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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银色的春天-第2章

小说: 银色的春天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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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动的人群吓得一个个面无人色,全都乖乖地听话照办。那个美国人得意地冷笑了两声,示意手下们把枪口瞄准人群,然后朝着席芷薇藏身的长沙发叫道:“臭警察,你给我听着。限你1分钟之内出来受死,否则我就把这些人全都杀光。”
席芷薇背抵着沙发,双手紧握佩枪,脑中飞快地动着,思索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做。这时,整个会场哑雀无声,静得连汗水滴到地板上的声音都清晰可闻。她轻轻地喘着气,耳边依稀听到手表发出的“滴哒”声,预示着时间正在毫不留情地飞逝而去,先前发话的美国人已经在大声地倒计时。席芷薇的手随着他的念念有词而微微颤抖着,两边太阳穴不断地溢出冷汗。最终,她一咬牙,从沙发后面走了出来。
“晚上好啊,席督察,真是久违了!”话音刚落,一支枪便顶在了她的太阳穴上。“放下枪。”
席芷薇依照对方的话丢掉了自己的佩枪,然后转头看向身边发话并用枪指着自己的人。“我正在纳闷,美国黑帮初来乍到,怎么会识穿我的身份,原来是你通风报信。真想不到,他们的接头人就是你韦恒,看来你混得挺不错嘛!”
“好说,这可都是托你的福啊!”韦恒一脸奸笑地说着,突然反手一掌掴在席芷薇的脸上,令她当场跪倒在地,他随即破口大骂:“要不是你这个臭三八,老子也不会被逼得要逃难,躲到东南亚去。哼,幸好我这辈子运气好,总能出路遇贵人,要不然,我也不可能翻得了身……”
席芷薇双手撑地,急速地喘着粗气,隐约感到脸颊一阵火辣辣地痛。偶然间抬眼,看到藏在屏风后的男人,想起自己刚才在门口险些撞到他。紧接着,他偷偷地丢了个小纸团到她面前,以眼神示意她拾起来。她忙趁着韦恒对自己骂声不绝的当口,悄悄捡起纸团,打开来看,只见上面写着:“你想办法制服他,我来对付为首的那个美国人,剩下的人就交给你的手下。”
她看完了纸上的内容,随手便把纸团丢进了沙发与地面的缝隙里。与此同时,韦恒总算骂完了,他一把抓住她的头发,硬生生地把她从地上扯了起来。紧接着,席芷薇只觉得右颊冰凉,她用眼角的余光看到那是一把亮晃晃的刀子,正贴着她的脸颊,她立刻猜到了韦恒的意图。
“你有一张很漂亮的脸蛋,想必迷死了很多男人吧!不过,我保证再过一会儿,你的这张脸孔会令全世界的男人都望而生畏。”说罢,韦恒缓缓举起了刀子。
是时候了。席芷薇狠狠地一记肘拳撞中韦恒的小腹,趁他痛得弯下身去的时候,准确地扣住他的手腕,一个过肩摔把他摁倒在地,左膝顺势顶住他的背,让他动弹不得。几下动作一气呵成,等到那帮美国人反应过来时,韦恒已经趴在了地上。为首的美国人发出一声怒吼,举起枪,扣动了扳机。
在这个危急的时刻,躲在屏风后面的程家华一个箭步踏出来,右手向外一扬。只见一个发光的物体从他手中掷了出去,撞中那颗子弹,迸发出一阵激烈的火花,然后一起掉落在地。几乎在同一刻,席芷薇也丢出了从韦恒手里抢来的刀子,射中那个美国人的肩膀,刀子出手的同时也下达了指令:“Action!”
原先混在人群中的国际刑警及扫毒组的警员们立刻跳起来,迅速、快捷地制住了其余的几个美国人,一场惊心动魄的较量终于以正义一方的胜利而告终。席芷薇吩咐下属将犯人带回总部,自己则走到程家华面前,向他道谢:“十分感谢你的协助。我是席芷薇,隶属国际刑警科的高级督察。”说完,她有礼貌地伸出了右手。
程家华微笑着握了握她的手。“程家华。”
“程先生,待会儿我的同事会为你录口供。我必须先赶回总部,再见。”说完,她转身离开了会场。
程家华目送她走远,然后协助她的同事做完了笔录。看见沈沉和宋美佳站在另一边接受询问,他正想走过去,突然脚底下踩到了什么东西,便弯腰拾了起来,才发现是那个玫瑰形的发夹。刚刚他看见情况紧急,想都不想就把它掷了出去,挡住了那颗子弹,致使它断成了两截。他把玩着发夹,想到原本是要还给她的,没想到却用来救了她的命,不禁微微一笑,把发夹放进口袋里,向沈沉他们走去。
第二章 狙击失败
    美国洛杉矶
座落于市中心的乐天银行大楼,是洛杉矶最庞大、信誉最好的一家私立银行。它创立于80年代中期,由当时的小银行发展到今时今日财雄势大的银行业巨头,历时12年之久,这其中功劳最大的应该属于乐天的创立人程乐天。当时,程乐天只有35岁,凭着一股白手起家的气势踏入银行界,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终于使乐天银行坐上第一把交椅,他的功绩就如同高达五十层的乐天银行大楼一样伟大,引起了每一个人的瞩目。然而,不为人知的是,他与这幢摩天大厦竟然都是虚有其表,套用中国的一句古话来形容,那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程乐天,今年47岁,有着一张如刀子雕割出来的面孔,阴沉、邪魅得令人惧怕。在别人眼中,他是乐天银行的总裁,傲视群仑的银行家,而实际上,他却是国际一级杀手组织的首脑,为人心狠手辣,冷酷无情。乐天银行是他的大本营,黑白两道的人物若是有需要到他的地方,只要到银行的储蓄大厅上,以支票的方式把钱存入特别开设的不限额度的户头内,将想要除掉的仇家的名字填在开户人一栏上,就可以得到他的援助。程乐天在这12年间,就是依靠这种方法,为自己赚入了大笔的财富,也使得乐天银行屹立不倒。
此刻,在大楼顶层的董事长办公室里,乐天银行的负责人程乐天正坐在真皮椅中,抽着雪茄,双眼紧盯着对面墙上安装的超大电视屏幕。随着电视中新闻播音员播报的消息逐渐切入正题,他的脸也越发阴沉下来。
“昨日,美国某黑帮组织的一干主要人物已被引渡回国,一个月后将在最高法院开庭聆讯。据警方透露,这几名犯人于数日前往香港进行毒品交易,被香港方面的国际刑警抓获。在此过程中,警方得到了香港‘美华’资讯公司的总经理程家华先生的大力协助……”
新闻播放到这里,屏幕上出现了程家华的照片,新闻播报员继续讲述着他的生平事迹,但程乐天却关掉了电视机,同时按熄了手中雪茄,按下放在办公桌上的电话机的内部通话键:“通知贷款部的程先生和储蓄部的程小姐在五分钟内到我的办公室来。”下达完指示后,他靠回到椅背上,嘴角绽开一丝冷笑。哼,他逃离了五年,消声匿迹,他几乎动用了所有的人脉都找不到他。很好,不愧是他调教出来的一流杀手。只可惜,他终归又出现在他面前了,那么,他就不会再姑息一个背叛他的人。
叩叩叩,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进来!”
“干爹!”程家声、程雪儿相继走进来,站在大办公桌前。
“放下你们手边所有的工作,出动所有的手下,尽全力追杀那个逃避了我们五年的男人。”
“二哥!”程雪儿失声叫道,眸中闪过一丝欣喜之色。
“雪儿,”程家声注意到她的神情,低沉的开口说道:“你应该知道,从他离开的那天开始,他和干爹之间,和我们之间就不再有亲情了。”
“家声说得没错。”程乐天冷冷地注视着义女,十分严厉地说道:“雪儿,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听到你称他为‘二哥’,知道吗?”
程雪儿收起愉悦的眼神,恢复了与他们一般的冰冷表情。“知道了。”
一个礼拜后香港
“美华”资讯公司大楼的十五楼,以玻璃墙间隔成“总经理室”与“副总经理室”,剩余的空间便是行政助理的工作区、荼水间和私人秘书办公区。这时已经是中午了,所有的员工都出去吃午饭了,只剩下两间大办公室里还有人。
程家华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专心地审阅着他的私人秘书送进来的一叠文件,听到敲门声后,头也不抬地说了句:“进来。”
沈沉推门走了进来,“家华,该吃午饭了。”
程家华听到他这么说,忙看了看手表,然后失声笑道:“真的,都快1点了,难怪肚子大唱‘空城计’了。好,我们吃饭去吧!”说完,他推开椅子站起身,从衣帽架上拿下西装外套穿上,跟沈沉一道离开了办公室,搭承两人专用的电梯直下到停车场。
“你开车还是我开车?”程家华边走边问着搭档。
沈沉耸耸肩,打趣地说道:“真是不好意思,我的车子今天送进厂保养,只得劳烦你做一次柴可夫司机了。”
程家华笑了下,掏出车钥匙,领着他往自己停车的位置走过去。走了一段,他侧过头看沈沉。“想吃什么?”
正在沈沉想着该去哪里解决午饭的当口,一部黑色的轿车也飞快地向两人速来。顷刻之间,程家华根本来不及去思考对方的目,只是本能地将沈沉推离身边,随即便向旁边停放着的一排车子蹭跳了过去。同一时间,那辆黑色轿车的的窗口摇下了一半,从车里面伸出一支短速轻便型机关枪,一连发射了十几发子弹,正好全都打在了他身边的地上。车里的人见狙击失败,遂猛地踩下油门,车子立即像一阵旋风似地冲出了停车场。
沈沉一直都藏身在柱子后面,直至听到那辆汽车高速驶离停车场的声响,又探出身子,确认危险已经解除之后,他急忙从柱子后面跑出来,焦急地寻找程家华藏身的地方。终于发现程家华靠坐在两辆汽车中间,左手无力地垂下来,两行鲜血顺着手背一路直滴到地上。沈沉见到这个情形,知道他一定是受了份,遂跑到程家华身边,关切地追问道:“你没事吧?”
“一点皮外伤,无妨。”他扶住左臂,轻轻地摇了摇头。刚才凭着他多年的训练有素和经验老到,及时察觉到枪手的狙击,但由于事出突然,虽然他迅速地闪避,但还是不慎被子弹擦伤了左臂。
“怎么会……”沈沉本想问明白事情的始末,但转念一想,这个时机实在是不对,便咽下了心里的疑问。“我们先回office吧,你的伤口必须处理一下。”遂扶起他,往回走进了专用电梯。
半个小时后,沈沉已经将程家华的伤口用消毒药水清洗干净,又缠好了纱布。他把桌上零星散布的药品放回医药箱,随后便拨了个电话到Pizza饼店叫了外卖。趁着这个空当,他在办公桌前方的转椅上坐下来,问出了老早就想想问的问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人想要你的命呢?你到底得罪了些什么人?”
“你真的想知道?”
沈沉点点头。
程家华披着西装外套,叹了口气,缓缓站起身,走到唯一的一堵水泥墙前面,挪开墙上挂着的油画,露出了隐藏在墙壁进而的一个墨绿色的小型保险柜。程家华将柜门上的密码锁左右转动了几圈,才扭动扳手,保险柜立即被打开了。之后,他从柜里面拿出一个长方形的黑色檀木盒来,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他把木盒放在办公桌上,若有所思地轻抚盒子上雕刻着的“雄鹰展翅”的图案,很久都没有作声。直到沈沉又一次叫他的名字,程家华才从沉思中回过神,拨开木盒的暗扣,缓缓开启了盒盖:原来在盒子的底部垫着厚厚的黑色丝绒,绒布上放着一支长枪筒的45口径的自动型手枪,旁边还放有两排同一个型号的子弹。在灯光的照身下,手枪和子弹的表面都泛出银色的亮光,显然它们都是以纯银锻造的。
沈沉看到盒子里的这两样东西之后不禁一怔,疑惑不解地问道:“你的保险柜里怎么会收藏着枪和子弹?”
程家华没有立刻回答他,却温柔地抚摸着枪身,心中难以自抑的沸腾起来。当初,他凭借着这柄枪纵横江湖,无人可以与他一比高下。他的出手快如闪电,疾如旋风,以精准的枪法而名满天下,也博得了“银鹰”的称号。但是,这些荣耀的背后堆积着血淋淋的尸体,是数不尽的珍贵的生命。每多杀一个人,他的罪恶便多添一分。终于,他觉得厌倦了,更厌恶了这种为名利而杀人的生活。所以,在他完成了最后一次行动后悄然离去,从此退出江湖,隐姓埋名,不再是令黑白两道敬畏的超级杀手。之后,他只身一人来到香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与沈沉结识,成为了好朋友兼好搭档,后来又一同创立了“美华”资讯公司。到如今,他已经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原本以为这一生都不会再与过去的同伴碰面,没想到五年后的今天,他们居然是以这样的方式来重逢。干爹啊干爹,难道你还不肯放过我吗?
“家华,家华。”
沈沉的叫声再度打断了他的沉思,他抬起头看着他焦灼的神情,终于缓缓说道:“这支枪跟了我十几年了,它曾经是我最好的伙伴。”
“你……”
“我以前是个杀手。”
沈沉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盯着他。“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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