件事,甚至三件事,是不是能节省一半的时间?
昨天晚上你妈妈也问我为什么做事那么快。
当时我举了个例子,对她说:
“你知道吗?刚才在看电视新闻的时候,我除了自己烧了咖啡,而且已经发出去五篇稿子,写了一封信,又看了全球股票市场,而且往台北办公室送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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