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波特_竞争论-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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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的价格大幅增加,迫使美国汽车在1 9 7 5年时停产,并重创美
国经济。该法随即通过实施,而艾科卡可怕的预言被证实是项
错误。类似的故事屡见不鲜。
“一动 不如一静”的 思考模式, 导致企业对抗 其实能提高
它们竞争力的环境标准。例如美国大多数柏油蒸馏商反对1 9 9 1
年的法规,该法要求减少挥发苯物质。当时,惟一的解决之道,
是以昂贵的瓦斯槽储存焦油。但是这项法规刺激位于匹兹堡的
艾瑞斯科技化学公司(Ari stech Chemical Corporation),创新出
在第一阶段就将苯从焦油中分离的方法,因此排
除增设瓦斯槽的需要。艾瑞斯科技化学公司非但
没有增加成本,反而节省了3 3 0万美元。
此外,企业的心态误认为因应环境法规的成本高于实际开
支。尽管因应法规的成本会随时间而逐渐下降,许多企业忽略
掉学 习曲线的价值 。一个最近对 纸浆与造纸产 业的调查发现 ,
业者因应法规的真实成 本是,每吨增加4—5 。 5美元,而不是当
初 产业 界估计 的1 6 。 4美 元。9 同样 地, 从今天 来看 ,业 者因应
1 9 9 0年控制二氧化硫挥发的成本,只有当初分析师预测的一半,
而且还在下降中。若把重心放在创新和资源生产力之上,今天
的法规因应成本只是它的最大上限,而不会持续增加。
第三篇
以竞争力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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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法规的成本会随时间而
逐渐下降,许多企业忽略掉
学习曲线的价值。
环保标准是否会对社会带来好处,尚有争议。比方说,评估
清洁空气对健康和安全效果的方法,就是一个科学界争议不断的
话题。有些专家认为污染的风险被夸大了。但是无论社会利益的
价值有多高,对企业而言,内部成本可能都高于实际经营成本。
良法和恶法
除了成本太高,美国当前的环保法规执行体系,经常妨碍
创新的解决方案,或使创新变得不可能。法规的问题不在于它的
严格性,而在于建立标准的过程,以及执法本身毫无效率。严格
的标准会提高资源生产力,而美国的立法程序则因集中于消除污
染而非预防,把重心放在特定技术、制定明确但不可能做到的时
限,以及将企业投入高度不确定的未来,反而扼杀改善的潜力。
当前的体系并不鼓励企业冒险或尝试实验。企业连带责任
与政府缺乏弹性,加上其他因素,让这个问题更加恶化。比方
说,某家企业进行创新,并且达成降低9 5 %的空气挥发物之目
标,但它仍要为其余5 %的污染负责。另一方面,立法者会奖励
那些采取安全、但是比较昂贵的事后处理做法的企业(参见专
栏“有益于创新的法规”)。
正如恶法会伤害竞争力,良法则会提高竞争力。比较美国
与瑞典在纸浆与造纸产业的差别,美国在2 0世纪7 0年代就制定
严苛的环保法规,但缺乏逐步导入的阶段,结果迫使企业快速
采用当时最佳的技术,在此同时,这意味着企业要安装非常昂
贵的终端系统。瑞典则是另一种做法,它的法规容许更多的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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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让企业能锁定 制造程序本身 ,而非废水的 终端处理问题 。
瑞典企业发展出能够降低成本的制浆和漂白技术,以满足当时
的法规需要。美国虽然率先规范,企业并未获得先行者的优势,
原因是美国忽略了一个良好环保法规的重要原则:让企业发掘
如何解决自身的问题,创新最大的创新机会。
。 专栏 。
有益于创新的法规
妥善规划 设计的法规, 未必会提高 企业的成本。 以下
的立法原则将能促进企业创新、资源生产力的竞争力。
把目标放在结果,而非技术上 在过去,法规经常涉及
某类特定的 补救技术,如 清除空气污染 的催化剂或 洗涤设
备 等。 此 一 阶段 “ 可 获取 的 最 佳技 术 ”( b est a va i lab le
t e c h n o l o g y)与“可获取的最佳 控制技术”(be st avai lable
control technology)的看法,深植于美国实际的经营之中;
并且意味某种技术是最好的,此举不利于创新。
立法从严,不宜从宽 法律如果能以累进的方式发展,
走向严苛的 标准,企业通 常较能适应, 例如废水排 放管道
或终端处理等。因此,立法需要严格到足以促进创新。
鼓励产业 上游提出解决 方法,但要 尽量对实务和 最终
使用者施压 。这类法律通 常容许最终产 品、整个制 造过程
和配销阶段 ,以比较有弹 性的方式从事 创新。避免 全面污
染,或在整 个价值链的前 期就做减轻污 染的处理, 必然要
比后段的清除或再处理的成本要低。
应用循序渐进的方法 拉长时间但阶段明确的执行与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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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资金、 投资周期相联 结的做法,将 容许企业发 展更有
新意的节约 资源技术,而 不是迫使它们 为了暂时因 应,仓
促间采用比 较昂贵的解决 方式。加州对 木质家具产 业的严
苛立法,产 业因应时间又 太短,以致许 多企业选择 关厂离
开,而不是增添昂贵的控制设备。
运用市场诱因 类似污染费用和回收退费方案等市场诱
因,会引起 对资源使用无 效率的注意。 此外,以许 可执照
作为持续创 新的诱因,以 及鼓励技术创 意,都有助 于产业
界超越现有标准。
相关领域的环保 法律尽量整合,不 要自相予盾 在美
国,连带责 任导致企业固 守“可获取的 最佳技术” 的安全
做法,再加 上法律本身因 应另类技术的 不一致,妨 碍到有
益的创新。 比方说,要处 理冰箱制冷剂 可能造成破 坏臭氧
层的问题, 一种做法是改 采小量的丙烷 和丁烷。但 是当欧
洲企业已经 对新产品展开 营销动作时, 观念狭隘的 美国法
律,相对成为业界在这类新科技发展的障碍。
与其他国家同步发展相关法规,或甚至提前行动 要将
与外国企业 竞争的可能竞 争劣势降至最 低,重要的 是锁定
相同的环保 标准。比其他 国家提早发展 相关环保法 规,因
为提高了创新的诱因,将会扩大污染控制部门的出口潜力。
当美国的环 保标准领先世 界时,国内企 业有机会获 得难得
的先行者(e a r l y … m o v e r)优势。不过,如果标准提得太高,
或关注 焦点 与国际 差异 太大, 无法 影响外 国竞 争对手 时,
产业可能走上错误的创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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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立法程序更稳定、更易于预测 立法程序与环保标准
同样重要。 如果标准和循 序渐进很妥当 ,而且能及 早被接
受;以及如果 立法者能尊重法 律,让它至少实 行5年以上,
产业就能把 重心放在解决 根本性问题之 上,否则在 面对政
府理念或政策急转弯,企业可能举棋不定。
从一开始,就要求产业参与制定标准 在立法方面,美
国的做法与 欧洲国家截然 不同。产业界 应该协助设 计推动
时间表、法 条内容、最有 效率的执法程 序等。一套 决定前
的信息咨询 ,以及与产业 界代表的互动 ,应该是立 法过程
中必要的一 部分。无论产 业界和立法者 都应该营造 互信的
气氛,因为 产业需要真实 有用的信息, 而立法者需 要严肃
考虑产业的问题。
提供立法者强有力的技术能力 立法者必须了解一个产
业的经济状 况,以及竞争 力的因素为何 。充分的信 息交换
能避免立法 的成本太高。 因为立法过程 中,缺乏信 息的企
业往往摆出 大规模的律师 和顾问群,以 试图拖延由 一窍不
通的立法者所设计出的不当法条。
将立法过程所 消耗的时间和资源 降至最低 对企业而
言,许可证 迟迟下不来, 成本代价极高 。自律加上 定期检
查会比要求 正式核准许可 更有效率。潜 在和实际的 诉讼会
创造不确定 性,并且消耗 资源。在诉讼 前按照强制 性的仲
裁程序或严格的仲裁步骤,都有助于降低成本并鼓励创新。
不幸的是,对美国的纸浆和造纸产业而言,好法律的第二
项原则也被忽略掉了。这个原则是,培养持续改善的做法,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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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维持现状或锁定某种特定的技术。瑞典的立法部门则采取比较
有效率的做法。在美国强制严格的挥发物标准,建立非常短的适
用时程时,瑞典开始采用一个比较宽松的标准,不过很清楚表明
后面会愈来愈严格。结果十分清楚。美国企业安装设计了末端处
理系统,却没有后续改善动作。瑞典制造商因为预期会有更严格
的标准,持续努力创新环保技术,并提高创新能力。
有益于创新的做法,另一个额外效应是,提高本地设备产
业的 竞争力。受到 斯堪的那维亚 半岛对精致程 序的改善需求 ,
当地纸浆和造纸设备的供应商,例如Sunds De fibrator和K a m y r
等厂商,后来在国际市场上,却成为销售新式打浆与漂白设备
的大赢家。
最后,在立法的直接压力之下,斯堪的那维亚半岛的纸浆
和造纸产业获取了创新的果实。在2 0世纪9 0年代前期,制造商
意识到大众普遍关注纸浆和碾磨后排放水的环保问题,因此创
造了一个利基市场。有一段时间,瑞典企业供应的脱氯纸在市
场上的价格可观,并掌握到快速成长、关心环保的客户市场。
企业应有的做法
当然,误导的法律对企业非常不利,不过经理人的力气如
果都用在对抗迎面而来的劣法,则过于短视。众所周知,德国
和日本汽车厂商发展出更轻、更省油的汽车,主要是为因应新
的能源消耗标准;美国的汽车产业缺乏竞争力,则是因为企业
纷纷投入立法对抗,希望免此一劫的心态所致。美国汽国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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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终于意识到,如果它不从创新中展开竞争,结局将是灭亡
一途。但是紧握不放“一动不如一静”的心态,已让美国消耗
数十亿美元,与数千个工作机会。
要避免犯相同的错误,经理人必须开始认识到,改善环境
是经济的、也是竞争的机会,而非令人厌恶的成本或一种无可
避免的威胁。相反地,企业应该抱持奉行法律的态度,企业需
要自问“我们有哪些地方太浪费?”或“我们如何提高客户的
价值?”等问题。提早行动的企业会先看到这些机会,并拥抱
以创 新为基础的解 决方案,它们 将会获得最主 要的竞争利益 ,
正如德国和日本汽车厂商的情形(参见专栏“新环保主义者”)。
。 专栏 。
新环保主义者
环境主义 者可以通过适 当的立法标 准,教育公众 让他
们要求新的 环保方案,而 培养出创新和 资源生产力 。比方
说,德国的绿色 和平组织在1 9 9 2年时注意到,在 冰箱制冷
剂方面,使 用由丙烷和丁 烷的混合物, 会比先前普 遍采用
的氟利昂更 安全。因此, 绿色和平组织 破天荒地为 一件商
品公开背书,为富朗公司(F o r o n)所生产的电冰箱打广告。
当时 富朗公 司是一 家濒 于破产 边缘 的小型 电冰 箱制造 商。
这项行动因 为大量的媒体 报导,产生极 大的作用, 大大刺
激富朗所生 产的丙烷、丁 烷混合物电冰 箱的需求, 甚至导
致当时德国 的电冰箱大厂 ,纷纷转向采 用相同的技 术。环
境保护组织 以最佳做法的 信息提供者, 支持产业中 少数不
起眼,但是 勇于探索新方 法的企业。当 德国杂志出 版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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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尚未意 识到无氯纸张 的品质改善时 ,德国绿色 和平组
织协助一家 杂志改为采用 不含氯的纸张 印刷。它选 定的对
象是德国发 行量大的《明 镜》周刊,绿 色和平组织 也鼓励
读者要求出 版商改用不含 氯的纸张。当 《明镜》和 其他几
家大杂志确 实转换纸张后 ,其他环保组 织因此将部 分资源
从诉讼领域 转移出来,而 把重心放在环 保基金和宣 传创新
研究成果方面。
在 美 国 的 环 保 团 体 中 , 环 境 保 护 基 金 会
(Environmental Defense Fund)正是一个愿意促进市场经济
法规体系的 创新者,并且 努力与产业直 接接触。它 支持二
氧化硫转换 系统,容许企 业分阶段减少 排放物,或 是让排
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