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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超级七辣-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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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耐烦地挥挥手:“你的手随便找个医生推拿一下就能复位。”

几个人愤然摔门而去,动静很大,我向方进宇撇撇嘴:“老方,没教过他们规矩?”

“阿七,你的性子一点也没变,还是那么暴躁冲动。”

老方岔开话题,递给我和洪大志每人一根烟,眼神隐藏得很深,“你有没有想过,所谓的道歉赔罪只是我给你个台阶下?你知不知道你不按我的意思来,执意对我的下属这样做,会把我惹火?”

“知道,所以我没打招呼就下了手。”

我回的很快:“老大道貌岸然地要求小弟接受惩罚,先说几句大义凛然的场面话,然后扔把刀出来让对方随便动手,如果对方还狠心要砍,自然会有其它兄弟出面阻拦,一直拖延到对方打消念头为止。”

“我跟在兴爷身边这么久,什么样的事没经历过?这种情形见多了,这样做既显得自己守信诺,也维护了老大尊严,但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回护自家兄弟。”

方进宇给我点烟的手一顿:“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铁了心地跟我作对?”

“老方,我不想跟你作对,我只想保住自己的饭碗,有学生受伤我会被解雇。”

我夺过他手里的打火机,给自己把烟点上,再丢还给他,“我本来想找个干净的工作,没想到怎么都躲不开这条黑道。”

“阿七,念在过去的交情,我再忍你一次,但愿我们最后不必翻脸。”

方进宇打开白酒,倒了三大杯,自己端起一杯,然后把其它两杯转到我和洪大志面前,举杯:“祝你工作顺利!”

明白他顾念旧情,我暂时抛开警卫部人员的禁酒令,端起酒一口气干了。

这一顿我喝了不少,没算,反正走出酒店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我头有点晕,方进宇要开车送我回去,我想起与罗侯有约,婉拒了。

道别之后,我看看时间,催促洪大志回校:“赶快回学校,如果查房……”

话没说完,我胃中翻腾加剧,转身冲到角落开始扶着墙呕吐。

滚热的秽物从口中不断涌出,胃部强烈抽搐,我若不用力抓着墙,几乎连站都站不稳,难受之极。

吐完了,用手背抹一抹嘴,我转身走回来,洪大志买了瓶水递给我:“漱漱口。”

我很感激他的细心,但没情绪说话,默默地接过来,漱口吐水。

由于感念方进宇的眷顾,我让自己往死里喝,所以很久没有经受酒精煎熬的胃扛不住了,洪大志今晚喝的不多,小抿而已。

洪大志担心地望着我:“陈七姐,你今天喝了一斤多的白酒,我送你回去吧?放心,查房前赶回学校时间还来得及……”

“不用,没事。”

我勉力笑一笑,“这点酒小意思,以前我一边吐一边走了半个城回家都没事。”

洪大志还想再劝,我嫌他罗嗦,加上酒精上脑,张口说了句脏话:“回去!你再鸡巴毛,我把你嘴给缝上!”

被狗咬到的洪洞宾气呼呼地滚了,我看着他走到酒店旁边,叫了车,沿回校的路线驰去,自己则仰首靠在棵大树上定神。

这时候,停在我身旁的一辆黑色轿车忽然走下个人,温和地扶住我的肩膀:“阿七,又喝多了?”

我醉眼昏花地看过去,来人的脸孔轮廓逐渐清晰,面容刚硬而沧桑,深深的额纹犹如刀镌霜刻,正向我微笑着。

“兴爷?”

我很惊诧,“你怎么在这里?”

沈兴国怜惜地摸了摸我酡热的脸:“正巧路过,听说你跟小方在这里谈判,临时决定过来看看。”

“我哪有资格跟他谈判?”

我自嘲地咧嘴笑笑,靠着树干不动,一动下盘就虚浮不稳,“仗着是沈兴国的妹子,狐假虎威一把而已,别人看你的面子,也就不欺负我这只落水狗了……”

沈兴国哈哈大笑,我东看看西看看,脑子里突然有些奇怪的感觉。

他面对着我,他背后的街道上好像有什么不对劲,可我脑筋却转不过来。

“兴爷!小心!”

车里突然有个声音疾叱,车门被撞开,一个黑衣人长身扑出,拉着沈兴国卧倒。

听见这句话的同时,我分辨出了对街中隐约的一记弦绷声——我虽然醉了,但基本还能分得清,不是枪响,而是弓弩发射的声音。

以前五哥家里就收藏了一支黑色巴力野猫,我玩过几回,从声音可以听出弩矢来势凶捷,可惜我醉得厉害,反应和身手迟钝,勉强转身一侧,后肩剧震,有如被沙锅一般大的拳头击中,巨大的冲击力推着我踉跄了几步,重重地向前扑倒,接着就是冰凉的剧痛袭上大脑。

黑衣人以车为掩体,尽量匍匐身子扶着沈兴国迅速上车,我早听说兴爷有一个神秘保镖,今天总算亲眼目睹了丫的身影。

“阿七!”

兴爷上车前,回头似乎想拉我一起上车,黑衣人果断地沉声阻止:“她离得远,别管了!目标是你,她不会有事的!”

在帮会里,没有谁的性命比兴爷更重要,我忍痛回头喊:“你们快走!”

车门啪地关上,风驰电掣而去。

趁着现场混乱和有人趋近询问,我跌跌撞撞往人多处奔去。

暗杀失手,一般有两种选择,一是立即收手等待下个机会,二是挟持受伤者,以换取目标现身的机会。

以武器来判断,对方这次应该会选择收手,毕竟弓弩的体积太大,他不可能扛着个硕大的凶器满街追我。

但我必须提防第二种情况发生,万一落入别人手里,我大概只能祈求速死——还是那句话,在帮会里,没有谁的性命比兴爷更重要,其它人在帮里都只是陷阵营里的勇士,为了兴爷打拼。

嗯,虽然小女子区区一条贱命不足挂齿,但能活着最好还是活着,结婚生子赡养双亲这些事我一样也没做过,死了多冤枉。

闯红灯冲过好几条马路,幸好没死,见没人追过来,我缩在墙角忍痛用颤抖的手指拨通小八的电话,好在这次他没关机。

“喂?”

小八平时不耐听的声音,现在却显得悦耳动人,我按住后肩的伤处,摸到冰冰冷冷硬硬的一支弩箭插在肉里,我长吸了一口气,低声交代:“小八,你快来中环接我,我——”

他冷冷地打断我:“让我去接你?不怕我非礼你?”

我被他一句话噎住,心想什么时候了,他还为了上次的事跟我闹脾气,我忍着痛,耐住性子继续说:“别闹了,我在跟你说正经事——”

小八轻笑,声音低哑:“我正在干正经事。”

听筒里传来几声女人的娇笑,就在他身旁。

我怔在当地,只觉全身沸腾的热血直奔天灵盖而去,酒意倒是清醒了不少,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不好意思,打扰了!”

然后匆匆挂断手机,扔在一旁。

街边还是一如既往地喧嚣,我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几乎撑不下去了,额头抵在墙上,死死忍着肩膀上的痛感,冷汗如雨。

如果我失血过多死在这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被人发觉?夜里来尿尿的酒醉青年?明早来打扫卫生的清洁工?

手机铃声突然欢唱起来,我捡起来一看,心里失望透顶。

不是小八,是罗侯。

“陈七,你和客户在哪里吃饭?我一会过去接你……”

罗侯的声音愉悦如常。

“已经吃完了,我在中环。”

我急急告知地点,此时已经顾不得会不会吓坏这个男孩,我迫切需要别人的帮助。

罗侯似乎听出我的焦灼,声音也急了:“好,我马上过来!”

放下电话,我闷堵的心情稍微松懈了一点,开始坚持着让自己保持清醒状态。

我现在这副样子,如果昏倒了被人发现的话,必然会报警处理——在得到沈兴国的授意之前,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惊动警察。

我犹豫地摸着箭柄,狠不下心拔,只是肩上扎根弩箭,随便动一动都疼入骨髓,这样自然不能去医院,拔掉之后再对医生谎称被利器捅伤,不知道会不会被识穿?

对了,这是暗杀者留下的证据,我必须完整保留,无权随意处置……

罗侯找到这里时,我从黑暗中突然暴露出的样子果然吓了他一跳,他蹲在我身边,慌不择言:“怎么回事?怎么搞成这个样子?要不要紧?来,我背你去医院……”

额上的冷汗滚进眼里,我镇定吩咐:“你先把上衣脱了,帮我把箭拔掉,用你衣服帮我把伤口堵住,把箭收好,然后再送我去医院!”

“我?我拔?”

罗侯瞪大了双眼,连连摇手,“不行,我不行……”

我攥住他的衣服:“那你就看着我死好了!”

罗侯眼光闪烁,飞快地判断着形势,最后咬一咬牙,迅速脱下白T恤,右手握上了箭杆。

我既痛且醉而眼前发黑,朦胧中看见罗侯只用单手,赶紧喊停:“用双手!”

罗侯太小看弩矢的分量和他的胆子了,只靠单手的力量,万一他拔到中途手软,我很可能会直接HIGH到昏过去。

他双手握住箭杆,我侧脸咬住自己衣袖,用鼻子哼了声:“拔!”

随着罗侯猛然发力,箭杆与箭头翻皮剥肉而出,撕心裂肺的剧痛袭遍全身,五脏六腑都开始剧烈痉挛,心脏却好像瞬间停止了跳动。

那种痛感,已经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我的汗水沿额而下,面肌紧缩成一团,呻吟出声,我依稀能感觉到罗侯在手忙脚乱地堵着血口……

以前会里的兄弟受伤,会去固定的小医院治疗,那家医院差不多算是帮会机构之一,但去年有人检举,被查封了。

罗侯扶着我就近找了家中等规模的医院,我向医生谎称是钢筋扎伤,此时罗侯的白T恤已被染红小半,幸亏不是犁形箭头,不然硬拔出来的时候我身上肯定得少二两肉。

医生护士帮我剪开薄外套和丝衬衫,急救止血,扩创清创,然后缝合,上药包扎,最后注射破伤风和消炎针。过程中好像一直在打点滴输血,我眼前发黑,只看到白袍来在面前回飘移,声音缓慢而沉重,像看鬼片一样。

我心里很内疚,心想洪大志的外套被剪坏了,我还挺有霸占别人的外套的天赋。

医生一边替我庆幸钢筋没有刺伤肺叶一边帮我开住院单,伤口局部麻醉了,我趴在急诊室的病床上闭着眼休息,等医生拿着住院单走进来问我家属在哪里时,我侧过脸问他:“我有没有骨折?”

“没有,不过伤口很深,容易感染……”

“那我不住院。”

医生一愣,有点生气了:“你这姑娘真不知好歹!失血过多的人抵抗力会大大降低,万一细菌感染化脓,后果有多严重你知道吗?”

“我知道,我会定期过来换药。”

“光换药怎么行……”

“那你再开点口服消炎药吧,我明天还要上班。”

“你听我的……”

医生还想劝我。

自从小时候发烧起斑被误诊为败血症住院治疗之后,我对动不动就劝病人住院的医生一向没什么好感,一句话堵回去:“要嘛你给我开点药,要嘛我到楼下诊所开药去。”

医生愤愤地出去开药了:“这姑娘!一点不拿自己生命当回事!”

我继续在床上躺了会,中间小八有打过电话来,我一看是他就直接关机了,本人目前跟那匹种马没有什么话好说。

拔了针头,我不想被医生看扁,自行下床,忍着痛慢慢走到门外,罗侯正坐在外面等我,一见我就跳起来问:“没事了吗?”

这个害羞的男孩子不习惯赤裸上身,把那件染血的白T恤又套上了,大片斑驳的血迹映衬着他清爽俊秀的脸孔,反差的观感震撼而诡异,整个人散发出惊心动魄的魅惑光芒。

我靠着门框,虚弱地说:“走吧。”

罗侯跨过来扶我,红着脸伸手替我把衣服拢了拢。

这个举动很徒劳,我的衬衫被护士从肩袖部直到腰际剪开一个口子,成了超大的斜V字领,肩膀被纱布裹得严严实实,手臂、胸部和肋下都裸露着,黑色胸罩半掩半露,因为不能碰触伤口,肩带垂在手臂边轻轻颤动,这是罗侯脸红的原因。

其实我没那么闷骚,所有内衣里面只有一套是黑色,很不幸,今天正好穿着。

“别看了,小心长针眼。”

我提醒他。

罗侯脸更红了,半搀半抱地把我扶到医院外,正准备拦车,忽然又说:“等一下。”

他快速跑回去,从附近木栅栏里捡回了那支弩箭,箭杆仍是笔直的,没有因击中猎物而弯曲。

乘出租车回家的路上,我靠在罗侯肩头闭目养息,心中却一直在回顾整个暗杀过程。

很奇怪……

现代弩箭的杀伤力我是知道的,一般射入大型猎物体内,箭杆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弯曲或碎裂,劲道如此之大,怎么可能没把我的骨头撞碎?

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暗杀者距离太远,发射出的弩箭经过长途消耗只剩下末劲,二,那把弩的装置经过更改,发射力度变小,只以伤人警示,不至重创。

如果是前一个原因,就证明此人并非职业杀手,可能是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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