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陪谁到永远-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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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日子,我们真正的快乐其实并不多,可是为什么仍然不知珍惜?”因为这话竟一多半是真,她自己先被感动了。
直平深深凝视她,伸出手去替她整一下肩上的绢质茶花。
如何嫁给千万富翁(下)
直平一连跑了四个周末。有一回居然从黑色长风衣下面掏出一支玫瑰来,大若碗口,殷若血珠,与市面上那些伪玫瑰截然不同。锦绣还是第一次见到美丽得这样金贵的花儿,她的惊喜冲亮了她的眼睛,她的亮眼睛冲亮了他的,他轻轻揽过她,在她额前一吻。锦绣的闭上眼睛原本出于下意识,可是等了半天没有下文,张开眼睛,他正仿佛饶有意趣含笑望着她,恨得她牙根发痒,然而只得若无其事俯身去嗅那喷薄的香。
接下来他人在意大利。第七个周末他刚刚万里飞行回来,自然不便长途驾车,只拨给她一个电话,絮絮一些米兰风光。现在是第八个周末了。
直平的声息微带沙哑,锦绣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男人的声音:“锦绣?我想你。”
锦绣的心忽然仿佛飞起了粉尘细致的金沙,尝一尝,是甜的:“你在哪里?”她知道问也白问,他自然在她楼下。
直平顿一下:“我在上海,最近公司事多。可我真的很想你——你飞过来,一切费用归我。”
直平的语调依旧平和,可是不知怎么就盐水样煞了锦绣的心,她的声音柔和执著:“直平,这点钱我付得起。可我今天要加班。”
凭什么要给他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自来相见不如怀念。何况怎样惊心动魄的思念,真正实现起来,也不过是一男一女运用凡俗的身体语言。
与一班狐朋去吃泰国菜,又去藏酷斗酒,回来已是凌晨2时。一进家门锦绣就知道完了,先前那数个小时的疯闹在这一刻的寂静面前是那样不堪一击。抱头良久,她终于为自己找到一个抄起电话的理由:36计之“男人有时也喜欢女人说她爱他”。
但是……他的电话关机,居然!他素来是24小时开机的!锦绣的心忽地就直坠下去,而腹腔内忽喇喇刺痛着迎合上来。想也没想她就去拨直平的宅电——一个钻石王老五的深夜秘窠,倘或回应的是一个女声又是如何呢?
电话铃一声一声脆响,锦绣的心也一点一点冻成冰坨,万劫不复的冰坨。末了的盲音使她惊醒,她快速按下另一串数字,电话里传来卫卉粘稠的睡音:“锦绣?出什么事了?”
锦绣镇定一下,一个女人,对得不到男人爱这回事要学会保密:“没什么,睡不着,想和你聊聊。”
那边卫卉轻笑起来:“骗鬼去吧!怎么,和你的准金龟婿闹翻了?”
锦绣吸一口气,声音大得自己都吓了一跳,抹抹脸,手就湿了。
卫卉叹气:“玩来玩去把自己玩进去了?这是人世间最悲惨的事故。”
整个周末锦绣都没有开机。她坐在电脑前不停上网,追着人喋喋不休问:“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怎么办?”
没有人理她,人们都互相在对方下半身找乐。许久才有人回答:“那你就去告诉他啊。”
锦绣捞到救命稻草般接着问:“如果他不爱她呢?”
对方很慢地打出一行字:“朋友,人活着不是为了自取其辱。”
锦绣醍醐灌顶,密不透气的伤心忽然就有了一线光明的罅隙,她无限虔诚地说:“你真睿智,可以告诉我你的电话吗?”
对方犹豫了一下:“对不起,妈妈不让。”
锦绣揉揉眼睛,妈妈?却见屏幕上缓缓滚出一行字:“妈妈说,等我10岁以后就可以了。”
锦绣哧一声乐了,转身跌在床上,整个身子直向无边黑暗沉下去。
锦绣做了太多的梦,梦里的情景她记不清了,可是每一个场景都有直平。梦外的她切切叮咛梦里的自己:不要这样,不要啊!几近声嘶力竭,可是梦里的她置若罔闻,守着一架电话机在那里痴等,眼见青丝转为白发,锦绣急得大叫,就在这时,电话居然响起来。
锦绣也不知是梦中还是梦外的自己拿起话筒,里面就传来直平焦灼嘶哑的声音:“锦绣,是你吗?你的手机关机,电话占线,我两天一夜找不到你……不,你听我说,我发现我完了,我关了手机跑到同里去,一直想忘掉你,可是小河里、拱桥边、乌蓬船上处处都是你,我爱上你了!我不管你是真是假,我要娶你——你听见了吗?”
锦绣迷迷糊糊用力抬手掐自己,哦一声叫出来,好痛!
“哪里就让你撞见这样大运?”卫卉笑吟吟为锦绣拉好婚纱长长的拖裾,“我就不服气——我哪里就不如你了不成?”
锦绣也笑——近来她很不争气地总在笑:“你怎么不说他运气好?世上漂亮女子很多,聪明女子也很多,可苏锦绣只有一个哦!”
卫卉推她:“成功者自可以有千百条理由——告诉我实话,如何嫁给千万富翁?”
锦绣侧头想一想,语声幽幽:“爱他,并且让他爱你。”
“爱他什么呢?”
他说话的语气,笑起来微皱的鼻头,生气的时候,悲伤的时候,克制的时候——当然,还有他的钱。这一点锦绣没有说,因为她不大能够确定。
“锦绣,”月光下,花丛中,直平为她戴上订婚戒指,“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什么?”锦绣无限甜蜜地仰望他,她当然会是他倾心竭力的好太太,当然。
“我会把公司10%的股份划给你。”直平望着她的眼睛,融融月光下锦绣的心都要化了!他接下去说,“然后,亲爱的,我们就去财产公证处。”
锦绣的愕然只在唇边耽滞了一秒钟就消逝得无影无踪,她将身子倾向直平,低低地柔柔地说:“好。”
乌鸦鸦望不到头的宝马香车迤俪了大半条衡山路,婚礼进行曲响起来了,尊贵靓丽如卡通人物的新郎新娘就要入席。这一天途经这里的女孩子都禁不住叫起来:“我也要嫁千万富翁——”
灰姑娘是可以嫁给王子的(上)
灰姑娘当然是可以嫁给王子的,如果他们分别未婚,而且相爱。
所以,我当然可以嫁给滕家骐。
也不算没有见过世面的人。小时候家境平常,爸爸仍然常常带我去北京饭店吃大餐,就是为了使女儿日后不致目光狭小,为了一两点微利就出卖笑脸甚而……即便如此,我仍然
不能相信如今,我每天早上,在一间近百平米洒满阳光的卧室里醒来,高大的圆形金色床帷层层垂下来,成为灰姑娘童话现代都市版又一实证。
回想起来我依然有点眩晕:
11个月前,我在天伦王朝饭店3楼,全部玻璃天花板的酒吧广场里,不小心与他四目相投。
10个月又25天前,我们第一次约会。那是我第一次迈入会员制私人会所。
6个月前,我们去度暑假。住巴黎梵登广场(Place Vendome)旁一间百年老店,侍者均从事这项工作30年以上。
3个月前,他向我求婚。求婚戒指有5。9克拉。
1个月前,我嫁给了他。婚礼在教堂举行,参加人数不是很多。教堂在希腊爱琴海畔。
并不如世人惯想:滕家骐是不老,健康,温和,周正乃至好看的。而且当然睿智。
因此也屡屡爱娇地问,在他不太忙的时候:家骐,你爱我什么,到底?
滕家骐一只线条极为周正的大手拂乱我的长头发:你温柔,优雅,聪明,还有一头好看的长发。
不要怪我患得患失,实在是,比如我的长发,是浓密,乌黑,亮泽,可是拥有这样长发的女子难道不是很多吗?为什么那遭万人艳羡滕家骐的这一个务必就是我?
境由心生,心下怃然,面上就难免带出一二。陪滕家骐出席酒会,全部是京城名流,花团锦簇,富贵温柔。吃红肉时端红酒杯子,搛龙虾刺参时啜左边一点的干白,微笑着咽下很腥的鱼子酱,一袭纯黑斜肩小礼服——我一点都没有错。可是某女子俱乐部主席,一位称其仪态万方毫不为过的美丽女子向我举杯:滕太太不大喜欢我们这种场合?
我赶紧举杯回敬:怎么?
美丽主席微笑:你的手袋……
呵我的手袋!我顺手将我的金色镶钻手袋搁在右手边的餐台上了!腾家骐不是没有派专人悉心指导:就餐时,手袋,钥匙,电话……无论如何不能放在餐桌上,手袋可搁在餐椅左手边,或者椅子下面。飞快睇一眼滕家骐,他正与一位金融新贵相谈甚欢。我掏出丝帕,轻轻沾去额上的汗。
凡此种种。妈妈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努力将什么从舌尖上一力咽下去,声音清亮:“我很好啊,当然。”
妈妈声音忽然哽咽:“当然当然。我女儿是有福相的,从小你好几个阿姨都说。”
衣服上镶着美丽的貂皮花边,菘蓝小羊皮鞋是依我的脚型定做的。去马来西亚度假,偌大海滩上就只有我和滕家骐两个。看见某知名时尚杂志皮裘模仿秀,小女孩装贵妇,戴黑眼镜,极力抿着嘴作酷,后面保镖一大串,也会笑:在艳阳天下穿晚装?
我渐渐喜欢目前这种生活。但我当然知道该怎么做会使它意蕴深远一些。
虽然“睡到自然醒”一直是我的平生志愿,可是一定,在我的缎面枕头下面,每天清晨7:00,会有默默而坚持的震动。我派人去了很多店子才买到这种带震动功能的闹钟,我不能吵醒滕家骐,他是很辛苦的——我直奔连着卧室的浴室而去。
20分钟后,我娇艳欲滴地走向厨房,戴上围裙,帽子和超薄塑胶手套,为滕家骐准备早餐。拥有特一级厨师证的厨子是我的下手。
7:50的样子,我回到三楼卧室,柔声轻唤:“家骐——”
他在床上翻个身:“再睡一会儿。”
我笑:“懒孩子,只有10分钟哦,不然要迟到了。”
滕家骐出门以后,我从不让自己闲着。婚后我一直坚持自己的工作:SOHO撰稿。从前我是一名报纸编辑,但是滕家骐笑起来:“一一,你一个月的薪水,抵不到我3分钟的进项。”
他喜欢随时电话回家,我在电线那一边温柔Hello的感觉,所以我就回家了。但我当然不可以让自己闲置起来。还好自小有些写作天分,我选择了SOHO撰稿。许是僧少粥多,不久即有编辑纷纷向我约稿,还有杂志请我去开笔会。我将这个消息告诉滕家骐,他果然很高兴,眼睛在镜片后面闪光:“我选的太太还能有错?但是这个什么笔会……”
我坚持要去。虽然与滕家骐交往至今也不过一年半,可是面对从前那些朋友,我真的有一种相对无言的尴尬,人家说起分期供楼,同事倾轧,国贸里买不起又念念不忘的那件长裙……我觉得恍若隔世。很久没有和人倾心长谈了,说真的,我有一点闷。
滕家骐是尊重他的太太的。
灰姑娘是可以嫁给王子的(下)
深圳3天,珠海2天,肇庆1天,我玩儿得像个孩子。终于不必“行走翩然而不浮,顾盼有度而不滞”了——那是我自接受滕家骐第一次约会起为自己卡下的死令,如若违犯,格杀勿论。我在鼎湖山充满负离子的绿油油的空气里尖叫,大笑,飞奔,跌倒……给一双有力手臂拉起:“傻姑娘,你前生没有笑过吗?”
我愣了一下,这个镜头,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我立刻醒悟过来,看住眼前这个浑
身上下充满弹力的大男生:“以后记住叫姐姐。”手机响,我看一眼,叫起来,“我先生来电话!”借机走开。
我感到有一束目光凝注在我的身后。
离开的前一天,有人在我的房间门口摆了一盆纯白的百合——是一盆,不是一束。是在一篇随笔里写过的,极不喜欢那种没有了根,给豢养在清水里的截枝花;还说,最喜欢的花是百合,而且一定是要白色的——是谁,这样默默地记在了心底?蓦然回首,长长走廊杳无人影,只有百合那泠泠的清芬,在我的鼻尖若隐若现。
但是在登机前一刻,我还是将那盆开得正盛的百合转送了一位地勤小姐。滕家骐一定不喜欢他的太太这样小女人气地数千里迢迢捧一盆并不昂贵的花回来,虽然也许他并不会追问原由。
滕家骐的司机早已在机场守候。当我袖手一径走向亮锃锃的林肯时,不是不喜欢那种后背落满歆羡眼珠的感觉。
但是当我再次听见那个充满张力的好听声音时,心下还是忍不住起了佻皮的涟漪:“小弟,你还好吗?”
那边顿了一下:“我们同岁的。”
我忽然语塞。听得那边幽幽开口:“还喜欢那盆白色百合?”我的心不知怎么咕咚一声,里面有什么不当心倾倒了一下。
哦我是喜欢的。
我听见自己小心翼翼的平静的声音:“原来那盆花是你送的,谢谢。”
那边静了片刻,呵嗒一声,没了声息。
5天5次听见那个声音。我的回应自始至终清平如水,可是忽然觉得,这间涉嫌空荡的大屋子一下子满了许多,我走在里面安和笃定,无端就笑出来。
第6天,我自外边上瑜珈课回来,整个人凝了一凝:客厅里,大理石楼梯平台上,酒吧间……还有卧室,满坑满谷,一天一地的白色,盆栽,百合。我觉得冷,问一名保姆:“先生回来了?”
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