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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万历新史-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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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册军田为基,应该由户部共同协理。另外,皇上此法虽击中要害,却难以在全国推行,以朝廷财赋根本无法将天下田地悉数购回,再分租给百姓耕种。臣以为,除了严文各地不管是宗室封地还是田主私田一律不得加租外,还应下旨禁止各宗室勋戚封地内的田亩不可包租与逐利商贾,使佃户无端被人渔利,而增加负担”

    “朕已经决定撤消宗人府,此事母后也已允准,并应下由她与宗人府交涉办理”万历平淡的说道。

    金学曾听了却瞪大了眼珠子,大感意外,一会才反应过来,高声唱道:“皇上英明,皇母太后圣德无边”

    “宗人府虽撤,但也是要给他们一些好处的,让他们可以离开封地,可以出商入仕,也要留着王候名声,最起码见官不必下跪,同时,也要给他们一些钱。现在,宗室勋戚名下田地加上官员赐田占了天下田亩的几成啊?”

    “五六成之间!”

    万历皱起眉:“那剩下的岂不都是民田?要说屯田都纳入官田,朝廷历年来也没卖出这般多田地筹银吧,为何民田会有这么多?”

    “回皇上,宗室勋戚多有自行在封地内屯田之举,曾经就发生过宗王令封地内的卫所兵士为其屯田,从而引发兵变的事情,这些屯田宗室怕会被朝廷收回,大凡都不入黄册而私下卖给商贾财主,而买了地的不想缴税,也不会到官衙登入黄册。历代君上都曾下旨禁止封地屯田,但各地官府人微言轻,除了把被卖的田地登入黄册,可以从中征缴赋役外,根本就无从监管,这才让民田数目变的如此之多”金学曾对大明朝的土地了解的很深,现在万历连宗室都敢撤,他也就更没必要顾虑什么了,如数家珍般的说了出来。

    朱元璋当年为了打击地主阶级,而始终让官田数目大于民田,使得地主无法加租,也算是一种市场调控手段。当然,朱元璋是没有什么阶级与市场调控概念的,但他确实这般做了,只是他的后世子孙没把家看住而已。

    万历点点头:“五六成,朕准备每顷给宗室补银一两,五六百万两朝廷还是拿的出来的,往后再按封地田地的不同,每年从租银中支出一些给他们,应该不敢再站出来嚷嚷了。而那些被宗室私下买卖的,卖者不法,买者亦然,朕不予治罪,就悉数收回吧。除却这些,民田还有几许?”

    金学曾脑中尽是永乐盛景,脸上绽满笑容的回道:“那就只有两成多了!”
第三卷 工业革命 第十一节 土地问题(三)
    “剩下的这两成多朝廷要想悉数购回也是不可能,强制收回就是不顾民声、与民夺利了,可也不能让其继续自行定租盘剥百姓。朕想下一道旨意,规定人均占有田地与山林荒地不得超过各一顷之数,多余的可以卖给他人,也可卖给朝廷,你看是否可行?”

    万历是想以此来打压地主、平衡地租,虽说有七成多的官田可以做为冲击田租市场的主力,但在江南一地,这样的冲击力却要小了很多,这当中主要的原因是江南一地民田要比官田多。

    江南现在是全国粮食的主产地,也是工商业最为发达的地方,其经济地位在明代以前就已经确定。在农业社会,经济的发展代表着农业的发达,也就是说在江南可以屯田的地方早被屯垦了,明代开朝之初至今一百多年来,在苏、淞、浙地区总屯田数不过才两万余顷。而在明朝之前,江南一带的官田本来也就不多,后来朱元璋打击土豪,让一些富豪迁到自己的老家凤阳去,好把自己的老家变成另一个江南,这才让官田数量与民田大体相当。

    后来一些官田又被赐给官员勋戚,而有意思的是,每每被赐田的官员多数都难有好的下场,这当中的原因无非就在于他们侵占田地的行为直接影响到了朝廷的利益。于是赐了再抄,抄了再赐,几经返复,这些官田也就被朝廷在缺银时给卖掉了。官田数量增加的不多,而卖的多,也就变成是卖一亩少一亩,长期下来,也就几近无存了。

    如果要解决土地问题,江南就首当其冲,这里面有财赋收入的关系,也有解决在江南已经非常恶劣的社会矛盾的关系。另外,通过人均一顷的规定制约,促使大多数人将手中多余田地卖掉,当到了供大于求、急于脱手的情况,地价自然会下跌,可以使得朝廷以较少的成本收回土地,又可以使得富人因手中田地变少,不再可能以经营土地为生,从而改变守土的观念,转而从事工商业。

    而定下一顷之数,万历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不得不为将来要进行的移民先留下一个空间。

    金学曾听了却不得不有另一层考虑:“皇上此法虽妙,却不易实现。当年太祖皇帝也推行过类似的治法,但那些田主却将手中的田地寄到亲戚族人,或者是家中仆役的名下,也就避开朝廷政令约束了”

    “这一点朕也知道,要想实施不能单靠官府监督,也不能光靠朕的旨意,若是旨意能够通行,太祖皇帝时也就不会有这般情况了。朕欲改《大明律》,将户篇田宅卷加以改变,将官田如何分租与民、民田个人占有数量、如何征税等等都要详加列述,定下奖惩之法。像你刚才所说的问题,除了定下敢于违法者,其田地悉数抄没等惩罚外,还要加强地契明文,官府只认地契,而不认他们私下商定,如果将田主敢把田地寄到亲戚族人等名下,那么亲戚族人大可将其卖了,看还有谁敢寄名逃避!”

    “皇上,《大明律》万不可更改,这有违祖制啊!”金学曾提醒道。

    万历现在最烦的就是有人跟他提什么祖制,自己宗室都敢废,还有什么祖制不能变的?正想发怒驳斥,金学曾却抢先接着说道:“大凡祖制,就是后世遇事,而前朝已有先例者,就当依前例而行之意,皇上今日施行之治,后世也当依此实施。虽然也有明文,后人若有更为合适的处置之法可适当更改,但《大明律》却不在此列,太祖皇帝在《大明律》中定有明文,严禁嗣君“变乱成法”,后世要依律行事,不得更改,皇上若改,《大明律》将不存矣,国法又当何在?”

    这一点万历是没想到的,既然入了《大明律》,那就与其它的祖制不一样了,人都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自己这个皇帝是绝不能带这个头的,可立法权是一定要抓到自己手里的,历史上弘治、嘉靖、万历三朝都有过修改,他们又是怎么实行的呢?

    “那应该如何?”万历询问道。

    金学曾想了一下:“改是不行,但可以修!弘治十三年就修有《问刑条例》二百七十九条,到嘉靖二十九年又增至三百七十六条。皇上可将修律一事交给内阁六部公议,再将皇上要推行的法度条目修成例,如在田宅卷外,再修一田宅新例,做为辅律推行!”

    中国的语言文字被这样使用,不知道是可悲还是可喜,这不就是在玩文字游戏吗?万历在心里嘀咕道。不过金学曾的话倒也让他本有的修订法案的想法,不得不做出一些改变。修订法案不单单是为了依法治国,法律还是一种统治武器。可现在这大明律对他来说,就像是一部宪法一样,自己要想修订的任何法令都将不能与之冲突,原己想要废除定罪“八议”,现在也只能先继续用着,或许可以将“八议”的权利收回,自己还可以用这个权利,先对大明律中像诛连这样过于严刻的刑罚做缓和处理。

    明白了其中道理的万历,点点头认可了金学曾的提议:“既然是新修,也就没必要叫例了,前例可依也可不依,因此不具约束,还是叫法吧,律法律法,律前法后,也不违太祖定的《大明律》”

    万历自己也玩了一把文字游戏,金学曾在心里偷笑一声,也没接话。

    万历接着说道:“原督察院都御史陈玠为官不行,但与法一道还是颇有研究的,先生几年前让他领着督察院,也正是看中他这一点。朕想将他调往大理寺任寺卿,再在大理寺下新设一修律司,专职修订各种律法。朕不但要修田宅法,还要修商法、工法等。原大理寺寺卿宋应昌就调往兵部顶替张佳胤的空缺,任兵部右侍郎”
第三卷 工业革命 第十二节 宣传部门
    金学曾对于万历的人事任免不敢提什么意见,但对于人均一顷之数还是觉得无法实行:“皇上,臣还有一事觉得不妥,就以江南而言,南直隶沿长江两岸及浙江一带共有田亩一百六十余万顷。除去南王、荣王二室封地,及金陵二十卫,杭、宁、绍、淞四卫的军田,再加勤国公及几位前朝官员赐田外,尚有一百一十万顷都属民田。若按皇上定下的每人一顷之数,则需有一百一十万人,江南纵是再富庶,也不可能有这般多的人能买的起一顷田地。就算化而小之,按亩散买,地价再跌,有银买地的平民也不在多。臣估最多民间只能占去半数,而余下之五十余万顷朝廷若想购回,就以每亩十五两的低价算,也需有七八亿两白银,现在朝廷绝无此财力可资实施。余下田亩如何处理?是强制收回,还是让其荒着?不管如何选择,都必生民怨。江南乃朝廷财赋重地,乱不得啊,还请皇上三思!臣以为,不若依然让他们经营,朝廷从中收取赋税,并严令租银数目,着各地官府严加督办!”

    “不可!”万历想都不没想就拒了金学曾的提议:“正因为江南是财赋重地,历年来朝廷用度大都出于此,已使得百姓困苦不堪,民怨还在少吗?百姓不可无地可耕,纵是租银再高,百姓也不敢不认,毕竟能得一斗亦算有得,最终租银还不是由田主说了算,历代关于租银数目可谓三令五申,各地官府又可曾督办得力了?朕若想解决田地问题,江南就必须要解决。朕想过了,余下田亩,若肯卖给朝廷,朝廷一时是无财力支付,但却可以分成数年支付,大不了给他算些利钱。另外,田主也可将田地交由官府,让官府将之租与农户耕种,每年他们再到官府领取租金,只有如此租银数目才能由朝廷控制。若是这两样他们都不肯为之,而敢于作乱生事,朝廷就是少了几年的财赋收入,也誓必要踏平他们!”

    万历说的话虽是恶狠狠的,但心里却非真是这般想的,若真要走到这一步,他大可不必这么麻烦,只要下道圣旨将所有田地都收为国有,再拉着军队四处走走岂不更省事,但这样一来,一些好的东西也将不复存在了,所有的理想也将无法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一一实现。

    金学曾听了却有完全不同的感受,他忽然间觉得眼前这个皇帝身上充斥着戾气,这股戾气伴随着君王的无上权势,足以让挡在眼前的一切瞬间消亡。真不知道对于现在的大明朝来说这样一个君王是好还是坏,而自己又真能伴虎而不被虎吃掉吗?

    金学曾正犹豫着要不要再度进言,万历却接着缓和了语气说道:“当然,朕也不希望发生这样的后果。因此必须要使政令通天下,开启民智,使每个百姓都明白这是朝廷的治法,明白治法当中的益处,自不会受人唆使,起而闹事。朕就不信,若没了百姓,那些田主还敢自己拿着刀枪公然与朝廷对抗不成?但要想政令通畅,民智得开,就须有专门的人负责将朝廷政令、国事法制造知与民,使民知政知法,方能聚得民心。现在纵是皇榜,到了县衙一级,也就是在县城张贴几日,百姓又多不识字,皇榜内容多从别人口中听得,一传十,十传百,话也就变了,朝廷本是好意之举,也就被传成是待薄百姓,最后就都说是朝廷的不是,也就说朕不是一个好皇帝!你莫拿《论语》与朕论道,朕就是要这般做,你说,如何方能做到?”

    万历一直想着成立一个宣传部门,虽说这时有坻报,坻报可分递与报,递传的是行政命令,报则是类似于报纸的一种抄传,但抄传更多的只是一种内参性质的报纸。各地呈送京城的坻报要快一些,而从京城传出去的,内容和时间上就都定数了。十三个省都在京城设有一个联络处,朝上议政的内容和人事变迁等等事情,或六部都可以派人抄写一份,各省的联络处再派人到各部去重抄一份,但各部及各省大都抄写一些关系到自己部门职责的事情,因此就有了节选,再往下知道的就是这节选当中的内容。如各省联络处将关于本省的内容抄写出来送回省里,而各州府又只节选一部份,再到县一级,内容也就少的可怜了。再加上没有专门传递的人,大凡都是上下级衙门间有事传报时,顺便将抄报带上。

    不管是递还是报,到了官员手中也就是最后一手了,一些有钱人要想知道点朝里的事,或者是京里官员的花边新闻,就得给衙门里的文书一点钱暗中再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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