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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记得我爱你-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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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希珩扬起眉,「央樨为了妳的事情心情不好?」
    「对啦。」
    「很生气?」
    「气得不得了。我那天听到她跟他们经理在电话中吵架,吓死我了,央樨发了很大的火耶,你这个笨蛋、笨蛋、笨蛋、笨蛋……」
    一口气说了十几次笨蛋,直到女服务生将他们点的意大利面放在桌上,冒着热气的美食总算让她暂时住口。
    黄澄澄的面条,看起来好像很好吃。
    「央柰。」
    「嗯?」
    「要不要来我们事务所上班?」
    正在搅动面条的央柰停住转动的叉子,两秒后,抬起头看他,小脸上一片怀疑的神色,「你说什么?」
    「我说,」他特意放慢语调,「要不要来我们事务所上班?我有一个助理要结婚了,我要请人来接替她的工作。」
    助理?听起来不错耶,穿着美美的套装,在冷气房中穿梭,打打字、查察数据、收发传真,而且还可以搭袁希珩的便车上班,怎么想都是一件很完美的事情,可是央柰提醒他,「你知道我是圣玛莉学院毕业的,对吧?」
    「知道。」
    「我们学校没有法律系喔。」
    他一脸好笑,「我当然知道。」
    「那你还请我?我连六法是哪六法都不知道呢。」央柰转动着叉子,将面条卷起,一口吃掉,「不过,如果要请总机或小妹我就可以胜任,我很会讲话,而且泡的咖啡也不难喝。」
    「我不需要总机,也不需要小妹,我需要的是一个助理,妳不会没关系,我可以教妳,让妳慢慢学,总是可以学会的。」
    央柰二度停下叉子,不会吧,为了博央樨一笑这么牺牲喔?
    虽然她没有社会历练,不过想也知道雇用一个没有经验又没有相关资历的员工,对上司而言是多吃力的事情。
    看在青梅竹马的份上,她该劝他好好考虑,不要冲动下决定,只是……只是她的心中仍有一个小小的秘密。
    那个属于十二岁的沈央柰的秘密。
    她喜欢那天替她绊倒毛毛的小王子,即使小王子不喜欢她也一样。
    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她就觉得很高兴,「朋友」也好、「邻居」也好,甚至只是「央樨的妹妹」也好。
    她知道央樨只当袁希珩是普通朋友,如果她去事务所上班,他们就可以天天见面,若她稍稍改变一下自己,说不定、说不定……「央柰。」袁希珩的声音在耳边想起,「妳在搅下去,面要烂了。」
    「啊?」
    「先吃吧,我说的事情,你考虑一下,过几天再回答我。」
    ***
    青天律师事务所真正职业的四位律师们,固定每个月的双数周末会到酒吧一聚。
    刚开始,他们还会有什么推荐店,这周由袁希珩带路,下周由江犁文负责,接着宋宜珊、刘岱轩,一轮过后,再从头轮起,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渐渐固定在同一家酒吧聚会。
    因为离青天事务所很近、因为装潢很不错、因为调酒很好喝……那些通通不是理由,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懒。
    他们不想把时间花在找路跟开车上面。
    既然地方还不错,大家都待得舒服,自然也就没有换来换去的必要,尤其是有一次江犁文因为找不到地方而迷路之后,他们更觉得对他们而言,最好的地方就是固定的地方。
    他们习惯坐在角落的位子,因为这样可以看到整间酒吧的状况。
    唯一的女律师宋宜珊对这种情况的解释是,「律师不喜欢有事情在自己的掌握之外。」
    对于这句话,袁希珩同意一半。
    虽然律师不喜欢有事情在自己的掌握之外,但是相对的,应该也没有人喜欢这种情况吧。
    例如他跟央柰。
    大部分的时候,他都能准确无误猜出她的心思以及想法,但是有时候这套侦测系统会失灵,而当他无法解读出她的言行举止所代表的意义时,感觉就会非常的差。
    就拿他对央柰的提议好了。一向喜欢速战速决的央柰,这次居然拖了一个多星期还没有给他答案,「拖」实在是很不像央柰的作风。
    袁希珩揉揉太阳穴,回到现实。
    现实是,今天是六月的第二个双周周末,四位律师从信义商圈的办公大楼移至位于地下室的酒吧,点了酒,往软大的沙发一躺,白天神采奕奕的四个人,此时不约而同露出了些微的颓靡。
    江犁文点了烟,好像想到什么好笑的事情似的,「喂,跟你们讲一件好笑的事情,以前跟我们打离职官司的李世文,有没有印象?宜珊妳记不记得,岱轩……你也不记得,」见他摇头后,他转看袁希珩,「希珩你呢?」
    袁希珩想了一下,好像……有那么一个人,「『正义』的律师?」
    「宾果。」江犁文拍手,表情很乐,「他现在被自己的委托人缠上了,对方还是个有夫之妇。」
    袁希珩觉得有点好笑,委托仁爱上律师这种事情他们时有所闻,老实说,真的很麻烦,何况还是被有夫之妇……「哔。」简讯进来的声音。
    袁希珩打开手机,发出讯息的人是央柰。
    内容非常简单,只有一个字:好。
    袁希珩脸上不自觉多出一抹笑。
    才刚刚觉得央柰有点怪,她马上又恢复了原有的处理方式,别人要讲好几句话的事情,她只用了一个字答复。
    袁希珩按着手机上的小按键,耳边仍是共事的律师们发表李世文事件最新看法的声音。
    「这年头怪事还真多。」
    「听说,他已经把手上的案子转给别人接了,赚钱虽然重要,但自身的安全也很重要埃」江犁文端起自己点的干曼哈顿,一下喝掉半杯,突然咦的一声,「希珩,你没事吧,怎么今天都没听你讲话?有事情要说,人多就有好主意,对吧?」
    袁希珩微微一笑,「你醉了,我送你回去。」
    「我送吧。」刘岱轩起身,「他跟我同一个方向,你送宜珊。」
    于是四个人分成两台车离开。
    袁希珩与宋宜珊两人在车内聊案子、聊新闻,随便说说。车内,他反复听着一首英文老歌—Close to you。
    On the day that you were born
    The angels got together
    And decided to create a dream e trueSo they sprinkled moon dust in your hair of goldAnd starlight in your eyes of blue就在快要到达宋宜珊住处的时候,她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开口,「你今天晚上心情好像特别好?」
    「会吗?」
    「收到简讯后,你就一直在笑。」虽然有点失礼,但她还是试探性的问了,「女朋友?」
    面对这个问题,袁希珩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
    第三章
    央柰真正意识到自己是个女生,是在十四岁的时候。
    那天,是放春假前的最后一个上学日,因此课堂上大家都很高兴,几个比较好的同学会相约出来玩,央柰也不例外。
    班上,央柰最好的同学就是潘香绮与李思芬。
    放学后,她快速的冲到教室前面的座位,「香绮、思芬,我们等一下去看电影好不好?」
    香绮没回答,倒是思芬一脸神秘兮兮的开口,「不行。」
    「那明天好了。」
    「明天也不行。」
    「妳们,」央柰狐疑的看着两个好友,「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偷偷达成协议,不让我知道?」
    香绮脸一红,「那个……那个……」
    「我帮妳说啦,央柰,这是秘密喔。」思芬暧昧的一笑,特意压低声音,「香绮之前不是说喜欢一个高中部棒球队的吗?她打算跟对方告白了。」
    央柰喔的一声,很是意外,「哇,真的吗?是谁、是谁?」
    「棒球队长。」
    「喔,棒球队长碍…」咦,等等,不对,高中部的棒球队长,那不是…不是袁希珩吗?
    香绮跟他?
    不、会、吧!高中部棒球队有四、五十个人,怎么香绮会刚刚好喜欢上袁希珩?他心里已经有央樨了埃不是她偏袒自己的姊姊,可是跟央樨比,香绮真是一点胜算都没有,如果以比马比赛最后一圈来举例的话,央樨可是遥遥领先二十个马身以上的距离埃「央柰,妳怎么了?」
    「我?我没事。」央柰干笑了两声,「那…香绮,妳慢慢告白吧,我先回家了。」
    「妳不留下来陪我啊?」香绮问,表情好像很希望她留下。
    「呃,不了。」
    袁希珩喜欢央樨,自然不可能接受香绮,留下来,也是看她被拒绝而已,这种情况多一个人在旁边,只不过多一份难堪。但是,她又不能老实跟香绮这么说,因为不管袁希珩心中的人是谁,她都没有阻止香绮告白的权利。
    「如果改变主意要出来玩的话,打电话给我。」央柰拿起书包,对两个好友扬扬手,「我走了,掰。」
    第一次一个人回家,感觉好奇怪。
    四周变安静了,路也变长了,初春的夕阳是淡淡的红色,很适合她现在的微妙心情。
    在大人眼中,十四岁应该还是小毛头吧,不过在小毛头眼中,十四岁已经够大了,足以知道怦然心动是什么样的感觉。
    央柰喜欢袁希珩,两年来不曾改变。
    她有足够的理智控制自己的情绪,即使明明白白自己的心意,但还是能装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她跟袁希珩有时一起读书,有时骑着脚踏车在河堤追逐,他们常常玩在一起,央柰将自己的喜欢藏得很好,她相信除了自己,这是没有人知道的秘密。
    她唯一没让央樨分享的秘密……
    「沈央柰。」
    央柰转过脸,见来者是毛毛。
    她跟毛毛这一、两年虽然比较和平了,但是由于积怨已深,两人讲话的机会还是不多,如果时间允许,她会在上学的时候绕远路,只为了不想经过毛毛家开的棉被店。
    实在不想跟他说话,不过老爹说,做人要有礼貌,既然他都先开口了,她也不能一直板着脸。
    「什么事?」
    毛毛还没说话脸就红了,「那个……」
    央柰看了他的模样心中大为惊奇,从小认识到现在,他一直是个喜欢欺负女生的土匪,现在居然学人家脸红?
    想笑想得要命,但又不想这么失礼,她只得拼命忍住,「哪个?」
    毛毛左看右看,在确定河堤边没有认识的熟人之后,很快的从书包里拿出一封淡绿色的信签,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放在她手中,「给妳。」
    「给我?」央柰被他这一连串诡异的行为弄得一头雾水,看了看手中的淡绿色信签,「什么啊?」
    「妳看了就知道。」
    毛毛丢下这一句话后,很快的拔腿狂奔,在央柰再提疑问之前,他已经跑到很远的地方了,背影越来越孝越来越小,然后消失在夕阳里,留下了始终在状况外的央柰,一个人自言自语。
    「怪人,有话不讲用写信的,用写的有比较快吗?真是莫名其妙。」
    信封口黏得非常紧,央柰忍不住又想抱怨,这个毛毛,到底在搞什么啊?突然这么文艺。
    她跟他不知道打过多少次架,赢面是一半一半,央柰承认这一年多的和平是难得,但也承认有点不习惯,毛毛应该也是相同的心情吧,比较怀念着一路破口大骂,一路追逐的日子。
    忆及此,央柰灵光乍现,难道是……挑战书?
    他忍不住了,想再找她一较高下?
    然而就在打开信封的瞬间,央柰呆住了这这这这这,这是什么啊?明明是国字,明明是中文,可是她怎么看不太懂?
    蓦地,信纸被人从旁边抽走。
    「沈央柰,我考虑了很久,我发现我已经不喜欢音音了,我现在比较喜欢妳,妳可不可以当我的女朋友?如果你愿意的话,明天……」
    「袁希珩,别念了啦!」
    袁希珩在她旁边的草地上坐下,只是一径的笑,「怎么?朗读冠军帮妳念信还被嫌啊?」
    央柰立即夺回信纸,耳朵一下热了起来。臭毛毛,也不讲一下,害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最讨厌的是,还被袁希珩看见。
    「妳明天要跟他出去吗?」
    「才不要,我又不喜欢他。」我喜欢的是你。只不过,这一句话不能说出口就是了,「我还以为他要跟我下战帖呢,哎,不要说我的事情啦,你呢?我…有认识的人,说今天要跟你告白。」
    袁希珩也没有否认,只是点了点头,「她是妳的朋友埃」
    「嗯。」她拔着身边的草,「你怎么回答她?」
    「还能怎么回答,当然是抱歉。」
    「她没哭吧?」
    「哭了也没办法。」他淡淡的说,「她不是我欣赏的类型,何况我心里已经有其它人了。」
    「就这样?」
    「不然呢?」
    央柰不知道打哪冒出来的火气,劈头便骂,「你们男生真的很差劲,毛毛原本很喜欢音音的,然后突然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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