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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心悠然-第11章

小说: 我心悠然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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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沸腾!热血沸腾之余,其实也能体会到汪国邦同志深陷其中,欲罢不能的无奈。只是我的赌运比起他要好得多,马经都没翻过,就老实不客气地蠃得盆满钵满。蠃得连马场看台上的地板都看不下去,让我在兴奋之余把脚给崴了(真可谓‘在我的地盘得听我的’啊)!
“真是‘赛’翁失马,焉知非福啊!”在酒店里,凌康一边给我搓药酒一边感叹,“不过是赛马的赛(他指的是他这个‘赛’翁输得很惨)。”“我才不怕,反正到时候脚还没好,你要背着我从罗湖游回深圳。”“偷渡?我可是一等良民!”“那你爷爷呢?”凌康笑笑捏了一下我的鼻子:“啊,你个死丫头对我家的发展史摸得很清楚吗。”“那当然,我可不是要好好查清楚,事关自己的终身幸福,岂能马虎大意?”凌康亲昵地盯了我一眼:“所以说呢,‘有人的地方就有中国人’这句话不是白得来的,没有他当时咬着牙‘扑通’一声跳进罗湖游过来,哪有我们凌家的今天!”“其实……,其实我家乡也有很多偷渡到香港后发家的人,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王金油的?”我七绕八绕,终于绕到了主题上。凌康愣了一下,没有回答我的话。“啊,痛啊,你干么这么用力!”我连忙抽出被凌康死死捏住的左脚。“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凌康回过神,对着我左脚受伤的部位轻轻吹着气。“你在想什么?”“没有,我……我在想明天你就别去了,我自己一个人去医院看望那个警察就好了,你呆在酒店里好好休息。”“漏了一个人啦,你的宝贝妹妹,你不把她带上,你想让她提刀来砍我啊?”
答应归答应,我怎么可能一个人呆在酒店里,好不容易来了,一定要找到子翰!第二天凌康和思琳前脚刚走,我就拿着当年子翰写给我的地址出发了。地方很好找,我在的士上才发了十分钟的呆,司机师傅就跟我说到了。我走下车,望着这个叫“翡翠华庭”的别墅区,望着我们家子翰曾经住过的地方,心酸地笑了,他怎么可能还住在这里呢?全部都是高档别墅!但是就算只剩下万分之一的机会,汪芷璇你也不会放弃的,不是吗?我存着侥幸心理找到了物业中心,里面的大叔斯文有礼地接待了我。“请问,你知不知四年前有一个叫王金油王生,曾经还里度住过(曾经在这里住过)?”我的声音在微微打颤,心在剧烈的震动中祈祷。“哦,请等等,我check下。”大叔有条不紊地拖动鼠标,在计算机上搜索着。大概过了一亿光年,大叔终于朝我点点头:“有,但是四年前已经被拒既仔卖被一位叫凌广祥既人(有,但是四年前已经被他儿子卖给一位叫凌广祥的人)。”“拒既仔是不是叫王子翰?!”“是,是。请问小姐查里滴也做咩啊(请问小姐查这些资料做什么)?”子翰居然是把房子卖给了凌伯伯!这是怎么一回事?还是真的有那么凑巧?我压住从头顶不断冒出来的问号,定了定神刚想回答大叔的问题,却看到窗户外面一个熟悉的身影一晃而过,子翰!我发疯一样追了出去……
“不是让你呆在酒店吗?跑出干吗?很重要的事吗?”我跛着脚走进酒店,凌康就冲了过来,一脸关切地责备我。我沉着脸,对他一连串的提问避而不答:“我好累,明天再跟你解释,好吗?”凌康努力卸下原先挂在脸上淡淡的失落,想扶我上楼。“不用了,我想一个人静一静。”我推开凌康已经环在我身上的右手,举步艰难地拖着受伤的左腿走回房间,扶着墙壁一拐一拐地挪到床边躺了下去。
我是怎么啦?跛着脚,背着我的未婚夫,对着一个像极初恋情人的背影一路狂追!呵,原来却只不过是一个背影相似的人而已。汪芷璇,你2。0的视力也会认错吗?还是你太久没有见到子翰,他器宇轩昂的背影在你脑海里已经渐渐模糊不清!我为什么就一定要找到子翰呢?找到了又能怎么样呢?
开门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思琳端着一碗粥走到床边:“芷璇,哥说你没吃晚饭,让我给你送过来。”“他人呢?”“他说……他说你现在大概不想见到他。”聪明的凌康!善良的凌康!善解人意的凌康!汪芷璇,忘记子翰吧!也许他现在过得也很幸福,你的出现说不定只会增添他的烦恼!“芷璇,你今天去干什么啦?哥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思琳小心翼翼地问着。“思琳,你哥是个好人!”我微一苦笑。“是。”思琳把粥递到我面前来,对我的另类答案表示不解,却也不再追问,“他跟我们一家人都不是很和调,爸爸、妈妈、小妈、凌思琪、我,或多或少都是会耍点心机的人,只有哥,善良得像从安徒生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而且他跟我说,你是他这辈子最爱的女人,为了你,他什么都可以做的。”“虽然我很感动,但是我还是要说,什么叫最爱?难道他还有次爱、爱、最喜欢、喜欢的女人吗?”“芷璇,你真是个要求很高的女人,还好喜欢你的人不是我!”思琳笑得很无奈。我坐了起来,故作轻松:“那你呢?今天有什么收获啊,要求不高的女人?”思琳努力露出一抹苍白的微笑,然后低下头开始摆弄自己的衣角:“被人很直接了当的拒绝了。”“他有女朋友了?”“嗯,他说他这一生只会喜欢他女朋友一个,那个女孩是他追逐梦想的原动力,一切苦难都因为当年一句‘要回家乡接她’的承诺而变得轻如鸿毛!”思琳说着说着趴在我肩上哭了起来。看来爱与不爱都烦恼,不被爱的,如她,被爱的,如我。
第二天,凌康帮我擦药酒的时候发现我的脚肿得老高(违规操作身体受伤部位—剧烈奔跑),强行把我送到了医院,当然他没有问原因,直到医生一脸严肃帮我检查伤势之前,嘴角线条的弧度依然显示他的面部表情是挂着一个淡淡的微笑。医生拧着眉一边开药方,一边嘱咐我不能再跑、不能再跳的时候,凌康的笑容终于还是收了回去,郑重其事地拿出手机把医生的话录了下来,绷着脸对我说:“再不听话,就一天放三百遍给你听。”医生听得直乐:“好了,麻烦这位先生到取药处拿药,再来接这位调皮的小姐吧,我负责暂时帮你看着她。”凌康接过医生的药方,然后拍拍我的头,好像示意小朋友要听话一样才离开。我嘟着嘴等他离开后,便一拐一拐要溜出去。医生连忙走过来要扶我:“你要去哪?我让护士扶你去。”我摇摇头:“我可以的,你放心。不会再跑,不会再跳了,难道真的要做瘸子吗?”
其实我也没想跑远(也跑不远,条件不允许啊),只是诊室里弥漫着药水的味道,让人闻着很不舒服。我慢慢从诊室走到窗户边,吸着窗外的新鲜空气,看着楼下在晒太阳的病人,看望或者照料病人的家属,不时走过的护士,百般无聊。就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正在走动的背影映入了我的眼帘。背影的主人几乎是克隆版的王子翰第二,一模一样的后脑勺,一模一样的身高,一模一样的体型,只是我的子翰通常穿着阿迪达斯,他穿着病服而已。为什么香港会有这么多人的背影跟子翰的这么像呢?我自嘲地笑了,可不能再傻呼呼地追着人家跑了,不然等一下要被护士带去看脑科了。我转过身又一拐一拐地走回诊室等凌康,耳边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好像是思琳在叫什么“王警官”,只是我没有再回头。
第十五章 借钱的目的
    “老姐,怎么样?香港好不好玩啊?”刚从香港回来,第一个为我送来亲切问候的,居然是远在北京的老弟。“还好,你最近好像很粘我,怎么,恋姐综合症发作啦?生病要去看医生,不要硬挺着,咱现在有钱了。”我不敢奢望他突然变成二十四孝弟弟。“哪能跟你比呢?我现在还只是一头象牙塔里被接济的小象而已。”弟弟在电话里笑得很献媚。“没钱用啦?上次不是才给你寄过吗?”我单刀直入,杀得他在电话里不停地用着“啊、嗯”之类的语气助词。“不说我可挂了。”“我(女)朋友过生日,想买份礼物送给她。”老弟加快语速,故意说得含糊其词。“什么!你敢交女朋友,你欠揍啊你,读书不好好读!”“根据你的前科,我们长固伦公主殿下(本人),好像在这方面没有资格教训我吧?”弟弟被我揭穿,脸皮瞬间长厚一寸,毫不客气地开始反击。“好,你有种!要多少?”我的鼻子都被气歪了!“不多,意思意思就行。这回算跟你借的,你下次给生活费的时候扣掉就是了。”老弟说完勿勿挂线。“喂,喂,混小子!这么快挂线,意思意思是多少?”我恶狠狠地把还在“嘟嘟”响的手机摔到沙发上,然后开始气运丹田,以免气坏了身体。
我还没把心态调回到原先“月亮还是香港圆”的趾高气扬,电话又响了。这万恶的新社会啊!人类为什么吃饱了没事干,专门发明这些个玩意儿来制约自己呢?
“喂,姐,是我啦。”我刚一拿起电话,小妹甜甜的声音立刻钻进了我的耳朵。“你是不是也想跟我借钱啊?”我坐到沙发上翘起二郎腿,开始把自己幻想成一部提款机。“不是,不是。”小妹在电话的那一头笑得很幸福,“我要结婚了。”“什么!你才20岁,结婚?!”我顿时火冒三丈。“按照法律规定,我完全符合条件啊!姐,你该祝福我才对!”小妹楚楚可怜地申辩着。“那你起码要让我审核一下我未来的妹夫吧?”“你那么忙,我早就暗示过你,你不甩我而已。”小妹对我长姐如母的良苦用心一点也不领情,甜蜜地眩耀着自己的幸福,“姐,你放心,他对我很好的。”“你懂个屁!他现在没把你骗到手,当然对你好。”“哎,不会的啦,你快点回来,我等你。”小妹跟我保证完后勿勿挂线。“喂,喂,你个死丫头,总要告诉我什么时候再挂?”我还没有养成摔电话的良好习惯,只好把人摔到了沙发里,连运怒气入丹田由两窍鼻孔导出体外的好习惯也一并省了。
大概我把现今世上最先进的通讯设备骂得太狠了,它像被“激活”了一样,得意洋洋地又响了(不把你气死不算完,用我的时候赞我是发明,嫌我烦的时候管我叫‘玩意儿’)!
请问:你是想借钱,还是想结婚?
答:两者兼之。
“芷璇,是我,你有空吗?我想约你吃饭。”电话另一端传来凌康温柔又带磁性的声音。“如果张三、李四、王五的约会我都推掉的话,应该会有空的。”我很没心肝地刺激着凌康。“看来我得加把劲了!芷璇,你那么聪明,告诉我,怎样才能让一个人怎么也忘不了你?”“太简单了!跟他借钱,然后死皮赖脸的就是不还给他,我保证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的!”老弟英俊潇洒的脸庞还在我脑海里晃,挥之不去。“呵,这个主意好。”“说!什么时候?”“今晚,我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我来接你。”“带好你的瓶瓶罐罐啊,我可没学过急救!”我口不择言地提醒着凌康。凌康居然也不生气,还“嘿嘿”笑了两声才把电话给挂了。看来真是被我虐待惯了,开始有免疫力了。
晚上六点半,凌康准时开车过来接我。我乐呵呵地坐到车上,盘算着七点半应该有一顿浪漫的烛光晚餐。早上弟弟妹妹对我的不敬在美食的冲击下,被抛到了九宵云外。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车开到高速公路上抛锚了。截车?没有的士经过﹔打电话叫人来修?不知道为什么占线﹔走路去?太远,上次打的回来都要1个小时啊!
“算了,不去了。”我望车兴叹。“不行!”凌康第一次跟我唱反调,“一定要去!”“那怎么办?”“你等会儿,我来修修看。”
这一等,我等了四个小时。这本来也不算什么,我等子翰都能等四年,四个小时算什么!可是我的肚子不能等,饿得咕咕叫。“奇怪,怎么找不出什么毛病呢?”凌康忙碌之余回过头,朝站在一旁等他拿汽车维修班毕业证书的我无奈地笑了笑。我笑吟吟地打量着变成黑马王子的凌康(都是油污惹的祸):“如果什么毛病你都能解决,那汽车修理厂不是都要关门了。”“哎,我打个电话。”凌康叹着气一屁股坐到地上,头靠着车尾开始讲电话,“……,对,把准备好的东西端出来,送给其他有需要的客人吧。”“可是今天没有‘有这方面要求’的客人。”凌康的手机里传出一句以句号结尾的疑问句。“那……那就端到海边,给那些海鸥吧,说不定今晚也有男海鸥有这方面的需求。”凌康打完电话,把头埋到膝盖上自言自语:“难道老天在用这个方式告诉我,我们是不可能的?”“什么有可能没可能的?”我纳闷地盯着他。凌康突然抬起头,伸出漆黑的手,一本正经对我说:“借我一块钱。”我愣了一下,但还是递给他一张一块钱的纸币。他接过钱,拿在手里攥着紧紧的,一脸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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