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美滋滋-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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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什么重大的变故和伤害,而且很可能使更年期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并且有可能避免更年期。
在这三种年龄当中,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是心理年龄。如果心理年龄年轻,就会对其他的两种年龄发生很大的影响;而心理年龄是完全可以通过主观修养来调整和把握的。当然,一个人的三种年龄都不可避免的要受第一种年龄即自然实际年龄的制约,否则,就完全违背了客观自然规律。但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就在于,在受到自然年龄制约的同时,可以通过主观努力使其他几种年龄都能够有较大幅度的提前或推迟。
我国古代著名文学家、政治家曹操的诗句说得好:〃盈缩之期,不独在天;养怡之福,可得永年。〃意思就是说,人们的短寿或者长寿,年轻还是老化,不完全靠自然规律的支配,而是可以通过主观努力有所改变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经有一项新的规定,就是把中、青年之交定在四十五岁。四十五岁之前都是青年,四十五岁以后,才进入中年。这一规定,本身就反映了世界各国在年龄变化上的一个趋向:即人的年轻阶段延长了,而中老年阶段推迟了。
从性的方面来看,许多人在五六十岁,性机能就减弱,性欲非常冷淡;而有的人虽然七八十岁,性欲却仍然十分旺盛。性欲和人们的生理、心理状况密切相关。有一位参加过健美锻炼的六十多岁的妇女曾经惊喜地发现,自己又恢复了性欲方面的生机。有位八十老翁,竟然能够保持每周性交一次的能力和兴趣。
由此看来,人在更年期,实际上是处在生命的高峰期。人们在这个时期,生理上的一些变化与青春期相比,虽然有所不同,但从人的一生的整个情况来看,人在这个时期,应当是精力充沛、各方面都更加成熟,只要心理状况良好,通过感情生活和夫妻各方面生活当中的不断交流和调整来保障性生活的幸福和谐是完全有可能的,甚至会比年轻、初婚阶段更为热烈、深沉、成熟、丰富。
有许多人在这个时期感觉到性爱方面的某些变化。其实他们应该很好地审视一下自己:第一,在生活习惯上,比起年轻时期是否已经染上了某些不良的习惯。比如严重的抽烟、酗酒等。关于性生理卫生的研究表明,酒精是性兴奋剂当中的一种,少量饮酒,有滋补作用,对性兴奋也有一定的刺激作用。但是,它的这种作用是极为有限的,仅仅限于少量饮用,而大量地、经常地饮酒则会产生对身体的伤害,并且,酒精能麻痹性功能、对性器官和性生活极为有害。一般认为,到了中年,这种危害性会很明显地表现出来。超量饮茶、喝咖啡和吸烟,对于性器官和性功能的危害,也同样严重。也有人指出,柠檬水一类的酸味饮料,如果大量饮用,也会减弱性欲,影响性功能。
第二,是不是常年陷于超重的、紧张的工作当中或繁忙的家务当中。无论是男性或女性,在中年时期都过多地承担着事业上和生活上的负担,这样长期处于紧张状态,会使人体产生一种慢性疲劳。这种疲劳一般来说经过一定阶段的休假和调整是可以恢复的。但是,如果没有这种充分的恢复,那么表现在性机能上,就会有一定程度的减退。这一方面是由于自年轻时候起一直到中年长期的积劳所致,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中年时期与青年时期相比,所承担的担子更重、付出的精力更多,用在休息、娱乐、调整上的时间更少。对于长期从事脑力劳动的人来说,尤其如此。即使从事一定体力劳动者,也不应当忽视休息和体育锻炼。因为,步行或骑车上下班,在工作中付出体力,和在体育活动、休息娱乐状态下的锻炼和放松是截然不同的。另外,有的人总是认为一个月有几次活动,或一周有两次活动就可以了。实际上,人在中年时期,经常性的体育锻炼是应以天为单位来计算的。只有长期坚持每天在户外的、较长时间的放松或郊游,才能很好地保持精力旺盛,也才能很好地保持性欲望和性机能的旺盛。
第三,在以往的婚姻生活当中,夫妻之间是否出现过〃房事过度〃的问题。关于性交过度,许多生理卫生和健康指导书籍都有十分重要的告诫,一再强调,任何一方或双方都不应当在性交上过度而使身体过于疲劳。过度的性活动对于生殖力和性功能是有损害的。与人的有机体的任何一项功能一样,过度频繁地运用,就会发生副作用,同时也会对身体的其他功能产生不利的影响。当然,对于〃过度〃问题的理解一定要全面,如果每天一次性交,双方都有愿望,并不算过度。而也许在某种情况下就过度。其区别在于:兴奋是自然产生的还是强制刺激产生的。其实,用脑过度、用体力过度,都会有这种情况出现。性生活过度也同样如此。所谓防止性生活过度,一是要和整个身体健康的状况、疲劳程度的状况相和谐,二是在性生活当中,一旦有一方显得精力疲惫,性欲不大旺盛,另一方就要与他相一致,不要过于强求,三是要保证性生活的质量,而不要强求数量。人到中年阶段,应当适当地减少性生活的频率,加强心理上和精神上的共鸣。在心灵相通的基础上,争取每次性生活都充分地达到性高潮,享受到充分的满足。而这样,就会反过来进一步增强信心、增强兴趣和欲望。
第四,要审视一下,自己在潜意识的层面上是不是出现了人到中年性欲当然要低下的想法,因而不自觉地悲观、自暴自弃的现象。有的人只要一照镜子,看到脸上增多的皱纹、头上新添的银发或者偶尔患病,都会在心理上造成一种担忧,在潜意识中认为自己不行了。这种潜在的观念,使他们在性交当中不能提起兴趣,激发欲望,进而影响到对方,使双方的性生活不能完全美满、和谐。反过来又加重了心理上的自卑,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第五,也要警惕中年时期性爱发散性的出现。在中年阶段,有些人有一种弥补的感觉,有些人有一种追求新奇的猎奇感,尤其是一些在夫妻生活中出现过裂痕或者曾经长期两地分居的人,更容易产生这种发散性的嗜好。这种发散性心理实际上不仅在夫妻性生活中造成障碍,而且会使一个人的整个性爱生活都受到不良的危害。
在北京紫竹院的〃英语之角〃,有一位记者曾经采访过一位年近六十岁的外国妇女,问她到中国以后有什么感觉,这位外国女人回答说:〃中国很美好,人也很善良,但我有一个最大的遗憾,那就是我们的同性,也就是中国的女性,她们衰老得太快了。其实,中国的女人很美,可是她们一到三四十岁,就觉得自己已经不再年轻,这是很奇怪的。其实,在我看来,我的生活才刚刚开始。〃在三四十岁的时候,人在各方面都应该达到顶峰。那么,在爱情上,也应该达到顶峰,而不是开始走下坡路。
第十一章 性生活之美需要精心保护婚变后的性美培育
婚变和再婚在当今社会已经不是新奇的事情了,再婚的比例越来越高,关于〃金婚〃、〃银婚〃、〃白头到老〃、〃始终如一〃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动摇。婚姻向着更加合乎人性、合乎道德的方向发展。但评价一个人一生中能不能获得幸福并不是看他结过几次婚,而是看他能不能始终坚持对爱情和性美的执著的追求。
一位离过两次婚的男士说:〃在我的一生当中,婚变曾经给过我很大的伤害。但这也使我认识到,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而是要毕其终生、始终不渝。〃
婚变和再婚的确是有利有弊。一个再婚的家庭,只要你走进它的门坎,就会看出这是一次新的组合。双方的家具摆在一起总是有些格格不入,双方审美观上的差异,感情经历所带来的体验,生活习惯和情趣爱好等等都需要一个重新调整、重新融合的过程。
经过离婚的人,对于婚姻的要求更加苛刻,期望值更高,否则,他们宁愿独身下去,不愿意〃再往火坑里跳〃。然而,离过婚以后,有没有勇气和自信再重新建立一个家庭,实际上是对一个人人生的一次考验。不愿意或不敢再建立家庭的人往往难以从感情伤害中超脱、难以面对现实,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一种严重的自卑感。
其实,重建的家庭也有很多的有利之处,他们更加珍视婚姻的机会和爱情的宝贵,他们有在生活当中得来的经验教训。再婚的人往往已不完全停留于年轻时代对感情的迷茫、困惑和狂热,而是带有更多的理性成份。正如一位离过婚的女性所说的:〃我曾经热切地盼望爱情,但是我得到的是失望和伤害,但我并不后悔,也绝不会自暴自弃,因为,我第一次结婚时才22岁,在感情生活上付出学费是难以避免的。我要通过再次寻找来实现我的理想,弥补我的缺憾,也要通过再次婚姻生活来证实我是能够做一个好妻子,也是能够得到一个好丈夫的。〃这位女性的心理反映了强者的生活态度。
在性爱生活方面,有过婚变之后重新建立的家庭生活当中,应当注意什么呢?
第一,要把性爱之美建立在感情基础上。对于有过婚变的人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还能不能焕发现热烈的爱情。有些人在新的选择当中,已经对爱情发生了怀疑,认为爱情是虚无的,或者认为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所以他们在选择新的伴侣时,注重的是生活当中的适应性,而不一定注重爱情基础。也有的人是为了证实自己能够超越第一次婚姻,因此,注重各方面人们在社会上形成的约定俗成的〃标准〃。认为如果对方的〃标准〃比自己以前的爱人的〃标准〃更高,那么就不论有没有爱情也都可以建立家庭。也有的人重新建立家庭是为了子女,为了住房,为了生活上必备的一些条件,或是为了不孤独,为了父母或朋友们的压力,等等。实际上,这些原因是无可厚非的。关键问题在于,一旦重新组合了家庭,仍然不能够失落爱情或仍然需要建立爱情的基础。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这一点都很重要。因为,性爱生活当中,能不能感受到强烈的满足,能不能焕发出强烈的性欲,形成很高的期望值,关键取决于有没有爱情基础。如果双方或者一方仅抱着〃满足需要〃或者〃生活就是那么一回事〃的想法,那么在性爱当中,就会采取一种应酬、敷衍、得过且过、任其自然的态度。这样,就永远不会再获得新婚的美感,也永远不会产生〃至爱至美〃,获得心理、感情等等层面上最大的满足。
第二,防止经验教训造成的偏颇。根据国外有关的统计,有离婚经验的人对于再婚通常抱着一种比较谨慎的态度。而这种在再婚问题上的谨慎往往伴随着在性爱生活上的开放,他们往往要同居一段时间再决定结婚。他们认为这种同居生活可以有一种实际的体验。通过这种体验,就好像高了实验一样,可以找到一种是否适合结婚的感觉,然后再决定是否结婚。其实,这是一种在接受经验教训上的偏颇。同居生活实际上是情人式的生活,无论是男是女,做一个情人是容易的,但作一个丈夫或妻子就大不相同。在同居生活当中,每个人都充分表现出了自己的优点,而掩盖了自己的缺点。而一旦进入夫妻生活,建立了真正的家庭,双方就要朝夕相处,就要遇到〃油、盐、酱、醋、柴〃和生活当中的各个方面的情趣、性格、习惯、爱好等等方面的摩擦。所以,有了情人式的同居生活,反而容易造成一种对婚后生活模式的〃理想化〃的假象,真正成功和理想的再婚,应当是在爱情的交流上,在新的恋爱阶段里达到一种精神上、情感上的默契。
重新建立家庭的人们还容易陷入另一种偏颇,就是片面地接受以往的经验教训。如一位四十多岁的再婚男子,就曾经反复地告诫自己:〃如果再结婚,就决不能像上一次那样,什么都听对方的,逆来顺受,百依百顺!这一回,我一定要找回男子汉的气概〃。所以,他在独身生活当中,凡是别人给他介绍的女友,他都一概抱着傲慢的态度,甚至故意显示出自己的大男子主义,结果久久不能成功。后来,他意识到:每一个人都是特定的人,每一个人在爱情生活中的经验教训,对于另一个就不一定适用。他经过调整之后,重新建立了家庭。他再婚以后的妻子后来对他说:〃你对妻子这么温柔,真不理解你的第一位夫人为什么要离开你?〃
第三,寻找审美情趣的一致与和谐。再婚的家庭往往有着第一次婚姻当中的痕迹与影响,对此,双方应当互相尊重。每一个人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