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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十年砍柴-闲看水浒-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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黯然销魂者,惟别而已。对古代中国人而言,最痛苦的离别并非亲友情人之别,而是告别了父母之邦,生养之地,远去异国他乡,而且可能一别便是永诀。
其实在春秋战国时期,在天下共主周天子这一名义的元首之下,列国之间的人才流动是很频繁的,也没有所谓背叛故国的说法。只要不是去夏就夷,而是在华夏文化的大体系下,去哪个国家都行。如商鞅离开迫害他的魏国,去了秦国,用变法奠定了地处西北黄土高原的秦国称霸群雄的基础;后期的李斯从楚国来到秦国,摆脱了“厕中之鼠”的命运,去作“仓中之鼠”,一直做到相国。连孔子都说:“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只要受住你心中的“道”,不要抛弃自己的理想,离开动乱、不安宁的国家,选择那些幸福的乐土,是完全正当而明智的。
在中华大地分成若干个独立的政治单元,各诸侯国之间相互进行人才竞争的时期,能人可以代价而沽,且有较大的选择自由,东方不亮西方亮。而江山一统后,天下英雄都进了皇帝的袖兜里面,你只能老老实实做忠臣,即家奴义仆,皇帝因为没有竞争,而是做垄断性买卖,他给你的价格就比较随意了,因而怀才不遇的人就比较多了。“不才明主弃”以后怎么办,要么就如柳永在放荡中麻醉自己,要么就像黄巢那样,找个机会反他娘的一把。
庾信淹留北地,作《哀江南赋》,哀叹的不是离开故土,而是离开了江南的文化家园,如果北地完全汉化,完成以夏变夷了,庾信没准还会说:“此间乐,不思蜀”了。李陵之所以连累了司马迁,连后来许多读书人都不原谅他,因为他去的不仅是被发左衽的胡地,而且是与大汉朝处于交战状态的敌国匈奴。
皇家可以负你,而你不能负皇家。这是历代皇家加上一些忠实的愤青们逐年锻造得越来越牢固的混账理论,你要是违背这一理论就是汉奸,“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理所当然,我的朋友五岳散人写过一篇文章《我们不是小孩有也不是狗》对这一千百年看似天经地义的说法狠狠驳斥了一番。连两千年前的孟子时代,都能认识到,君王视百姓为草芥,百姓便可视君王为寇雠。当齐王问孟子,大伙儿一起攻打纣王,是不是臣弑君。孟子的回答是那样的干脆:“我只听说过杀了一个叫纣的老匹夫,没听说谁杀了君王。”如此反动的言论,难怪使千年后的叫花子皇帝朱元璋读了,依然气得吹胡子瞪眼睛,并说要是这老头活在我大明朝,早就将他砍头了。伟大的中华文明越来越发展的结果是,皇帝不但要占有你的身子,而且必须占有你的灵魂。虽桀纣之君,你必须视之如尧舜,对他要无限忠诚无限热爱。
这种说法,到了宋代由一班吹鼓手包装后重新上市,显得更有理论权威了。因此自宋以后,坦然“走异路,去异地,去寻找别样的人们”,是需要勇气的。好在《水浒》中的李俊、童威、童猛自小就是杀人放火的不安分人物,他们飘然出洋,心理的负担可能要小得多。
有人说《水浒》后五十回非施耐庵的手笔,是别人的狗尾续貂,但就算是续写,我认为比高鄂续写《红楼》高明多了。李俊等人的命运的安排就是非常精彩的情节。在即将遭遇鸟尽弓藏之命运时:
“且说李俊三人竟来寻见费保四个,不负前约,七人都在榆柳庄上议定了,尽将家私打造船只,从太仓港乘驾出海,自投华外国去了,后来为暹罗国之主。童威、费保等都做了化外官职,自取其乐,另霸海滨,这是李俊的后话。诗曰
知几君子事,明哲迈夷伦。
重结义中义,更全身外身。
浔水舟无系,榆庄柳又新。
谁知天海阔,别有一家人。”
这三人的选择,不但和傻乎乎上套的宋江、卢俊义、吴用、李逵相比,不知高明了多少,即使比逍遥快活的燕青、云游天下的公孙胜、假戏真做而出家的武松,更明智也更有价值。
揭阳岭上,过一辈子谋财害命的地霸生活,非李俊、童威、童猛真心所愿,他们和宋江、吴用等人一样,是有着比较高远的政治追求,所以他们也和宋江一样,竭力结交天下的英豪,以备不时之需。当李俊从李立的屠刀下救下了宋江后,他们认为凭自己的名望和实力,还不足以成事,必须依靠一棵更大的树。这棵树现在找到了,就是名满黑白两道的宋押司宋三郎大哥。为此,他们在宋江和戴宗即将被处斩时,及时出手相救,赌了一把,积累了后来上梁山的资本。但他们这种行为和晁盖的报恩、李逵的愚忠不太一样,他们不如说是种及时的投机。当梁山诸人在江州城里劫了法场以后,逃到江边,被滚滚的大江挡住,正在束手无策时,李俊和童氏兄弟、张氏兄弟及时出现来接应,这是大旱降甘霖之举。当张顺说:“今日我们正要杀入江州,要劫牢救哥哥,不想仁兄已有好汉们救出,来到这里。”这是张顺、李俊他们为了表忠心的矫情之语,这些开酒店、划渡船、贩私盐、操纵渔市的“揭阳派”人物,太明白生意之道,不会轻易做亏本的买卖。让他们单独去劫法场,没这个能力只能白白送死,因此他们不冒这个险。当宋江被救出来后,他们当然要及时出力,好参与分一瓢羹。以宋江之谋,对这些小伎俩自然心知肚明,但都是彼此心照不宣的事情,将来的路还很长,兄弟们还得互相照顾。
因而,就如我在上文所说的那样,虽然宋江结识“揭阳派”人物早于戴宗、李逵,但“揭阳派”从来就是有着独立立场清醒认识的一个小集团,宋江的大哥权威不能真正影响其心灵。因此对梁山的扩大、发展到招安,他们都有着独立的判断。所以,战袍未解,又被派出去征讨方腊,他们预料到此去凶多吉少。当李俊在太湖中遇见干他们当年相同买卖的费保四人时,一见如故。费保还特意问起了张顺,李俊回答说:“张顺是我弟兄,亦做同班水军头领,现在江阴地面,收捕贼人。改日同他来,却和你们相会。”此时,李俊不但在为自己,也在为他的“揭阳派”兄弟寻找退路。而费保的一席话,说到李俊的心坎上:
“小弟虽是个愚卤匹夫,曾闻聪明人道:‘世事有成必有败,为人有兴必有衰’哥哥在梁山泊,勋业至今,已经数十余载,更兼百战百胜。去破辽国时,不曾损折了一个兄弟;今番收方腊,眼见挫动锐气,天数不久。为何小弟不愿为官?为因世情不好。有日太平之后,一个个必然来侵害你性命。自古道:‘太平本是将军定,不许将军见太平。’此言极妙!今我四人,既已结义了,哥哥三人,何不趁此气数未尽之时,寻个了身达命之处,对付些钱财,打了一只大船,聚集几人水手,江海内寻个净办处安身,以终天年,岂不美哉!”
作者借太湖水贼之口,道出了千古王朝更替,都未曾改变的历史规律,即不论才与不才,在这个世上生存都是第一要务,如何生存也是最大的学问,无论是功臣还是草民概莫能外。李俊听这番话后大喜而拜:“仁兄,重蒙教导,指引愚迷,十分全美。”“容待收伏方腊后,李俊引两个兄弟,径来相投,万望带挈。是必贤弟们先准备下这条门路。若负今日之言,天实厌之,非为男子也。”不但费保,包括李俊,实际上已经看到了征讨方腊的非正义性,自己当年反朝廷,招安后一去攻打当年的同盟军,那么他们失去了天下人的道义支持。当年在梁山自诩“替天行道”,方腊干着同样的事情,难道不是“替天行道”?此时,在朝廷心中,他们依然是反贼,在百姓中,他们是叛徒。他们违背了江湖的“大义”,那么他们也就丧失了支撑这个集团的最后一根柱子。
特别是张顺丧身于涌金门,张横病故在途中后,更坚决了他们及时而退的决心,因此李俊诈称得病,骗过了宋江。然后三人汇合太湖群雄,扬帆出洋,开辟了另一番新天地。燕青对卢俊义,戴宗对宋江,还有放不下的主仆情结,而李俊以合伙人平等的心态对待宋江,因此没必要给他说实话。——当年看到和你合伙买卖有赚头,就把全部资本注入你那里,现在看在这样下去就会血本无归了,那不如及时撤资,另找合伙人去海外发展。燕青的生存之道和当年范蠡一样,放弃了自己当初的追求,作陶朱公那样的富翁,但我想他们即使有豪宅美妇,晚年想起青春年华的烽火岁月,到底意难平。而李俊他们则不然,视野更开阔,在海外实现了自己的抱负。
大约从唐宋开始,中国人虽然熟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已经明白。天下之外,更有天下。唐之强盛让外夷艳羡不已,因此迫不得已是不会去海外发展的。元朝灭亡后,从明代开始,随着航海技术的发展,像番薯、棉花等传入了中土,人们对海外有了更多的认识。当故乡成为“危邦”、“乱邦”时,去国怀乡是他们自然的选择。金庸的武侠小说里,也塑造了两个李俊式的人物,就是明初远走西域的张无忌和明末漂流到南洋的袁承志。
正如宋江、吴用这些聪明人没有彻底参悟透彻,而李俊、费保这些粗人却能做出正确选择一样。读书人往往有故国之心理负担、明君之痴迷幻想,他们要么屈身去迎合皇家的取用标准,要么不得以隐居于山林。而福建、广东、浙江等沿海的百姓,既没有那些个幻想,又有现实的生存压力,他们于是纷纷去了南洋。
可此时中央王朝的态度和以英王为代表的欧洲君主截然相反。明清的皇帝,采取了严酷的禁海政策,片帆不能出海。你想呀,煌煌天朝,富有四海,老百姓却活不下去只能到海外去讨生活,朝廷多没有面子呀,因此对下南洋的偷渡客,必须严加打击。当这些人在海外遭受委屈时,想让“天朝”为子民们撑腰,可如乾隆这样的“明君”都认为,那些天朝弃民,自己叛离祖宗社稷,到外面受人欺负,那是活该!就像一个老爷子一样,自己不把身边的子孙当人,还以“父母在,不远游”等歪理将子孙绑在身边,连人家走出家庭到外面寻找做人资格的机会都不给。而来到新大陆的欧洲人,虽然许多也是遭受宗教迫害,对旧欧洲失望的难民,但人家国王不阻挡,甚至还提供方便。因此,欧洲人才能开万顷碧波,把他们的文化,输送到全球。人家国王至少给臣民用脚投票的权利。
孔子那个时代,至少还有“浮槎于海”的自由,宋代以后,特别是明清,百姓有这个自由吗?只有到了清末,国门被别人打开了,在惶恐与惊奇中,中国人开始被动地大批“浮于海”,王朝想拦已经拦不住了,因为满清已经快完蛋了,日益失去了对臣民的控制力。
没有用手投票的权利可悲,可连用脚投票的权利都没有,岂不更可悲?



        公孙胜的标本作用

梁山集团中有几个著名的宗教人物,如鲁智深、武松和公孙胜。鲁智深死前终于参透了佛法,修成正果;武松断臂后,去六合寺出家,假行者变成了真行者。这两个佛门弟子在大部分时间内非真和尚、真行者,无非是为避祸借佛门一用而已。
公孙胜从一开始就是个道士,征方腊后又回蓟州当了职业道士,但和鲁智深、武松这些亲手杀人的和尚比,他都算不上一个真正的宗教人物,而是穿着道袍的黑社会联络员。他除了会炼丹、打坐,会一些飞沙走石、呼风唤雨的法术外,似乎看不出他有何种宗教的修为。因为宗教最重要的是信仰,而一清何尝有过信仰?
一清先生是梁山水泊事业的元老之一。晁盖和吴用、三阮、刘唐正在商量如何做生辰纲那桩大买卖时,公孙胜这位云游道士自己上了晁天王家门,告知官兵押送生辰纲经过该地的消息,和吴用见晁盖的目的一模一样。这两位智谋人物不约而同想到了依附晁盖这样的地方黑恶实力,正是中国自古以来落魄书生、江湖术士的一贯做法。自己信息灵通、头脑活泛,却没有做老大的胆量与魄力,必依人成事。
公孙胜从上梁山开始,就是仅仅作为排名于吴用之下的谋士、用巫术退敌的道士而存在,从来就没有尝试过用道教或别的什么形而上的东西团结广大梁山将士,武装这些强盗的头脑。
中国历史上凡是搞得动静比较大的造反,大多有些神秘的宗教在起作用。汉代以前,中国大多地区还只存在万物有灵的多神教。大泽乡的陈、吴学狐狸叫“陈胜王”实在是太低级,到了东汉末年,佛教传入中国已有时日,中国的本土宗教道教也开始兴起,这时候造反的流民立即利用这一新兴事物动员、组织群众。“苍天已死,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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