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你的木糖醇-第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点一滴在心中珍藏,一天一天累积对他牵挂。为他的笑疯狂,为他的哭忧伤,这一刻能不能再延长。也许,你会把它当玩笑话;也许,你心中早已有个她。我还是有个小小的愿望,能不能陪在你身旁,就让我陪在你身旁。”
一字一句,用深情写成,用心痛演绎。只是,从头到尾,却都是她一个人的独角戏。
一曲终了,观众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久久不散。一个女评委也眼角湿润,被她的歌深深打动了。沈馥苦笑,不为所动。这首歌,只为他而写,只为他而唱。别人的赞美,根本无足轻重。掌声再大又怎样?又有谁,能够真正体会到她内心深处的悲凉和绝望?
那么爱一个人,却得不到,只能日日夜夜幻想着美好的梦,期盼着他偶尔偷来的一瞥,这是怎样一种辛酸和无奈。
一曲终了,灯光一点点熄灭,而她,也一点一点地沉沦。她把脸放在手心里,手心一片潮湿。
绚丽的灯光又缓缓亮起,主持人走上台宣布比赛的结果。佟珊蕾紧紧抓着白西哲的手,焦急地等待着。沈馥却是一脸与世无争的平静,好像这一切都跟她无关。她唯一在乎的,在这一夜,已经彻底失去了。看着不远的两人紧握的手,整晚没有停止过的泪水又一次泛滥。
“……今晚比赛的亚军是……高二五班的佟珊蕾同学!”台下一阵掌声。佟珊蕾皱皱眉,有点不情愿地领过奖状。好胜心强的她,不甘心屈居人下。
“好了,接下来要宣布今晚比赛的冠军了……”话音刚落,全场安静,屏息等待。
第9章 过往之尾声
“冠军就是……高二三班的沈馥同学!” 佟珊蕾的脸刷的一下白了,忿忿地“哼”了一声。全场观众,连同几个评委,一起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唯独白西哲,在听到结果时,敛下眼,轻轻弯了下嘴角。
沈馥仍呆立在台下,没有反应。身边的刘晓推了她一下,兴奋地喊道:“馥儿,你是冠军耶!快上去拿奖啊!”
但随即,她就被沈馥布满泪痕的脸给吓到了:“馥儿!你没事吧?”
沈馥摇了摇头,用仅存的最后一丝力气说:“刘晓,帮我拿奖吧。我不舒服,先走了!”说完,她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馥儿!”刘晓朝她的背影喊道。她看看沈馥,又看看冷场已久的台上,咬咬牙,硬着头皮上台领奖了。
一步一步,沈馥拖着疲惫的身子缓缓步上楼梯。推开铁门,走出天台,还依稀能听见不远处喧闹的欢笑声。她怎么可能忘记,就在这个地方,绝望的自己闯入一个吉他少年的世界。从此,天翻地覆,步步深陷。直到步入绝路,才发现自己早已无路可退。
这里的每一处,都是关于白西哲的满满的回忆。他第一次朝她伸出的手,他温暖人心的笑容,还有贯穿灵魂的歌声。回想起来,这一切,曾经是她救命的良药,如今却变成了致命的毒药。
她走到栏杆边,坐了下来。双臂紧紧抱着膝盖,头垂下。头上,是满天繁星;远方,是万家灯火,唯独她,孤身一个人,仿佛是她的宿命。孤独寂寥,才是最适合自己的。别人的幸福和欢笑,从来就不属于她。既然如此,不如在,黑夜深处,听人笑语。
从哪里开始,就在哪里结束吧。就让自己的伤口,去成全他和她的幸福。夜渐深,风渐凉,沈馥把自己抱得更紧了。泪,一直没有断过,一点一点,在地上汇成一滩水渍。
沈馥在天台上坐了整整一夜。等到第二天,当刘晓和付谨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昏迷在地上,全身冰凉。
那夜之后,沈馥便一直高烧不退。最严重的时候,竟然达到了40。2度。刘晓联系不上她的家人,沈馥又不肯去医院,只好让她待在宿舍里,下课的时候赶回来看看她。
一个星期之后,沈馥的烧才渐渐退了。那天,当刘晓放学回到宿舍时,一下子惊呆了。之前凌乱的宿舍仿佛像水洗过一般,窗明几净。而沈馥正蹲在地上,认真地擦着瓷砖上污迹。
听到惊叹声,沈馥回头,嘴角微微上翘,定格成完美弧度的微笑。刘晓被她的笑晃花了眼睛,以为她的病又加重了,于是赶紧奔去沈馥身边,伸手触碰她的额头,再摸摸自己的,居然是自己的更烫!
刘晓一把抱紧沈馥,兴奋地叫道:“太好了,你的烧终于退了!”
沈馥沉默着,拍了拍刘晓的背,感激她这些天以来的照顾。摊上自己这么一个朋友,她可真够倒霉的!
下午,沈馥就开始上课了。课间,在楼梯口,她和白西哲不期而遇。白西哲看上去没有什么变化,依旧是黑发锁骨白衬衫,行过之处,一片侧目。
见到她,白西哲稍稍有些吃惊。他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踌躇间,只听到沈馥如风铃般清脆的声音:“Hi,好久不见了!”
曾经幻想过无数遍跟他再次相见的情景,却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有勇气强装冷静地站在他面前。一直不知道,自己的控制力竟如此强大,就连手指末端的细微颤抖也生生压下。
她没有泪流满面,大声呼喊道:“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也没有手足无措,慌不择路地转身逃开;
而是用尽全身的力气,呈现出一个最完美的微笑,表面比阳光更明媚,心底比地狱更灰暗。
没有人知道,沈馥为这个微笑,练了多久。生病的那几天,她躺在床上,拿着镜子,一刻不停地练习。刚开始那两天,她实在笑不出来,本来是想笑的,结果最后都哭了。到后来,她终于能控制自己的脸部肌肉了,便慢慢找到最佳的弧度,定格,直到肌肉僵硬抽筋。
白西哲有点愣神,他迟疑了一会儿,俊眉微微蹙起,说:“嗯,沈馥,那个,我想跟你解释一下。”
“解释?”沈馥低声重复着。心中巨大的伤口还在流血,却又一次被撕裂,天旋地转,痛到不能呼吸。
要解释什么?是要解释之前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误会,都是我自作多情?还是要解释在你心中只有佟珊蕾一个人,根本就没有我的存在?不,我不要!我不要亲耳听见那些残忍的话。我不要经历被人拒绝的场景。我不要再像小猫一样被人丢弃。
好久,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但是感觉如此陌生,好像不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我们之间有什么误会吗?快上课了,我先走了。”
话音刚落,沈馥便迈开脚步,与他擦肩而过。在经过他身边时,沈馥大大地吸了一口气,鼻间盈满他衣服上淡淡的木香味。最后一次了,她对自己说道,这是我最后一点小小的私心。她相信,多年以后,她还是会记得这一刻,即使就此别过,但有他的味道,停留在记忆中,成为黑白中唯一一抹斑驳的彩色。于她,这样便已足够。
转身,离别,渐行,渐远。那天之后,沈馥和白西哲就再也没有交集。那个天台,两人都没有再踏足,好像约定好一样。而白西哲和佟珊蕾的恋情,依旧高调地持续着。沈馥也把全部心思放到学习中,成绩突飞猛进。一切仿佛又归于平静,除了沈馥每晚的梦魇,除了,即将到来的高考。
高考成绩公布的那一天,看到自己的名字在第十的位置用红字写着,沈馥只是淡然一笑,便转身离开人群。而白西哲的名字,则是在她前面的一个,排名第九。即便如此,沈馥也知道,他还是会为了佟珊蕾,放弃很好的大学。曾经无数次幻想自己和他在大学校园里漫步的情景,只是如今,他牵着的,是另一个人。
************************
远方的天空,依稀出现了鱼肚白,伴随着清晨小鸟清脆的叫声,昭示着新的一天的开始。一整个晚上,沈馥的脸上始终浮现着淡淡的笑意。甚至在她讲到那些痛彻心扉的时刻时,依然是浅浅地笑着。
许逸达的心里只觉得一阵又一阵凉意,仿佛感觉她在杀了人之后依然可以笑着去分尸。他再也看不下去,大声呼喊着:“你能不能不要再笑了!你知不知道这样很恐怖啊?我已经毛骨悚然了!”
沈馥转头看向他,嘴角保持着完美的弧度:“为什么不笑呢?遇到挫折,在把眼泪往肚子里吞之后,转过身,依然要阳光灿烂的微笑。这是他教我的。”
但转瞬间,她的笑意渐渐淡去,空洞地看着远方,眸子染上彻骨的悲伤,语气放缓:“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有你最想要得到的东西。但是你知道,无论你怎么努力,无论经过多少年,你永远都没有办法得到它。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许逸达感觉到她话语中无边无际的绝望,心里大惊,忙抓住她冰冷的手,担心她下一秒就会做傻事。
她的声音微微发颤:“你说啊!我到底为什么还要继续活下去?”泪水从她的眼眶中流泻,仿佛决堤。
从没看过她如此脆弱的样子,一直以为她的心是用冰做的,没有感情,也没有融化的那一天。但是,直到此时此刻,他才知道,她的爱,竟然可以那么深!只是,整整四年,她所有的深情,从来都在白西哲身上!对其他男生,她连看都不看一眼。那他是否应该庆幸,至少,她给了他一点点的情绪和关注。
许逸达紧紧抓住她的肩,用力摇晃着,哽咽道:“你真的,那么爱他吗?真的非他不可吗?”他紧紧盯着她的眸子,希望能从里面看到一丝的动摇和迟疑。
然而,他失望了。她毫不犹豫地点点头:“是的。”声音不大,却异常坚定。
他紧抓着她双肩的手松开了,喃喃道:“为什么,为什么……”
“因为,他曾经救过我一次,把我从濒临崩溃的边缘拉了回来。从此,他变成我生命的支柱。你知道‘支柱’是什么意思吗?”她抬眼望向他,眼神是无奈,是痛苦,是彻骨的悲凉,“‘支柱’就是支撑你活下去的东西,是一旦失去就会死掉的东西!”说完,她双手掩面,放声大哭,全身颤抖着,几乎晕厥。
她的眼泪,滴滴都滴进了许逸达的心里,在他的心上肆无忌惮地腐蚀着,镂空了大大小小深浅不一的洞。他伸出双臂,把痛哭的她揽入怀中。他把她的头按在自己的胸膛上,下巴抵着她的头顶,轻声安慰着。
不知过了多久,沈馥的哭声才渐渐小了。许逸达胸前的衣服早已湿了一大片。刚痛哭完,全身虚脱无力,又加上昨晚没睡,沈馥累极,居然就这样在许逸达的怀里沉沉睡去。
许逸达低头,温柔地看着怀里熟睡的人,尽是心疼和怜惜。即使是在睡梦中,沈馥依然全身紧绷,紧紧地皱着眉。他不由得叹了口气,收紧手臂,把她牢牢拥进怀里,给她温暖和安全感。
天之彼端,朝阳缓缓升起,为他们身上镀上一层温暖的金黄色泽。许逸达望着远方,喃喃道:“沈馥你看,天亮了呢……”
第10章 天籁(白西哲番外)
我一直在寻找,我心中的天籁之音。
纯净透明、缠绵空灵、清亮又有质感,这是在我的定义中,完美的声音。
然而,从我接触音乐以来,我还没有真正碰到过能让我灵魂战栗的声音。付谨不是,小蕾不是,当然,我也不是。
直到那一天,我无意间上了天台,救了一个企图跳楼自杀的少女。在她跟着我的吉他哼唱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梦想中的声音,终于找到了。
她的声线,似乎被上帝亲吻过,时而柔婉纤细、细腻飘渺,时而大气厚重、质感十足。她的歌声,可以折射出太多美丽梦幻的光线,宛如斑斓的蝴蝶在耳旁轻盈翩飞,美好得让人不忍触摸。
更让我惊奇的是,她竟然是一个音乐天才。她的乐感出奇的好,对节奏、强弱、旋律、音色极为敏感。她的唱功无师自通,浑然天成,吐字衔接间犹如行云流水毫无滞涩。她对所有技巧都能予以近乎完美的控制和诠释,真假音的转换更是平滑自如,无迹可循。
甚至,她竟然还会作曲。在她把她的处女作拿给我看时,就连我,也不禁嫉妒她的才华。
但是,她的声音却有着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没有感情。
没有感情的声音,即使再优美好听,也只是一个失去了灵魂的瑰丽的空壳。就像是一个静止孤立的艺术品,外表再高贵华丽,不过是一个没有意义的摆设,日复一日地沾染尘埃罢了。
我所希望的,是为她单薄的声音注入灵魂和血液,让它成为有生命的实体,在碰触耳膜的那一刻就侵入人们内心最深处,唤起犹如惊涛骇浪般的共鸣,留下难以弥灭的印记。
而能让一个女孩在短时间内迸发出炽热感情的东西,天底下只有一个,那就是爱情。
于是,我开始常常去那个天台。不出所料,我总是能在这里碰见她。她只要一看到我,眼神便会变得闪亮和炽热。我知道,她已经喜欢上我了。
她的声音,开始有了变化。保留了以往的清澈通透,却不再让人感到冰冷,而是洋溢着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