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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碧血长弓射苍龙-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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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平重新送了他一把好刀,又过了两年,瓦族撒克尔汗最后一次南下,阿鲁混沙用这两把刀在遂州宁伊塔战役中,至少砍杀了三个瓦族的骑兵,最后绝望的战死在这个籍籍无名的小镇外。
辽州境内的白古斯人在撒克尔称汗时分裂了,一部分回附撒克尔汗,归化的古斯青年男子很多成为林平的手下,变成瓦族的苦手,让瓦族再也没有翻盘的希望。又过了近二十年,瓦族消亡在西迁的路上,在后世只留下了那谁也看不懂的文字,上面,只有林平和宗英两个人的名字是中原的今文,成了后世破译这种文字的关键。
林平想用绳子把流徒捆起来,被阿鲁混沙坚决的制止了,在远州很长时间之后,林平才明白白古斯人大多数认为人是自由的,神所给予的不能被人剥夺,如果一个人犯了罪,不是被捆绑和关押,而是被孤立。买来或抢来的做奴隶的异族人可没有这样的好命了,至少在都兰草原,奴隶从来不用关押,几千里茫茫草原,是没有人能凭着脚逃得掉的,当然,没有关押不意味着没有屠戮。
当时,林平除了不解就只有无奈,在阿鲁混沙的陪同下,林平向大人去行礼告别,然后回程上路了。又过了几年,就是今天民歌中传唱的英雄撒克尔汗逐渐统一了瓦族大小上百个部落,这个白古斯大人的儿子奉撒克尔汗的命令,创立了瓦族文字,这一族白古斯人从那时起被称作“凯易开雅”,意思是“能写的部落”。
白古斯和其他古斯人不同,更接近瓦族的正源,说的是纯正的瓦族语,很多人都担任了撒克尔汗金帐的要职,基本上被视为瓦族纯正的一支。而林平认识的这位大人始终不能忘却瓦族残暴的对待过另外两个古斯人部落,在远州知府的帮助下,逐渐内迁定居下来,导致白古斯部落的分裂,在后来的战役中的自相残杀。
阿鲁混沙一直把林平送过了那片沼泽,指了条容易走的近路才回去,途中还经过了另外一个白古斯营地,也有一百多顶帐篷,归属同一个大人,大人属下这样的营地还有三个。
第二章 陌路风尘 五下
    早晨刚有点亮色,负责烧饭的衙役到那条河边去汲水,河面上悬着薄薄的雾,对岸传来的点动静,衙役警惕的放下汲水的水囊,抽出了刀,这时,两三个身影在薄雾中现身,衙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待看仔细时,已经能分辨出同伴和林平了,急忙趟着河水就迎上去了,成功回来的两个人静静的看着他,眼里满是笑意,语气却平淡得很,“怎么了,以为狼来了?”
另一个一路上相互依靠的伙伴也从帐蓬里爬出来,几个人激动地紧紧拥抱在一起,董成和林平每晚归一刻,他们的心中便焦急增加一分,各种坏的结果都想过了,就是不见人回来,快急死了。
林平看着大伙儿把流徒铐在了锁链上,也没有和董成打招呼,钻进帐蓬,倒头就睡着了。梦里,看见了亮白的桦树梢上,是湛蓝的天空,有几片羽毛状的云彩点缀着。
流徒也是躺倒就睡了,回程林平吸取教训,无论如何不会给他弄个什么拐杖之类了,只是尽量避免用长枪去抽打他罢了。怕他趁夜跑了,董成和林平晚上不睡觉,只赶路,现在是高度疲乏了。其他流徒已经醒了,都小心翼翼的活动,尽量不扯动那根把大家铐在一起的锁链。
董成竟然能在等候林平的时候睡了一觉!连他自己都觉得惊奇,林平虽然年少,却有一种隐隐的靠得住的能力,让人非常的放心。他告诉同伴是林平一个人完成了最后的追捕,两个衙役都没有说话,眼神在互相传递,实在难以相信。躺在帐蓬里呼呼大睡的少年,连鞋都没有来得及脱,一个读过书的役兵,路上他们觉得人品还不错,没有想到如此不凡,赢得董成的称奇。
到中午林平才被叫醒,几天之后,又喝上了熟悉的热粥,让林平觉得好受了很多。那个流徒先醒了过来,他被林平打断了鼻梁,痛得开始抽搐。林平喝完粥,站起来检视发现了,于是用冷手巾给流徒进行冷敷,从背囊里拿出些药让流徒吃了,这些都是帝都出发时,高锦送的内服药。
再上路,林平和董成都没有要流徒搀扶,即使休息也不解除流徒的镣铐。对于那个曾经帮助他走了最初艰难的几百里,后来又几次想杀他的流徒,林平没有为难他,反而帮他担了些负重。
剩下的路相对要好走一些了,希望就在前面,大家咬牙坚持着。从逃脱事件发生的地点开始,西线的路转向东稍偏北方向,到了下午就已经进入了辽州人烟稠密的地区了,在野外露宿了十来天的人们第一次睡在了房子里,一种有独特取暖办法――炕的房子。
碰到的人听到林平的经历,个个摇头,认为是林平运气太好了。蛮族在辽远境内过着夏天随水草而居,冬天挖土穴居,迁徙无常的生活。一如“上古之人,网罟禽兽,食肉衣皮,以俪韦掩前后,……转居荐草之间,去邃古之风犹未远也”。对这些人,大梁“因其部族,……官其酋长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职,给与印信,俾仍旧俗,各统其属”, 只要求“以时朝贡”, “贡到方物,例不给价”代替赋税,他们仍要“僻远朝贡无常期”,不接受官府的治理,时有变乱发生,经常要“往谕某部落招抚之”。
驿站的役卒不相信白古斯人会对林平友好,但是,不妨碍他转过身去帮助一个归化的蛮族去装货;大家炫耀着和蛮族斗狠干仗的往事,也许旁边就坐着一个归化了的蛮族猎户,肩膀靠在一起喝酒呢,像是听谁家挖个地窖一样,没有什么不自在的。
辽州异族之多,混乱得让林平完全摸不着头脑,斯顶拓、古斯、白古斯,还有什么“答因皆黑”、“诵因皆黑”等等,在辽州人的口中,“瓦族”这个词,一会儿是泛指这些大大小小的部落总和,一会儿又特指那么三五个大的部落,现在统一由一个大单于统辖着。
上古列王时代之前,东北蛮族已经向中原传说中帝王进贡过弓弩,他们是中原北部四个蛮族的祖先,到皇朝时代开始,记载于文字的有三十余蛮族,居住于此,前朝始派军从宿州渡海至此,“诏谕诸处官民帅众归附”,设州郡。梁隆宗,禁军一度征服库兀儿岛,彻底稳定辽远二州,这些蛮族才“多依山谷联木为栅,或复以板与樟皮如墙壁,亦以木为之,屋才高数尺。冬极寒,独开东南一扉。扉既掩,复以草绸缪塞之。穿土为床,温火其下,而寝食起居其上。”从穴居转变为筑室居住。
林平随着深入辽州腹地,渐渐从衣冠上能分辨出各个蛮族的不同,他比较感兴趣的是“踏踏玛儿”和“贾哈”,贾哈用毛皮裁制,形制如箕,两端作尖锐状,围于肩背脖子处,抗寒神效。踏踏玛儿以牛、马、猪或鹿的皮革曲屈而成,故底与帮是相连的整张皮革,没有接缝。里面絮以捶软了的乌拉草。这种草近水而生,细长、柔软、暖和,放在踏踏玛儿里,穿起来轻便,舒适,避湿,御寒,“行冰雪中,足不冻”。
踏踏玛儿和贾哈后来因为林平的建议,都成了忠州军冬装的标准配备,忠州军冬天作战比起北方的瓦族也不差,都是因为在这些细小的地方,林平使足了功夫。
又走了整整三天,深夜,盛京的城墙在星空中显露出方方正正的轮廓来,几个衙役连夜到州府的牢里暂时借地方把流徒看押起来。林平则发现因为公文上的失误,自己协助递解的任务已经完成,没有再使用驿站的权利了!衙役们友好的让出了一个铺位,林平得以不流落街头。
第二天,林平怀有依依不舍的感情,和一起并肩走了两千三四百里地的伙伴们告别,派遣文书上既然写着远州,那就还得到远州去,他一个人去。董成和林平说笑:“真不知道那些个泼皮只流两千五百里,你何地要加一等流三千。”另外两个也附和,“那些个不过于有人民处居之,役三年,附籍当地六年,兴许可以全其生。你却要从军自效了。”
所谓“从军自效”不过是《 大梁律 名例》“军官军人犯罪徒流”条中对充军的字面说法,是终身不能回到原籍的。虽然林平不是充军,但边北守戍兵役的艰苦,也常常被世人视为一种严重的惩罚,望而生畏。 
相处久了,大家知道林平的脾气,果然,他很大度地呵呵一笑,对自己的处境并不在意。已经死里逃生两回了,再多活一天都是赚来的,林平解释着,听他一说,众人又回想起一路风尘,不禁眼眶都红了,林平最受不了这个,急忙挥手和众人告别。
林平找了医馆又换了一次药,听了医生说伤口已经完全愈合,就高高兴兴地去游逛,却不知此时差不多已经身无分文了,当然了,平时差不多也是身无分文的,林平倒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依然兴致勃勃,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起自外攘门,经过小西街、经塔湾、转湾桥、永安桥到了安定街,游览了盛京城的精华,甚至到萃升书院转了转。
萃升书院是辽州三大书院之首,大梁有名的学者都曾经到此讲学,特别是江南学问大家范修,长居于此达三十年(不怕冷),曾经为到达此地的隆宗讲经释义,隆宗在指挥二十五个卫,三十八万人攻取库兀儿岛、改建盛京之余,还能有空顺手给范修建了一个文溯阁,这个顺手么,也耗时三年才顺完。
文溯阁的藏书仅供书院的童生们观看,林平一身破旧的戎装,早就让许多官府资助招收的童生们侧目,自然不会被允许进到像圣地一样的文溯阁里去了,林平丝毫不理会这些人的白眼,溜溜达达,饱览了书院北塔内的石碑刻字方才离开。
根据石碑上的记载,盛京建城有上千年了,原本就是一个守护边防、伺望敌情的台堡,称为堠,故曰候城。面积不大,四面城墙,每面城墙长百丈,还都是土砌成的。算上驻扎戍卒的眷属,也没有多少人。周朝,辽州建立被作为州府所在,下领十八个县,候城改称盛城,虽说规模较候城扩大了许多,有个繁荣的市貌,但最大的变化是官署的房屋有了瓦!民房还全是土砌的。
直到周末,盛城人口九成都是驻军,其余才是士农工商、贩夫杂作等散户居民。周朝用了两百年的时间,建了周九里零三十步,高有两丈五的一座城池,东南西北四门,城内设有“十”字大街通往各城门。
隆宗安定东北,前后用了七年改建盛城为盛京,城墙增了三百多步,墙高也加高一丈,达到三丈五尺,又修建了郭墙,外郭墙高七尺五寸,周长三十二里四十八步。与八个城门相对应,郭墙上也开辟八门,护城河宽十四丈五尺。
城内以辽州府衙为中心,环列着各级官衙和书院、文庙等,金银市、铜市、皮市、书市、梨市、鸟市也集中过来,商号林立,是林平见过仅次于帝都的第二繁华地了,道路两旁有高大的垂柳,夏天,其绿阴可盖到路上。
在这繁华的定安街上,大商号吉天丝坊起了一座三层高的楼,是盛京最高的建筑了。吉天丝坊是宿州旷县两个姓乐的兄弟开的,已经是上百年的字号了。林平望着高楼寻来,却不到丝坊去,而是到了吉天丝坊边上的一个叫同益成的货栈。和货栈的伙计谈了一会儿,林平成功地把穿在脚上一年多的皮靴给卖了。
林平身上还值点钱的就那双皮靴了。老爹的手艺和林平的爱惜,轻轻擦去灰尘就露出很好的卖相了。盛京的东西也不便宜,加上换药就花了一大笔钱,所以林平冷的时候只有跺跺脚了。背上的背囊是老爹当兵带回来的,至少有二十年了,林平舍不得,里面还装着林平的两套夏装,戎装是不能卖的。
午后,林平走在通向远州的驰道上,没有流徒的拖累,他走得飞快,盛京已经远远的留在了身后,前面可以看到一个大大的集镇。林平此刻穿着用北地特有的一种细长的乌拉草编的草鞋,这种草可是穷人冬天的宝贝啊!林平很仔细的编个草套,套在脚上,又塞进许多保暖,然后再穿进草鞋里。
辽州都指挥使司连长枪也不愿换一根给林平,那根从帝都带来的“拐杖”也就有资格继续陪着林平到远州去了,此刻,被林平扛在肩头,上面挂着只野兔,是林平用石子打中的。冬天刚过,兔子出来不少,在草木稀疏的原野,对于林平这样的高手,还是有机会弄上一两只的,可惜不够肥。
离镇子近了,在路上有了行人,林平就问是否有人愿意买或者换点粮食,这天不是集日,也没有人刚好背着粮,林平也不着急,不慌不忙的往前,终于有个人有点兴趣,“到前面俺家里吃顿饭,换你的兔子成不?”
“成!”林平故意模仿着当地口音,痛快的答应。
到了,才知道原来人家是用不着吃林平的兔子的,这家人养猪十头,除自供外,也还杀而卖其肉,兼做屠者。这是刚刚到外面卖了猪肉回来。前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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