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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非非-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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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也只有这牲口叫我“片7”,嗯,这事还得从初中说起。那时侯新学期大家上第一堂英语课,英语老师就让我们做自我介绍,他随手就点了我跟刘洪涛两个当众对话。刘洪涛那猪一开口就是一句:“Hi,mynameisHongtaoLiu……”我还没听完已经勃然大怒:“MB,我还他妈方片7咧!”
于是,我跟他顺理成章的成了死党。他叫我“片7”我叫他“林忆莲”!
为什么要叫他林忆莲呢?因为那猪特爱吃猪肉,而那时侯开始盛行一种叫H5N1的病毒,整个香港全民戒口,几个星期后居然风行到我们广东这边。他整日价惶惶恐恐,终于有天忍不住向我诉苦:“MB,你说这病毒怎么那么牛B啊,要是这世上的猪一夜之间都死光了该怎么办啊?”我哈哈一笑,说不出的风流潇洒:“担心个毛,就算是也至少还有你!”那猪听了后居然深以为然!
地球人都知道,至少还有你是林忆莲唱的!
有人说:“人生的路很漫长,但是关键只有几步路,那几步路就决定了你整个人生的方向。”所以,如果说十六岁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一个分岔口的话,那之后的几步路就决定了我的人生完全不同的一个方向,并使我迅速成熟起来。
一个人可以迅速成熟起来的原因只有两个。一是经历了生离死别,二就是有过了一次刻骨铭心的感情。那时侯,我没有经历生离死别,所以我是有过了一次刻骨铭心的感情。
其实,每个人的情感世界里都有一个柔软的部分,无论岁月沧桑,无论物是人非,触及它的时候,都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疼得必须撒手丢掉心中的恶和恨。
那时候在学校里是个风云人物,因为在元旦晚会上主演了一部轰动全校的舞台剧。有多轰动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一时之间成了全校的偶像。也就在这个志得意满意气风发的时候我终于邂逅了夏游游。呵呵,为什么我要说“终于”?游游,也就是我那场刻骨铭心的感情中的女主角,是她第一次唤醒了我的爱火,也是她让这堆爱火燃成了死灰。单单说是她可能有点冤枉,因为她也只是受害者。
那时侯,由于周星驰的一部电影“行运一条龙”的关系,大家都叫我“蛋哒王子”,所以大家也就理所当然的称呼她为“蛋哒妹”。呵呵,蛋哒妹,好熟悉的名字啊,甚至这个名字就已经勾起了我又爱又怜的情愫和那封尘已久的回忆。
很难形容,第一次看见她时那种窒息感!对,是窒息,整个世界只剩下心跳的那种窒息!清冷、恬静,意气殊高洁,冷浸溶溶月!并且还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高贵,她的美我甚至觉得已经超越了我可以想象的界限,也就是说,你还没看见这种美时,你完全想象不到可以这么美。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句,就算抛开情人眼中出西施的成分,她也是我这一辈子中见过的最美的女孩,包括现在!
还没去追她的时候,我喜欢她的事已经沸沸扬扬的弄得全班皆知,由于我是全班男生中的风云人物,所以附带她也成了我们班那群吃货眼中的重点关照对象。每次去操场她经过我们班时,我们班的那群牲口都会集体向着她发出狼嚎“嗷——”,那凄厉淫贱的声音居然还此起彼伏,现在想起来既骄傲又感觉好笑。
真正认识她是因为我特意为了她参加了一个游泳协会。如果你问我我们中学时学校哪儿最乱,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泳池!MB,水上水下完全是两个世界,水下亲嘴的人比水上接吻的人还要多!她就是那个协会的小教练,我则是她的第一个学员。
第一次上那课的时候,游了没多久别人还在水中训练我就直接来到了她跟前:“我想,今天是不是就练到这里吧?”她眨着好看又好奇的大眼睛,娇怯怯的问我:“为什么呀?”“我实在喝不下去了……”
她小巧的鼻子错愕的翘了一下,随即捂嘴娇笑。她笑了,声音好听得我没办法用文字来形容,容貌动人得我没办法用文字来亵渎。于是,我窒息了,于是她脸红了,于是我们相识了,于是我们恋爱了……
那时候还没手机,我跟她不在一起时交流只能用书信。那一封封的信呵,多少年后还皱巴巴的保存在我的抽屉里,连一个细纹都没有折破。
也是多少年后,香港一个演张卫健的名叫孙悟空的人这样唱到:“年少轻狂的好日子,一刹那就结束!”
我把这段回忆写出来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问问多年沉浮的你们,还记得初次动心的那种感觉吗?还记得那窒息的味道吗?还保留着心中最柔软的部分吗?如果记得,那你们应该知道,这种感情下爱情之火的熄灭,那心将会化为怎样的一堆死灰呵!尤其那火是被命运硬生生的掐灭,完了还在那堆死灰上践踏上几脚。
有人说,不能将所有事都全怪命运。我的看法恰好相反,命运最大的贡献,就是可以让人把所有事情全赖在它身上。所以,命运也没什么神秘难挡的,它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个出气袋。
呵呵,扯远了。好了,好了,我承认,我扯出这段初恋的真正目的只是为了说一句:“六年后,使我死灰复燃的,便是你!菲菲……”
大家都应该明白,创造永远比毁灭困难得多!
……
六年,整整六年我没再爱上一个人,甚至对爱情厌倦,避之不及。不过,没爱上别人,不代表没再拍过拖,这期间我还是拍过一次拖。可能是大家都彼此需要找一个人慰藉吧。不过,还是要诚心说声抱歉:“肖肖,对不起,跟你一起走了一年,却没有爱过你一天。”MB,这话听着别扭,像挑衅多过像道歉。不知道肖肖看见了会怎样?呵呵,不会再跟我打架了吧?说是打架,其实不然,因为每次都是她打我!
第四章 往事(下)
    女
我并不是一个骄傲的人,相反还有点淡淡的自卑,偏偏在这淡淡的自卑上还横亘着点微微的自负。
自卑的人总认为保护自己的方法是孤立自己,自负者却认为这是表现自己的方法。而自卑又自负的人孤立自己是为了逃避。
人生的路关键的只有几步,就在那几步我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不可避免的想到了死,想到死的时候往往就是我生日的时候。二十年咯,从来没过过一个生日,我流着泪安慰自己:“庆祝生日的人是最傻的,人从一生下来就在一步一步的走向死亡,每过一个生日就大一岁,就离死亡近了一步,庆祝生日其实就是在庆祝死亡。”话是这么说,心里却巴不得有个人可以来为我庆祝一下死亡。
于是自伤自怜便成了我生活的主题,其实也挺好的,完了还可以自残自虐一番,再完了还可以自娱自乐一场,都完了后就再自伤自怜,如此一个循环。这是一个保护自己的轮回:哼哼,我毁灭了自己,那么就谁也别想再伤害我。原来,保护自己的最高境界就是将自己毁灭。
每每想到这里就痛不欲生,可是,不欲生不一定代表欲死,正是这种半死不活,才是最要命的。
要在这个世界上找一个逃避的地方着实不容易。家,对于我来说是地狱。有时候,我真的想永远都不再回家。在家中我得到的除了冷清便是自卑。自卑得觉得这一辈子都完了,自卑得觉得自己是多么的无家可归。有很多东西该断则断,有很多东西会使我如一个赤裸无助的人,人家的世界我进不去,而我的世界则谁都可以闯进来。
我好讨厌这种感觉,简直令我又自卑又涩怒无比。这是一个人最低限度的私隐,仿佛若连这点私隐也被别人揭穿,那么这个人也丧失了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权利,这才是最深刻的自卑。而我自己的私隐偏偏又那么容易被人揭穿,裸露出里面腥腥的一片红疤。
有时候,一个自卑的人不多想接触别人就是因为害怕,害怕别人会无端的看透了她的全部,会无端的揭她的疤,尤其是当她自以为隐藏得很好的时候。
我总以为我比同龄的孩子成熟,甚至比我大的我也会觉得他们幼稚,我彷徨的自问,我什么时候心态变这么老了?可是,宁却总是说我不成熟,他总是当我小孩子一样宠着,我一边享受着这份宠爱,一边被这份宠爱享受着。宁,就是6秒;6秒,也就是宁!
宁总喜欢跟我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他说,一个人可以迅速成熟起来的原因只有两个。一是经历了生离死别,二就是有过了一次刻骨铭心的感情。那时侯,我没有经历刻骨铭心的感情,所以我是有过了一次生离死别。
宁说,其实,每个人的情感世界里都有一个柔软的部分,无论岁月沧桑,无论物是人非,触及它的时候,都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疼得必须撒手丢掉心中的恶和恨。我很喜欢这句话,真的。
因为,每当想起这段话时,我就想起了我的安达。安达,在我八岁的时候永远的离开了我。安达,在汉语中的意思就是爸爸;爸爸,在回语中的意思,就是安达。
那时的我只有八岁,到现在已经十三年了。这十三年来我只记得您走的那天晚上,只记得您的笑容,只记得您走后家里再也没有了笑声,整个家变得好安静。
每一个人都变了,就连那时八岁的我,也一下子感觉自己长大了。从那天晚上我就已经知道了,以后的日子我再也不会有爸爸,再也不会被您宠着爱着,再也感觉不到父爱。
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到别的小孩被爸爸背着,抱着,宠着,我一点也不羡慕,因为我有一个伟大的爸爸,一直在我的心中……
失去爸爸的日子很苦,但是再苦的日子都还得过下去。日子没心没肺的一天天逝去,我也这样一天天标致下去。
小学的时候读到五年级,忽然就不想再上学了,我闹着别扭不想回学校,妈妈没管我。可是,当我看见别的孩子开开心心的在校门徘徊时,我又突然好想好想回到学校,于是我去求妈妈,妈妈就又重新给我注册入校。所以,我五年级的时候就懂得了,有些东西失去了自己才会懂得珍惜。
我是一个疯丫头,一个野丫头,我尽情的挥霍享受着自己的青春,这种单纯而美好的日子,我现在才发现是多么的幸福。我会怀念跟妹一起逃课一起疯的日子,我会怀念在河边一起嬉闹一起野的日子,我会怀念为了避开被大人打而跟妹在黑暗中一起把灯绳藏好了后躲在被窝偷笑的日子,我会怀念初中的那些小男生为了引起我注意而故意跟我作对的日子,我会怀念自己把男生的情书看都不看当众撕毁然后咯咯大笑的日子,我会怀念自己背不出英语单词时妹在后面给我打手势的日子,我会怀念自己当小组长跟老师作对力挺整个班的日子,我会怀念自己出黑板报的日子……我会怀念自己一边怀念这些一边掉眼泪的日子。
多少年后,一个叫跳舞的南京人这样说过:青春呵,就这么在眼泪中,哗哗的就流淌走了,而且走了就不再回来了。
没心没肺的日子一旦成了习惯,仿佛连自己也没心没肺起来,当我真正开始懂那些情书的意义的时候,当我真正开始拆开第一封情书的时候,我才蓦然明白,自己已经长大了,不再是一个疯丫头了,这究竟是我的悲哀还是我的幸福?
保存得很好的情书有两封,一个叫6秒的猪写的。里面的话把我的心捂得滚烫滚烫的,我第一次看的时候,眼泪就这样无声的滴了下来。以致我以后每次看的时候总在想一个问题:这猪到底给多少个女生写过情书啊?都写到反璞归真普渡众生的地步了!
跟宁在一起的时候我总觉得好轻松好轻松,一点压力都没有,后来我才知道,在一起的时候没有压力,不代表两人分居二地的时候没有。有一段时间他爸爸病危我们分隔二地的时候,我才感觉得到那股庞大的压力,压得我几乎透不过气来。他那段时间太敏感了,太霸道了,太喜欢胡思乱想了……不过,要是恋人间一直没有压力,那还叫恋人么?有压力才证明彼此爱过啊,这是最实在的感觉。
每次面对宁的时候,我总有一种又幸福又内疚又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他啊,有时候深沉得像个看透世事的老人,有时候又顽皮得像个得不到棒棒糖的小孩;有时候狡猾得像只百炼成精的老狐狸,有时候又憨厚得像个毛茸茸的大狗熊。有时候情深款款,有时候油嘴滑舌,有时候固作潇洒,有时候神经兮兮……
宁对我的称呼无非三种:菲菲,猪猪,老婆。叫得最多的是猪猪,有时会叫下老婆,很少会叫我菲菲,而每当他叫我菲菲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有严肃一点的话要跟我说了。而君则喜欢叫我为“丫头”。我想,要是把宁的“猪猪”和君的“丫头”合起来那我岂不就成了“猪鸭头”?嘿嘿,我要真成了猪鸭头也不知道还有没有人会喜欢上我。
对于君,我只有一句话来形容他:“原来有时候不爱了,做朋友都是多余的。”
跟他一起两年了,我不知道自己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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