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悠哉人生-第44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让人想起一首当地歌谣:落雨大,水浸街,阿哥担柴上街卖,阿嫂出街着花鞋,花鞋花袜花腰带,珍珠蝴蝶两边排。
方默南双手支着脑袋。看向窗外,也让她想起了小学的时候自己挽着裤腿淌过黄泥翻滚的街道,捡起一块石子扔向下水道里蹦出来的癞蛤蟆;吓得小伙伴儿们直蹦!也想起了午后校园里突然阴云密布,白天成为了深夜,整个走廊传来了孩子们尖利而又痛快的呼叫声;也想起了高中的时候骑着车传过旧城蜿蜒的街道和雨后的河道,半路便能感觉到裤管里浸润的泥浆。
“想什么呢!这么入迷。”程世喜手在方默南面前挥挥。
“想水浸街啊!”方默南笑道,好像全国哪个城市都会发生,即便京城也未能幸免,一场暴雨,把京城给浇了个底朝天。也浇出了与世界的差距——一条下水道的差距。可就是始终解决不了,也许是搁置留给后任。
“噗嗤……”
“笑什么呢?说来分享一下。”程世喜手肘捣捣方默南道。
“下雨的时候,披着编织袋,摩托车。人们狼狈地穿过狭窄的街道。不时传来嘀嘀咕咕骂骂咧咧的声音。却又不长见到路边打伞的人——只有在学校修长的林荫路上才会有撑着雨伞踱过的人们;入夜了,他们收起雨伞,穿上雨衣。跨上自行车或者摩托准备回家。一个人走进房间,收起雨伞,抖抖胳膊甩掉伞上的雨滴,就好比甩掉一日累积下来的人间尘坷。”
方默南的话勾起了两个人的回忆,嘴角上弯,勾起唇角,露出一抹会心的笑意,看来都看见过,甚至本身就被雨搞的狼狈过。唯一只有元肇鹰,吃甜点吃的倍儿香,想不到他喜吃甜食。和他的气质一点儿都不搭。
“喂!小子,你就自己一个人。”程世喜看着元肇鹰道,“家里的大人也放心。”
“在自己的地盘上有什么不放心的。”元肇鹰拿着小叉子,抿了下红唇,嘴上的奶油被舔干净。
“这酒店你家开的。”方默南抿了口水问道。
“嗯!黑社会也要吃饭,总不能打打杀杀的。”元肇鹰皱皱小鼻子,镇着一张小脸严肃地说道,“再说 了,国家又不会放任黑社会发展,还是趁着内地开放,洗白了好。”
可惜元肇鹰在怎么一本正经,和这萌萌的脸蛋儿,配在一起,很滑稽搞笑,实在太可爱了。
“想不到你家当家的还挺有头脑的。”程世喜笑着道。
“呼!难怪我评价这里的员工素质高,你那么高兴,看样子这进入角色挺快的。”方默南眯起眼睛,笑着打趣道。
游荡了千年,拿什么排遣寂寞的千年,看多了什么学不会。“小case!”
“为什么要夸员工素质高,有什么我不知道发生的事。”程世喜双手搭在沙发的后背上,修长的双腿交叠着,软骨头似的,就像躺着一样。
指望贺军尧和元肇鹰两人解惑,那是不可能的,方默南只好把刚进餐厅,他到来之前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筷子爱情啊!”程世喜眯起眼睛望向天际,喃喃自语,眼神清亮而坚定。
“可不是一次性筷子。”方默南笑着打趣道。
程世喜琢磨了一下,讪笑道,“有一种筷子,叫方便筷,这种筷子,简单、粗糙,用之即弃,是一次性的。一次性的筷子,与爱情无关。这就与一夜情一样,与爱情无干。”他顿了一下接着道,“你说的对!爱情之所以像一双筷子,最根本的一点在于,他们之间谁也离不开谁,为了生活,永远不离不弃;他们总是一起品尝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共同承担着人生的风风雨雨。是人都会向往的。”
“我看你就像这一次性筷子。”元肇鹰语不惊人死不休道。
“噗……”程世喜把口中的咖啡给吐的玻璃上都是。“咳咳……小子,我跟你有仇啊!至于这么损我。”
贺军尧哆了口温水,闲闲地看着窗外的雨景,唇角扯出一个似有若无的弧度,显然心情非常的愉悦。
“哼哼!”元肇鹰冷哼一声,撇过脸,叉着碟子里的甜点继续吃。做人还是比魂魄好,起码人能品尝到如此美味。
“我没那么差吧!”程世喜上下一挥手,“咱好歹也小有资产,要才有才,要貌有貌的,单身,无不良嗜好,身心健康的。”
“噗嗤……哈哈哈……喜哥相亲呢!”方默南眼神上下打量着他,点点头,“就凭喜哥这条件,相亲市场上绝对的no。1。”
程世喜哭笑不得,贺军尧为他鞠一把同情的泪水。元肇鹰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一副我们都是男人他懂的眼神,真是气的他吐血三升。
程世喜还是决定自救的好,他们这些只会幸灾乐祸,落井下石的家伙是指望不上。
程世喜手握拳,放在嘴边,轻咳一下,清清嗓子道,“哑巴英语,你形容的还真像。”
方默南心里腹诽,可不是,学了那么多年的英语,有几个用于生活和工作的。““哑巴”英语,有痛自然说不出!我就怕哪天学出来哑巴汉语,可就是灭顶之灾喽!”
“危言耸听!”程世喜和贺军尧眼神投过来,明显的不认同。
“以现在的教育制度,想不变成事实都难,只是早晚而已。”方默南给了一个你们还别不信的眼神。
程世喜没有这种想法,是常年生活在国外,贺军尧早已出了校门多年。
“这些还是你们自己观察吧!”方默南多说无益。
“走吧!”方默南拍拍手起身道。“回房休息。”
“啧啧……你舍得把布鞋脱掉了。”程世喜一脸的夸张,总算不再穿那么‘丑’的鞋子了,虽然布鞋对脚好处多多,可也总不能一直穿吧!偶尔换换也改变心情。
“严大哥买的,布鞋丢去洗了。”方默南耸耸肩,低头看着自己的脚丫子,嗯!好久没这么穿了。
“喂喂……这大好的天气怎么能浪费在睡觉上。”程世喜摩挲着下巴,桃花眼微微一闪计上心来。
“那你想干什么?外面下着雨,上哪玩儿去。”方默南看着窗外渐渐大了的雨势说道。
“幼时听老人讲贫苦的书生借宿地主家,地主留书曰,“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书生机智,点了句逗,“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下雨天,留客天,对我来说是下雨天,睡觉天。盖上棉被睡大觉。”方默南一脸惬意地笑着道。
天空的云层像是压箱底的棉絮,看样子这秋雨有的下了。太喜欢这样的天气了,潮湿、爽气、也不用开空调。 酷热的天气;因为雨水降临而顷刻变得凉爽;躺在床上;倾听雨声;就像在倾听世界……多好的催眠曲。
“不用去外面,酒店里面就经营这各式的专卖店。”程世喜拍拍方默南的肩膀道,“放心淋不着你的。”然后他又拉着两个强有力的后援道,“他们两个也想去逛逛。”
“对呀!正好微服私访。”元肇鹰道。
“我也要买换洗衣服。”贺军尧出声道。
其实三人一致的想看看,方默南穿上别的衣服的样子,总穿着一种衣服,多没意思。
“少数,服从多数。”程世喜笑得很‘奸诈’,一脸的得意。
方默南只好从善如流的跟着他们三个去了酒店的商厦。里面的商品来是自欧洲的一些奢侈品,虽然不是应有尽有,但有些知名的品牌还是看得见。
男装部里了,贺军尧买了两身的换洗衣服,就坐在一边,和方默南他们一起看花蝴蝶程世喜的模特秀了。(未完待续。)
ps: 求粉红票鼓励。
第587章
甭说,程世喜那是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都能穿出范儿来。看得导购小姐,两眼都散发出狼一样的目光。
“怎么样!”程世喜一手轻轻搭着柜台,一手揣在兜里,慵懒的说道。
“啧啧……喜哥就是不工作,坐模特也能获益不菲。”方默南竖起大拇指打趣道,一身休闲服饰以一种挥洒自如,恰如其分地体现了程世喜知性人士的风范。真是风度翩翩、优雅有礼的绅士,让人看着温文如玉,儒雅大气、斯斯文文的。
“那当然,我这身材不错吧!”程世喜笑着进入试衣间,又换上了一身男士正装。
男士正装穿在他身上,给人一种冷静淡然却又不失霸气的气质。
程世喜踩着猫步,挺拔的身姿又踱回了试衣间,再出来,紧身的t恤衫隐约能感到程世喜紧实的胸肌,t恤不仅强调了肩部的线条更兼具了收腰的效果,他上半身的曲线暴露无遗。低腰线的牛仔裤,脚蹬一双黑红相间的运动鞋,简单的搭配,端的是风流潇洒,放荡不羁、举手投足见的超然神采风度翩翩,给人以自然、独具风韵的境界。
“怎么样!”程世喜富有磁性的嗓音传来。
还没等方默南他们回答,“先生!你好!我是星跃文化的传播有限公司,这是我的名片。”说着他还把名片递给程世喜。
程世喜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对导购小姐道。“小姐!刚才那两套衣服全给我包了。”
“好的,先生请稍等。”导购小姐笑的如花一样,哇……这个月的奖金又翻番了,要是多来几个这样的大主顾,她做梦都会笑醒。
“这位先生有着男模的身材,深邃而犀利的目光,声线非常的富有磁性,很有感染力。您要是加入我们公司,经过我们的包装策划,我保证你横扫东南亚。红透半边天。”中年男子继续游说道。
敢情遇上星探了。不过90年代初,南方娱乐文化,正直发展的初期,这时期刚刚崭露头角的歌星。几年后。迅速成长为大陆流行乐坛的中坚力量。至今他们的影响力在70末、80初一代人的心目中仍然难以磨灭,只是到了后世落寞了不少。
和同时期的香港无法比拟,那可是群星璀璨。改革开放后(70末/80初)出生的那一代人,可能不熟悉上世纪70年代的许(冠杰)、罗(文)争霸,80年代的谭(咏麟)、张(国荣)争霸,但在他们心智初开的20世纪90年代,却亲身经历了四大天王在流行乐坛争奇斗艳、流光溢彩的时代,“四大天王”光环余晕延续后世,他们依然活跃在舞台上。
“走吧!咱们去女装部看看。”程世喜提溜着两个袋子说道,对他的话充耳不闻。
方默南指指一脸尴尬地站在那里的星探,星探不好意思的笑笑,刚想在极力游说。
程世喜根本就不给他机会,“我看起来很缺钱嘛!需要出来买嘛!”
程世喜这话就很恶毒了,他的毒舌,可以把人吓走。
“嘎!”他摇摇头道,“不缺!”能进到这专卖店,掏钱又这么爽快,人家这身上穿的,加上刚才买的,好几万呢!他有点儿明白他为什么这么说。
人家不缺钱,所以不用抛头露面,可是如此有型的男人,实在是人间极品啊!让他放弃实在太可惜了。
程世喜才不管他呢!拉着方默南就走,直接奔了女装部。贺军尧和元肇鹰也起身跟在后面。那个星探也在屁股后头跟着。
站在女装店里,可真是琳琅满目,比男装店花哨多了。
“喜哥!来这里干什么?”方默南甩开他的手,坐在店里的长椅上,不着痕迹的揉揉自己的脚丫子。
“给你买衣服。”程世喜站在女装部里,挑挑拣拣的,一副专业人士的摸样。
“我不需要!”方默南摆摆手,婉拒道。“阿谦,给买的衣服很多了。”
“哼!那小子,买的也叫衣服,连个性别都分不出来。”程世喜嘟着嘴,一脸的不满。尽是些运动系列,宽松,没有一点儿型。“老气横秋的,一点儿少女的韵味儿都没有。”
听两人的交谈,见两个人光看不买,售货员走近了些,微笑道:“这是本季的最新款,颜色很浅,请不要随便的挑挑拣拣的,这些衣服很贵的。”言下之意不用您的爪子乱摸。
程世喜斜睨了她一眼,伸手在衣架上又划拉了几下:“不挑挑拣拣,怎么知道哪件适合自己,摸两下都不行,可见也是有名无实的东西。还买什么?”
“你……”售货员咬了咬牙没骂脏话,脸上职业性的微笑已经挂不住了。
“喜哥!”方默南对他摇摇头道。
“什么态度!”程世喜可没受过这种白眼,脸色当下就阴沉了下来。他看向闲坐在一边的元肇鹰道,“小子,这就是你们的员工素质。”
“底下人生活不易,你就不要计较了。”元肇鹰双手不停的摆弄着手里的宠物蛋打发时间,没法子,陪着来买衣服,这男人的衣服还能看看,女人的衣服,免了吧!他家妮妮还小的呢!
“嗤……一个半大的小孩儿,也能炒我鱿鱼,你们痴人说梦的吧!看着不像是神经病啊!别以为穿的西装革履的,就打肿脸充胖子,充什么大半儿蒜。”那女的还真不知天高地厚了,居然嘲讽道。
“小子,人家不领情。”程世喜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脚尖不停的打着拍子。
元肇鹰头也没抬淡淡地说道,“你可以滚了。”
“哟呵……还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售货员一双吊角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