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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我們所躺過的那些床-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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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她摇头,「我对於国际贸易完全没有概念。」她扯谎道,其实老早就把他的底摸得一清二楚了。
*备注:中国青年服务社,本文所写的是位於台北火车站附近,由国民党时期成立的救国团所创办,这个半官方社团主要以社会性质的教学为主,有语文补习,烹饪和插花也招收不少学生,历史很悠久,并且会与一些大学或者社团法人共同举办活动,比如国内外旅游,或者短期游学等,服务项目多而收费较低廉。
第三章:接近战(7)
    感谢赠我PK分的朋友!终於打破鸭蛋了!
都市言情类(书号:189353)书名:欲望的微笑
今年四月第一次PK,0分,现在五月PK,已更廿多万字了,恳求收藏,点阅,若有PK票则更为感谢!
我写作的宗旨是创新,无论什麽题材都在尝试,在起点却是全新的开始。
《慾望的微笑》这小说的主题是谈女性的情慾,还有一些可以探讨的内容,想要看点有深度的小说,我就自我推荐了,建议满十八岁的朋友去阅读。
至於本系列,一天更新最少一万字,我会努力码字的!
----以下是正文----
「你呢?白天在工作?还是仍然在念书?」
「我?我早已经过了当学生的年纪了,目前在一家小广告公司工作,担任总务秘书一职;可是,到这个月的月底,我就要失业啦!」
「为什麽?」他一脸诧异地问。
「我递出辞呈了。」她说。「每个人都问我为什麽,但这原因很简单:我觉得这份工作十分没有挑战性。现在的工作,无法激起我对未来的热情和冲劲……我只是想更进一步,希望能够好好发挥自己的能力,让事业更上层楼。」
「原来你希望能实际参与比较有挑战性的工作?」
「是的。在我的观念里,女人跟男人一样有头脑,也有属於她们自己的才华,与其安於现状,作办公室里的花瓶,不如出来闯荡一下,看看自己能做到哪种地步。」
她觉得自己的诓骗技术实在高明,即使现在失业率高得吓人,要是靠这个男人的关系,说不定还能「钱途在望」。话说回来,工作是为了什麽呢?不就是满足自己生活上的种种慾望吗?
「原来如此。」方东旭微笑道:「那麽,对於自己未来的方向,你已经有了个底?」
她叹口气:「还没,就是这样才教人担心。不过,我并不后悔,这是我自己选择的结果……天无绝人之路,时候到了,我也应该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吧。」
事实上,她会被逼到这种地步,赔了男人又折兵,全都是绍辉和那个贱女人的错!她这麽凄惨,又该怪谁啊?
虽然心里这麽想,但她表面上仍然是一派镇定。
方东旭并不晓得她心里此刻在打什麽主意;在他看来,她还在为找适合又有前景的工作伤神。
由於「艾尔萨」是外商公司,人事部的经理皮耶又是总公司发派的,他也不好介绍她去,免得有人说闲话。如果可能的话,他该推荐她去哪里呢?
啊,他可想到了!「或许你可以不必再为找工作的事情伤脑筋了。我刚刚想起了一个朋友,他的公司正巧缺人,应该可以符合你的需求。」
正重下怀!美伦不禁振奋起来:「真的?」
方东旭打开公事包,从中取出一张名片递给她:「这家伙是我高中时候的损友,自己开了家贸易公司,专门从事内、外销的仲介及代销工作,在大陆也设立了专属工厂从事制造,是个很有能力的人。假如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找他谈谈……必要时,可以说是我介绍过去的,他就知道了;况且,那里的薪资还不错,工作虽说辛苦,却也挺有成就感的。」
美伦接过名片,根本难掩内心的喜悦。
「谢谢你,我会考虑看看。」
她故意摆出高姿态,为的是怕他看出这是她精心设计的一切;她是怕成为无业游民,却也更希望藉由他,当作下一步的跳板。
「不过,我这个朋友不是个很好相处的上司,想在他手底下做事,你也必须有心理准备。无论如何,我还是希望你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嗯,谢谢你。」
方东旭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又道:「现在已经有点晚了,年轻女孩子早点回家会比较好;台北市的治安,并不如我们所想像的那麽安全。」
美伦耸耸肩。「我想也是。」
方东旭伸手拿了侍应生放在桌上的帐单,起身道:「等我一下,周小姐,我的车停得近,可以顺道送你一程……」
她推拒道:「不用那麽麻烦的,我搭捷运再换车就好。」
「你确定吗?」他相当绅士地问道。
「当然。」她微笑道,不随便接受男人的邀约或搭载,这可是「好女人」的守则之一。
他也回以一笑。「今天很高兴能认识你……真希望有哪一天,我们可以再多聊一会儿。」
美伦晓得这只是应酬话,但她可是会当真的那种女人,她明白自己很疯狂,但这都是为了复仇;此外,她知道他住在哪里,手中还掌握了所有的资料,她晓得这个男人的一切。
「今晚我也很愉快。」她说。「谢谢你请我这一次。」
「你太客气了。」
客气的人是他,美伦心中明白,这个男人真的非常绅士,也分外体贴女性。就爲什麽,卓于心还会背叛他,跟别的男人在外胡搞?
这些问题都没有得到任何解答,只见方东旭友善地微笑,并且向她点头示意,两相道别之后,他便转往柜台付帐去了。
这真是个「好男人」,美伦在离开时想,这种男人啊,就算是倒贴也要追。
慷慨、正经、单纯、聪明又好学,个性也不错,加上那「三高」,还有副很俊的脸蛋……她好像愈来愈喜欢他了。
但这只是她所有计画的第一阶段。
她的意气、痛楚、愤恨、思念、执着,在和他相遇后,虽觉得很懊恼,却也成为一股原动力;她不会忘记卓于心是如何羞辱她的,为了一吐怨气,她得再加把劲,直到得偿心愿,再当面给那女人好看!
第四章:男人和女人的界限(1)
    卓于心刚回到自己所住的公寓。
对于洗澡,她时常有一种难抑的渴望,就像爱与美的女神「维纳斯」(Venus),总是回到水中滋养自己的美貌和躯体,当她洁净自己的当儿,经由水的神奇魔力,她就觉得自己有如变回处女之身,彷佛全身的脏污,都从身体里面完全释放了出来。
她冲完澡以后,躺在床上作伸展双腿的运动,并在身上抹了些乳液,脸上也敷了层黑乎乎的加拿大冰山雪泥,藉以保养肌肤。
教她沮丧的是,她在卸妆之后,偶然在镜中发现眼角多了一丝淡淡的细纹。
她的生日在十二月,所以她今年还没满廿七岁,十二月是多么好的一个月,除了耶稣,她也诞生在同一天的晚上;可是,女人的肌肤从廿五岁就会开始松弛、老化,岁月的痕迹是如此恼人,以前轻嗔薄怒可以显得可爱讨喜,现在竟然连笑容也会在肌肤上泛出几丝濂漪。
一个女人,是不是只能拥有短暂的美好年华,然后在剩下的漫长岁月里拚命惆怅?
尤其甚者,对她这种女人而言,抓住青春和一个好男人,是她目前最最要紧的事。
十分钟过后,她洗掉脸上那层黑泥,望着梳妆台镜子里白皙、吹弹可破的每一寸肌肤,好整以暇地捼上保养美白霜,而且特别在眼睛四周多涂抹了些眼部防皱紧致霜;花了整整一个小时,当她好不容易按摩完脸颊、让它呈现出透明、自然的粉红色时,才将那些瓶瓶罐罐放回原位,又重新躺回床上,做满两百个仰卧起坐,锻炼出纤细的腰身。
在她气喘嘘嘘地结束这每日例行公事之后,不禁躺在床上沉思。
这些日子以来,她对绍辉感到厌倦了,就像以前所交往过的那些男人,分手也是必然的事。
没有高尚的品味、小器、庸俗、无知,再加上缺乏「三高」──虽说绍辉的身高有一七八,勉强及格──并非她喜新厌旧,但是比起她心中属意的男人,绍辉真的是太平凡啦。
她跟他已经瞎缠了快一个月,昨天分手,说起来时间也差不多了,对于这个平凡男人的厌恶感,以及教训周美伦的快感,使得于心觉得生活更多了一些趣味;反正绍辉摆明了是跟她玩玩,她也怀着同样轻浮的心态,早先已经告诉过他,她有了个未婚夫,既然大家全挑明了讲,又彼此心照不宣,如今结束这段关系,也跟往常一样容易。
卓于心望向床头柜,方东旭的照片放在那儿,正朝她在阳光下的巴黎展露一个孩子气的笑容。
认识了他一年半以来,即便她再跟别的男人上床,心里想的也只有他;更何况,半年来她都没有再交别的男朋友,也是因为他的缘故,她自己认为绍辉不算,只是一个调剂生活的替代品,以及修理周美伦那个丑女人的一项工具,根本谈不上是爱。
虽说她也「外遇」、「偷腥」过几次,只是因为无聊嘛,反正她还是很爱阿旭。
一个女人,当然也能像男人一样,在床上贪恋肉欲,下了床之后尽情谈恋爱。
在认识方东旭之前,于心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由奔放、拒绝受到任何男人约束的新时代女性,她看不起那些热爱算命、塔罗牌和星座的蠢女孩,更轻蔑那些连怎么打扮自己、让自己变得像个人样都学不会的丑八怪,在她的生命之中,所有的男人都是过客,从第一次恋爱开始,所有爱过的男人都会离她而去,不是那些人甩了她,而是她根本不想回顾这些企图绑死她生命的男性,所有的爱语都是陈腔滥调,所有谈恋爱的过程都没有丝毫新意,这些男人一再使她厌烦,谁也无法容忍她的任性和自我,于是最后每个男友都交往不到一年,她也一直是首先提出分手的那一个。
然而,有一个男人却打破了这层限制。
几年前,当她还是个新上机的空姐,隔着整个机舱的乘客,她瞄到正在沉思的他,看到那副忧郁的模样,其它的事物都不存在了;那就像是情歌中的缠绵曲调,她的心跳停止了,直到那一刻之前,她没想过自己可以是个罗曼蒂克的人。
远在交谈后知道两人注定会成为男女朋友之前,她就爱上他了;无论如何,她要这个男人,要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女人。
于心坐在床上,看着床头的相框,脸上露出甜甜的笑意。
才两、三个星期不见,她就开始想他了;干脆,明天约他出来吃顿饭,再好好准备、打扮一下,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也好……她希望,明天能够制造出属于彼此的浪漫夜晚。
想着想着,她从床上一跃而起,跑到衣柜那儿去。
由于阿旭在外商公司工作,星期五只上半天班,她可以在中午溜过去找他,下午两点再赶回去机场待命。
只不过,人生于她,虽然常是如此趁心如意,但似乎还是不够。
她打开衣橱,望着满柜子的漂亮衣服发呆。
到底她该穿哪一件才好呢?
她像个小女孩般甩甩头。
阿旭喜欢白色,又是个拘谨又保守的绅士,她就乖乖挑件规规矩矩的米白色套装好了,他一定会说她穿起来很好看的。
当然,她知道他爱吃法国菜,而她也是因此才喜欢上法国料理的。
明天,她要和他去那家「醉月」用餐,那些越南人擅长做法国料理,可把东西弄得好吃极了呢!
第四章:男人和女人的界限(2)
    对于方东旭而言,小周末是他最期盼的日子。
他喜欢早晨,有的时候,他选择只身走一小段路,一早将车开到公司,到附近林荫或者办公室楼顶的空间踅踅逛逛,这是一种源自于早年晨起运动的习惯;通常办公室里总有一些事情要做,使他能在下班之后拖到战场收拾整洁后才回家,或者,有一两位同事,同样不想那么早回家,大伙儿便到附近的餐厅喝点酒,小酌使得夜晚不再那么无趣。
这彷佛就像是往日重现。
每当他踏进「艾尔萨」的大门,柜台小姐和员工们的道早问好的「Bonjour!(您早!)」便不绝于耳,这总会令他想起在国外念书的那段岁月。
一年多以来,他都没再回法国去重温旧梦了。
最近,在上班的公司工作的时候,他常常会忆起往日种种;他曾经在Dijon(第戎)有过的当地友人和外国朋友,以及他在巴黎交往过的一个金发女孩……那段浪漫、悠闲而惬意的过去,似乎并未完全被时间所冲淡。
突如其来地,他眼前那些温馨的影像,很快地被一个年轻女孩的脸所占据。
她叫周美伦,虽然长得并非是属于「美艳绝伦」的那一型,但却令他印象相当深刻,一见如故。
然后,他又想到另一个十足堪称「美丽」的女人。
卓于心的照片正好端端地放在他的皮夹里,她是他所见过最漂亮的女孩,娇纵而高傲,和那位朴实、亲切的周小姐相比,感觉上完全不同,他喜欢她的任性和自我,让他觉得她就像是个长不大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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