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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流浪的面包树-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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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已经打烊了吗?」  
 
 
 
「还有很多客人,我只是拿火鸡回来给你吃,待会便要回去。你看!」他扬了扬手上的火鸡腿。  
 
 
 
那只火鸡腿比我的大腿还要大,谁给它打中,铁定会重伤。  
 
 
 
我们吃火鸡,喝香槟,我有点醉了。杜卫平忽然站起来,拍拍屁股,搓揉双手,笑吟吟地说:  
 
 
 
「要不要看新年余庆表演?」  
 
 
 
「你?」  
 
 
 
他点点头。  
 
 
 
「你要表演甚么?」  
 
 
 
他拿来藤条和碟子。  
 
 
 
我憋住笑:「你要表演转碟子?算了吧!你已经摔破了很多碟子。」  
 
 
 
他举起两条藤条,吩咐我:  
 
 
 
「把碟子放上来。」  
 
 
 
我只好依他的。  
 
 
 
碟子放好之后,他深呼吸一口气,然后耍出用藤条在半空转碟子的杂技来,那两个碟居然没有掉下。  
 
 
 
我为他响亮地鼓掌。  
 
 
 
「怎么样?」他吊高眼睛问我。  
 
 
 
「我以为你已经放弃了,原来偷偷练习。」  
 
 
 
「我不会那么容易放弃的。现在有没有职业水准?」  
 
 
 
「好得简直可以跟狮子一起关在杂技团里。」  
 
 
 
他抛开手上的藤条接住了掉下来的碟子,懒洋洋地说:「我已经是了!不过,那头狮子很笨,常常找不到自己的拖鞋。」  
 
 
 
「万兽之王才没空理会这些生活小节。」我说。  
 
 
 
他收起藤条,看看手表,说:「我现在要回去餐厅了。」  
 
 
 
「火鸡很好吃。」我指指桌上那只火鸡的残骸。  
 
 
 
「你刚才不是说火鸡不好吃的吗?」  
 
 
 
但是这个不一样,可能这只火鸡是从模里西斯岛来的,是吃渡渡树的果子长大的。」我跟他碰杯。  
 
 
 
他咯咯地笑了,把杯里的酒喝光。  
 
 
 
「谢谢你回来跟我过新年。」我感激地说。  
 
 
 
「我们八岁已经认识了,别那么见外。」  
 
 
 
「早知道你这么感人肺腑,我从前便不该常常欺负你。」  
 
 
 
「不,我很怀念那些日子。」他笑笑说。  
 
 
 
「我也是。」我朝他微笑。  
 
 
 
「早点睡吧,你喜欢吃火鸡,我明天再带给你。」说完这句话,他的耳根陡地红了起来。  
 
 
 
一瞬间,气氛好有点怪怪的。我避开了他的目光,他也避开了我的。电话铃声这个时候响起,为我们解了窘。  
 
 
 
「一定是漾山打来跟你说新年快乐了!」我笑笑说。  
 
 
 
杜卫平拿起话筒,说了两句,捂着话筒跟我说:  
 
 
 
「是漾山。」  
 
 
 
「帮我跟她说新年快乐!」我说。  
 
 
 
醉昏昏的我,溜到床上去。  
 
 
 
半夜里醒来,我发现客厅的灯还是亮着的。杜卫平直挺挺的坐在电话机旁边,他的藤条放在身边,鞋子也放在原来的位置,好像没出去过。  
 
我走到他身边,发现他脸色苍白。  
 
 
 
「你没有出去吗?」我问。  
 
 
 
他疲倦地站起来,回去自己的卧室,把门关上。  
 
 
 
第二天早上,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双眼布满红筋,似乎是彻夜没有睡过。  
 
「你没事吧?」我关心地问。  
 
 
 
他摇了摇头,出去了。  
 
 
 
接着的一个星期,我和杜卫平每天只是互道「早安」和「晚安」。其余的时间,他也是闭起咀巴不说话,脸是灰色的。回家之后,他总是关起门,躲在自己的房问里。 
 
 
 
 
 
同住一室的我们,一向有一个默契:任何一方心情不好,不想说话的时候,都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虽然怀念他的笑声,我也只能够尊重他的沉默。  
 
 
 
我在自己卧室的门上,贴上一张纸,上面写着:  
 
 
 
「聆听心事服务  
 
 
 
二十四小时开放  
 
 
 
费用全免  
 
 
 
绝对保密」  
 
 
 
可是,他一次也没有敲过我的门。  
 
 
 
 
 
这样又过了一星期。一天,我回家的时候,杜卫平把一张明信片递我面前。  
 
「你的!」他的声音有点震颤,脸色难看极了。  
 
 
 
明信片是朱迪之从德国寄来给我的,明信片上面的风景,是一个温泉。  
 
 
 
程韵:  
 
 
 
你的除夕和新年过好吗?昨天,我们去了法兰克福近一个叫 bad homberg 的地方泡温泉,真是太精采了!这个温泉是仿古代罗马浴场成的。德国是男女同浴的,比英国不知开放多少。浴场上,不论男女都是光着身子走来走去的。大家光着身子喝啤酒,光着身子跟朋友聊天,甚至光着身子跟朋友的老婆一起洗蒸气浴。所以,我也看到很多名符其实的「法兰克福肠」,连末代王孙的那个都看了。你不得不承认,外国男人的确是比中国男人优秀很多。看过那么多白人之后,我们三个女人都很想看看黑人是怎样的,末代王孙也很想看看。你知啰,听说黑人。。。。。 
 
果然给我们看到一个六呎高的黑人。。。。。。。。。喔。。。。。。 我们几乎昏了过去!黑人才真的是上帝拣选的子民!有机会,你一定要看看!  
 
 
 
迪之 迪之真是的!这些事情也写在明信片上,邮差看到了,还以为我是女色魔呢。  
 
 
 
「你们女人。」杜卫平顿了顿,生气地说:「真的那么喜欢黑人吗?」  
 
 
 
「起码我不是。」我说。  
 
 
 
黑人?一瞬间,我明白了。  
 
 
 
「漾山告诉我,圣诞节的那天,她跟隔壁的黑人上床了。」杜卫平痛苦地说。  
 
 
 
朱迪之的明信片来的太不是时候了。  
 
 
 
「她怎么说?」我战战兢兢地问。  
 
 
 
「她说她太寂寞了,她爱我。」杜卫平的样子憔悴极了。  
 
 
 
停了好久之后,他说:  
 
 
 
「她已经搬出那间公寓。」  
 
 
 
「那她是决定以后不见那个人吧?我知道很难受,但是,起码她对你坦白,换了是我,我想我没勇气说出来。」  
 
 
 
他惨笑:「我宁愿她不告诉我。」  
 
 
 
「因为那人是个黑人?」  
 
 
 
他愤怒地:「甚么频色我也不能接,红、黄、蓝、白、黑也不可以!」  
 
 
 
「你们会分手吗?」  
 
 
 
「我不知道。」他茫然地说。  
 
 
 
「爱一个人,便意味着接受他,接受化软弱。」我说。  
 
 
 
他伤心地说:「我不了解。不了解,怎么能够接受?」  
 
 
 
他沮丧地回去自己的卧室,把门关上。  
 
 
 
对于被背叛,我比他有经验,我知道那是多么痛苦。可是,后来你会明白,这是人生。  
 
 
 
葛米儿的菲佣来开门的时候,那头金毛寻回犬兴奋跳到我身上。牠两只前爪踩在我的肩膀上,像舐一支棒冰那样,不停的舐我。我身上露出来的地方,都挂满牠的口水。 
 
 
 
这头混种金毛寻回犬是葛米儿的菲佣上工时带的,这是她肯来工作的附带条件,主人要接受她的狗身。而葛米儿唯一的条件,便是要叫牠做「贝多芬」,用来记念她早逝的爱鹅「莫扎特」。 
 
 
 
 
 
这头原名叫「标标」金毛寻回犬,适应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够接受自己已经变成「贝多芬」的事实。  
 
 
 
「嗨!你来啦!」葛米儿把贝多芬从我身上拉开。  
 
 
 
葛米儿的脸和脖子红通通的,好像在一池红色染料里泡过似的。  
 
 
 
「你的脸为甚么这么红?」我问。  
 
 
 
「我昨天拍一个红萝卜汁广告,总喝了几公升的红萝卜汁。本来导师说不用每次真的喝,但是,我觉得要真的喝下去才能做出很喜欢红萝卜汁的表情。结困,拍完之后,整个人变成这样。医生说,我一下子吸收太多胡萝卜素,过几天脱了色便没事。」她嘟起大咀巴说。 
 
 
 
 
 
我咯咯地笑了:「你也用不着这么拼搏吧!」  
 
 
 
我在沙发上,贝多芬马上跳到我大腿上,望望我,然后很乖巧地耷拉着头。我知道牠想要甚么,牠想我帮牠做穴位按摩。我按摩牠的耳朵,牠看起来很享受的样子。  
 
 
 
「杜卫平有甚么事?」葛米儿问我。  
 
 
 
「他跟女朋友之间有点问题。」  
 
 
 
「在西班牙的那个?」  
 
 
 
「嗯。」  
 
 
 
「假如不开心有十级,他现在是第几级?」  
 
 
 
我想了想:「是九点九级吧!」  
 
 
 
葛米儿跳了起来:「那很严重啊!你怎可以把他一人丢在家里?」  
 
 
 
「我不知道怎样安慰他,唯有走开一下,让他一个人躲起来舐伤口。」我说。  
 
 
 
在我的字典里可以用来安慰别人的字汇,实在是太有限了。  
 
 
 
「我去安慰他!葛米儿一边说一边已经穿好衣服,贝多芬跟在她身后团团转。  
 
 
 
「你现在就去?」  
 
 
 
「对了,还要带道具!」  
 
 
 
「贝多芬?」  
 
 
 
「才不是牠!牠只会流口水。」  
 
 
 
葛米儿把花瓶里的一大束郁金香抓来,说:「是这个了,见面礼!」  
 
 
 
她一溜烟的跑出去了,我叫也叫不住。  
 
 
 
贝多芬睡在我床边,肚子朝天,发出梦呓。葛米儿已经去了很久,她不打算回来吗?一个伤心的男人跟一个跑去安慰他的女人会做些甚么?我把贝多芬抱到床上,揽着牠睡。 
 
 
 
 
 
第二天大清早,我回家去。  
 
门打开了,我看见葛米儿蜷缩在沙发上,身上披着毛毯,沉沉大睡。那束郁金香放在花瓶里。  
 
 
 
杜卫平在厨房喝咖啡。  
 
 
 
「她为甚么会睡在这里?」我问。  
 
 
 
「她昨天晚上跑来,不停为我唱励志歌。你知道,我不看任何励志书,不爱听励志歌。」  
 
 
 
「是的,你都不喜欢看『心灵鸡汤』。」我说。  
 
 
 
「然后,她开始唱一些很惨的情歌。我实在太困了,便溜进去睡觉。今天早上起来,看见她睡在这里。」杜卫平说。  
 
 
 
我望望杜卫平,说:「谁说那些励志歌没有用?起码,你的心情看来好了一些。」  
 
 
 
「喔,是的,谢谢你们。」他憔悴地笑笑,然后问:「为甚么她整个人好像染了色?」  
 
 
 
我笑了笑:「她喝得太多红萝卜汁,过几天便会脱色。」  
 
 
 
「我上班了,要一起走吗?」他问。  
 
 
 
「好的。」  
 
 
 
「我已经帮你喂了鱼。」他说。  
 
 
 
葛米儿歌声填补了字典的空白。最能安慰人心的,也许并不是言语,而是一道歌。和音乐相比,文字便显得太寒伧了。肯去看书的人,才会得到慰藉,我们可以闭上眼睛,却无法把耳朵收起来。 
 
 
 
 
 
听觉要消失在最后,也许是要听人间的绝唱。  
 
 
 
「为甚么你不爱看『心灵鸡汤』?」在路上,我问杜卫平。  
 
他笑笑说:「我受不了那种像罐头汤一样的温情。你喜欢的吗?」  
 
 
 
我笑了笑:「我也不喜欢,真实人生要复杂多了。」  
 
 
 
停了一会儿,我问他:  
 
 
 
「你已经想通了吗?」  
 
 
 
「你说得对,假如对方不是黑人,我也许没那么愤怒,我的男性尊严受到了践踏。」  
 
 
 
「把尊严放在爱情之上,你是个值得欣赏的人。可是,把男性尊严放在爱情之上,你便是个大男人了。」我说。  
 
 
 
他张着咀巴,诧异地望着我。  
 
 
 
「我说的是实话。」我说,「为甚么男人的背叛总是比较能够获得原谅?」  
 
 
 
「我并不大男人。」他说。  
 
 
 
「我知道。可是,再不大男人的男人,到了某些关节眼,还是会很大男人。」  
 
 
 
他咧咀笑了。  
 
 
 
「原谅她吧。笛卡儿说的,人的软弱应该爱到上帝的怜悯与了解,任何有生命的人,都不应该鄙视爱的俗世欢乐。」  
 
 
 
「你比葛米儿更会安慰别人。」他疲倦地微笑。  
 
 
 
「我只是不想你后悔。」我说,「我好像一辈子都在原谅一个人。当我决定不再原谅他,他却永远消失了,后悔也来不及。」  
 
 
 
「我已经原谅她了。」  
 
 
 
「真的?」  
 
 
 
「嗯,今天早上跟她通过电话。」  
 
 
 
「那不是很好吗?」  
 
 
 
「你说,爱便意味着接受。」  
 
 
 
「是的,即使无法了解,也能够学习去接受,接受对方与自己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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