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游戏电子书 > 传奇征文 >

第107章

传奇征文-第107章

小说: 传奇征文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责被帝王安静的制止。帝王对我说:“你先出去吧!记得要好好练功,才不致挨人欺负,这是个险恶的世态!”当我走后,他对我师傅说:“此人无意名利与世无争,即便练就一身上乘的功力也会深藏若虚锋芒不露。”

    枫之帝国是一个异常强大的部落,至仁至义匕鬯不惊是枫之强大的主要原因。而我也常感恩自己的命运。可我也正如枫之帝王所说的无意名利,所以大部分时间我都站在比奇城堡的一座桥上,倚栏听水成为我最大的乐趣。那里不停的走过从战场上下来疗伤和奔上战场的勇士,还有来去练功的勤奋之士,他们注意不到我的存在,但这却成为我脑海中永不磨灭的画面,成为我打发流水逝斯的另一乐趣。我习惯站在那里,从金乌初升到黑暗逐渐笼罩大地,整日整日的幻想。护城河的流水晶莹清澈,柔柔的水草轻轻地飘摇,碧蓝的天空与暖和的白云覆在我贼黑的瞳仁上,温暖的风撩起我纯白的衣襟。这样的境况总能使我舒逸无比,我成天沉浸在这种无忧无虑欢愉非常的美妙韶华中。

    直至有一天,师傅回城招人在桥头发现了我,他很生气:“如此险恶的世态,你怎么能不练功呢?你看你还是那身简单的衣服。”我才恍然从这个美梦中醒过来,环目四周,人们都穿着精美的衣服精益求精刻苦练着功。人类的功力是衣服就能看出来的:衣服越精美功力就越高,当然这也不是绝对,譬如那次枫之帝王就是穿着最最简单的衣服收我入部落的,他随时可以穿上更好的衣服去战场。

    我不得不开始练功,因为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一招致我于死地。但我还是念念不忘以前的岁月,这使得我练得很慢,但我真的不是很在乎我的功力,因为我站在桥上谁也不会来看我。于是就这样我便心不在焉却极不情愿地离开了那曾经永恒的桥。

    部落里有块很大的公告牌,超过一定的功力便可以在上面留言,而每个人都可以用天生的技能——“穿云透雾”看到这些留言。在练功的时候,看公告牌上的留言便成为我当时最大的乐趣,而我也很渴望在上面留言和部落里的人天南海北的侃话。从公告牌上我得知人类发现了一颗叫沙的星球,这个星球马上成为众部落混战的导火线。枫之帝王计划召集帝国强大的军队众志成城齐心协力不惜一切代价务必要攻下这颗星球,而部落里的将军也盟誓即使一息尚存也要战斗到最后。

    这场战争其实就是人类把沙星球当作战场的一场极其罕见残酷无比的厮杀。因为这个星球原本就没什么强大的势力,而发现这颗星球的部落就多达十多个,各个部落都为得到这个星球秣马厉兵准备大干一场。我突然感悟到枫之兄弟都对我说过的同一句话:“这是个险恶的世态”。当时我已达到上战场的标准了,但我对这场厮杀极端厌恶,而这场战争从打响的那天起我就躲在一个不被人发现的深山老林里。

    人类的飞碟飞快的穿越两个星球之间,无人有暇顾及我的存在。从公告牌上我可以看到很多触目惊心极端残忍的字眼,而那些字我都不忍目睹。

    那场战争足足打了一百年,人员伤亡上亿,军费开支不计其数,我在那个没有人发现的角落里无数次的被飞碟的辐射光惊醒。而最终,沙星球被枫之帝国占领。枫之帝王如愿以偿,为犒劳三军特别宴请全部落子民。然而在宴会上,一位将军突然说出在战场上没有看到我。于是大家的目光如同洪水般一齐向我涌来。枫之帝王见我脸红如烙铁,立刻洞晓我逃避了这场战争。

    我第一次看见枫之帝王气冲牛斗,他疯狂的向我怒吼,我清楚的看到他收人入部落时与攻沙后截然不同的嘴脸,而枫之的将士们也必恭必敬的听从他。

    我被枫之将军逐出师门,枫之帝王也气急败坏的把我赶出了部落。于是我旋踵之间由人人羡慕的天下部落成员成为了枫之帝国的通缉犯。幸好后来大部分枫之帝国的将士都去了沙星球。

    护城河里的水依然流,我并不需要努力接受这一结果,很多事是没有结果的,而很多事我恝然处之,我依旧不紧不慢的练功,我的功力允许我碰到枫之帝国的人过上三招并从容跑掉,当然这与我的职业有关。人类有三种职业:战士、道士、法师。战士重物理攻击、物理防御;法师重魔法攻击、魔法防御,而道士介于战士与法师之间。这些职业天生而成,没有人知晓为什么有的人是战士有的人是法师,也没有人在意这些,人们都沉湎于战争中,忘乎所有。

    而我也姑且地活着,我暂时成了一个没有国籍的自由人,但反而我还安全了一些:我只受到枫之帝国部落的追杀,而残留在比奇的枫之将士时刻受到众多部落的围攻,各大部落也时常大动干戈。我只要避开少数留在比奇的枫之将士便可以到处游玩,比奇是个美丽的星球,即若时刻充满战火硝烟仍然深得我喜爱。护城河水里的蓝天白云已不再是我的最爱,因为那里俗尘甚重,时刻有由一小段纠纷转变为一场大规模战役的危险。我更喜欢比奇城堡外的青山,那里深幽宁静、草长莺飞、苍木参天,我常在那里沉思,那里的怪物对我构不成威胁,而一些出现几率较小的强悍怪物,我也可以轻易的跑掉。有时我也会看到新手在练功,我总是轻轻的走过,有时有人要拜我为师,我便飞快的跑掉,若碰上一些死缠不放的人,我就动用传送大法遁逃。其实我喜欢看他们练功时皱紧的眉头,我良心发现那些小孩男俊女俏天真纯洁,但我又伤感他们背后的战火,我无计可施,莫名的忧愁频繁的涌上心头。于是,一个人忧伤地站在空寂的草地上思考是我记忆最深的画面。

    比奇星球其实可以说是一个水星,从太空上拍下的卫星照片看:在洁白的云彩飘带下,比奇是一汪夸张的蓝,我看到那张照片时胸口尖锐的疼痛,心里被这忧伤着张扬得无法言喻的蓝淹浸在一望无际的蓝里,一小块灰黛色的大陆连着另一块神秘的土地,那块灰黛色的大陆当然是比奇,比奇城堡是座古老的城,城外有更广袤的土地,那是我深爱的土地,这片土地由一条小径通到另一块神秘之地,之所以神秘,那是因为人们看不到,也因此这个星球就叫做比奇。我没有去过神秘之地,我只听人家说过那里很适合练功,而且有传说中的三英雄遗落的神兵利器,像传说中的圣地,所以人们称它为幻境。

    我无意于名利,整天在城外游山玩水,所以我并不向往人们争先恐后千方百计想去的幻境。我听说幻境里各大部落你夺我抢尔虞吾诈,而枫之帝国也时常返回比奇去幻境掳杀掠夺。这一切都是我所憎恨的,我的恨不断的蔓延,逶迤成漫延连亘数万里的山脉,化作奔泻亿千里洪涌东去的河水,交织成一场硕大无比永无落幕的恨。

    我压根儿没有过爱。

    萧风无情,

    吹落叶成零单;

    流水无情,

    向东去永不返;

    枫叶红时,

    我心早已漠然。

    我开始定居在城外的山林里,我厌倦城中的喧嚣,散乱的头发让我看起来奇异无比,在间或偶尔碰到的怪兽眼里我无异于它们在我眼中的样子,但我无意理会,我真像一个方外之人遁世逃俗,我开始习惯在我的领土里安逸的生活,我不啻于一具行尸走肉,但我真的活得很好。

    某年某月,我被一只奇怪的鸟惊醒了,它呼呼的拍着翅膀腾上空中,但转眼就被一团烈火烧死,而当吱吱声响中那只鸟一部分化为袅袅青烟一部分散落尘土时,那团红绿色的火也消散在空气里,幻灭在一个诡异的梦境里,梦境的惊醒处蹿出几个人来,从着装上看都是功力高深莫测臻境极限的一流好手。左侧一个女法师向最中一名女战士行礼禀报:“这应该是个人!”接着其他人便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只有中间的那个女战士依然冷若冰霜表情默然。而我也显然被这惊世骇俗的美愣呆了,她的美让我窒息,我感觉到我与她正远离世嚣,不断升华。但这个幻想马上被打破,因为她似乎洞察了我的心事。随着她秀丽的手指轻轻一挥,就那么轻轻一挥,一支锐利的气剑迅速贯穿了我的左肩。我原本可以躲过这一击的,我原本可以看一下血喷如剑的伤口并紧急护理的,但我不能,我定格在这个画面,我愿意让这个画面成为永恒。

    当凉风吹醒我时,她已经走了,自始自终,她没说过一句话,而我也没表白我的心情,一切就是一场迷茫的梦。可是我又觉得有一句话让我异常清晰,那是我昏过去前一刻她身旁一个女道士说的那句话:“前世,我们走吧!枫之的人恐怕要追上来了。”于是一切归寂。

    “枫之……又是枫之,枫之的人,我恨你们!”我疯狂地奔跑、嫉愤地叫嚣,当累了的时候,我无助的趴在地上痛哭。

    当我痛苦的跪倒在地上的时候;当我的血争先恐后涌出的时候;当她冰冷如剑锋的眼神洞察我所有不设防的心事的时,我深刻地感觉到我前世一定是她脚旁的一棵小草,心甘情愿地任她践踏蹂躏刀割剑剐。

    萧风无情,

    吹落叶成零单;

    流水无情,

    向东去永不返;

    枫叶红时,

    我心死灰复然。

    当春天来临的时候,我专注唯一的追求重新塑造我完美的形象,我废寝忘食焚膏继晷地练功,所有这些都只为一个追求,我将为这个追求奋斗终生。

    而我也压根儿只为一个人而爱。
前世今生 ●第二章●
    整整一百年,我百年如一日地勤奋练功;幻境里每一个角落我都轻车熟路,我重复地将脚印重叠在幻境的每一寸土地,我厮杀在人群中,从开始的不断受伤到最后我身旁漫山遍野的尸体,我不断的告诫自己,我要为一个人而战斗。在幻境的深处,我意外地获得了传说中三英雄之一的神兵利器之一——屠龙宝刃,这是全人类都想得到的宝物啊!而它现在却握在我的手里。我需要它,我需要它为一个人战斗。

    我依然是枫之帝国的通缉犯,但碰巧遇见时,跑的是他们。我行走在整个比奇,今生的名字众所周知无人不晓。枫之将军和我照过一次面,念在师徒情谊上我没有杀死他,但他随后组织的“枫之大围捕”让我十分气恼:漫天盖地的枫之将士让我头晕目眩,我敢肯定枫之的人倾巢而出了,在没有屠龙时,他们对我要理不理,所以,我并不是他们的目的。

    我苦苦的支撑,但,终究寡不敌众,整整一年,我不停的挥动宝刃,枫之的将士有如斩不断的瀑布前赴后继像海浪一浪高过一浪,遮天蔽日的杀过来,我机械般的应战,但我早已精疲力尽,在意念模糊的一瞬间,就那么恍惚的一瞬间,我猛然感到同时有六七处巨大的楚痛,我挂彩了!我今生就要结束了,我没有能力为一个人战斗。而在我到下的那一秒,我脑海中不断闪动着几个深刻的画面:护城河水里的蓝天白云;比奇城外的青山绿水;前世的冰霜美丽与她脚旁的一棵小草。三个画面依次浮现重复轮回。

    今生没有死,今生不能死!今生前世是一棵小草,外表羸弱,冬风一吹,枯萎凋败,春风再起,绿满大地,今生前世是一种顽强的精神,今生今世也是一颗命大的情种。

    今生现在安详地躺在雪之部落的皇宫里,身上的伤口包扎的一丝不苟,吸人目光的屠龙宝刃就在他的身旁。

    今生醒了,他身旁一个女道士兴奋不已满脸温柔:“你醒了?”

    “这是哪里啊?”今生满脸疑惑,他明明知道自己死了的。

    “今生,这是雪之部落的皇宫,你足足睡了五年,在枫之大捕杀中,你身受重伤,屡次冲不出重围,我们女王统率雪之部落将士即时救出你,喏!这是你的刀,请过目。”

    “这是不是人类所谓的冥界?”我满脸狐疑:令人类蠢蠢欲动你死我活的屠龙宝刃会没人要?我突然很害怕,害怕与前世永隔两界。

    “今生,你好好休息吧!等下我们女王会召见你谈些事情。”

    这是一座园林,有我熟悉的青山绿水、蓝天白云,一切都那么依然,五月的风温暖和煦,美丽的蝴蝶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它们翩跹起舞,相亲相爱,但我的心早已坦然。

    她的美,同样倾国倾城超俗绝伦,她的气质是清逸优秀的,但我真的早已心中坦然,因为我只为一个人,一生都只为一个人,她就是那个被手下称为前世的女子。而她却是雪之部落的女王,她说话时朱唇轻启吐气如兰:“没什么大恙吧!”

    “多谢蒙救!今生已无异常,多谢照顾,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