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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桃色新闻-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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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聆歌不禁停了下来,沛意?
    小婶说沛意跟沛文会来接她,眼前这个是沛文,那么沛意天啊!那个她认不出来的胖女转过头,她仔细看了看胖女的眉眼,虽然已知道她就是沛意,但一时之间还无法确定。
    何聆歌小心翼翼的问:「你是……」
    胖女像是知道她想问什么似的回答,「我是。」
    「你真的是?」
    「我真的是。」何沛意一脸无奈。
    其实何聆歌早该知道了,何沛意除了脸变宽,肉变多,五官的的确确是她没错。
    去年小叔小婶到美国,还夸说沛意太美,追求者电话不断,逼得他们得换电话,至今也不过才一年的时间,何家的美女怎么会变成小象队?
    「沛意。」何聆歌给了堂姊一个拥抱,「对不起,我们太久没见了。」
    「可是你认出了沛文。」
    「嗯……哎、啊,沛文比较好认。」
    「我知道自己变胖了一点。」
    何聆歌双手环着她的腰身,心想,这不只是一点,是很多。
    「聆歌,你太久没回来,爷爷一定会很高兴。」何沛意看着她,肉脸在笑容中显得更加圆润,「可是在你去看爷爷之前得先换一套保守的衣服,你身上这件太暴露了,爷爷看到会心脏病发。」
    何聆歌睁大眼,「我哪里暴露了啦?」
    「背心、短裙、凉鞋,这还不叫暴露?」
    「只是方便嘛。」在美国大家都这么穿,也没人说不对,还有人说她太保守呢,因为她从来不肯露肚脐。
    不过美国跟台湾不一样,何况中国人又比较保守。
    何聆歌想起出关时那些不断朝她身上招呼的目光,大概就是觉得她穿得太少……可是,如果穿多了,不就枉费她美腿跟美胸了吗?
    何沛文打量她说:「如果让我以男人的眼光来看,我会说你这样穿又辣又正。不过爷爷年纪大了,你还是不要那么辣、那么正比较好。」
    第二章
    WMM国际唱片公司是市场上最有影响力的公司,举足轻重的原因除了具财团背景之外,最重要的是旗下拥有多位畅销歌手,而排在WMM顶尖地位的,当然就是连续四年都创下百万销售佳绩的reaL。“我们重视的,并不是销售,而是reaL的音乐实力。”每当记者询问,WMM的音乐总监,也是reaL经纪人刘格致总是这样回答。
    “若销售不能突破以往成绩呢?”
    “我们要的是音乐价值。”
    场面话漂亮又标准,但是刘格致眉开眼笑的程度,却总是让人无法不去联想到钞票飞舞的画面。
    这几年,台湾盗版猖獗,卖出五万张唱片就开庆功宴,卖十万张是唱片奇迹,超过二十万张简直已达不可能的任务,至于像 reaL这样销售百万的专辑,公司同仁一致庆幸自己进入的是 WMM,不只不用裁员,甚至还可视专辑销售成绩分红,因此公司充斥着一片极为快乐的气息。
    “reaL已经尝试过工业摇滚、前进摇滚、后庞克与碾核金属,请问他们下一张将会尝试什么样的音乐类型?”
    面对繁琐又无趣的问题,刘格致还是笑咪咪的回答,“reaL要做什么,只有reaL知道。”
    他知道自己笑得有点太开心,可是说实话,要他不笑也太难了吧,因为reaL已经于昨天开始进录音室了。
    虽然一首歌都还没有完成,但光是他们已经开始工作这点,就足以振奋人心旗下首位摇钱树开嗓,上至总经理下至警卫莫不开心无比,再忙再累也都是笑咪咪的。
    但重视归重视,工作中的reaL并不是很喜欢受到打扰,因此高层,乃至于高高层,甚至最高层,都不敢随便前去探班,但若不理不睬又怕团员们觉得自己不受重视。于是,各大饭店的招牌菜及点心就此轮流送入reaL的专属录音室,新鲜热烫,每次外送的高级餐盒上,也总会附上一张总经理充满关爱之意的手写卡片。
    不过,这些卡片的下场通常是被武焰钉在录音室外的墙壁上,原因无他,因为总经理的字很丑,看起来很好笑。
    “一方面可以激励我们好好工作,一方面也可以达到娱乐效果。”武焰看着墙上的几张卡片,一脸满意,“真是一举两得。”
    靳炜看着武焰兴致勃勃的样子,忍不住好笑,“太恶劣了。”
    “你真是不了解我。”武焰装出一副很心痛的样子,“我只是不想辜负总经理的一番心意。”
    “你根本就在嘲笑他的心意。”
    “是有一点啦。”
    靳炜扬起眉,“一点?”
    武焰一脸坏笑,“好吧,是很多。”
    武焰的脾气不算很好,但面对靳炜,只怕没人会真的对他生气。
    靳炜是reaL的键盘手,也是团员中脾气最好的一个,五官、个性乃至于行为举止,都像是经过国际绅士认证般的标准。
    除了有温文儒雅的外表,他也有着与温文儒雅很符合的内涵,去年,他将reaL过往的畅销歌重新编曲,以古典乐曲的形式重新演绎,他深厚的古典乐底子加上伦敦皇家交响乐团的演奏,让流行歌曲有了新生命。
    那两张演奏专辑非常受到年轻女性的欢迎,不但使得靳炜的人气急速上升,也让reaL音乐能力见底的流言不攻自破。
    “靳炜,你知道就好,说那么白干什么。”亦阳接口,“我们是一个团,当然要帮自己人。”
    靳炜微微一笑,“不管他说什么?”
    “当然。”亦阳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朋友就该两助插刀,何况那又不算真的在欺负谁。”
    “我想武焰一定很高兴。”
    “他那个人没事就会找事,有什么高不高兴?”语毕,亦阳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补上两个字,“妈的,又忘了找新助理。”
    亦阳是reaL的吉他手。
    他的个性略微急躁,能在一小时内做完的事情,绝对不会拖到第二个小时,能省上一分钟是一分钟,对人没耐心,对动物也没爱心,言谈中常伴随着一些小小的不雅,也因此,他几乎每两个月就要找新助理。
    换着换着,到最后留下来的是一个年轻男孩子,因为亦阳后来也发现了,只有男生才不会在他说“妈的”的时候皱起眉头。
    但是,这个男孩子后来还是没能久做。
    “亦阳。”武焰的脸上有一抹调侃,“看在多年朋友的份上,我还是跟你说一下,说话这么不拘小节不太好。对吧?莫烈。”
    莫烈没接话,只发出一个单音算是回答。
    武焰也不以为件,跟莫烈认识多年,早已见怪不怪。
    莫烈,reaL的鼓手兼团长,他沉稳内敛的个性,让他可以容纳与接受很多事情,但若是有人试图探试他的游戏规则,就得承受他的不留情面。
    四个人,武焰有些玩世不恭,靳炜不愠不火,亦阳常常口出恶言,于是在很多时候莫烈自然必须出面,扮演一个称职的团长角色。
    四人的个性虽然有相似、有不同,但却达到了某种程度的平衡。
    感情好,音乐上也获得共鸣。
    就拿他们这次决定做新浪潮音乐来说,武焰提出这个大方向,全员没有异议的立刻通过,写好歌便展开录音工作。
    “其实我早想做一张新浪潮了。”说到工作,武焰收起了玩笑的表情,“只不过当时还是觉得先做后庞克比较好。”
    靳炜微笑道:“顺序问题。”
    “而且,我们这个年代最初接触的西方摇滚就是后庞克和新浪潮,所以我一直觉得自己应该做出那样的音乐。”武焰点起烟,一脸蓄势待发。“将十几年前的东西沉淀过滤,然后再做出心中的新浪潮。”
    莫烈接口说:“回归原本的东西最为纯粹。”
    武焰笑了,想起一路走来的音乐路,真的只能用惊奇之旅来形容。
    十几岁时,他听的是后庙克与新浪潮两大支派,曾在酒吧演唱,也曾发生过大事,只是从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走上这条路。
    是意外,但也走得非常稳。
    有幸运、有天赋,但更重要的,是他有一群好伙伴。
    吵架乃至打架都曾发生过,但随着时间过去,他就越确定唯有跟他们在一起时,才能激起最大的音乐火花……咦,这是什么味道?
    小潘、小程提着两个精致的大餐盒进来,香气迫人。
    亦阳连忙趋前,一脸愉悦,“是哪一家饭店的?”
    “花都。”小程放下餐盒,“要现在吃吗?”
    “当然。”四人异口同声。
    他们是实力偶像,但实力偶像也要吃饭,“不眠不休做音乐”这种话是公司夸大其词以达宣传效果用的,再伟大的乐手也不可能不眠不休的做音乐,除非那个人是神。但话又说回来,如果是神的话,自是法力无边,点光碟出音轨就好了,根本不需要那么辛苦。
    接下来的时间是一阵忙乱。
    收拾桌面,铺报纸,将餐盒一个个打开,晚上九点,终于开始他们的晚餐时间。
    当武焰看到外送餐点居然还附带配合食材的茶叶时,他忍不住揶揄道:“服务真周到。”
    靳炜话中有话的说:“不然怎么叫大饭店?!”
    今天吃的是西式餐点,全是些烟熏鲳鱼、柠檬鸡、葡萄沙拉之类的清淡料理,当武焰看到炸香蕉饼时,想到酷爱甜食的小潘,便将自己装着炸香蕉饼的盘子往前一推,“这给你。”
    小潘看了他一眼,一脸狐疑,“你是不是又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放了什么在里面?”
    “这什么话,我像那种人吗?”
    亦阳提醒他,“你上次拿芥末包子给小程,害她呛到鼻涕都喷出来。”
    “我是想帮她解决感冒鼻塞的问题。”
    “少来了。”小潘很不给面子的将炸香蕉饼还给他,“如果是莫烈或靳炜给的东西我就敢拿,你的话,我想还是小命要紧。”
    ***
    回国虽然才短短几天,可是何聆歌已经发现到,台北跟美国的女孩在穿衣服上的确有着明显的差别。台北的女孩多半露了肩膀就不会露大腿,穿短裤就不会露出手臂,以小性感为原则。
    美国女生也性感,但却是属于全方位性感。背心、短裤或是超迷你短裙,反正天气热嘛,大家都这样穿,放眼望去都一样,根本不会有谁多看谁一眼。
    “可是这里是台湾。”何沛意说,“所以我觉得你应该买些新衣服,你穿太辣,会让男生流鼻血。”
    何聆歌实在舍不得那些可爱的小背心、小短裙、小短裤,“他们流鼻血是因为没有自制力,怎么可以怪到我身上?”
    “这样一来,大家只会一直看你的身体,不会去注意你的工作能力。”
    最后一句话,终于让何聆歌同意重新买衣服。
    虽然她喜欢穿得很清凉,但回国是为将来的记者之路做预习的,当然得以学习专业为优先,于是就在克服了时差问题之后,两人便相偕出门买衣服。
    何聆歌想去西门町,因为她听说那里是台北年轻人聚集的地方。但是圆滚滚的何沛意却非常怕热,无法忍受得在大太阳底下一路寻找,于是最后她们只好转往百货公司林立的商圈。
    七月初的百货公司已经开始打折,虽然人多,但买的人却好像很有限,何聆歌看得出来有不少人是进来避暑的。
    何沛意提醒她,“你不要一直看别人,你是来买衣服的。”
    轻便、透气,又不能太过暴露,两人逛来逛去最后停在牛仔专卖区。
    何聆歌没打算放弃她的可爱小背心,但打算买些长裤、长裙搭配,如此一来,既可展示她的美手、美背,又不会太过惹人非议,一举两得。
    一边挑选衣服,她忍不住觉得自己真是太聪明。
    大概是今天进来避暑的人太多,专柜小姐显得有点爱理不理,整个人瘫在柜台边,弄指甲、拨头发,就是不过来招呼。
    这样也好,她最怕强势推销,因为根据过往的惨痛经验,她不太禁得起店员的游说,最后通常会全盘接受。
    “这件吧,这件不错。”何聆歌拿着长裤往自己身上比着,“很简单,而且应该不会有人对牛仔裤有意见。”
    “你太久没回来了,告诉你,爷爷最讨厌人家穿牛仔裤。”
    “那我再找一件长裙穿给他看就好啦。”她快乐的回应着。
    虽然已经进到冷气充足的空间,可是因为先前在马路上步行了一段时间,何沛意显得有点恍神,直到百货公司的广播换上音乐,原本已呈半梦游状态的她突然间瞪大眼睛,三魂七魄瞬间回窍。
    “这音乐真棒。”何沛意一脸圣乐临境的虔诚模样。
    何聆歌仔细听了会儿,不就是后庞克?只不过……咦,唱的是华语,华人什么时候可以接受后庞克啦?
    她笑问:“这一定是地下乐团对不对?”
    “才不是,这是reaL。”
    “ReaL?”她一脸茫然的说,“有不Real的歌吗?”
    何沛意看她的眼神像是在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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