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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章

传奇征文-第2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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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的时候不知不觉的就很想念那些与如月携手8区的日子。才子佳人,良辰如梦,或许那就是我所一直追求的。如果就这样一辈子,我会甘愿吧。会吗,会吧。但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多如果,昨日之日不可留。

    就象后来我说当时不带如月玩传奇一样,仅仅是个事后的假设而已。当现实中有太多的不如意时,人总是会杜撰出当初有很多可能性来安慰自己。而事实上,那个叫做林的法师在我对如月的感情独占中分了一杯羹。虽然这并不影响我在她心中的地位,但对于我对感情一贯的自私却容不下任何人用任何方式在我所拥有的物事上与我共享,这跟我当初知道如月那个上司借着微寒的天气轻轻拥抱她一样,心中是不快的,甚至充满敌意。

    不过我很清楚如月要的自由是怎样的。这也正是我能占据她心中一席之地的重要原因。我没有权利去要求她为我做什么,贞守什么,不是因为网络的隔离和趣味性让我随意和无着。只是这样才能让我成为她心里最贴己到几乎离间,最信任到近乎疑虑的角色。我在放纵她和把握她之间谨小慎微的拿捏着平衡。因为她太易碎——她的易碎只有我能洞察。

    WatingBAR……你在等待着谁?

    “小姐,LaRose,谢谢。”红酒伴我隐匿在吧台右手边的角落,这里没有灯光,我可以安然而冷静得注视着那些红男绿女,如月说过她也喜欢这种感觉,是一种很安全,并且能轻易把握全局的感觉。

    “我知道你会来。”身边半俯在几面上的人微微侧过了头。她的长发盖在脸上,我却依然很轻易的认出那张脸,是琳。

    这个每每背着男友在这个酒吧等我的女子,今次她搽了眼影,淡蓝色,涂了唇彩,粉红色,比当初那个在第一次传友网聚上把《声声慢》吟得断肠相思的女孩漂亮了许多,但我却不想多看她,我嘬了一口红酒。

    “抱抱我,好吗?”看得出她有些醉,而且说这句话的时候眼中凄楚。

    “好吗?”她斜起身近乎哀求着把嘴贴在我的耳朵上说。

    或许她真的需要有个人可以抱着她,安慰她。我又喝了一口红酒,淡淡的小资情调在爵士钢琴曲与这玫瑰红的液体交错摩擦着,那温度如肀叩牧铡N叶断卵袒遥骸澳阕砹恕!?br /》 
    “我没有,我没有醉,只是心里压抑。”琳不再倚着我,坐正了身体,并把吊带背心拉得整齐了些。

    “我知道你星期六一定会来这里的,所以我来等你。”她接着说,语调如同当初那个柔情的小女生。我突然想,如果她一直保持着那样纯情的样子,是不是比现在更好些。青涩而无味道,总比变质要好。是的,我还记得,当时她就是那样双膝并拢,双臂斜斜交叠坐着,连她身边的空气都荡满了淡淡的学生气。她就那样的坐着,没人意识到她就是会里那个少言寡语的小法师。我想,如果不是我灵光一闪的瞬间给她抓拍的那张照片,不要说成为那次聚会的焦点,连她也是聚会的一员都不会有人注意。

    一直以来,在对琳的厌弃中都难免有些歉意。我不承认是我造就了现今的她。我的职业本能使我无法遏制的去发现,挖掘和捕捉美的事物。何况,那一刻的她居然有和我臆念里的如月一模一样的气质。

    那一刻,她的头微微抬起,目光从一个制高点柔顺而漠然的向下看去。

    而后,她被我突闪的镁光灯唬了一吓,一瞬间没有想好要在脸上摆出怎样的表情。我把即显的相片递给她看,说,你应该是这样子,没有人告诉过你吗?

    被神眷顾的人,脸上该有这样的神色,质疑而不需要回答。如月这么说过。如月是这样的女子,那一刻琳给了我她也是的错觉——我说了是错觉,因为事实证明,以偶然含概必然,是我太揠苗助长的错。

    忽然有些感动于琳残存着对我的情意,但心中的厌恶却没有因此而减少一丝。一个为了更加的发掘自己的潜质而铤而走险女人,该怪罪于第一个发掘她潜质的人吗。或许我曾经那么爱怜着琳,不过却不是现在这个撩拨着我敏感部位要挟并哀求着要我抱的女子。当然这些话我没有说出口,也没有看她,红酒喝尽的时候,我会离开。

    “你还在恨我吗?”琳拖着哭腔。

    不,当然不,只求你不要恨我。一口气喝完杯中的酒,“结帐。”

    “你就那么不愿意和我说话吗?”她终于哭出来。

    “你已经不再需要我了,而我从来没有需要过你。非要我说出来你才明白吗。”

    一个响亮的耳光让整个酒吧的人都注意到这个角落,我最后看了她一眼,“好了,算是我还了当初没经过你允许就给你拍照的代价。”

    我走出去,不再理会背后的啜泣。

    上网。

    在传奇上我遇到了林,那个被如月称做木木的法师。我们聊了很多,几乎都是关于如月的。从他口中我看到了如月所不知道的一个深情而怯懦的人是怎么样忍着悲伤把“幸福”让给了兄弟,我忍着鄙薄的笑意告诉了他在我眼中看到的事实。

    “我知道你叫张子扬,传奇上的名字是逍遥子。”

    “哦?还有呢?”我心念一动。

    “我还知道很多你认为我不知道的事,不过不是如月告诉我的。”

    “其实没有什么是不能让人知道的,对于我,光明正大的有秘密好过遮遮掩掩的虚伪。”

    “你有话就直说吧。”

    好啊,一气说完,我扬了扬嘴角。

    “我的话就是,你是个傻瓜,一个不知道如何演戏的傻瓜。”

    “如月总说传奇里的放纵挥霍不需要负责,没想到她却遇上了一个传奇版的李寻欢。她只是玩,玩,你懂吗,一晌贪欢而已。现实里那么劳心,游戏里不如就畅快些。如果在你的价值观里,在兄弟情义面前私情可以随意出让,你不如不选择消失。还是你放不下这样的高级别和好装备?”

    “不,我不是,我付费的号都有五个。”林的辩白如此单薄。

    “五个,那就是了。放弃了,又不舍得离开。在两种对立的情感中,做不到对任何一种的彻底,你既成不了情圣,又成不了铁血兄弟,那你只好做个傻瓜。”

    “我会给你说这些,是因为我有绝对的自信占据着如月心中重要的位置,我可以对她身边任何一个喜欢她的男人保持和善可亲的态度,甚至可以告诉他们如何才能让如月对他们更加欣赏。”

    “对,这是你的优势,也是我做不到的。”林不得不承认。停了一下,他又慢慢说:“可是这也是她不愿意在现实里见你的原因。”

    我怔了一下,我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软弱沉默的林,在某个时候居然还有这样的洞察力。或者如月喜欢的人都是不能小觑的。我调整了一下心态,避开他的话锋继续说。

    “的确不是谁都可以做得到,甚至我有时候也在怀疑我怎么能如此放纵她。不过事实上没有人比我更加懂得如何持久地获得如月的欣赏。任谁都可以,可以吗?不的。总是有人例外。我跟如月,只在传奇,现实只是延伸但不是拓展。这个本质不需要连延伸都胆怯的你来提示我。”

    是的,我想一定有人例外的,只是不知道是谁罢了。

    很多话我都没有对如月说过,也许她都知道。但不知道又怎么样呢?至少我还有勇气打开抽屉里的那封喜贴。

    是如月的,不,是段晶晶的,段晶晶和一个陌生人的名字。不是她大学时代的男朋友,也不是她所在公司的那个上司。我说了不是任谁都可以,如今我终于看到了这个例外。

    仔细想起来,和如月认识,三年了。从3区一起转档到8区,从一起举着蜡烛听声辨位的寻找怪物,从她第一次穿上轻盔兴奋的从白日门跑到盟重给我看,从我第一次说想见面,从成都车站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失约,从她遇见木木,已经三年了。三年里我换了五个女友,跳了七次槽,一次车祸后甚至动笔写了遗书,唯一没变的随身携带的相机和对她的执念。她要的幸福,她要的自由,她要的安全,她要的她不要的,还有她认定的无论如何都改不了的,不知道除了我谁还能给出,谁又能接受。

    我想一定不是谁都可以象我这样坦然地面对。哪怕在此之前我认为自己不能,但现在可以了,不过还是失眠,睡不着。

    我又看了桌上那张艳红的铜版纸,如月真的很绝,居然寄了喜贴来。或许,我从此后该关注他们几时离婚吧……想着头就有些痛,伸手拿过装安眠药的瓶子,然后拧开。突然又想起来第二天要接的客户,药是不能多吃的。恍惚又想起如月曾说,浪子回头,不是为你,而是他心已倦。

    我是倦了。忽而又想起琳来。或许我倦的时候更需要的是琳而不是如月。生活就是不能那么去较真的。就好象如月跟我说过的——任谁都可以。

    任谁都可以。是的,这句话,从头到尾,她跟我说过很多很多遍了。如果明天我同以前一样约琳共进晚餐,然后如以前一样回我的公寓来,然后由琳在我耳边吐气如兰的轻轻说出这五个字——那个时候,大概我就是真的彻底明白了。

    我想我应该已经习惯这样的生活了。可接连几天早上,醒来后依然无事可做。尤其是今天,烦躁的简直无法遏制。每每想去按下电脑显示器的开关,又忽然想起我已经没在挂机了。这台总因主机过热而频频重启的机子,因为不再有七个传神全天候挂机而进入长久的复原期。我已经开始觉得它多余了。任何一样在24小时内没有发挥功能的东西在我的房间里都是多余的。我的房间很小,我喜欢紧密紊乱的生活状态,我不喜欢摆设,我的每样生活用品都不可或缺,它们三三两两或交叠或零落在触目可及的范围内,乱的很有人情味。

    静不在我这里住,最大的缺憾就是我将无法吃到早饭了。这不是说她在的时候会每天为我做早饭,但至少我在每天早起给她做饭的时候可以顺便喂饱自己。有温热的早饭吃,每天睡沙发也是甘愿的。她不在,我每单独伺候自己的精力。

    记得以前如月听说我从不吃早饭时,很执意的站在刚刷出的怪群里坚持把字打完,她说,木木你如果以后再不吃早饭我就让千哥找你真人PK~~!一脸佯嗔的关切。其实当时千就在我旁边,他正歪在我身后的床上看书。我拍了拍他叫他来看,他侧过头,视线越过书页看过屏幕上如月敲来的蓝字,笑说,好啊你每天都不吃我就每天P你,哪天你挂了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娶月月了。我懒洋洋回话说,我不挂你一样可以娶她不用天天P我。怕死!他啐了一口。

    千是那种很硬气的男人,这一点在与我对比时尤其显眼。从一起玩传奇时他一眼选定武士,而我则选了法师便可见一斑。狂野霸道的武士形象的确适合有房有车,年少有为的他,我也的确只适合法师那灰头土脸的乞丐服。以前我俩常一起冲级,其过程用一句话概括为:补给→上路→到达刷新点→千与人抢地盘发生争执→动手→我开盾→我帮→我挂。每每以我看黑白告终后我就不再与他一起冲级了。从此他便开始骂我怕死。没死过的人当然不懂得怕,我心说,只顾自己买药,自己升级。我的级别很快高过他,他便又不满,因为他不能接受他无法推动我的事实。推不动我他就推如月向我示威。他总是在我面前一路把如月推到墙角,涎笑着说,爱爱亲一个。通常这种情况我都由得他闹,只一次例外。那回如月被他推的实在狼狈,不住向我求援说,555木木95~~。可可怜怜的样子让人不能拒绝。我用和平模式电千,说玩够了吧别推了。他不理,变本加厉推的起劲,一边推一边说,月月嫁给我吧,林已经答应给我们主婚了。我一时热血上涌,换了模式上去用火环一下把他抗开。我说我什么时候答应了?千踉跄着退了几步,站稳后立了一秒,继而一言不发一刀烈火就招呼过来。那是我跟千在游戏里唯一一次PK,几下火来冰去,两人都多少有了认真的意思。当时因为他是专程来找如月,身上并没带太多红。当看到他接连中招掉血不复,我就知道他没红了。可惜最后一击激光时我不小心错按了瞬息,那次半真半假的PK就以我的飞离而告终。

    ……不由自主又开始回忆传奇,真没出息。我几乎歃血起誓的说我不再玩传奇了,就在三天前。为杜绝我非常了解的自己向来的言而无信,我决绝的把长宽的停了——可终究戒不掉浸染了三年的惯性。我开始后悔自己怎么就那么冲动呢,有些话说说就行不需要较真。我的确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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