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关东军侵华罪恶史-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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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关东军侵华罪恶史绪章日本近代天皇制及其对外侵略扩张政策
一个国家制度,占主导地位的统治力量,决定了一条对外发展路线,这是一种体制论思维方法。从这种思维出发,考察近代日本的发展,我们会发现日本关东军是近代天皇制的产物,是日本军国主义推行侵略扩张政策的急先锋。它的存在及其发展,是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扩张的缩影。
为弄清日本关东军侵华问题,我们有必要弄清与之密切相关的近代日本天皇制,日本军部在统治结构中的地位,日本军国主义对外侵略扩张政策等问题。
一日本近代天皇制及其特点
1867年12月,日本发生了“王政复古”政变,成立了以天皇为首的新政权。此后,新政权进行了一系列资产阶级改革,史称“明治维新”。“明治维新”是由以下级武士为主导所进行的一次具有资产阶级革命意义,并带有近代民族民主运动鲜明特点的资产阶级改革运动。万峰:《日本近代史》第3页。它的任务是实现近代民族独立和建设资产阶级民主国家。在这个意义上“明治维新”是一次历史的进步,被称为日本历史上的第二次飞跃(第一次是“大化革新”)。由此日本走上了发展资本主义近代化的道路,成为亚洲独一无二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明治维新又是一次不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仍然保留了大量的封建残余,如天皇君主制、寄生地主制以及财阀等的存在,都是明治维新不彻底的表现。因此,可以说近代日本是在进步与反动的并存、斗争中发展的。走的是一条畸形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即在发展近代资本主义的同时,也走上了一条军国主义的发展道路。由明治维新所形成的近代日本的存在方式是,以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联合专政为国体,以君主立宪形式的近代君主独裁为政体的近代天皇制。正如马克思评论普鲁士军事专制时所说,是一个“以议会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1~22页。由此日本走上了资本主义近代化的道路,同时确立了日本近代天皇制。至1945年日本战败,近代天皇制的确立和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从明治新政权成立到19世纪70年代中期,是近代天皇制的雏形期。这一时期,明治政权成立伊始,就发布了《五条誓文》和《政体书》,确定了近代日本的发展目标和方针、政策。接着进行了“废藩置县”、“奉还版籍”、“秩禄处分”、“地税改革”等一系列资产阶级改革,并平定了封建士族的暴乱(以1877年西南战争为突出点),从而确立了近代天皇制的经济政治基础。
第二个时期,从19世纪70年代中期到1890年明治宪法的颁布,明治政府提出“富国强兵”、“殖产兴业”和“文明开化”三大国策,大力推进近代天皇制的建设。在政治上,由于自由民权运动和人民群众反对藩阀专制统治的斗争,明治政府于1885年改太政官制为内阁制,开始正式实行具有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政治制度。至1889年以钦定方式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俗称明治宪法),于次年实施,并开设了议会,至此,标榜资产阶级民主的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大体完成。在经济上,以国家资本为主导大力推进资本原始积累过程,出现了早期产业革命热潮,农村的寄生地主制也基本形成。在思想文化上,1882年颁布了《军人敕谕》,1890年颁布了《教育敕语》,确立了天皇主义的思想统治体系。以上标志着近代天皇制的正式确立。
第三个时期,从19世纪90年代初至20世纪10年代初。这一时期,日本对外发动了中日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修订了不平等条约;对内完成了产业革命。这表明日本资本主义已经完全形成并过渡到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近代天皇制作为资产阶级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体制最终完成。万峰:《日本近代史》第202页。
第四个时期,从20世纪10年代初至30年代初,这一时期,伴随着世界垄断资本主义的形成,日本也进入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同时由于垄断资本主义的自身矛盾,也伴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危机。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民族解放、民主革命和共产主义运动蓬勃发展,对近代天皇制产生了巨大冲击。但另一方面,随着世界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具有浓厚封建性的天皇制军国主义,向着法西斯化的方向发展。可以说,这一时期是近代天皇制政权从帝国主义资产阶级权力向帝国主义法西斯专政转变的过渡时期。
第五个时期,从30年代初至1945年。这一时期,日本法西斯发动“九·一八”事变,首先在东方揭开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序幕,开始了法西斯主义的侵略战争,并在战争中把日本推向国家法西斯化。1936年“二·二六”事变后军部法西斯独裁政权的确立和1937年日本发动“七·七”事变,开始全面侵华,是日本法西斯化的重要标志。至1941年东条英机内阁的全面法西斯独裁体制的确立和太平洋战争的爆发,标志着日本法西斯化达到最高潮。可以说,这一时期是近代天皇制最反动的时期——法西斯帝国主义时期。或者说,因为日本法西斯的基础是近代天皇制,其突出表现形式是以军部势力为主导,所以又称日本法西斯是天皇制法西斯主义或军部法西斯主义。
第一部分:前言日本近代天皇制及其特点(2)
日本近代天皇制始终实行的是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的联合专政。这是从近代天皇制的阶级属性或者国体来加以认识的,因此也可以说,近代天皇制是军事的封建的帝国主义。这是对近代天皇制的总的概括。但另一方面,近代天皇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这种变化既有日本国内的内部因素,也有国际的外部影响。这种变化主要是指社会结构和功能,以及统治方式和机能的变化。这种结构功能性变化反映出的基本特征,就是近代天皇制的两重性。从上述阶级性质和结构功能两个方面认识近代天皇制,我们可以看出日本近代天皇制以下的主要特点。
(1)天皇总揽大权和多种政治力量集合体的集团统治方式。战前的日本天皇既不是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制的“虚君”状态,也不像美国总统那样握有国家的重大权力,但是天皇作为日本的最高统治者,不仅总揽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统帅权,而且实际上还拥有财权(财权指天皇以拥有大量财产的经济权势来干预政局)和文权(指天皇作为“国君”和“国师”,有权为国民规定思想道德准则,如发布《军人教谕》和《教育教语》等)。明治宪法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第1条);“天皇神圣不可侵犯”(第3条);天皇“总揽统治权”(第4条);“天皇批准法律,并命令其公布和执行”(第6条);如此等等。
在天皇总揽之下,作为行政机构的内阁,其国务大臣的职能是“辅弼天皇”,即辅佐天皇施政,只对天皇负责,而不像西方资产阶级国家那样,对国会负责。立法机关的议会,由贵族院和众议院组成。贵族院是敕任议员,众议院是选举议员(选举资格限制很严,在第1次选举时,有选举权者仅占日本人口的11%)。两院表面权力相等,实际上贵族院牵制众议院。司法机关的“裁判所”(法院),亦“以天皇名义,依照法律行之”。上述被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称为“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在日本虽有其形,但其“实”却大打折扣。此外,在近代天皇制统治结构中还有两种占有特殊地位的力量,一是军部势力,它代表着“统帅权独立”(详见下节)。一是宫中势力,包括元老、重臣(内大臣)、枢密院等。其中枢密院作为天皇的最高顾问府,是天皇意志的重要体现。除具有对重大国事进行咨询的职能外,甚至可以否决议会的决议和内阁的政策。有学者认为,“像日本枢密院这样的机构,是其他任何一个资本主义国家都没有的。它和帝国议会、内阁,同为支撑天皇制统治的三根支柱”。万峰:《日本近代史》第188页。
由天皇总揽大权,各职能部门分权构成的近代天皇制,是一种既集权又分权的双重统治结构,这样各种势力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而由天皇掌握最终决定权,从而根本反映天皇制的集体意志。
(2)近代天皇制的性质始终是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的联合专政,但各政治力量并不平衡,不同时期各有消长。其中主要有藩阀、财阀、官僚、政党、军部以及宫中势力等几种政治力量,其统治形态也相应出现过藩阀政治、政党政治和军部法西斯政治。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主要是由藩阀和军阀(两者经常浑如一体)为主导的藩阀政治,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至1932年出现过短暂的政党政治,其后是军部法西斯专政。需要明确的是,各统治力量在维护天皇制统治的根本点上是完全一致的,而且经常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交织的。
(3)在对外关系方面,日本近代天皇制走的是一条从属与侵略并存的道路,即所谓“失之于西方,取之于东方”。明治维新时,日本仍然面临着半殖民地的危机,摆脱西方资本主义殖民势力的压迫,实现近代日本民族的独立自主,成为明治新政府头等重要的外交课题。明治政府成立后,立即开始了实现民族完全独立自主的斗争。这一斗争集中体现在修改不平等条约问题上。其中最突出的两个问题是“治外法权”和“关税自主”问题,然而在明治初期,日本收回国权的斗争并不顺利,西方列强以日本“不开化”、“没有资格修改条约”为由,拒绝交涉。为迎合西方列强的口味,日本曾经出现过“鹿鸣馆外交时代”(19世纪80年代,日本通过建洋馆,穿洋服等洋化手段,讨好西方国家)。到19世纪90年代,随着世界资本主义逐渐向帝国主义过渡,西方列强的矛盾斗争为日本修改不平等条约创造了条件。1894年7月,英国率先签订了日英新的通商条约,美、德等国也相继重订了新条约。通过这次修改条约,取消了治外法权,关税自主权也得到很大恢复。进而到1911年,日本再次与美、英等西方各国全面修订条约,完全实现了关税的独立自主和法权上的独立平等。至此近代日本民族的独立自主得以完全实现。
日本修改不平等条约,历经40年,其成功的主要原因当然是日本人民要求实现民族独立自主的结果,但也要注意到,新兴的日本资产阶级也有维护民族独立,摆脱西方列强殖民压迫的要求。虽然他们的态度较之于人民显得十分软弱,但比较注重了解西方情况(如派遣岩仓使节团),重视发展自身实力,善于利用国际矛盾,在完成近代日本民族的独立自主和国家的完整上,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和历史功绩。
第一部分:前言日本近代天皇制及其特点(3)
与对西方列强的态度相反,日本对亚洲各国采取了蔑视和侵略的态度。从1874年发动侵略中国台湾的战争,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多次发动战争,对亚洲弱小民族、国家和地区进行武装侵略,将别国的领土变为日本的殖民地,对那里的人民进行残酷的压迫和奴役,对那里的资源进行疯狂的掠夺。其野蛮性和疯狂性,比起西方帝国主义列强有过之而无不及。军国主义的侵略扩张政策,始终是近代天皇制对外发展的主导方向。
上述近代天皇制的对外发展模式,称之为“脱亚入欧”方式,其具有代表性的论调,是福泽谕吉所写的《脱亚论》。该文说:“我国不可犹豫,与其坐等邻邦之进步,而与之共同复兴东亚,不如脱离其队伍,而与西洋各文明国家共进退。对待中国、朝鲜之办法,不必因其为邻邦而稍有顾虑,只能按西洋人对待此类国家之办法对待之。”1885年3月16日《时事新报》。这个论调集中反映了近代天皇制的对外发展战略,成为日本军国主义对外侵略的理论指南。
(4)在经济方面,日本资本主义工业化及垄断资本的形成,与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比较有许多特异之处。
第一;跨越式的发展模式。一般来说,资本主义的发展,由原始积累开始,经过产业革命,完成资本主义工业化,然后进入到垄断资本主义。但是日本在明治维新时,由于各种历史条件的限制和作用(如日本资本主义的因素极为薄弱,而西方资本主义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