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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碧血长弓射苍龙-第28章

小说: 碧血长弓射苍龙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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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仔细地寻找流徒行进的痕迹,又比林平多走了不少路,一躺倒就鼾声大作。
天没有亮,林平就被董成唤醒,董成不肯放弃,还要追,让林平在屋子外面用破罐子盛了水搭架在木架上,然后点燃木架,估摸一个时辰之后木架子会烧断,则水罐倾覆,浇到下面的火堆上。
“我们现在就朝正西走,看看运气如何。”董成说,然后带着莫名其妙的林平摸黑上路了。天亮以后,他们已经走出去有十一二里地了,董成爬到树上,看看有没有烟腾起。
果然妙计,有两股。流徒一定也看到了,二者距离很远,于是也烧了一堆火,昨晚上赶路,停下也不敢生火,冻得够呛。“我们赌对了,方位稍偏,就差不到二十里地。”董成沮丧地说,他下来时不小心,扭了脚,脚脖子立刻就鼓起包来。
“你在这里等着,我去追。”林平拿上那把弯了头的长枪,向董成指示的方向走了下去。董成见林平很有把握,就同意了,又重复了一番林中辨认方向和痕迹的办法,要他如天黑前还没有追上就算了。
厚近一尺的落叶使行走十分不便,快到中午的时候,林平总算走出了这片森林,来到一片平坦的大草地上。树木变得低矮和稀少,按照董成的教导,林平走到一棵佝偻的大树下,把长枪插在地上,小心地爬了上去,就在前方不足五里的地方,一个黑点正在移动着!
林平边走边啃着干粮,喘息间,差点给噎死,好不容易找到草地低洼处化雪积的水,用手捧起来就喝,两三口后,立刻上路,一刻也不耽误,如果让那家伙走进下一片森林,就永远永远追不上了。林平虽然还有两三天的干粮,但是体力已经快透支了,他也没有董成那种辨认痕迹的本领。
林平估计要接近了之后,又冒险上树去看了看,逃亡者显得很疲惫,估计也没有吃到过东西,脚上还有冻伤,走路一瘸一拐的,就在前面三百步左右。林平猫着腰,开始跑了起来,手上提着那把救了大家一命的长枪,曾经锈迹斑斑的枪头,被林平擦的锃亮,上面的血迹,也早被林平洗去。
流徒本能的拖着身子,用种奇怪的姿势,侧倾着向前。一只脚上的鞋已经不见了,身上的衣服在逃亡过程中被树枝和蒿草扯成了片片。林平在后面弯着腰也能看见流徒的黑黑的背影了,不幸的是在一个水坑摔了一跤,整个人都扑到了水里,激起很大的响声,流徒慢吞吞的回头,像撞见了鬼!竟然是林平!天知道他怎么追上来的,正从水坑里艰难地往外爬。
透过泥水糊住的独眼,林平也同时看见了流徒,两个人几乎同时发足狂奔,追了不到百步,来到了一条河流的上游,一大块带状的沼泽里长着一蓬蓬的水草,有几百步之宽,流徒毫不犹豫的就跳了下去,在齐胸高的水和泥浆中往前趟,林平追了过来,长长的喘了口气,也坚决的跳了下去,两个人就相差三十步,尽管林平使出了浑身的气力,也只缩短了一点点距离,手中的长枪眼下非常的碍事了,但是林平不敢投出去,而是用它来试探,防止自己再掉进泥坑里。
第二章 陌路风尘 五中
    在沼泽另一边的草地上,两个人骑在马背上,好奇的看着林平和流徒艰难的跋涉,最后几乎是蹒跚着往前爬,几乎让人以为他们出不来了呢。两人中的女人有点担心,男的劝他不用着急,果不然,林平和流徒手脚并用的先后都爬了上来,在相距不到二十步的距离上,倒在地上喘着粗气。
林平趴在地上,心里说:“站起来!要起来!”实际上已经酸软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嘴里的泥浆都没有气力吐出,肺痛得引起一阵阵咳嗽。流徒也侧躺着,痛苦的看着林平,好像已经放弃了任何抵抗,一骨碌,换成了仰面朝天的姿势,胸口剧烈的起伏着。
春天,又高又薄的絮状云,轻轻的遮在淡蓝的天空上,林平也努力的翻了个身,看到了美丽的景色,有那么一刻,在和风的吹拂下,他心里都在想,“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当林平右手摸索着找到压在身下的长枪时,一个异族服饰的身影出现在头顶,一个男子的脸,俯下来问:“你们在干什么呢?”当然,林平完全没有听懂。
但是,流徒听懂了,翻身坐了起来,用结结巴巴的瓦族语告诉对方自己是被林平追杀,林平抢劫,抢劫或者类似意思。这个词林平听懂了,因为在陈彦不止一次说斯顶拓人用了“抢劫、劫杀、夺取”这个词。
林平也大声的指着流徒,反复这个词,示意对方。
男子犯了糊涂了,但是还是把林平的长枪拿了去,锋利的弯曲的矛头让他很不解,和女子商量了一下,示意他们跟他走,并用长矛粗鲁的戳了戳林平。林平无奈的站起,跟在兴高采烈的流徒背后,被押到了瓦族人的营地,实际上是白古斯人,他们往上溯和瓦族是同一个族源,所说的白古斯语言和东北部的瓦族语言几乎没有区别,后来使用的也是瓦族文字。
林平是第一次看到瓦族白古斯人。
营地上大的、小的一百多个帐篷散落在一大块起伏的草地上,圆帐蓬象帐幕一样,是用树枝和细棍构成的。帐顶中央有一圆孔,以便射入光线,使帐内的烟可以散出去。帐的侧面和帐顶都用羊皮覆盖,帐门也是以羊皮做成的。帐篷外面围搭在一起的木杆里,是他们拥有的牲畜。极多,有骆驼、牛、绵羊、山羊;马就更多了,林平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马,他很仔细地看了,白古斯人没有猪、家禽和其他耕作的牲畜。
当林平和流徒走近时,不时有三三两两的白古斯人凑过来,好奇的看着这两个异族人,甚至有人好奇的摸了摸林平的绷带。林平也仔细的观察着瓦族的举动,男人和女人的衣服是同样的式样,用麻布、丝绸锦缎制成的长袍,从上端到底部是开口的,在胸部折叠起来,在左边扣一个扣子,在右边扣三个扣子,在左边开口寅至腰部。各种毛皮的外衣样式都相同。不过,在外面的外衣以毛向外,并在背后开口;它在背后并有一个垂尾,下垂至膝部。
女人的头上,有一个以树枝或树皮制成的圆的头饰。这种头饰有一只手高,其顶端呈正方形;从底部至顶端,其周围逐渐加粗,在其顶端,有一根用金、银、木条或甚至一根羽毛制成的长而细则棍棒。这种头饰缝在一项帽子里。这顶帽子下垂至肩。
最为独特的是女人也穿着裤子,甚至背着弓,后来林平改进了古斯人皮革缝制方法,他设计的皮裤子在远州极受欢迎,特别是女人,因为林平的有意,瓦族各支在后来才有了男裤和女裤的区别。
年轻的男子把林平和流徒带到了一个比较精致的白羊皮大帐篷前,示意两个人等着,然后钻了进去。这顶帐篷涂了白粘土和骨粉,正午的阳光下,洁白得耀眼。几个白古斯大汉围站在林平他们周围,是看守的意思,一路上年轻男子和他们打着招呼,这些人就自动跟了过来。那个女的则把马牵了到一个帐蓬口拴了,看样子那是她的家了。
不一会,从帐蓬里钻出来了叁个人,除了年轻人以外,还有两个快上年纪的家伙,两个人的服装明显不同于外面的其他人,后来林平知道一个是部落的“大人”,部落推举而成,他们之上是白古斯君长,君长称为“单于”,瓦族共同承认的大单于则臣民称其“可汗”。白古斯各大人在单于的指派下“割地统御,各有分界”,而在大梁境内(主要在遂州,远州和辽州较少,也有)的“大人”,朝廷则“皆表宠以为王”, 册封个 “臣邦君长”、“臣邦君公”、“蛮夷邑君侯王”等等,以此进行羁縻。
大人和另一个人(祭司)两个人语速很快地讨论,大家都默不作声的听着,连林平也认真的分辨,尽管一个音也不明白。最后,他们总算有个决定,于是那些汉子开始把两个人往一块平地推,林平看流徒也不是很明白,也许是装的,他既然打定主意往这边跑,总有些原因和理由吧,但是自己在追捕的角色使他放弃了询问。
各个帐蓬的白古斯人都出来了,男人们围成了个圈,女人则站在自家帐蓬附近,远远的看着。一个大汉拿了两把匕削过来,跟林平和流徒大声的宣布着什么,然后把匕削向两个方向掷去,林平看看流徒去拾,自己也就转身从地上拣起匕削,还看了看骨制的手柄上刻的花纹。流徒拿匕削向自己逼过来,林平才明白这是让两个人决斗的意思,于是跟流徒说:“等一等。”然后取下干粮袋子,拿出了一块干粮扔给了流徒,“你先吃点东西吧。”
这个举动让围者觉得莫名其妙,纷纷交头接耳。流徒使劲啃了几口,就在饮马的槽子里捧了些水就着咽了下去,这才重新拿起匕削,向林平逼过来,周围的人发出“哦”的声音,明白了。
从内心讲林平并不愿意这样决斗,不是害怕,而是他占着理,但是和这些语言不通的白古斯人讲不清楚这些,只好走到了流徒的对面。仿佛是童年游戏的重演,林平又看到了比他大上一圈的曾琰挥舞着粗大的棍子冲向角落里的自己。
曾琰的老爹还真是十八般武器样样俱全,沿着照壁排列了长长的一架。曾琰这个大块头总是喜欢挑些斧、锤之类的厚重兵器,仗着力气大,舞动生风,呼呼作响。
“嘭!”,曾琰留着鼻血,不可思议的倒下,然后站起来,重新选一件兵器,吼叫着冲上来,林平牢记义父的口诀,看准步点,就在他换步的一刹那冲上去,又是一拳,躲无可躲,那种对撞的力量,让林平担心指骨会断裂。
那时,林平才十一二岁。练了那么久,都成了本能。
昨日在现实中重演,周围的瓦族人觉得无聊极了,就看见流徒疯狂地冲了过去,快到林平身前,林平把刀往脚下一掷,一晃就到了面前,流徒连挥刀的空都没有,林平一肘就搥到了对手的脸上,流徒连哼都没有哼出来,就昏倒在场地中央。
过了一会儿,才有人用瓦族语喊出来了“勇士。”没有人附和,连喊的人也满是怀疑和不信服,声音就在空中刹住,掉了下来。不过这样也省了林平的事情,因为如果真的双方斗得不亦乐乎,说不定还会有几个挑战者冒出来呢,白古斯人天性好斗,如今事情变得无趣,大家都没有了挑战的劲头。
通过手势和简单的词,林平明白了自己可以带走流徒了,那个拿走林平长枪的男子也过来把枪还给林平,林平看他对那把腰刀爱不释手,就干脆送给了他,抓到人也能交差了。
白古斯人到是礼尚往来,青年男子立刻就把林平用来决斗的刀从帐蓬里拿出来,送给了林平。拍拍林平,指向自己,“阿鲁混沙。”林平明白那是他的名字,也学着阿鲁混沙,指指自己,“林平。”
这种弯把弯刃的白古斯匕削长六寸余,用来杀羊吃肉,也是男子汉的佩饰。不戴刀的男子,妇女们多看不起。白古斯银匠最拿手的技术就是做刀。刃用好钢,柄用牛角、红木做成。鞘中有孔,可插驼骨筷子。鞘上有环,环上缀有丝线带子。丝线带子一头有环,可以挂在胯上。贵重的匕削一头编有蝴蝶结,下面是穗子;一头有勃勒。勃勒是银子打的,圆形饰件,上面有花纹,中间嵌有珊瑚大珠。
林平这把匕削很普通,牛骨柄,绸缎刺绣的勃勒,刀鞘也非金、银,仅铜而已,上刻云纹图案粗糙模糊,骆驼筷的大头一端还套有银束子,用来试毒。
白古斯人据说在周朝前就已经能够融铁出山,《史集》记载瓦族善于铸铁,“其地东北多铜、铁、金、银,其人工巧,铜铁诸器皆精好。”这把刀显然不是用古斯所产的镔铁锻造的,非常容易锈钝,但是林平一直带在身上,每天早上用它把黄瓜切成一小片一小片的当做早膳,后来成为林家餐桌上的餐刀。
因为林平征战四方,林家的饮食比较庞杂,像瓦族的烤羊也经常出现在餐桌上。孩子们这个时候会抱怨刀不快,林平就会自己来表演一下精彩绝伦的刀技,大臂不动,多运腕力和指力,刀子在指上翻飞,肉片准确地落在盘子中,大小厚薄如一,然后在孩子们钦佩不已的目光和欢呼中,心满意足的坐下。
而他妻子总会温柔地说:“好了,吃饭吧,你们要长大了才可以像爹爹那样玩。”几个小家伙七嘴八舌的问:“那什么时候才算长大呢。”此情此景,林平总会眼睛湿润,扭过头去,窗外蓝蓝的天空下,是杭永仕起伏的群峰。
很多年以后,林平在帝都接待了阿鲁混沙,那时,阿鲁混沙已经是白古斯大单于的侍卫了,陪单于的使节到帝都来晋见皇帝陛下,乞求贡赐。林平带着他走进了巨大无比的帝都赛马场,让阿鲁混沙差点连裤子都输掉了。
林平重新送了他一把好刀,又过了两年,瓦族撒克尔汗最后一次南下,阿鲁混沙用这两把刀在遂州宁伊塔战役中,至少砍杀了三个瓦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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