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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阿细之恋-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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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迟疑很久,不答。

    “或者我们普通人妒忌电影明星,”我笑笑,“一般人对于从事表演专业的明星有种复杂的情感,像郭建华,他生活上碰到的不愉快一定更多。”

    小张不出声。

    “你能令我见他一次吗?我不会问损害他的问题。”我说:“请你安排我见他。”

    “他或许不信任记者。”

    我问:“你信任我吗?”

    “我?我信任你。很奇怪,我是信任你的。你有异一般记者,你比较尊重你的访问对象,也有分析力。”

    “也不是,”我温和的解释,“我们杂志社的记者水准都很优秀,可惜为了吸引读者注意,不得不哗众取宠一点,请原谅。”

    “干脆说他生了大麻疯好了。”

    “那不行,”我笑,“那我第一个先跑,你是他管家,你也是麻疯。”

    “到底几时让我看到他?”我问。

    “这样吧,你把稿子先交掉,别烦呀,交掉之后再见他。”

    “那我还见他干什么?我本人对明星一点兴趣也没有。”我说。

    小张笑,“那见不见也随得你。”

    我拍他的肩膀:“小张,你为我做这么多事,我是很感谢你的。”

    “不用客气。”

    “我得走了。”我说:“改天见。”

    “施,慢着。”他叫住我。

    “什么?”我转头。

    “我可以约会你吗?!”

    “当然。”我说:“打电话到我办公室来。”

    “家里电话呢?”

    “我几乎睡在办公室里,打到我家也没有用。”

    “你不想我打罢了。”他说。

    我笑笑。“三四五六六七。”我说:“打个够。”

    “谢谢。”他大喜。

    我们一起离开他的家,我还要到律政司去。

    那天回到家,我为自己煮了咖啡,把座椅安排得舒服停当,然后坐下来,写了一篇关于郭建华的稿子,捱到半夜两点半,觉得很满足。刚擦擦疲倦的眼睛,电话铃响起来。

    是小张!我想,想到他,忽然开心起来。

    接了话筒,原来是小李子。

    “怎么啦?”小李子笑问:“明天是你最后的审判。”

    “放心,什么都有了。”我不服气,“马到功成。”

    “用了你女人的天生魅力?”他笑。

    “也不见得我运气比你们好。”

    “恭喜你啊!”小李子说。

    “不用。小李子,这次派这样的工作给我,是不是为难我?”

    “这……你知道,总得有人去采访这段新闻。”

    “何必偏偏选中我?”

    “你单身一个女孩子,没有家累,又刚出来做事,又不是老总的心腹,不陷害你,陷害谁?”

    小李子真是坦白。我长长太息一声。

    “别灰心,到处乌鸦一样黑,那个机构都一样。慢慢你就会知道。”

    我问:“我那些照片放出来没有?”

    “放出来啦,精彩得不得了。”小李子说:“恭喜你,你真是个记老。”

    “可惜让你们的冷水泼得不清不楚,已经不打算做下去。”

    “老总看过照片,单等文字稿。”他说。

    “明天就交上来。”我说,“写得还不坏。”

    “你终于见到郭建华了!”

    “我没有见到。”我诧异地说:“怎么?”

    “没见到他?没见到他会有他的照片?”

    “谁的照片?”

    “郭建华的照片。”

    “别乌搅。”

    “谁乌揽?你今天中午交上来的照片,”

    “那是小张。”我说:“郭的管家。”

    “怎么小王小张?我们做哪一行的?连大名顶顶的郭建华也不认得?喂,施,你不是受了什么刺激吧。”

    我心中灵光一闪,我明白了。

    “喂?喂?施?”

    我放下电话。

    小张。郭建华。

    这坏人,见我不认得他,便来开我这种玩笑。说他恶意,他又没有,说他好意,为何开我这种玩笑?

    我想到我对他说过的话,脸红耳赤,下不了台,我真是太粗心大意,自己出了丑。

    我叹了一夜的气,第二天一早把稿子交出去,向老总辞职。

    他大惊,苦苦挽留我。

    “施,你做得这么好,为什么要辞职!”他说:“是别家杂志挖角?别去相信他们,做生不如做熟。”

    “年纪轻的人有理想,”我说:“我不想做下去。”

    “施──”

    “我做到下个月底。”我说。

    “喂,施!”

    我推开门出去。到了褛下,看到小张坐在一辆开蓬“黑豹”中等我。

    “施!”他叫我。

    穿一身白。我斜眼看他,居然颇像个明星,只是心地狭窄,为人险诈。

    “嗨,郭建华。”我冷冷的说。

    “上车来,你答应过我,我可以约会你的。我也答应过你,让你见到郭建华。”

    “我不喜欢你耍手段。”

    “施,此地无人不认识我,那天我一开门,好家伙,你居然看看郭建华问郭建华在不在!算我错,是我错,你先上车来,咱们不是老友记吗?”

    “小郭才是我的老友。”

    这时候忽然有一个人冲过来,举起照相机就拍照.停睛一看,那记者却是小李子。好,下期杂志又多一条新闻:“本刊编辑与大明星情史内幕”。小李子大笑着跳着跑开。

    而郭建华说:“上车吧,我就是小张呀!”

    我上车。“小张,瞧我慢慢泡制你!”我只好笑了。
费薇思
    她每天早上来买一个三文治,咸牛肉夹芝士,面包不用烤。一元半。

    我总留意她,因为她有一张很稚气的脸,常常笑,头发直直,喜欢穿白衣服。我常常注意女孩子,因为年龄关系,总没有廿一岁的男孩子不看女孩子的,是不是?

    父亲包下这间办公厅的饭堂,我放暑假,所以一清早便被逼来帮忙,不到两个星期便熟练得要死,从厨房做到侍者,比外头雇的人总强点,因为我是父亲的儿子,事事替他着想。

    父亲跟母亲说:“我们三代都开餐室,没想到儿子去念土木工程。”

    “工程师有什么不好?”母亲说:“说出去总比做餐馆好听点。”她偏偏嘴。

    母亲说得也有点道理,但是父亲不服气。“好听,好听有什么用?你天天把‘工程师’三个字搁嘴里念三十遍,我又不相信了,告诉你,如今我们也置着三四层楼宇,做堂倌有啥不好?将来儿子毕业去教书,那薪水还不够他娶老婆,不如帮我把饭店做发达了好。”

    母亲说:“世世代代在蝇头小利里打滚,谁看得起你!当然是读书人清高,你没听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这是你的虚荣感!”父亲提高声音,“有几个钱,就学清高。”

    我笑笑。他们才我一个儿子。母亲嫁父亲时已经二十八岁,本来很不愿意嫁入一片小饭店,真的嫁了,两夫妻感情又很好,父亲很尊敬母亲,一般有关文件的事,都取得母亲同意:母亲念的书比较多。

    如今饭店变出三间,加上这个蒸蒸日上的饭堂.可是正如母亲说,这一行事事得亲力亲为,不高尚。倒不如一个大学教授,两袖清风,潇洒风流,叫人崇敬。做生意也行,要做船,做银行,出入华尔街,这种小生意…但父亲是个忠实的小商人,我相信他是唯一报足入息税的商人。他们两个我都爱。

    我第一天上工便注意到费薇恩。她是大学生,毕业后刚找到工作,把学校的青春纯洁带到办公室,然后使这个小小的饭堂也沾着光。

    母亲对“大学生”是很敏感的。

    以前我有一个小女朋友,才看三次电影,母亲就反对。“我打听过了,她家里开家庭式胸围厂!你想想,多难为情。”

    我不觉得难为情,但因为我是母亲的唯一儿子,所以不再与这小女孩来往,人家心中一定不太高兴。

    母亲应该喜欢费薇恩——她的同事连名带姓地叫唤她。我听到,所以知道她的名字。

    这个女孩子有本事在阴霾中带出阳光,她那浓眉大眼使我印象深刻,我暗暗的记念她。

    每天早上,我为她准备好一份咸牛肉芝土三文治,因为她上班总有点迟到,赶着要,我不想她等太久。

    每天早上她都说“谢谢”,很温和很亲切。但是她对每个人都很和蔼亲切,作不得准。

    她那种风度姿态,都是我心仪的,不过我天生内向,不敢主动追求。

    母亲很快知道了,做独生儿子就是这点不好,母亲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我一个人身上,躲也躲不过。

    妈妈这次很鼓励我,“去呀,跟她说呀。别让她以为你是食堂里的小工。”

    我说:“如果她喜欢我,她不会介意我是小工或者老工。”

    “你开玩笑!如今的女孩子多么聪明,小工还想娶老婆?连女工都想嫁总经理。”

    “是你的统计报告吗?”我问。

    “哼!”

    宝薇恩忽然不再买三文治。有一个男孩子陪她来吃早餐。

    我看到他们两人双双进来,马上呆住,心里一阵心酸,呵,我想…我迟了一步。

    母亲比我更错愕,脸上悔恨交织。一副“你看你,白白错过了良机”的表情。

    他们叫早餐要煎双蛋,两个人对著有说有笑,然后那男孩子放下钱,与她一齐离去。我尽量往好处想:或者他们是同事,在门口遇见,一道吃早餐而已。于是心中略宽。

    午后我把那份咸牛肉芝士三文治自己吃掉。所有的芝土都黏在牙齿上,很不是滋味。

    夜间母亲喃喃的说:“这呆子,这么好的女孩子叫别人捷足先登。这大学毕业女孩,又有工作,比不得那些黄毛丫头,专门想男人请跳舞请看戏,野人似的。”

    父亲故意抬杠,“或者人家看不起咱们是做小生意的呢!”

    “怎么会!人家嫁你吗?人家嫁的是你儿子,你儿子是个读书人。”

    “公平竞争,现在追求还来得及。”父亲看我一眼。

    “迟一步差得远,女朋友先叫人摸手摸脚的,有什么好处?”

    “你现在还存这种封建思想?可难怪人家说你小家子气,你要不要先问人家是不是处女才让儿子请人看电影?”

    “去你的!”

    但是他们从此一起吃早餐。亲亲密密。我在柜台后看著有七分难过,有三分高兴,总算他们走的路顺利,我并不是小器的人,那个男孩子看看倒也一表人材,高高大大,应该是一对。

    不过周末我比以往更寂寞,十分落落寡欢。

    开头的时候我该立刻上前跟她说:“我在港大的土木工程已是最后一年,我父亲是三间饭店的主人,我不是小工。”

    母亲的话对,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一样东西或是一个人,若果没有旁人来争,不会受太多的重视,被人得了去,往往才会忽然稀罕起来。

    暑期很快会过去,回到学校,离开食堂,从此我便见不到赛薇恩。届时什么事也没有。

    (什么事也没有?)

    我向父亲要求:“我想休息,你食堂另外找人吧。”

    父亲暴跳如雷。“我哪里临急临忙的找人去?你这个儿子难道我是白养的?你好意思说得出口?”

    “我真的不愿意再去做。”

    “你不愿意也得去!”父亲大力拍桌子。

    “好,好,”我叫不过他,“我去我去。”

    “哼!”

    父母亲大人都“哼”过我了。

    人家还是成双成对的来吃早餐,奈何。年轻人的感情突飞猛进,很快已经手拉手,由朋友进入情人阶段。吃早餐的时候各人用一只手,另一只手拉住对方的手。

    母亲那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喃喃的说:“好轻佻!蜜要调油,才一个月不到就到这种地步。”

    我心里也觉得太快。但是宝薇恩眼里嘴边都是笑,女孩子在恋爱中都美得要命,走一步都

    精神些。她抬头看看男友的时候,温柔又温柔。

    她午间从来不在饭堂午餐,恐怕是嫌菜式不好,有人请了出去吃饭。但是早餮必然风雨不改。

    暑假太长了,整整两个月。眼睁睁看年别人亲热。但这一对儿又忽然不见人,一连六七日都没来。怎么,连早餐都转移阵地?

    恐怕是请假到别的地方去玩了。

    果然。等他们回来的时候,两个人都晒成棕色的皮肤,尤其是费薇恩,健康的肤色配看白色裙子,美得眩目。她既成事实地成为别人的女朋友,我反而死了心,她来说“双煎蛋两份”的时候,我居然大大方方的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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