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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生于一千八百年前-第21章

小说: 生于一千八百年前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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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饶了我吗?太好了……” 
他欣喜地笑了。我只是摆摆手,让他退下。 
(十六) 
“请允许我练兵。” 
“不,我要你去征兵。” 
你不甘又有什么用。游戏决定了你在我手下只能是个暂时用用的人。 
那个威风凛凛的开国将军,不可能是你。 
(十七) 
李傕的势力被灭了。 
我想又不知有多少人死在刀下。 
但那遥远的战争,对在永昌破败的城中的我来说,也未尝不是一种好事。 
(十八) 
“以你的才华在这种境遇下实在白白糟蹋了,愿意为我仕否?” 
“好,为了天下黎民,我与你同去。” 
我终于有了我的第一个军师,他的名字叫荀攸。 
(十九) 
我的队伍渐渐壮大起来。荀彧、贾诩、甘宁、严颜等相继加入。 
我经历的战争越来越多。我终于不用躲在高山的阴影下看着刘璋的军队在附近徘徊。我用我的刀对他们说话。 
我抓回来很多人,有很多人降了我。 
可惜,我杀死的人比降了我的人要多。 
(二十) 
我一寸又一寸侵吞着刘璋的土地。他生气,他赶走我劝降的使者,但他无可奈何。 
终于有一天,打下他的最后一个城。 
他的人,不是降了我,便是都死了。 
他死的时候神情有无限不屈。他说: 
“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束了……” 
我能理解他的痛心。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主角,即使只是在游戏里。 
(二一) 
“不降者死!” 
我的将士们喊着这带着死亡意味的口号,节节推进。 
有天,一个被俘的年轻将军被带到我面前。 
是个很好看的年轻人。有干净而俊雅的脸,温和而睿智的笑。 
快速扫过他的名字,他叫嘲还。我对他一无所知。在我印象中,这个世界上本没有一个这样的人。 
但是怎样的人都无所谓了。我只需把刀架在脖子上,问他,愿不愿降。 
“宁死不降。” 
他昂起高傲的头,说道。 
我明知是徒劳,却还是不忍多问了两遍。在确定了他的答复之后,我的军士把他推出去斩了。 
那天死了很多人,他不过是其中一个。一张张脸翻过去翻得太快,我甚至没有时间听他们临死前说的话。 
直到一切平静下来,我猛然想起,那个叫嘲还的人,字伯言。 
陆逊字伯言,是这个世界里我最喜欢的人。 
我曾经发誓如果遇见他一定不顾一切让他做我的手下。我甚至想过可以和他这样一起奋战到最后。但现在,他死在了我刀下。 
死了就死了吧,这个冬天仍在继续。 
(二二) 
又是一个春天。比起十年前那个春天,这个世界已经繁华得多。每个城市都有军士努力发展着那里的一切,瘟疫、洪水,渐渐离居民们远去。 
但比瘟疫洪水更可怕的,是连年不息的战争。 
只是长沙的一场战役,便死了十五万人。我想那些人的血,能让湘江的水变红。 
(二三) 
把江南的最后一支势力——孙策灭掉后,我得到了诸葛亮。 
他不是很费气力便归顺了我。我让他做了军师。 
“我有什么不如他的地方吗?” 
荀攸不平地嚷着。他从永昌一直跟我到现在。只是因为两点智力的差别,我让另一个人站在我身边。 
我给他加了点俸禄,他马上又对我忠心不二。一点钱,便轻易地安抚了这个老臣的心。 
(二四) 
我又见到了南斗跟北斗。 
他们还是那个样子。他们不食人间烟火,他们不会死,但他们关注的,却是人世间身上最多血腥的人。 
那些以前被他们赞扬的名字大多消失了。他们不是老死便是被我杀死,都默默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一次他们终于提到了我的名字。他们给了我一种东西可以让我更加轻易地去杀人,美其名曰“圣痕”。 
(二五) 
我去找张辽。我曾经每天找他喝酒。但自从成为君主日以继夜夜以继日地忙碌后,我再没见过他。 
他有些许的诧异。但他什么都没说。和我闲聊了几句。 
我继续每月去看他。我想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有了聊天的闲心。也许这个残暴的君主需要有人叙旧罢,他们都这样想。 
我持续我每月去看张辽直到有天,他邀我去打猎。在打猎时,我们遇见了一直老虎。 
我把老虎降伏后,张辽赶了过来。他关切地问我有没有事,我笑着摇头,把打死的老虎给他看。 
我们快乐地寒暄着,象是情同手足的兄妹。我和他聊到周围的一切,仿佛毫无隐私。 
他却不知道,我的身上那道圣痕,已经吸引来了一只圣兽。 
(二六) 
在曹操的版图被我由大半江山削减到三分之一时,我突然厌倦了战争。 
没有人相信,我这个享受戎马生涯杀人如麻,在一次又一次单挑中将对手挑下马的暴君,突然厌倦了千篇一律的战争。 
但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说的。 
为了表示我的坚决,我甚至离开了前线,来到离战争很远的吴郡。我在那里巡查、闲逛。我甚至将那里的城墙修筑得焕然一新。 
但战争并没有停止。 
我不打仗不代表我会停止吞并这个天下。我让前线各城自由委任而已。然后我在很远的地方,看着他们势如破竹地节节挺进。 
这个世界不会停止战争。哪怕只剩下两个人,只要他们属于不同势力他们就会一直打下去。打到另外一方无力为止。这是游戏的规则。 
(二七) 
在最后一场战争开始的时候,我来到了襄平。 
襄平城中前所未有地热闹。二十多个金戈铁马的将领威风凛凛地站在我面前。我的目光从他们身上扫过,突然迷茫地发现,很多旧面孔已经被新的容颜所代替。而仍然熟悉的人,都老了啊。 
我也老了。四十三岁虽然对我来说只是个数字。我仍拥有着十五岁的面容甚至比那时更健康更强健的身体。但我知道,我老了。 
十五岁那个站在吴郡街头看着一拨又一拨的穷人在瘟疫中死去的有着黑色笑容的女孩子,现在还在吗? 
属于我的已经不多,或许从来就没有多过。这个游戏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活着,活到这个世界变成一种颜色之后。当我攻下一个又一个城时,我就在离我生命的终结越来越近。我渴望早日一统天下但我又害怕过早地结束。我只能战斗,除此之外我别无他计。 
但至少,趁我还有气力,趁我还活着,让我拿起我的剑,跨上我的铁骑,去参加这一次也许是最后一次的,盛宴。 
(二八) 
战争在我的十军铁骑铺天盖地的攻势下漂亮展开。四只圣兽在高空盘旋,将风火雷电毫不留情地铺满整个乐浪的大地。敌人在进行毫无希望的抵抗。其实这不是一场有悬念的战争。在长安、在洛阳,当我一个一个将他们最重要的将领包括我的挚友张辽砍下头之后,这个游戏的结局便已经注定。 
人,一个一个少了。 
只剩下曹操了。他孤立无助地站在海边。他的表情绝望而倔强。他曾经统治过大半个中国。如果没有我的出现,他也许会是留到最后的人。 
只剩一千多人了。我知道他无法挺过下一轮。我的手下们都跃跃欲试,等着我把擒获他们的殊荣赐予他。但我没有下令,我淡淡地对曹操说,我想与你单挑。 
他说:“现在时机不对。” 
我转过身,对诸葛亮说,用混乱计。 
诸葛亮的混乱竟然没有成功。然后我手下的谋士一一都试过了。曹操那一千人马依然不倒。 
最后我的目光划过荀攸。我思量着要不要让他去用混乱,原本想放弃但最后一刻还是对他说,你去吧。 
曹操军乱了。我惊讶地看着荀攸。他也站在那里静静看着我。我突然想到很久以前,在破败的永昌,他在烈日下走向我,大喊着对我说: 
“我为你录用了甘宁!” 
我甩甩头,把多余的回忆甩去。我提着剑走向曹操。我在西风中闻到了死亡的味道。我曾经很喜欢的死亡味道。现在我已经不喜欢那种战斗,但我,仍然为杀人而活。 
(二九) 
他们说我是统一这个时代的英雄。 
他们说我建了一个伟大的国家,文成武治,让人民有了几十年的安乐日子。 
他们说我的后代最终没有好下场,被入侵的异族通通杀死。 
我呆呆看着这一切,突然觉得自己象死去的人在另一个世界观看。我突然想起很多见过的人,很多经历过的事情。我不知道他们的结局是怎样。也许我们之间,并无什么不同。 
天空开始渐渐泛白,如同这渐渐迷茫的电脑屏幕。 
我想如果我回到最初的存档,这个游戏就可以重新来过。或许我可以活得更好,或许更精彩。但此刻我只想闭上眼睛,从一个梦,进入另一个梦。 
突然想起很久以前一个并不怎么喜欢的人说过的一句话: 
这样就结束了吗……
——第一天
    因为台风的缘故,流影坐的火车在一个不知名的小站停了一整晚。等到辗转来到锦瑟所在的小山村时,已是第二天早上。
很奇怪,尽管从未来过这里,流影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锦瑟所在的院落。在这个傍山而建的小村里层层叠叠的院墙间,一样的粉墙灰瓦,她那一间屋子却格外引人注目,光线照在那上面会骤然暗下去,好象那里存在着一个黑洞。
当他推开房门的时候,锦瑟穿着白色的纱裙,正在厨房里烧水。看见流影站在门口,她就笑道:“以迟到给人第一印象的人,是什么样子的人?”
流影讪讪地笑:“谁叫你找了个这么偏僻的地方住下,要坐最慢的火车还要转汽车才能到。而且你这个鬼地方——连信号都收不到,我晚点了都通知不了你。”
锦瑟说:“这个地方是偏僻了点,但你不得不承认它很美。”
流影环顾四周,整洁的农舍四处泛着干净的香,门外灰色的云缓缓掠过海一般的稻田。他不由点点头,却依旧嘴硬地说:
“虽说很美,但是很偏僻。”
锦瑟笑道:“不吵了,我们竟说了这么多废话。你先进来坐下。”
流影便走进来坐下。锦瑟走过去捉住他的手,很温柔地说:
“谢谢你来看我。”
流影轻轻抚她的发。
他们相恋四年,却是第一次见面。虽然第一次见面,却感觉已经相处过漫长的光阴。那种感觉,熟悉而温馨。
“哎,险些忘了。”流影从身边摸出一个小盒子来,送到锦瑟手上。“送你的,看看可喜欢?”
锦瑟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把小小的琉璃锁,流淌着火一样的红色和冰凉的蓝色,那种美丽仿佛不属于这个时代。
她便轻轻点头。流影替她把锁戴在脖子上。
火上的水壶突然响起刺耳的尖叫声。锦瑟跑过去将火关上。
然后她将水冲进两个大大的茶杯,又将一杯茶递给流影:“旅途劳顿,先喝杯茶吧。”
“你个地方能有什么好茶?”流影很不客气地说。
“一开始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可是没想到,这个地方的茶叶好极了。”锦瑟一边说,一边将茶杯放在流影身边的案几上,“也只是你才能喝我泡的茶,昨天曹操来向我讨茶喝,我都不给他。”
“哈哈,曹操长什么样?现在在哪里?——茶确实不错。”流影边喝茶边说。
“曹操不帅,而且他回去了。”
“你写信来说你写书写到走火入魔,我本来不信的,现在信了。”流影笑道。
锦瑟看着他,欲言又止的样子。然而流影没发现,经过一晚上火车上无聊的等待,他已疲惫不堪。
他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你先去睡一下吧,我知你累了。”锦瑟笑道。
流影醒来时,发现台风已完全过去,天地间是一片温柔的白光。他睡眼惺忪地走出客厅,发现锦瑟正伏在案上写着什么。
“又在走火入魔地写那些过去的故事?”流影走过去,将手搭在锦瑟肩上,“又写了多少字了?”
“现在没有,我在写日记。”锦瑟合上本子,轻轻站起来。“雨停了,愿意出去走走吗?”
流影披了衣,与锦瑟走出了门。
风中是潮湿的清甜的味道,阳光温柔地照着篱笆上的紫色小花。三三两两的农人经过他们身边,都好奇地看着这两个完全不属于这里的年轻人。
“这里这么美,难道没作家来采风吗?”
“太偏僻了,”锦瑟轻轻笑道,“况且我哪算什么采风。只是写东西写得要疯了,就想来这里放松一下。”
“是太偏僻了,”流影咬牙切齿地说,“昨晚在火车上,我真想打个电话骂你干嘛住得这么偏僻,结果连电话都拨不通。”
“又不是我的错,只是你刚好赶上台风了。”
“台风也不一定就不是你的错,说不定你在家里烧水引起的空气流动导致了几十公里外的台风呢?”流影狡辩道。
“那你还是说远点好,还是归罪于伦敦上空的那只蝴蝶吧。”锦瑟笑着叹气。
他们顺着小村庄走了一大圈,又跑到山上的小溪里抓了些螃蟹回来。晚饭锦瑟就将这些螃蟹炸熟了,两个人和着黄酒美美地吃下去。
“这个地方虽然偏僻,但确实很美。”流影吃完一抹嘴,满意地下了结论。
锦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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