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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我們所躺過的那些床-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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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两人又做了一回,就在客厅耗了一个小时。
魔鬼在这个小时对著他呻吟:这样的乐园有什麼不好呢?
但是阿成心中的天使,却在无声地哭泣。
「嗯,我该回去了。」
小玫她母亲从皮包那儿掏了三千块,顺手往电视机上一塞。
「阿成啊,今天是小玫生日,你拿这些钱去买份生日礼物给她吧?」
「好。」
阿成楞楞地看了看那些钱,因为熬了一夜的晚班,一早又要应付小玫她妈,他还有些疲倦,便应了声,也没送她出门,就自个儿去洗澡,準备好好回床上补个眠,打算下午再出去买小玫的礼物。
回到被窝,他迷迷糊糊睡了两个小时许,突然做了个春梦;梦中是他心爱的小玫,是她那柔软的唇舌,是她柔若无骨的手……
「用力……阿成……用力……」
听到这个声音,阿成立时惊醒了,他所看见的是一幕极其丑恶的景象:小玫的姑姑坐在他旁边,他又被人剥光身上的衣裤了,小玫的阿姨则跨坐在他身上,抖动著她一身的赘肉和下垂的胸部。
没几分鐘交合,年长的阿姨渐感不支,换成小玫瘦削的姑姑爬到他的身体上面,抚弄他的全身,继续那些无意义的行为。
「刚刚……小玫她妈来过了?」她问。
他无力地闷哼:「嗯……」
「我就知道,」听他回答,小玫的阿姨皱起眉头:「她一早告诉我说要买菜,我就晓得一定又晃到你这边来了!」
「阿成这麼棒……当然会想来一下嘛……」小玫的姑姑说。
「是啊,我也爱死阿成了!」她艳羡地掐了掐他的胸肌和臀部,「再一下就换我哦!」
「……好啦!」
望著阿姨那涂了红色蔻丹的手,她掌心那种又湿又热的感觉很噁心、很黏腻,阿成看著她们随心所欲地抚摸著他的身体,又不禁回想起往事。
这两个女人都已婚,和丈夫之间也没有什麼问题,只是因为三人一同开设洗衣店,无意中窥知阿成与身为孀妇的小玫她母亲一些「乱伦」情事,知道她常常难耐守寡多年的寂寞与孤单,主动向阿成示好献身,虽然素昧平生,但两个年长妇人正是情慾如狼似虎的年龄,丈夫可能亏待了她们,所以皆深受健康爽朗的阿成所吸引,两个女人急速坠入情网,生理需求无法控制理智,总会轮番上阵,与阿成发生多次性关係,而阿成经常得扮演「一夜多次郎」的角色,只盼能满足小玫的母亲及亲戚们,试图换取与小玫感情的「无障碍」空间。
她们总是说:「你只要乖乖的,我们就不会把你和小玫她妈的事情抖出来。」
阿成除了得应付小玫母亲的「性需求」外,同住在一个屋簷下的姑姑和阿姨,见他不拒人於千里之外,不久亦以饿虎扑羊的方式,三番四次与他发生性关係。
阿成也不是来者不拒,他照单全收,不过就是因为这些女人掌握了彼此的弱点,又都配了副他家的钥匙,所以他就让三名长辈连番关爱,恁由她们向他伸出咸猪手,甚至曾在一天内先后忙著应付三个女人--就像今天--而她们的主动献身求爱,也令他咋舌。
事后他总是想:爆料出来又会怎麼样呢?
女人是可怕的。
女人是可憎的。
女人是骯脏不堪的。
有人说女人像是天使,可是现在这两个在他身上把玩、只为满足她们性需求的动物,简直就像是恶魔……
终於完事了,两个女人用卫生纸清理著自己,也照常拿了些钞票递给他;阿成接过那些钱,觉得自己好像便利商店货架上陈列的物品一样,有人想买,就付钱,然后再预约。
「这个週末我老公在家,下个星期再来找你囉!」
听阿姨要预定下个星期,小玫的姑姑说道:「我也会一起过来。」然后便嘻笑著一同走了。
阿成楞楞地坐在床上,他本想去逛逛街,用这些钱帮小玫买生日礼物,可是他想不出来要买些什麼?
他只认识她不过半年,也只知道她喜欢玫瑰。
他望向床头柜上水瓶中那枝红色的玫瑰花,不觉轻嘆。
他看向闹鐘,小玫还要一个小时纔下课,便起床想要準备一点吃的东西;他家裡不是顶有钱,从小帮著做家事做惯了,偶尔下厨也很正常,所以他炒了几道小菜,想藉此庆祝她的生日。
「阿成!」
他听见小玫的叫声,见她一把扑了过来,脸上不住的欢喜。
「妳今天怎麼这麼早下课?」
「我和表姐一起蹺课啦。」
听见「表姐」一词,阿成从拥抱所爱的欢乐中惊慌地抬起头来,看见小玫的表姐站在她身后,对著他猛眨眼。
「我为妳做了些妳爱吃的菜,帮我端去饭桌上吧!」
「好!」
见小玫喜形於色地走开去,小玫她表姐凑了过来,悄声耳语道:「今晚你帮她过生日,明天我再找你,OK?」
阿成不作声,只能点头允诺。
她曖昧、意有所指地捏了下他的身体,对著饭厅那边喊道:「小玫,我不打扰你们小俩口,就先走啦!」
「这麼早?」小玫一脸的失望:「今天是我生日,一起吃个饭嘛!」
「不了,我很明白事理的。」表姐在门口离开前又眨眨眼:「拜拜!」
阿成知道自己身材魁梧,长相也还算帅气,很多女人都说会偷偷爱上他,只是没料到,小玫的母亲、阿姨、表姊及姑姑竟都先后看上他,分别与他发生多次性关係。
这是幸,亦或是不幸呢?
一切全都脱轨、失序了,这些女人为逞一时兽慾,道德及理智全可以拋诸脑后。
想到这裡,他疲软地苦笑,抱住小玫,将那朵还没枯萎的玫瑰花塞给她。
(完)
(四)酒神的假面舞会
    盲眼的偉大作家米尔顿(John_Milton)以义大利文写下的巨著,有一部叫作《酒神的假面舞会》(The_Masque_us),讲的就是酒神祭典中被延伸出来的假面舞会,这个节庆可以追朔到古希腊罗马时期;在古代的神话传说中,就记载著民间的狂欢仪式,可以把它视为崇拜酒神,也可以将之看作当时城市的一种象徵,除了农业发展和酒类文化兴起,在人文方面,那些在夸张多变假面具后面转动著的眼睛,则诉说了人们诡譎的内在。
各式各样的城邦,本身就是一个巨型的假面舞会,在这裡,正逢春回大地、万物復甦,被漫长隆冬压抑在炉边已久的人们,需要解放沉眠於心中和体内的活力,於是他们奉酒神、爱神或其他神祇之名,戴上鲜艷、珠饰的面具遮住自己本来的面貌,大肆胡作非为一番。
人在群体中,比起单独存在时显得更愚蠢、更狂暴、更残忍,难道这不是有目共睹的吗?
----我是酒神的分界线----
那是一个细雨绵绵的孟春三月午后。
台北市警xx分局行政组在电脑交友网站上,发现一个署名「香緹和姐妹们」的色情援交广告,广告内自称为「一七三公分、五十二公斤、C罩杯,第一次下海」,警方於是根据广告所留手机电话,将对方诱往中华路一家宾馆,立即查获四名网路集团援交妹,几位员警便将她们带回警局侦讯。
穿著打扮非常时髦、留著头亮丽长髮的女孩们,喳喳呼呼地被推坐成一排,翘高了二郎腿,由一名年轻员警负责做笔录。
「小姐,叫什麼名字?」员警不耐烦地问道:「身分证呢?」
轮到第四名女孩时,她看起来紧张极了,只是摇了摇头。
员警瞄了她一眼,注意到她姿色远较其他三人更为姣好,便研判道:「没带?妳该不会是偷渡客吧?」
旁边一名染了金髮的女孩推了推她,看起来就是一副姐妹淘的样子:「妳还是拿出来吧,『香緹』,被当成『偷渡的』就惨啦!」
「妳到底有没有带身分证啊?」
她囁嚅:「我……有带。」
员警皱了皱眉头,从她那儿一把接过身分证,开始登记名字和身分证字号。
「妳叫作『林建民』?」那名员警唸了名字,又看了看身分证上的大头照,诧异地抬起头来,问道:「妳是……男的?」
一时之间,原本噰喳喳说著话的女孩们也安静了下来,每个人都瞪大了双眼,望著那个始终低著头的「女孩」。
显然这三个朋友根本就不晓得她竟然会是「男儿身」;林建民的言行举止都相当有「女人味」,警方查获时,原本也以为他是个女人,一些警务人员也当场傻眼,直呼:「怎麼会这样!」
「你是『变性人』?」
「不是。」
「那你?」
「我想要赚钱去泰国做变性手术,所以想上网援交,赚些外快。」
「你为什麼想要变性?」
「因为我有个很喜欢的人……他说过他讨厌人妖,所以我想变成真正的『女人』,我希望他会爱我。」
然后,林建民开始叙述著自己的故事。
「她」今年刚满廿五岁,因有强烈女性倾向,所以从高中起便喜欢将自己装扮成女性;「香緹」说,性别认同一直是「她」从小到现在无法挥去的阴影,「她」生长在一个小康的家庭,排行老大,还有两个小「她」三岁和五岁的妹妹们,为了变得更像女人,「香緹」还在退伍后偷偷施打女性荷尔蒙,使「她」的女性性特徵更为明显。
因为性别认同上的差异,使得「香緹」显得相当封闭,不爱与人说话,但自己喜欢读书,是个很有内涵的人。
不过从十九岁起,「她」的人生开始转变,藉由同性朋友的介绍,「她」在一家「第三性公关」酒店上班,担任陪酒的工作赚学费,那裡有将近四十位和「她」有著相同性向的「姊妹」共同生活,一时之间,在心理及生活上皆有了依靠,这是「她」过得最快乐充实的日子。
实际上,就和一般酒店没两样,「她」也会被客人带出场,甚至遇到一些好奇心强或是有特殊癖好的男客,「她」还是会下海从事性交易。
现在,他白天在某家知名百货公司化妆品专柜担任柜檯小姐,晚上原本靠著演反串秀,并从事酒店「第三性公关」维生,但是因为经济不景气的影响,现在接不到秀约,生活无以为济,白天收入不丰。
在生活压力下,纔想要和朋友们一起出来援交,赚些不固定的外快,也想藉此变性,再去找「她」的初恋情人。
每次外出进行色情援交时,因担心客人识破身分后翻脸,开始前,「她」都会先告知客人自己的真实身分,如果客人愿意接受,口交一次代价二千元、全套五千元。
据「她」透露,「她」所接触到的客人,有一些为了换换口味寻求刺激,对「她」特殊身分还颇能接受,生意还不错之外,连专柜的朋友们也被拉来下海,不过这些女孩们都不晓得「她」的真实内在。
「她」又说自己曾经爱上了一个台北大学裡的男同学,两人以前时常见面或打球,可是对方不知道「她」的性向,从去年开始就没联络了。
「我很怕他知道我的想法,所以一直不敢打电话给他。」
「那你后来呢?」
「我也没办法啊!」林建明说著哭了起来:「他不会喜欢这样子的我……我想当女人……我真的认为自己是女人啊!」
年轻的警察同情地递了些面纸给「她」。
「我现在纔跟同居的客人分手,当初孤独使我们走到一块……他喜欢拥抱著我,可是我们并不相爱,我们毋须相爱地拥抱在一块。」
「为什麼你们会分手?」
「马丁.路德说:『伟大的教皇不在罗马,而在我们心中。』他是异性恋者,在他心裡,我只是一具兼有两性的玩物,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所以他还是决定要离开我。」
「所以你只和这个客人交往过?」
「我陆续交了几位男朋友,还跟另一个男客人同居过。」
「后来呢?」
「他是一个自由作家,每次都说我是他的『繆思』。」林建民沉醉於回忆中,不觉笑了。
「那,为什麼你会和他分手?」
「因为写作遇到瓶颈,他每晚酗酒,白天睡觉,清醒时就骂我是『不男不女的贱货』。」
「他酗酒?」
「是啊!他还有一套自圆其说的醉酒理论,说『肉慾上的单纯发洩不是爱』,又告诉我『在文学裡寻求慰藉也不够』,只有『借助於酒神狄奥尼修士』,他纔会忘了我不是『女人』。」
这名员警书没有唸得许多,听不懂「她」在讲些什麼。
林建民有些愤愤不平地说:「他还会搬出尼采的话,说:『醉酒是一种酒神状态,而酒神状态则是人类情绪的总激发,总要获得释放。』他的『释放』除了上床,就是揍人,所以我就和他SayGoodBye啦。」
「你真的认为自己是『女人』吗?」听了这许多,这名年轻员警还是满脸不解。
「我从来不认为我是男生,从我有意识以来,我就想打扮成女孩子的样子,虽然家人及週遭的朋友都不知道,你们也可能会视我为异类,我晓得这种想法会遭到别人排挤,不过我就是一个『女人』,这是无法改变的。」
这名年轻的小警察点点头,又不解地审视她女性化的外表,终於埋首回到那些笔录案卷裡。
「虽然你并未被我们当场查获色情交易行为,但是在网站上散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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