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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任凭这空虚沸腾-第9章

小说: 任凭这空虚沸腾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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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这种病,没有人会真的想笑。“嗯,对。的确很尴尬,不过这个其实还好……”或许察觉到我的不自然,郑启脉替我解了围,“我刚住院的时候,篮球队的那群朋友来过一次,开始还蛮尴尬的,ZE i8。电子书不过话题说开了之后,也挺开心的。但热闹完了,所有人都走了,只剩你一个人还得孤零零地待在病床上的那个时候。那个感觉很……”“很空虚”。“很无聊”。“很孤独”。“很寂寞”。上面的短语,无论哪一个都能将句子填补得对仗工整,却都不是郑启脉心中的答案。“怎么说……很绝望。”他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无论空虚无聊还是孤独寂寞,我都能矫情地回上一大段感受。但面对“绝望”,我只有沉默。尽管我模糊地知道它所指代的含义,却并不了解那究竟是怎样的感觉。而等我了解,那已经是很久之后的事了。“……所以我后来就跟他们说还是别过来了。”郑启脉的声音插进来,“也不想告诉其他朋友这个病。所以……喏,现在这个新号码里面只存了我家里人。”他朝我晃晃手机,补充一句,“和你的。”“哇,给你这么一说……”我捶一捶肩,自觉担负起巨大压力。半个小时之前,我对于覃荔,还只是处于“随便想了解一下”的单纯。现在却莫名其妙升华成“必须了解”的高度。这发展太过荒诞,仿佛拉面店里突然摆出的满汉全席,让我有些难以下咽。“嗯?哦。你不用太在意啊。”郑启脉似乎看出了我的为难,“八卦什么的,没有也没关系。其实无所谓的。”“……”为什么。为什么一个人可以做到既运动阳光,又这么敏感温柔?!不但如此,他还能同时兼顾“帅气”和“悲剧”这种集狗血于大成的设定,就连时下的偶像剧也未必敢搬上台面吧?我不可思议地看着郑启脉,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结识了这样的人。而这样一个人的手机里,寥寥几个的名字,居然有我的存在——“嗯,那个……安心等我的短信吧!”使命感油然而生,我朝郑启脉比出一个 V 字,旋即便在脑海中计划起诸如搜索覃荔、结识覃荔、和覃荔成为好朋友的种种方案,我的大脑在那一刻像是踩了油门的引擎,隆隆的轰鸣声中,某个细节就这么被我忽略了——郑启脉在保存我手机号码的时候,并没有问我的名字。

第六章 CHAPTER 06

不须任何理由,也无分特定场合,它出现在我眼前,灵魂便被“嚓”地切割成了两半。一半轻轻飘上半空,在俯视里就仿佛看清了整个人间,包括另一半的自己。

01 “我在做什么?”在我的内心里,时常会冒出这样的一句话。我已不记得它第一次出现时的契机。或许是某次考试,或许是某天逛街。总之,在我意识到它的存在时,这句话便已成为驻进体内的毒素,随时都能在我的身上爆发出一片疹子。忙的时候。闲的时候。热闹的时候。冷清的时候。开心的时候。难过的时候。不须任何理由,也无分特定场合,它出现在我眼前,灵魂便被“嚓”地切割成了两半。一半轻飘上半空,在俯视里仿佛就看清了整个人间,包括另一半的自己。“你究竟在做什么?”然后它问。另一个我于是无言以对。掏出手机看时间,下午 2 点 24 分,距离覃荔下课,还有——“靠,还有六分钟!”我骂一句。尚未有班级下课的关系,整条视听室的走廊,除了几个路人便只剩下我。安静像块绸子,从过道的这头到那一头,被拉出长长的褶。我有些受不了这静谧,撑着手臂将半个身子晾出阳台,午后花白的阳光牛油般在身上厚厚涂上一层,人便越发憋出一股烦闷——究竟在做什么?答应郑启脉帮他转播覃荔的八卦也就算了,干吗还非得行动得那么迅猛?按昨晚对课程表的研究,明明再等一天就可以和对方上同一个时间段的课,干吗非得赶着今天?弄得上完自己的课,还要在学校多待上大半个小时?我为自己的自讨苦吃感到生气,但更多的却是无可奈何。即使眼下不做这件事,我也找不到有什么更值得做的事情——“找不到什么好做的”和“究竟在做什么”的两者之间,到底哪种状态要更倒霉点儿,我不知道。所以它们旗鼓相当。

从晃目的光缩回进阴影,我背靠走廊另一边的墙,开始翻阅手里的杂志。杂志是早上刚买的漫画杂志,我对漫画兴趣其实并不浓厚,之所以特地买来相关杂志,无非是用作待会儿与覃荔“偶遇”的道具——虽然里面没有那篇传说中的访谈,但按着之前的资料所得,覃荔无疑是个漫画爱好者,那么装作同道中人,成为朋友的几率自然也会高些。杂志在之前就被我看了大半。尽管内容不太对胃口,但总算也起了打发时间的作用。老实说,像我这样的人,能独自撑掉之前那几十分钟,还多亏了这本杂志……和郑启脉的短信。手机震动起来,亮起的屏幕上显示出“一条新短信”的字样。发信人是“郑新”。内容是“……有的话也没办法吧。”。简单的一句回答,对应的问题是我五分钟前所发的那条“如果覃荔有男朋友怎么办?”——这并不是我们第一次的互动。无论是昨晚“试发一下哈。”的无聊,还是三十分钟前“我朋友等会去找覃荔,我也准备一起去哈哈。”的虚构,也都在之后得到了郑启脉“那我也试回一下”和“哈哈,好啊”的回应。但这全部都不是第一次。真正的第一次,那条“你最近还在练球吗?”,以及之后“你是”的回复。它们曾涩得让我自觉不小心咬到了现实的核,但在眼下,却变得遥远仿佛一个怅然的梦。下课铃声骤然响起,我眨一眨眼睛,从梦里回过神来。尖锐的“叮铃铃——”像是把空气戳破了口,说话声、脚步声、喧哗声自里面漏出来,原本的空白就被一点点染上了热闹的色彩。顾不得琢磨回复的内容,我将手机塞回书包。一边伸着脖子,在一波波陌生的面孔里,搜索着一张相对不那么陌生的脸。视线就像皮筋,随着教室人群的涌出而逐渐绷紧起来。

嗯,圆脸。嗯,白皮肤。嗯,光洁的额头。嗯,明显的黑眼圈。尽管作好了心理准备,但当它们真的一同出现在我眼前的瞬间,心脏还是不受控制地跳了一拍。定了定神,我从书包里捞出一个笔盒。那是个古董的铁制铅笔盒。里面装了五六支铅笔和一块橡皮,盒盖故意没太盖紧,轻搭着盒面。我将它和先前的漫画杂志握在手中,然后拨开人群,朝那个被自己锁定的、穿着骆色开衫、正一边走一边按着手机的女生走过去。确切一点说——是撞过去。“哐——”伴随着铅笔盒落地时的声响,是对方的一声“啊呀!”,声音清亮却也不乏女生的柔软,即使眼下拔高了音调也不觉得刺耳。比想象中好听,覃荔的声音。“啊啊!不好意思!”我摆出一脸慌乱,蹲下身子开始捡从铅笔盒滚出来的笔。半秒后,感觉眼前一晃,覃荔的脸映进视线,带着些歉意,“是我没看路啦,喏,给你——”,一边说一边将一支铅笔递过来。“谢谢啊。”我接过,抬头看向她。“啊!你是——”故意拖出惊诧的长音。“哎?”“你,你是覃荔吧?”“……是啊。呃,你……”覃荔点点头,表情里流露出些不解。“我之前看过你的访谈哦——”我晃了晃手中的漫画杂志证明立场,一边念出心中酝酿好的台词,“你有照片登在上面嘛,因为说是我们系的……所以我还特地多看了几次呢,哈哈~”“啊?不是吧~~~”覃荔似乎有些不知所措,“那个访谈很傻的啦,忘了吧忘了吧!”一边说一边朝我拼命摆手。“哇哈哈哈~~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我之前还在想有没有机会撞到你呢!”“啊……是吗……”她不摆手了,表情却依旧有些尴尬。“是啊。我也很喜欢画漫画的,所以还蛮想认识你的耶~”“嗯……”脑海中的剧本进行到尾声,我再接再厉,准备投下最后一击。“嗯,那个,我是多媒体动画那边的,我叫向晴,什么时候有空的话……”正当我要将那句酝酿多时的“一起吃个饭?”说出口,冷不防被对方握住了肩膀。错愕地抬起头,目光对上的,是覃荔同样错愕的眼神。“向晴?”她扳过我的肩。表情古怪,却又流露出一丝微妙的专注。“怎,怎么?”大话连篇的我被她盯得心虚,下意识转开视线。直到两秒后听见对方所说的话,才又重新看回去。“向晴!”覃荔重复着我的名字。“哦啊——怪不得我一开始就觉得你有点眼熟!是你啊!还记得我吗?”我重新看回去。就看见浮现在覃荔脸上的惊喜。

02 覃荔是:喜欢漫画的人。画画很厉害的人。被王倾悦提到的人。和程敛认识的人。被郑启脉暗恋的人。然后,还有。——曾和我在同一个考场考过试的人。

“刚刚和覃荔聊天,才发现原来我们的第一志愿都是你的学校哎。”我编辑着给郑启脉的短信,编完发现不妥——对郑启脉而言,我应该根本不知道他的学校是哪间才对。匆匆将“你的学校”改成了“Y 大”,确认没有其他漏洞后,才大胆发送过去。“是吗?我读的就是 Y 大啊。”很快收到了回信。“真的啊?可惜我们都不够分呢。不然就可以做你的学妹了!”我发自内心感到遗憾。“是啊……不过就算上了,我现在也不在学校。所以不用可惜了。”他回。不知道是在安慰我,还是安慰他自己。我犹豫地按着手机键盘,打了几个字又删回空白,正拿捏着该回什么好时,冷不防被挥进视线的手打断了思路。“嗳?一直在跟谁发短信呢?男朋友啊?”覃荔朝我摇着手指,一脸坏笑。“没有啦,普通朋友而已。”我有些尴尬。当下决定终止和郑启脉的话题,好好面对话题的女主角。自刚刚捡完笔后,我和覃荔就一同在放学的人潮中并行着。她比我矮半个头,外表看起来弱不禁风,性格却意外的爽朗蓬勃——简单来说,就是那种只要自己想,便能迅速和对方打成一片的典型。而从她这一路走来的滔滔不绝看,很显然,覃荔是想和我打成一片的。总之,那次真是多亏你啦——“她拍拍我的肩膀,”那天考试如果不是有你,我真是不知道要怎么办。“”没什么,反正橡皮够大嘛……“我不自在地笑。不过是把自己的橡皮掰了一半给对方,像这种在发生三分钟后就被抛至脑后的小事,却在相隔大半年的眼下,被对方拿出来再三感激,只能让我觉得不适应。”半块橡皮而已啦,又不是饥荒年代的半个馒头。〃

“哈哈哈!你很有趣哎。”覃荔咧着嘴笑,“不过说真的,还好有听到你的名字,不然我真的认不出你了!”“嗯,我也是……”我说。想起一个多月前的茶馆偶遇,当时虽然觉得有点儿眼熟,但也只把原因归咎在“对方长了个大众脸”的单纯。毕竟人脑不是计算机,记忆不是单靠按个“确定”就能永保完好的存在——何况又不是什么让自己眼前一亮的帅哥,自然更没了保存的必要。“嗯对啊对啊,还好我还记得你的名字,哈哈~”覃荔笑着,“刚刚听到你一说自己叫向晴,我心里就马上有'啊!难道是她!?'的声音哎~”“……对哦。我记得你那个时候借完橡皮,特地问过我的名字……”“是啊,当然要问的。你不知道我当时问了多少人,个个都冷漠得要死,不是说什么'只带了一块',就是干脆不理我!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偏偏文具店又远得要死,唉呦!如果不是后来你二话不说掰一半给我,我真的都不知道要怎么办了!”“……用手指蘸口水好像也能勉强擦掉几个。”我说。覃荔这种人来熟的个性,让我颇感放松,说起来话也就没了像是和程敛或郑启脉那样的拘谨。“哈哈哈~~那我的卷子不用要啦!”覃荔一脸乐不可支,“哎,反正当时真的超级感激你啊,不然我也不会特地问你名字啦!就是想以后报恩嘛!”动情之处,不忘朝我比出大拇指,“你的名字我真的记得超牢的,当时听就觉得很特别啊~~向晴向晴,感觉好好听好文艺的~”“呃……”我压根没觉得这名字有什么特别,“你太夸张了……”“我说真的嘛~当时还想过一定要记住这个名字,以后同校找来做朋友的呢,结果……哎,居然没考上!”覃荔一脸遗憾,但眨眼间,又重新组合成了惊喜。“不过真没想到啊~居然能在这里撞到你!”“是啊……真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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