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疼痛中奔跑-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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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死后都葬在沙滩,坟茔呈品字形隔河相望。因为这3个大才子的出现,令沙滩这个地方对于凤凰城的文化有了一种“根”的意义。每每有凤凰城的文化人三五成群来到这里,聊发思古之幽情。
那个周末,圈里的十几个人来到沙滩聚会。虽说都是二三十岁的成年人了,可在先辈大儒的感召下,却一个个“老夫聊发少年狂”,煞有介事地搞起了什么登山比赛,唱歌比赛,诗歌朗诵比赛。
我和电台的一位男主持人即兴表演了一段电影《简·爱》里的对白。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因为主人公简爱和我一样,都是相貌平凡,出身卑贱的女子。我们都成长在人心的沙漠里,我们都缺乏温暖和关怀。当然,后来她得到了她倾慕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的爱,这是文学作品给予可怜的灰姑娘们的一点儿微薄的希望和梦想。也是文学作品终极的目的和人性关怀。虽然现实生活中往往正好相反。
《在疼痛中奔跑》十七:裴裴(3)
我并不长于当众表演,就像当年在歌厅里只能躲在黑暗里倾诉。明晃晃的日光和众目睽睽让我心悸,双腿发颤。
然而,当我进入情境,我就什么都忘了。我悲愤地、激情四溢地喊叫道:“你让我进去!我冷!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这与你,与我无关!你以为我穷,不好看,就没有灵魂了吗?不!我也会的!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一定要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上帝没有这样,可我们的灵魂都是平等的,就像我们在经过坟墓时都会同样地站在上帝面前……”
我的声音因为激情而颤抖,我的眼眶里盈满了泪水。这已经不是玩票意义的游戏,而比做节目时更为认真而投入,完全是专业的表演。
对白结束了,全场陷入了一片静寂当中,许久许久,才爆发出一阵激烈的喝彩声。
走下台来,我感觉有一双眼睛在深深地凝视着我,研究地打量着我。
手机信息响了,我揿下接收键,看见一条信息:“我可以有幸单独约你聊聊吗?”没有署名,我转过头去,看见了凌逆的眼睛。
我脑中一片轰鸣,一时间竟不知身在何处。也许我应该矜持,也许我应该逃避,也许我应该问问理智,可是……我没有别的选择。
我们逃了。一前一后,从喧嚣的人群中消失。
夜凉如水,郊外的空气清新湿润,带着微醺的花草的芬芳。凌逆站在马路的尽头,双手放在裤袋里,街灯把他的身影拉得很长,恍然有些古中国文人落寞而寂寥的气息。
我气喘吁吁地朝凌逆奔去,像《罗马假日》中夜里偷逃出来和她心仪的记者幽会的公主,有一种逃出世俗和束缚的飘逸出尘感,像一个不真实的梦,美而易碎。但我不是公主,我是灰姑娘。
凌逆对我微笑,那笑容竟是了解而宽容的,带了些微的悲悯情怀。我惶然地站定,我怔怔地盯着凌逆,眼睛里满是疑问。我想我的神情一定是畏怯的,像一头受了惊吓的小鹿。
“裴裴,《罗马假日》里偷逃出来的小公主,这样的纯洁美丽。”凌逆说。
怎么可以,他怎么可以知道我心所想?我怎么可以有这样奢侈的幸福?我傻傻地微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傻孩子,别这样看着我,像看着一个诱拐少女的坏蛋,我可不喜欢有犯罪感。”凌逆开着玩笑,而我已经晕眩。
“为什么是我?”我喃喃道,“芊芊,我以为你喜欢的是芊芊,男人都喜欢她,我只是影子,只是陪衬。”
“心高气傲的裴裴也会这样自轻自贱?你没感觉自己是迷人而充满诱惑的吗?”凌逆诧异道。
“可是,可是芊芊比我漂亮,比我有才情,比我更长袖善舞,我,我是渺小的,不引人注目的……”我继续喃喃,像发了高烧的病人。
“是的,芊芊漂亮,芊芊是人见人爱的玫瑰,她身边众星捧月的男人太多,我不见得一定要凑这个热闹。别提芊芊了,难道除了她,你就没有自己了吗?她是艳丽的玫瑰,你是幽雅的百合。我爱百合的孤傲高洁,别低估我的品位。”凌逆温柔地说,嗓音醇和悦耳犹如天籁。
“可是……我一直默默无闻,你的眼睛都盯着芊芊,她光芒四射,早已掩盖了我,你根本不曾注意过我……”
“错了,醉翁之意不在酒。其实,我早就注意你了,当你坐在角落里悄悄用眼睛巡视着我的时候。你敢说,你今天的朗诵不是读给我听的吗?我都了解,都明白,我要像罗切斯特先生对简爱那样对你说,我爱你!”
我的眼泪滑下。我惊异自己还有眼泪,我以为它早在情感的沙漠里枯竭。封闭的感情闸门一下打开,像缺水的鱼儿,终于寻觅到渴慕的海洋。
我投入凌逆的怀抱,义无反顾。
凌逆是花花公子,凌逆用情不专,凌逆花天酒地,凌逆声名狼藉。凌逆是美酒,是毒药,是明知不能饮,不可饮,也要拼却的一醉!
我醉了。
“你是我所见过的女人中最聪明的,最有女人味儿的。”
“你的长发多么漆黑柔亮,不曾烫也不曾染,像夜幕下的瀑布,幽暗发光。我一直渴望有一个你这样的女朋友,天然的长发,苍白的面孔,冷静的外表下蕴藏狂热的激情,像原始森林的燃烧……”
“你有最美丽的声音,娇弱而性感,让人怜惜又让人眩惑,就像希腊神话里在岛上唱歌的女巫,见到她的人即刻化为石头。濒临毁灭的吸引,极度致命的诱惑……”
多么动听的语言,每一句都深情,每一句都熨贴,每一句都不偏不倚,深入人心。女人是用耳朵来恋爱的。哪怕他说的是谎言,我喜欢!我喜欢听!我感觉自己心里的那一个黑洞,正在一点一点地被填平,洞里那一枝诡异冶艳的植物,开出美艳馥郁的花朵,像罂粟。
他是真正明白我,懂得我的人。我的冷漠与热情,我的天真与世故,我的高傲我的卑微,我的欢喜我的悲愁。在他面前,我无所逃避,无所遁形。我是透明的玻璃人,五脏六腑纤毫毕现。
我愿意,被他掳获被他征服。我讨厌懦弱窝囊的男人,在女人面前奴颜婢膝,曲意承欢,像一条没有骨头的哈巴狗,只配被人呵来斥去,不高兴了就一脚踢出去,像踢一只破旧的烂皮球。像我的外公,我的爸爸,还有,沈浩。如果说凌逆是酒,沈浩就是水,一杯没有颜色没有温度的温吞吞的白开水,解渴却毫无味道。
《在疼痛中奔跑》十七:裴裴(4)
是的,看惯了没有原则和立场的老好人,我喜欢个性鲜明,亦正亦邪的人物。像凌逆这样,俊朗而不失洒脱,懂得品位又不失纨绔,大俗大雅,有型有款,真是男人中的极品。再没有比他更可心可意的情人。
每天每天,眼睛一睁开就想到他,心为此像满涨的风帆,充满狂喜。上午他不会起床,我会去电台安排晚上的节目。中午时分,手机信息会适时响起,我们会共进午餐,在一些格调清雅的小茶楼、咖啡馆。凌逆从来花钱大方,不像沈浩,总是为鸡毛蒜皮盘算着分分厘厘。耳鬓厮磨一个个浪漫迷人的下午,晚上我去电台上班,他便和一帮朋友去赌钱,有时会送我回家,有时不。
这个男人,以不可抵挡的迅猛之势,蓦然闯入我的世界,占满了我整个的心扉。正如席慕容诗里所说:如果你是含泪的射手,我就是那一只决心不再躲闪的白鸟,等候羽箭破空而来,射入我早已碎裂的胸膛……
在凌逆面前,我就是这只不设防的白鸟。我时时刻刻陷入一个人的冥想,我的心因为思念而幸福得颤抖。
即便在家,思念也从未止歇。手机信息是我们沟通的最好途径。有时半夜因为相思而难以入眠,我会爬起来到洗手间给他发短信,他的回复总是及时而热烈。我们的语言蕴含机锋,心有灵犀一点通。
有一次因为采访,我们一天未见。午夜时分,我给他发了一条信息:“三秋了!”一分钟后,收到回信:“三秋之苦,同……”,下面的话需要翻页,我不禁停下来,好奇地猜测他的下文,同什么?同熬?同等?同感……
我揿下翻页键:同享!
不禁莞尔。是的,有什么词汇比这更妥当?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三秋之苦,同享!
凌逆实在是绝顶聪明的。
“为什么你的眼总是忧郁?为什么你的神情总是萧索?为什么你总是低着头着墙根默默地往前走,像一条灰色的影子,悄无声息?你为什么不可以把头昂起来,把腰背挺直,昂首挺胸步履轻快,像芊芊那样充满自信,神采飞扬?”那个冬日的午后,在那间日本风格的榻榻米上,他温柔地问我。
“你嫌弃我。我习惯了,我不想引人注意。”我怯懦地垂下眼睑。
“不是,你自卑。你以为自己不美貌,不活泼,不招人喜欢。你认为自己不如芊芊。你错了!你不漂亮,对,但你是美的,懂吗?你苍白的面孔和漆黑的长发有一种奇异的力量,让人被你所迷惑、所吸引。你有资格为自己骄傲,为自己把头高高昂起。来,我带你到一个地方,我要治好你的自卑忧郁症。”凌逆鼓励地说。
我被动地听从他,来到小山坡上。正是我旧时房后的那一片山,我和少年芊芊一起读诗的地方。我曾经预备从人间蒸发的地方。
青山依旧,绿水长流。物是而人非。我不禁泪眼模糊。
凌逆拉着我的手,开始在山道上狂奔。
那么多绝望的黄昏和夜晚,少年裴裴一个人孤独而无助地在这条路上奔跑,跑得精疲力竭,肝胆俱裂。那时,她多么幻想有一双手牵着她,有一个男性的成熟而伟岸的身体引领着她,就这样,轻松飘逸地在林间奔跑。
我一定给他说过这样的梦,凌逆,他有洞悉一切的眼睛。他知道我的过往,知道我疯狂而决绝的放弃。他带我来了,在这个冬阳灿烂的午后,他在这里拉开我的伤口,然后,治愈。
我拼命地尖叫,为那痛彻心扉的快活。我跟着凌逆,我生命中不可替代的唯一的神,尽情尽兴、无穷无尽地奔跑。
冬日的阳光暖暖地照在身上,我环抱着凌逆的腰,心中暗暗发誓:“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忧郁的悲观的厌世的裴裴死了,从此,我要为你把头昂起来,把腰板挺直。我要为你,重活一次,就像火鸟,自焚而成为凤凰。”
这份隐秘的感情带给我巨大的震撼和狂喜,让我在每一格时间的空隙间,全身心地捕捉他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体会什么叫“怦然心动”,什么叫“刻骨铭心”。
他是如此的睿智,如此地善解人意,永远知道我心之所想,永远在恰如其分的时候说出恰如其分的话,准确得宛如原本就隐藏在我心里。
我对他并无所求,也不想要任何承诺,我只知道自己冰冷的心已被他所照耀,所融化,只知道心中那一个巨大的黑洞已被他填平,这已经足够。我不能奢望天长地久,况且,他不是一个可以天长地久的人。
于我而言,他便是这冬日之阳,与世界无关,也无需照耀,只慢慢渗透至每一寸肌肤。
或许我骨子里仍是一个自私的人,我只想要他呈现在我面前的那一份完美,至于他的赌钱酗酒,他的懒散落拓,他的前妻和前前妻及她们的孩子……这些琐碎的问题都留给他现任老婆去烦恼吧,我只享受甜蜜。
我甚至没有任何歉疚,对凌逆,对沈浩。对于我,他们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人,一个照料我的精神和心灵,一个照料我的饮食起居,互为补充,缺一不可。
对于沈浩,我早已放弃了对他的感化和熏陶。尽管我曾经也做过努力。我让他听我的节目,他显然一头雾水,不知所云。当我问他如何,他忙说“好好好”,脸上显出迷茫而愚蠢的笑容。然后又开始做饭洗衣。
《在疼痛中奔跑》十七:裴裴(5)
但是,我已经习惯了他比五星级酒店更为周到齐全的服务。我习惯了每天回家看到桌上摆满我爱吃的佳肴,习惯了打开衣柜就拿到洗得干干净净,叠得整整齐齐的各色衣物,习惯了每天出门放在玄关的擦得锃亮的皮鞋,习惯了一只油瓶倒地也大声喊“沈浩”……
是的,我不能没有沈浩。最主要的,他是我最后的依仗和底线。我知道哪怕全世界抛弃了我,他也绝不会离我而去。只有一样东西可以将我们分开,那就是死亡。除此之外,再无可能。这个世界,能给你这样信心的人并不多,男人大都冷漠而自私。我的自卑感随时会发作,但在沈浩面前我永远有恃无恐,也就永不会绝望无助。
这很重要。
但凌逆的存在并没有让我对沈浩感到任何不安。他是如此的头脑简单,浅薄愚蠢,本就没有走进过我的精神领域。我的人给他已经足够。
周旋于两个男人之间,我游刃有余,如鱼得水。我在外享受情人的浪漫温存,回家享受老公的体贴照顾,鱼与熊掌兼得,我是最幸福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