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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夏日之诗-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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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走了好几个月了,纷飞。这段日子,我每天都要自己在别人面前过得轻松,但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实过得很沉重。」在离开她的骨灰公寓之前,我站在她的相片面前轻声的说。 

  

「就算你已经不在了,我已经没办法触摸你,没办法抱紧你,没办法亲吻你,你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重量了,但是为什麼你曾经的存在却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停滞不前呢?」 

  

「中诚说,我该真的让你走了,那麼我也才能自由。只是,你真的真的走了,为什麼我还是不自由呢?」 

  

「或许我有一天真的会忘了你吧,我相信那天会让我感觉到重生。我相信你也希望我好好地过下去,在往后没有你的日子里。」 

  

「今年,你二十七岁了。如果天堂是个可以结婚的地方,快找个好神仙吧,你是个好女孩,我想很多神仙都会喜欢你的。」 

  

「再见罗,纷飞。希望我下一次再来见你的时候……」 

  

「你,我,都自由了。」 

  

  

  

* 「你,我,都自由了。」*


5假装拥有的爱情 

  

在爱情里面,我从来都不是个贪心的人, 

我一向认为当某个地方会有我的位置, 

那理所当然就属於我。 

  

但你却让我发现自己的贪心, 

当我拥抱你,当我亲吻你, 

当我恣意地让你的手在我的身体上来回地抚摸, 

当我在某些思绪当中清楚地看见你的样子, 

当我时常在某些呼吸的缝隙当中去感觉到自己想占有你的欲望时, 

我便开始不喜欢自己。











我终於开始工作了。「终於……」我的爸妈像是中了乐透一样开心地说。几个月的无业游民当得非常称职,他们一度以为我希望就这样过我的一生。 

  

就如我之前说过,我卖过中古车,我也做过电话催收员,后来我在人力银行上面登录了自己的资料,还有毕业的科系,以及我想应徵的工作种类。然后我接到几通电话,都是来自一些科技产业的公司,他们跟我约好时间,要我穿著整齐去面试。 

  

我的第一次面试是一家做监视系统的公司,他们公司在面试之前会给你做一些笔试,题目不多,但大都很怪。我记得有问你生肖,有问你信仰,问你吃东西的习惯,甚至后面还有一些问答题。 

  

例如:如果你中了乐透,你会怎麼存放你的财务? 

我的回答:如果是中了二百元,我会去吃麦当劳,这就不用存了。如果是中了两百万,我会去买一部BMW,这也不用存了。如果是中了两千万,我会去买一间大房子,这也不用存了。如果我中了两亿………因为中两亿的机率比被雷打到还低,所以等我被雷打到之后我再回答你。 

  

还有一题:如果你某天回家发现家里遭了小偷,你迅速地报警之后,还会做些什麼? 

我的回答:我会先看看掉了多少东西,列成清单,然后坐在门口吃汉堡等警察来。 

  

我的面试官是个大约四十岁的男子,他先是跟我聊一聊我的兴趣跟背景,还有我曾经有过的工作经验,然后他低头看了看我的笔试,「为什麼要等警察来要一边吃汉堡?」他一脸好奇地问。 

  

「呃……」我脸上出现几条线,「长官,那只是找点事做,你也可以遛狗或什麼的……」我说。 

「………」他听完后一脸无言的样子。 

  

然后他说因为应徵的人不少,所以隔天下午五点前才会电话通知有没有录取。不过在走出那家公司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我完全没有机会了。 

  

第二间公司是一家蛮知名的NB大厂,叫做华○,○硕。在之前就曾经听过学长说这间公司福利好,薪水高,而且还有固定的年终,如果公司赚钱,每年还有股票分红。 

  

为了自己美好的收入,这次面试我非常谨慎,而且面试官跟我聊得还算愉快。他说我的反应跟谈吐都还不错,对新工作应该可以很快上手。然后我问了他一句「请问网路上说“华○品质,以卵击石”、“○硕电池,一个小时”是真的吗?」 

  

然后我就开始准备第三次面试了。 

  

第三次面试是一家光电厂,有了前两次经验,我知道这一次我不能再多话了。於是我当天西装笔挺,还特地把我的头发上了发胶,一整个就是帅到不行。结果面试官看到我的第一句是问「你刚从婚礼赶过来吗?」 

  

因为这次我真的没有多话,也没有乱来,於是两天后我接到录取的消息,是那个面试官打的。 

  

「你那天应徵的是制程助理工程师,对吧?」他说。 

「对。」我说。 

「但助理工程师已经满额了,我想把你转做程式测试工程师,你觉得可以吗?」 

「程式啊……」 

「你可以考虑一下,不用急著现在回覆我,因为这个部门的女孩子很多,她们……」他还没说完,我立刻就打断他。 

「好好好!」我立刻答应,「程式我在行,没问题,没问题。」我说。 

  

然后,我上班了四个月,就在一个非常晴朗的天气,一个微风轻拂的下午,这个该死的程式测试部门终於来了一个女新人,而且重点是,她没有男朋友! 

  

四个月前的那通电话里,我的面试官想告诉我的是「这个部门的女孩子很多,她们都有男朋友了,所以你考虑一下没关系。」 

  

一开始我跟这个女孩子没什麼交集,因为我的工作量不少,而她要学的东西还很多,所以交谈的机会少之又少。我的一个男同事告诉我说她叫做佩华,以前在某个封测厂工作,巨蟹座O型,喜欢跳瑜伽跟看电影,身高一百六十六公分,体重大概四十八公斤,目测胸围是33C………… 

  

好吧,我承认我说的男同事就是我。这些资料是我某天中午在餐厅里看见她一个人在吃饭,鼓起勇气过去陪她聊天时问出来的,当然体重跟胸围是猜的,她怎麼可能告诉我这些。 

  

在那之后,我们常在工作的时候互丢MSN,还有中午一起到员工餐厅去吃饭,不然就是在下班之后一起跟同事去酒吧喝点小酒聊聊天。我一直在找机会要约她单独出去,但她总会在我快要提出邀请的时候说「那我们找其他人一起去,比较好玩。」 

  

然后我就会很开心地笑说:「好啊好啊!这样比较好玩!」但是心里在骂干。
有一天,我记得那天的感觉像是夏天明天就要到了一样。下班之后我在停车场遇见她,她跪在地上找东西。 

  

「掉了什麼吗?」我走过去问。 

『钥匙。』她说。 

「掉在哪里?」 

她指著脚边的排水沟盖。 

  

「很大串吗?」我问。 

『这麼大。』她一边比一边说。她比出来的大小跟一团狗大便差不多。 

「干!」我骂了出来,指著水沟盖上面的洞,「这洞这麼小,这麼大串也掉得进去喔?」 

『所以你知道有多倒楣了吧?』她无奈地说。 

  

然后我开始在路边寻找可以用的用具,还爬到树上折了一根比较粗的树枝,天慢慢地在黑了,我越来越看不到那串钥匙。 

  

后来我跑回办公室,拿了我的长尺,然后在长尺的末端用胶带绑上一根打开的回纹针,当我跑回停车场的时候,太阳已经不见了。 

  

我大概用长尺在水沟里构了十多分钟,终於把她的钥匙救上岸来。 

  

『谢谢!』她开心地笑著,『太感谢了,昱杰。』她说。 

「不客气。」我喘了几口气。 

『明天我请你喝饮料当回报!』 

「不用了,」我说,「如果你想回报的话,有更好的方法。」 

『什麼方法?』 

「哪天放假,某个晴朗的下午,陪我散个步。」我说。 

  

  

* 是的,我很喜欢散步。*


忘了又过了多久,我们约了一个星期六,选了一个不是很适合散步的地方,那是一条防波堤,河里的水已经乾得快要看见底了。我想应该有很多人带狗来这里遛,因为我们时常闻到狗大便的味道。 

  

在电话里要约她出来之前,她还试图想说出「找同事们一起去吧,这样比较好玩」这句话,还好我事前有准备,不然肯定又要在心里骂干。 

  

「你看看窗户外面。」在电话里,我说。 

『外面?』她把尾音上扬,『你该不会在我家外面吧?』她说。 

「我不知道你家在哪里,怎麼会在你家外面?」 

『那你要我看外面干嘛?』 

「看看天气。」 

『唔………,不错啊!太阳不小!』 

「云呢?」 

『唔………,不多呀!应该不会下雨!』 

「那散步去吧。」我说。 

『今天?』 

「对。」 

『现在?』 

「是啊。」 

『喔!就我们两个吗?』 

「不,」电话这头的我早就想好对策,「还有一只狗。」我说。 

  

这只狗是我跟邻居借的,我的邻居其实就是我大学时的学长,住过同一楼层的宿舍,只是不同间。我答应他要替他带狗去遛,而且顺便帮他买晚餐回家,这种好康的事他当然立刻满口答应,不过他在把狗交给我之前警告我说:「我跟你说,它非常非常不喜欢别人看著它大小便,所以当它有“便姿”出现的时候,你一定要转过头去,因为它会看著你有没有在盯著它,如果你一直盯著它,它就会耍脾气不大小便。」 

  

「便姿?」 

「就是要大小便的姿势。」他说。 

「不给人看?」 

「对,」他非常确定地点点头,「它就是不给看。」他说。 

「干!」我下意识地骂了出来,还下意识地说「怎麼跟主人一样机掰?」 

  

它是一只哈士奇,身上有白和灰两种颜色的毛,站起来大概有我的大腿的高度,如果它把前脚举起,只用后脚站立的话,几乎就要构到我的肩膀。 

  

它的名字叫做「噗啾」,我第一次听到它的名字差点笑死在学长家门口。 

  

「噗啾!别乱跑!」我学长大声叫著。当时我正经过他家门口。听到他的名字我立刻停了下来。 

「啥?这狗叫啥?」 

「哈士奇啊。」他说。 

「我是说它的名字。」 

「噗啾。」 

「再说一次?」 

「噗啾。」 

  

然后我就哇哈哈哈地在原地笑到弯腰,「有这麼好笑吗?」学长扁著眼睛说。我则是连回他话的力气都没有。 

  

一只这麼大的狗取名叫「噗啾」,感觉像是在养小鸟。 

  

佩华在电话那头听到我会带一只漂亮的小鸟……啊!不,是带一只漂亮的狗去,整个语气都变得不一样,『狗?漂亮的狗?』她兴奋地说。然后就很快地跟我约时间地点。 

  

我有一种狗比我还有魅力的感觉。

那天我们在防波堤上走了好几趟,大概前三十分钟她都在跟噗啾说话。『噗啾!跳!』、『噗啾!跑!』、『噗啾!坐下!』或是拿起一跟小树枝丢出去,『噗啾!快去追!』。 

  

那三十分钟我像是隐形的一样,她连理都没有理我。 

不过让我感到欣慰的一点是她的反应跟我一样,当她听到它叫做「噗啾」的时候,笑出了几滴眼泪。 

  

『哈哈哈哈哈哈哈』她无法自拔地笑著。 

「有这麼好笑吗?」我开始有点了解我学长当时看见我笑成那样的感觉。 

『……谁取的名字?』她笑到捧著肚子说。 

「一个白痴。」我说。 

  

后来我们走得腿酸了,就坐在堤上聊天。噗啾好像被佩华整得很累,趴在地上就开始睡。 

  

我非常惊讶,佩华是一个喜欢散步的女孩子。她跟我说当她还在念大学的时候,学校占地不小,所以很多人都会买脚踏车代步,她也因此买了一台。但那辆脚踏车并没有真的发挥到功用,因为除非她在赶时间,否则那辆脚踏车永远都会锁在自己的宿舍外面或是系馆前面。 

  

『因为我的宿舍到上课的教室不会太远,所以我常用走的。』她说。 

「散步的那种走?」 

『嗯,散步的那种。』 

「不走直线?不赶时间?」我的下意识很自然地问。 

『嗯?会用走的就是不赶时间了呀。』 

「哎呀,抱歉。」对於我突然想起纷飞和某些事情,我有些不好意思,心里感觉有些怅然。 

  

『不用抱歉啊!』她笑著,『你说得没错,散步本来就该懒散地走,不走直线,不赶时间。』她说。 

「而且还可以想事情,是吗?」我说。 

『嘿嘿!是啊!』她半歪著头说。 

  

「你为什麼不交男朋友呢?」 

『我?』她停顿下来思考了几秒,『其实……』 

「其实?」 

『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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