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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重生之再斗极品婆婆-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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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李想响当当的八零后,家中独女。父母皆是宁城实权部门的头头,自小兜里就不缺钱花,只可惜她不学无术,弄得自己声名狼藉。小小年纪就结了两次、离了两次婚,还整日泡在酒吧、迪厅,吃H丸找刺激。在宁城提起李想,那她绝对算得上是名女人!

看刚刚李想瞪着自己的眼神,分明是把她当情敌,看来吴浩明还蛮有桃花运的。回到住所,朱珠闲着无事播通了吴浩明的电话。“明哥~~~吃饭了吗?”肉麻得自己不停地摩挲手臂上集体起立的鸡皮疙瘩。

“咳咳……”吴浩明含在嘴里的啤酒喷了,抽了几张面纸,擦了擦嘴边的啤酒渍。“怪声怪调地,想吓死谁?”

“我这叫怪声怪调,那你的想想妹妹叫得就甜蜜蜜呗?”原本只想开个小玩笑的朱珠,忍不住有些气闷。已经是老夫老妻了,可她还是忍不住生气。

“想想妹妹?”吴浩明听了一时没反应过来,又重复了一次,这才想起。“你是说李想?”

“别说你忘了你可爱的想想妹妹!”

“嘿嘿……她就是叫着玩得,没别的意思。嘿嘿……”吴浩明的笑声让朱珠听了很不顺耳。

“笑什么笑!有那么好笑吗?一说到你的想想妹,就把你乐成那副样子了?”朱珠想把电话挂断,又怕他笑自己小气。

“我笑和李想没关系!老婆……我在电话这边都闻到醋味了,还是陈年老醋!酸得我牙快倒了。嘿嘿……”又是一阵傻笑。

“吴浩明!你是不是又想找修理了!”朱珠被他笑得脸上微烫,“吃醋不行吗?你的醋酸不让让我吃,想让谁吃?”

“吃醋还吃得如此光明正大?”吴浩明笑得愈发得开心,“我好象找了个野蛮女友!”

“吴浩明!你得意!若是让我抓到你犯错误,小心本小姐卡嚓了你!”朱珠一句冰冷冷的恐吓,让吴浩明劲背冒凉风,忍不住往下面瞄了一眼。

“老婆!都是老夫老妻了,你啥时看见我犯过作风问题!我可是经得住考验的!老婆~~~”他最后也学着朱珠的腔调肉麻地叫她。

“咝咝……好冷!你闭嘴吧!”朱珠被他逗得不自觉得绻起身子,“咱们可有言在先,你过去有多少女朋友与我无关,若现在、将来……吴浩明你知道后果!”虽说他一直没犯过错误,但警钟长鸣,男人还是得时不时得敲打一下。

“吴浩明信得过!”他把自己的胸脯拍得巨响。

朱珠最后挂着满意的微笑,挂断了电话。

对于吴浩明,朱珠给予完全的信任。前世到如今,皆是如此。而他也回复了自己满意的答案。他是个负责任、顾家的好男人。

作为结婚七、八年的已婚人士,朱珠觉得爱情变成亲情是最好的结果。恋人可以分手,可家人却是永远割舍不掉的。两人相携走到一起,为一个家、儿女共同努力付出,其中的酸甜苦辣比起空泛的情爱,更有意义、更真实!锅碗瓢盆演奏出得,才是真实的生活。

年轻时,可能会一味地要求爱人对自己忠贞、忠诚,对他的出轨万般不能接受。可结婚时间久了,朱珠反倒不在乎男人肉体上的出轨,只要他偷吃后擦干嘴巴、做好防范措施。

不知道即没有!这是朱珠的坚持的信条。女人要适时学会睁一只、闭一只眼。世界上幸福的女人大多都是带点傻气的“懒”女人!懒得去追根问底,懒得翻男人的短信。

其实一个男人是否背叛,哪里还用去查?女人天生的直觉,就会从他平日里的一举一动之中找到蛛丝马迹。

有时男人对家庭的忠诚比对爱情的忠诚来得更可靠、真实。吴浩明不是个懂浪漫、会甜言蜜语的人,但是他是那种一旦认定,后半生都对你掏心掏肺得好,永不背叛。

天下比吴浩明好的男人多了,却不一定是最适合她。好男人有好男人的问题,任何一段感情,都会有一个过程:相识、热恋、激情、磨合、平淡。前四个阶梯,加到一起都不会有最后“平淡”,如果想找一个相携走完一生的男人,就得挑经得起平淡的男人。

生活本来就是平平淡淡,整日激情四射,估计都会很短命。

不选最好,只选最合适自己的。何况他们将来还会有永远割不断的血亲——吴凌恺。

被朱珠敲打一遍的吴浩明,再一次把自己与女性间的距离拉远了一点。半个月后,他还特意趁回国的机会,把一干在宁城的朋友找来聚餐,拉上朱珠一块。

朱珠在包厢里看到了李想,虽然她目光不善,倒也没倒说什么。

酒过三巡,吴浩明满脸得意,拉着朱珠的手,在众人面前,把自己的老婆夸得天花乱坠,听得朱珠自己都脸红耳赤的。

夸老婆,是吴浩明酒桌上必演的节目,何时何地,他口中最好的女人除了他的亲人,就要算自己的老婆大人!

在吴浩明的夸赞声中,众人举杯咐和,最后包厢里成了夸赞老婆大赛。在男人们越来越高设亢的声音里,李想的面色却越来越苍白。

席间吴浩明一直拉着朱珠的手,脸上的幸福满足,让朱珠心里感到身为女人的幸福。最后她扶着吃醉的他回了自己的闺房,想赶他去另一房间,他却死赖着与她同床。

闻着他身上浓重的酒气,朱珠极力推开他热乎乎令人不舒服的吻。“松开!”

“老婆……”他的吻和手都愈发得不老实……

“杂志上说,男人酒后想要的主观意识强烈……可惜客观行动能力……却很差……”朱珠试着用科学理论阻止他的不轨,不想去起了反作用!

“很差!”吴浩明停住手嘴,皱着眉,不满地怒视着她。“今晚不把你……就地正法……不足以平民愤……”

“啊——”

………………

前些日子双更,如今大脑打结,休整几日,保证日更四千!

卷三 王见王 第六十二章 礼服

吴浩明早上打着哈欠,慢腾腾地走进洗手间,半闭着眼睛“泄洪”。待他解决完生理需要,撑起酸胀的眼睑,不由一怔。终于弄清自己所处的居所,低头再看自己全身只着一条短裤。努力回想昨夜……

他好象把老婆扑倒,可后来……

难道他吃过肉味,却记不得了?

“嘣——”洗手间的门被撞开,朱珠差点把手中端的粥打翻。

“老婆——”吴浩明眼冒精光的冲到她近前,目光在她脸上和脖颈处徘徊。

朱珠白了他一眼,“穿衣、洗手、吃饭!”讲完,她便自己先坐下吃早饭。

吴浩明挂着谄媚的假笑,“老婆……昨晚弄疼你了吧?”

“噗——咳咳……”朱珠抓好起桌上的餐纸,掩住口鼻,皱着眉瞪着他,仿佛是在看一个怪物。

吴浩明拍抚她的后背,“老婆急啥?都老夫老妻了,还玩害羞,会不会很奇怪。要我说,你就是假矜持,早就该从了我。来……喝口水。”

朱珠挡掉他递过来的水杯,狠狠地说道:“闭嘴!”缓了好半天,她整理自己的气息。“你真得不记昨天晚上的事情了?”

“我只记得把你扑倒,后来……嘿嘿……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哼!”朱珠冷冷地哼了一句,“自己的衣服脱得倒快,只可惜最后睡得跟猪差不多。”想起昨晚,朱珠就又羞又气,恨不能把他从床上踹下去。

吴浩明傻了,手指着她脖子上的草莓。“昨晚真得什么也没发生?”

“你也只做了这个。”朱珠冷冷地瞥了他一眼,便专心吃早饭。“穿衣服去,别一大早就影响我食欲。”

“我这身材?”吴浩明低头摸了摸自己的健美的腹肌,“眼馋去吧!”

“吴浩明——”隐隐能听到朱珠的磨牙声。

“哈哈……”吴浩明笑着逃出餐厅,他没看到她脸上也带着笑意。

自那次聚餐后,李想再没有找过吴浩明,就算在宁城的街上撞到朱珠,也只当是陌生人,擦肩而过。朱珠也乐得轻松,对李想也有了新认识。

爱憎分明,干脆利落,倒有几分难得的骄傲。也许在她眼里,旁人才是想不开的痴男怨女。

也没有太多时间去想旁人的闲事,朱珠恨不能生出三头六臂来。除了代吴浩明处理好吴家的杂务,一有空闲,她就开车回M城,想赶在入冬前,家俱和床上用品弄好。

一旦入冬下雪,想开车回M城,路上怕不大好走。领着李凤丽在M城各大家俱城转了个遍,最后订了一套韩氏家俱,连床、梳妆台,外加一个五斗柜,一共才花了六千多块。

又订了一套自己可心的床上用品和两床名牌羊绒被,结婚的大件就算基本备齐了。至于貂皮大衣、婚纱、礼服、结婚戒指,她都打算去香港血拼。

正当母女俩商量还缺什么,来回检查所列的购物单子时,朱珠的手机响了。看了眼手机,撇着嘴按下通话键。“喂?你好……”

“朱珠,是我!”毫无意外,冯丽华的声音传来。

“是阿姨,您好。”朱珠故作惊讶的问好,引来李凤丽一顿白眼。“您最近身体可好?”

“都挺好的。浩明说你回M城了?”

又有什么事找她?皱了下眉,“我正在M城呢?阿姨有事?”

“上次咱们不是讲好要去订礼服的吗?”冯丽华颇有些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劲头儿。

“噢,原来是这事,差点给忘了。嗯……阿姨要不算了吧!礼服我自己订好了,就不麻烦阿姨了。”朱珠是宁可自己花钱,也不想和她虚以委蛇。

“那可不行!”冯丽华语气也强硬起来,“这礼服就得由男方家买,哪能让你自己掏钱!听阿姨的,下午一点咱们一块去礼服店。记住了,我在楼下等着你。”象是怕她会拒绝,急匆匆地挂断了电话。

“真烦!”朱珠极不耐烦地把手机扔到一边。

李凤丽见女儿的反应,皱了下眉。“别身在福中不知福,有婆婆追着给你做礼服,怎么还满脸得不高兴?人家将来是你的婆婆,也是吴浩明的妈妈,就是心里再不愿意,也不能摆到脸上来,这会让浩明很难做的。”

有再多的委屈也没法跟妈妈讲,怕给她添堵生气,若闹出病来,就实在太不值了。朱珠只得换个解释,“跟她去挑礼服,不是怕眼光不统一,麻烦!”

“再不统一,也是给你做,得你点头不是。不许再这样,传出去会说朱家没教养,小辈不懂孝敬老人!”李凤丽抓住机会,又对她好一统教育。

她也只能陪着笑脸听着。

跟在冯丽华身后,走进同一间礼服店,中间却隔了一辈子。冯丽华喜上眉梢地同店员打招呼,朱珠一言不发得在店里挑合适的花样。

“朱珠,来到这儿来看花样。”冯丽华坐到沙发专心挑花样,摆在跟前的尽是些深蓝暗紫。“你觉得这花样色如何?”

|文|“这颜色配阿姨正合适。”朱珠微笑着坐到旁边的沙发上,伸手把花样放到冯丽华身上。“显得特别年轻、精神!”

|人|“是嘛!我也……”冯丽华差点说漏了嘴,连忙改口。“这孩子!是来给你做礼服的,怎么说到我了。说颜色觉得怎么样?”

|书|“这也太暗了,做结婚礼服,这颜色怕不合适。不知道得还以为是二婚呢!太暗、太深了!”朱珠连忙摆说,特别口无遮拦地说了实话。

|屋|装作粗心大意的没看冯丽华脸色,抬头部站在一边的店员。“我们是做结婚礼服,有没有合适的颜色?”

“结婚礼服?”店员的脸色微变,连连道歉。“对不起,不知道是做结婚礼服的,我这就去拿最鲜艳夺目的花色来。”

冯丽华有些懊悔的看着手上的花色,“这颜色挺好的,稳定大气!”

“不喜欢,太暗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二婚呢。再说结婚礼服,也没有选那个颜色的呀,不喜欢。”不等冯丽华再说,朱珠直接摇头拒绝,直呼不合适。

“这颜色好,就定这个吧!”冯丽华突然转变口气,有些强硬地要求朱珠按她的意思做。

“不然阿姨你自己做礼服好了,这个颜色实在没法穿出去,浪费钱,还是不做了。”逼急了,朱珠就把花色都推出去,不停地摇头。

冯丽华苦劝不止,朱珠就是不肯松口,最后还是按朱珠的意思定了一件正红银色暗花的花样。量好尺寸,看着冯丽华心不甘、情不愿地付了钱。

送她回家后,朱珠一路哼着歌,回了家。

耶!

卷三 王见王 第六十二章 缺点儿啥?

让小妹订好去香港的两张机票,原想拉着吴浩明和她同去,可国外的业务还没忙完,朱珠只得改同朱玲一起去香港。

看到老婆微微撅起的嘴,吴浩明脸上挂着贼笑,趁机偷香。结果被不满的朱珠给推到一边,她愤怒的脸上,分明写着:“烦着呢,别理我!”

“去香港购物,钱够吗?看一看,这是啥?”吴浩明得意地往朱珠手里塞了一个牛皮纸信封。

又是一万美金!吴浩明脸上的自信、得意,其实比得到这笔钱,更让她开心。“赚得不少,可以呀!现在吴浩明先生也算得上是钻石王老五了,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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