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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异性合租:20位大学生的新新体验-第5章

小说: 异性合租:20位大学生的新新体验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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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我本不想来,只是心儿自己飞来了!唉,花太香啊!没想到蜜没采着,先扎着刺了,怎么办?”呵,看来这家伙还挺能侃的。

“我给根针你慢慢挑。”

“自己挑会怕疼的,你要不要帮帮我?”

“我考虑考虑啦,本小姐不温柔很暴躁,怕你受不了。”

“先试试?”

“呵呵,你什么时候来?”

“明天下午!”

……

就这样,约了这个自称“唐人”的家伙在新居门口见面,这样就不怕他日后成迷路羔羊了。放学之后,坐在公交车里我忍不住兴奋地想着见到他时的种种情况,心里真是特别特别舒服,好久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每当我一兴奋,总是喜欢用重复的词语来表达自己的感情,以起强调作用。要不然就拼命联想到一些平常让人觉得恶心的东西,对乐得见牙不见齿的朋友大泼冷水。正因为自己一向如此,所以朋友是越来越少(没办法,都得罪完了),要不然,真的愿意找个女孩回来同住。

不过,我一直觉得同性合住并非什么聪明的提议,因为同性而又有利益冲突的事情,是谁也解决不了的,哪怕是我们万能的主和普度众生的菩萨。而跟异性在一起,情形就大大不同了,至少男孩子要懂得最基本的怜香惜玉,不会跟我们女生一般见识,咱们也乐得装装“地主婆”的样子,压榨压榨他小老百姓。

买了一瓶可乐,一边喝一边上楼。嗳!我往口里猛灌几口可乐,爽!这个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唐人”究竟有着怎样的一副尊容?我心里打着鼓,求求老天爷,最好别让我失望啊!我刚从背包里摸出钥匙,冷不防身旁有人从空气里冒了出来。

我顿时怔住了,惊讶地问:“怎么会是你?”

“就是我啊!不可以吗?”站在我面前的“唐人”满脸写着得意,这家伙的确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讶”。

原来眼前那个自称唐人的家伙就是隔壁班的刘勇,我经常在走廊里碰到他,只是彼此之间少有交情罢了。听人说过,刘勇是浙江小伙子,性格开朗,家资殷盛,高高的个头,模样还说得过去。哈哈,我在心里暗笑:这下房租有着落了!

一进门,这小子就叫开了:“房子还蛮大的嘛,三室一厅,你一间,我一间,剩下一间做我的书房,厅留给你!”

“哎,我说你这人有没有搞错?现在我是主人还是你是主人?我还不一定乐意和你合租呢!”我瞪着这位入侵者。

刘勇转过身,看着我:“就你那几个条件,你以为有人愿意每月扔进300元和一个陌生女人同居?你当自己卖身啊?”

“刘勇!你混蛋!”他这样说,简直都快把我气死了。

“好好,”刘勇摆摆手:“算我错,你要知道,根本没有人打电话来。”

“那你是?”

“我愿意尝试,寻找一点生活的感觉,也许这样对自己有好处。”他摆出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呵呵,那太好了,我就是想尝试一下新生活的滋味。”我乐呵呵地应着。

“你的性格和你的样子一样单纯!”

“不好吗?”

“怕你受人骗。”

“你会骗我吗?”

“能骗就骗,不能骗就拐!”

“啊!你这个坏蛋!”

……

说归说,笑归笑,地主之谊还是要尽到的。于是我留下他吃晚饭,他和我坐在门厅边吃边聊。他说自己现在住在学生宿舍里,一年交900多块,钱倒不是关键,关键问题是受不了男生寝室里的那种集体堕落的气氛。同寝室的同学不是抽烟就是喝酒,整天闹得乌烟瘴气,让人很无奈。

唉,男孩子都是那样,我特能理解他的心情。渐渐地,两个人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谈得很深。

虽说合租的好处多多,但一想到男女合租我却犯难了——要不要再考虑考虑?我在心里拷问着自己。大概是看出了我在犹豫,他说:“我立了字据!”

看来,这家伙是经过深思熟虑,有备而来的。字据是这样写的——

不对外人乱讲;

不擅自串门;

不用电话;

错开卫生间和厨房使用时间;

水电煤气费用分摊;

月初支付房租费300元……

最后还有签名盖章。

我想了一会儿最终还是答应了。毕竟合租每个月可以为我减少300元的支出,这是显而易见的;还能带来一些方便,至于其他事情会不会发生,那就全看自己如何把握了。

他搬来那天,房东问起他是谁?我告诉是自己的男朋友,并强调绝对出不了问题。对房东说他是自己的男朋友也是迫于无奈,我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尽量不脸红,万一穿帮就不好了,因为这是惟一能自圆其说又不让人怀疑的借口。

我和刘勇就这样在一个陌生的房子里,开始一种对于彼此都陌生的生活。

原屋主给我们租房子附带也租了全套的家具,基本上我和刘勇只是按照各自的要求安排好自己的空间,并不麻烦。

最大的房间我要了,剩下两间小的给刘勇。入住之后,他果然按照“字据”做事,一般情况下喜欢躲在自己的房间,而且还很少出来。有好几次,我觉得实在过意不去了,干脆敲门叫他出来透透气,他也不出来。一段时间过去了,彼此相安无事。我最大的感觉是:心里增加了一种安全感。

客厅我选择了留给自己,割了小大半用来做饭厅。我告诉刘勇,饭只能在饭厅里享用,不准拿到客厅吃,不许动客厅的东西,那些都是我私有的。

刘勇说,这样吧,我每个月多给100元,麻烦你把饭厅割大一点,让我有个放脚的地方,成不成?

我捂着嘴巴一个劲儿地点头,简直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赶紧跑进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大笑起来。刘勇在门外大力拍门:“你这只拣了便宜还不认账的猪,快出来,要笑大家一起笑,躲起来干吗?”

我得了便宜又卖乖地说:“刘勇,我把客厅也给你,劳烦你把所有的房租水电都交了,好不好?”

“你要是嫁给我,我就把所有的房租水电都交了!”刘勇在门外大声说。

这小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没门!”我把枕头往门上砸。

“我现在下楼吃饭去,你去不去?”

我一个箭步冲到门边,拉开锁,探出脑袋:“你付钱?”

“是啊,我付钱!”刘勇用手敲我的头,“你这个小气鬼!”

哈哈,我可不管什么小气不小气的,有便宜不占才是笨蛋!我屁颠屁颠地跟在他的背后出门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我发现刘勇的生活蛮有规律的——每天早晨六点左右准时起床,到楼下跑半个小时,买了早餐和报纸,回来洗个澡,叫我起床,然后不客气地坐在餐桌上一边看报一边吃饭。

我们中午都在学校吃饭,走出房门,我和刘勇压根儿就比陌生人还陌生人,这可能是一种很有利于自己的保护方法,还不是怕别人发现我们之间不同寻常的关系嘛!这个社会总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来培养一帮适应它的“能人”。

晚上刘勇通常回来得晚,就算偶尔早点儿回来,也是吃口饭,和我聊几句,就忙着写写画画去了,我才懒得管他呢!反正他答应准时叫我起床就可以啦。

起初的日子,好奇却开心,因为这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据说还应该划分到前卫这个词汇里面去,好在我对他并没有什么想法。看得出来,他是那种很细心却又很自恋的男人,我却马虎得要命,因此,相处得还是绝对的融洽。

时间越久,我就越来越发现他这个人的确很细心,这完全能够从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中反映出来,譬如说帮我倒杯冰水,帮我关上门呀,生病的时候嘘寒问暖……哈哈,想想都觉得有些幸福。

等到休息的日子,周末或者星期天,我们就像两只欢快的野马,玩得倍儿欢。我们一起打球,一起逛街,一起看书,一起听音乐,一起爬山……呵呵,我简直想不出来我们还有什么不是一起的。

每天,我们互道晚安后走进自己的房间写日记、看书,互道再见后各自上学、听课,相安无事。

我很少去想刘勇的事情,当初就已讲好条件,不准带异性朋友回来过夜,不准干扰对方的正常工作生活。

我习惯吃完晚饭,听上半个小时音乐,下楼跑它二三十圈,晚上睡觉准不会做噩梦,一觉起来就能见到阳光——是刘勇那缕又扎眼又烦人的催命阳光!

偶尔内疚,会煮上一锅老火靓汤,蒸个陈村粉,提前回家等刘勇回来。面对我的小恩小惠,这家伙往往会惊喜得不得了,他最喜欢吃我蒸的陈村粉,说韧韧的又不粘牙,很爽口。我抿着嘴站在一旁笑,心里想,什么爽口啊,还不是我在市场里买回来,然后扔进微波炉里拿出来就让你吃了?笨!脸上不变的是我甜甜的笑容。

不过,这家伙似乎笨得有理,笨得很可爱哦!否则的话,谁帮我出那三分之二的房租?谁每天早上像闹钟一样准时叫我起床?谁还有心情逗我笑啊!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可是很愿意和他继续合租下去!

春节到了,我和他都没有回家,想借机会好好休息喘口气。那几天我主动邀请他享受我的厨艺(虽然的确不怎么样),并像模像样地买酒做菜。平时,我们的厨房里经常有洗净的黄瓜或西红柿,偶尔还有一串葡萄或一个苹果。每天晚上临睡之前,他都要敲门提醒我说:“你快吃吧,生吃蔬菜水果对眼睛有好处!”

“啊,我刷过牙了!”往往这时我才恍然大悟,为了保护可爱的小白牙,我只得选择放弃,好可惜啊,放着新鲜的水果不去享受。

那天,我们边喝酒边聊天。我问他住在这里感觉怎么样?他说:“嗨!太好了,过去一间狭小的宿舍就挤了6个人,煮方便面都要排队挨上好几十分钟……”

我听着听着,不知怎的眼睛湿润了,我想,那种刻骨铭心的感受是所有大学生都必须经历且不会忘记的。

春节过后,我和他各忙各的,再也没有了这种把酒谈天的机会。一个风雨交加的傍晚,从外面赶回家时,我在路上被一辆自行车撞倒了,还没等我爬起身,肇事者已经逃得无影无踪。我挣扎起来,见四肢还能动弹,便硬撑着回家。

一开门,他一声惊呼把我吓了一跳:“呀!你怎么一脸是血?”

刚才还能勉强撑得下去,现在听他那么一说,我那委屈的眼泪几乎快要出来了。不由分说,他马上打的送我去医院。结果,医生在我的额角缝了四针。

此后,每逢刮风下雨,不管我去了哪里,他都会去车站接我。我再三说请他别担心,不让他来接。他也答应了,但天气不好还会出现在车站。面对他的热情,我真是过意不去,总觉得欠了他的情。有一次,我甚至问他为什么要这样?他说:“咱们在一起住是一种缘分,有些事情能帮的就搭一把手,不算什么,倒是你太客气了!”

唉,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只能说他是一个地道的好人。

过去,我曾经经历了一次失败的恋爱,至今情感上仍然是一片空白。可是与他合租这套房子后,我发现自己有了微妙的变化,有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他。当然,还说不上产生了感情,只是觉得有点离不开他。我不敢往太远太深处考虑,他确实不是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伴侣,但他的确是个热情细心的男子。

我都二十一岁了,我压抑着感情之花的绽放,不想让谈情说爱占据自己宝贵的学习时间和精力,然而,情感却在不知不觉中生长起来。我开始莫名其妙地盼望着能够早点回到那间合租房内,闻到青年男子散发的气息,听到他深夜敲击键盘的声响……也许,将来会发生什么,管它呢!

女孩的心,没人能够懂,我自己恐怕都不大能够读懂。不知从哪天起,我很希望他能够拉拉我的手,很希望,很希望,虽然,只希望是拉拉手而已——我常常莫名其妙地想:不知道他拉我的手,会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当然,这种感觉是没有办法想像得出来的。

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以至于我每天晚上,都会花上几乎一个小时,在黑暗中考虑明天是不是该跟他说出这句话来。

可是,最终还是没有。我和他,依然只是相安无事地生活在一起——他还是埋头于自己的世界;而我,自是热衷于我的小说。我有我的世界,他有他的生活,虽然我们几乎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直到有一天,他领回了一个女孩,说是他的一个朋友。我在心里琢磨着:是朋友?还是再加上一个字——女朋友?虽然他很轻松地就掩饰过去了,但是我还是从女孩儿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里,读出了她爱他的信息。

我尴尬地微笑,尴尬地吃完饭,尴尬地找个借口告辞,用男生的话讲,这叫识趣。我找到从前与他常去的那家酒吧,要了几瓶青岛啤酒,一瓶一瓶全打开盖子摆在眼前,我只想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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