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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要塞-中世纪领主-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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罄疵ㄌ焐褚幌陆约捍映鞘写蚍⒌较缦隆C涣撕勒兔朗常乓皇奔浠拐娌幌肮撸还诺腎Q向来比同类高,掌握了同类难以同时掌握的制服人类的五大绝招:坐立、握手、打滚、身体蹭腿撒娇、睁水眼诈委曲,旺才有充分的自信,只要有机会,自己肯定能够重新找到一条水鱼。
『旺哥以前主人肯定是很大领主,家里一定有很多仆人……』
『不仅我主人,连我也有专门服侍的人类仆人,私人厨师、私人医生这些根本不用说……』旺才立刻开始吹嘘,水鱼老是带自己去看医生是真的,可给自己喂食的是水鱼本人。
『花花好羡慕旺哥,旺哥能不能现在就带我到你主人那里?』
『呜呜,一个月前,我和主人外出打猎,不小心遇上大群恶狼,为了掩护主人撤退,我和那些恶狼大战三百个回合,最好恶狼跑了,我也和主人走失了,现在我正四处找我的主人……』旺才不愧为高IQ,说谎不用上税,知道偷吃猫粮的事会损害自己在花花面前的光辉形象。
『那我陪旺哥一起找主人……』花花撒娇地蹭着旺才健硕的躯体。
『不好,有人类的队伍靠近,我听到人马的声音!』正当花花被旺才拐到一处小土丘准备就地正法,忽然如起来的小变故令旺才的耳朵竖了起来,只见不远的坡地,小撮人类护送着一个闪闪发亮的铁罐头小心翼翼地靠过来。
『是花花的主人,是花花的主人!花花的主人来找我,花花好兴奋哦!』花花兴奋地站在小土丘上,一边摇着尾巴一边吠了起来。
在民兵和弓箭手的簇拥下,浑身披挂的薄仲骑着马儿,让蝎子在前面开路,自己领着跟班小心翼翼地追寻狗熊的踪迹。在蝎子的絮叨中,薄仲总算搞出事情的一点来龙去脉,拐走花花的并非狗熊,而是某种大型犬只,至于是什么犬只,那就不得而知。
“尊敬的主人,站在土丘上的黑色牧羊犬就是我家花花!”熟悉的犬吠声令蝎子一下竖起耳朵,没错这就是自己的命根子花花。
薄仲举目望去,五十步外的土丘上,正站着一支黑色的日尔曼牧羊犬,那牧羊犬边吠边向蝎子摇尾。
“狗熊,那就是拐走我家花花的狗熊!”花花身边黑色的身影令蝎子大惊失色。
不用蝎子提醒薄仲也注意到花花身旁冒出一个带着金色颈圈的黑色影子,成年纯黑狮头藏獒,一组名字立刻进入薄仲的脑袋。
靠,什么时候藏獒跑道中世纪?薄仲立刻头冒冷汗,自己泡网时曾看过一则小道消息,藏獒是最凶猛的一种大型犬只,是藏区人放牧看院的绝佳利器,可以一抽N只藏狗和野狼,虎豹都敢斗,其性格高傲孤僻,有终生一主之说。
占士邦慌忙抽出长剑,毛熊拔出斧头,民兵们紧握手中的草叉,弓箭手开始掂弓搭箭。
“且慢,不要慌张!弓箭手将弓箭收起来。”薄仲很快发现金色颈圈挂着一块金属狗牌,上面似乎刻有某种字体。而那藏獒正像模像样坐立在土丘上,欢快地咧嘴摇尾,一副友善示好的样子。
制止手下的愚蠢行径,薄仲拿出珍藏的4×;6倍望远镜仔细观察金属狗牌,只见狗牌上竟然刻着“猫天神到此一游”的七个方块简体字!自恃体状甲厚的薄仲翻身下马,在众手下的簇拥下小心翼翼地靠近藏獒所处的土丘,一个主意已经进入薄仲的脑袋。
二十步之遥,薄仲只让占士邦、毛熊和蝎子跟在自己身旁,其他人离得远远的。
“旺才,乖哥哥这边有熏肉,打个滚,这熏肉就是你的!”薄仲立刻冒出夹带着一点南方强调的普通话,并且从点心包内拿出一块香喷喷的熏肉。为何薄仲想到带南方强调的普通话,因为在薄仲的影响中,藏獒挺贵重,感觉上南方阔佬比较养得起。
薄仲的歪打正着令狗狗表现的异常兴奋,“噌!”地一声站了起来,边吐舌摇尾边歪着脑袋使出眼神必杀技。
“旺才,中是你的熏肉!”说完,薄仲扔出第一块熏肉。
狗狗轻身一跳,大嘴一张,熏肉立刻进入口中。
旺,看来我的眼光不错,这水鱼挺会吃喝的,这熏山鼠肉不含任何防腐剂,真是纯天然,要是加点辣味那就更好。水鱼,再来一块,再来一块。旺才并不像山区理的同胞自始至终挂在一颗大树上吊死,食物对于旺才来说远比其他更为重要。
『旺哥,你刚才吃的是什么?』见旺哥兴奋得欢蹦乱跳,花花不再向主人摇尾巴。
『呼呼!熏山鼠肉,熏山鼠肉!』
『熏山鼠肉,好吃吗?』
此刻,又听装在铁罐头里面的水鱼又抓起一块熏肉,喊道,“旺才,打滚!”
旺才立刻在土丘上打了一个滚。
水鱼立刻扔出一块,这会是熏野兔肉,味道不错。这几天都是饮血吞毛,过的绝对不是自己这种名犬该过的日子,像自己这种名犬,天生就得被人类好好服侍,当上人类的主人。
『旺哥,我也想尝尝……』花花可怜兮兮道。
此时,水鱼已经离旺才和花花只有几步远。
『旺哥,这铁罐头好像是我家主人的领主,离他太近会不会有危险!』花花立刻忘掉美味的诱惑,生却地躲在旺才身后。
『不用怕,咱们的苦日子熬到头了,前面这水鱼挺会搞食物,跟着他,今后咱们吃住不成问题……』
『好的!』花花低呜着。
『看着我,学我!只要你学会撒娇,吃香喝辣的日子随手可得!』旺才立刻提示花花, 
“旺才,握手!”走近身旁的水鱼说完伸出自己的爪子。
旺才立刻伸出前爪,又一块熏肉到嘴。花花有样学样,也得到一块熏肉。
“旺才,愿不愿意跟着我回家?”水鱼用爪子摸着自己的头。
“回家”一出,旺才清楚水鱼已上钩了,立刻使出第四必杀-身体蹭腿撒娇,跟铁罐头套近乎,花花也跟在蹭铁罐头的腿。
“乖,回家喽!”水鱼乖乖就范,献出剩下的两块熏肉。
今天发生的事儿令薄仲即为得意,一包熏肉便吊到两条名狗狗,一个字,爽!说不定日后自己能整出一支狗海部队。薄仲当机立断,当场宣布了一项领地内人事任命:“蝎子,我任命你为训犬官,负责领地内狗狗的驯养!你从今天开始,你跟这两条狗狗搬入要塞,负责照顾这两条狗狗,若狗狗出现问题,拿你是问!”
“是,英名的主人!”蝎子立刻单膝跪在地上,感动得泪水直喷,想不到花花能给自己带来如此的好运。
“主人英明!”占士邦和毛熊赶紧拍马屁。
有了藏獒旺才和日尔曼牧羊犬花花,除掉苹果园狼患的事情就好办得多。薄仲先是让毛熊带人四处采集粗壮的野荆棘条,编制了数十牢固的荆条筐,这些荆条筐大小不仅可将整个人套在里面,防止野狼的撕咬性攻击,而且躲在里面的人能够拿着矛叉对外进行简单的刺击并做缓慢移动,一些荆条筐还能让弓箭手躲在里面进行射箭。
又是一个月黑风高之夜,短尾巴又带着弟兄们外出打游击。最近人类在苹果岭和黑沼泽的交界处大规模活动,搞得兔子再也不敢深入苹果岭,弄得短尾巴只能带着弟兄们进一步接近人类的地盘,试图获得更多的食物。
血腥味!行军当中,短尾巴忽然闻到空气中散发着兔子的血腥味!
『报告首领,前面一只狗熊和一只牧羊犬正在抢两只野兔!』
『是狗熊和牧羊犬在抢野兔!』短尾巴向哨狼发出疑问。
『是的首领!』
『弟兄们,食物就在全面,跟我上!』短尾巴立刻向狼群发出攻击命令。
狼群在短尾巴的率领下扑出灌木丛,冲入灌木丛边缘的一处长满奇怪圆筒状荆棘树的空地。为什么空气中有人类的味道?饥肠混混的狼群顾不了那么多,对着狗熊和牧羊犬直扑而上,狗熊和牧羊犬立刻扔下野兔,撒腿就跑。
自以为成功地从强敌手中夺取食物的狼群开始放开肚皮撕咬起来,两只死兔很快被十多张利嘴的撕得七零八落,也就在此时,平地升起一张大网,那些奇怪的圆筒状荆棘树开始活动,不断伸出尖锐的长刺。突如其来的变故令狼群慌了神,纷纷四散逃窜,但更多的撞在尖锐的长刺下。
『旺哥,旺哥,咱们不冲上去咬他们吗?』一见狼群栽倒在主人的圈套下,花花兴奋地摇着尾巴,在旺才身边乱转。
『咱们已经是贵族了,撕咬那是贱民干的活,记住咱们已经是贵族!』旺才立刻以藏獒特有的王者风范坐立山头,傲气十足地扫视着在圈套内苦苦挣扎的笨狼群。
『可是咱们没有仆人啊……』花花左瞧右看,整个山头除了自己和旺哥,只有在主人圈套内挣扎的近亲。
『走,我带你去抓仆人!』旺才一抖硕大的身躯,缓慢地站了起来,在风头下稍嗅气味,随后直扑短尾巴的老窝。个把月的绞杀令苹果岭的野狼数量大减,短尾巴所带领的狼群成为苹果岭最大也是最后一群,但老弱加起来不足二十多只。本来獒和狼是根本不搭嘎,但已重拾上位者感觉的旺才感到有必要让苹果岭上的狼群知道谁才是苹果岭的主人,于是决定前往短尾巴的劳务示威。
三十天的奋战终于驱散苹果岭的狼群,对于旺才身边何时多了两条皮色绝佳的母狼薄仲并不在意,若旺才不主动去勾引母狼,薄仲还得操心找几条健壮的母狼让旺才配种,以便自己可以带领狗海大军冲锋陷阵,打出一片大大的天下。
第零五章 硬木林
    除掉狼患,将苹果岭的领主木头大屋改成石砌双层圆塔,顺便在领主木头大屋旁的农奴村庄外围修上一道长长的木栅栏,经过此番忙和,苹果岭正式成为薄仲的第二块小领地,男爵头衔又离薄仲近了小小一步。
大清早,黑沼泽的双层石屋内,处心积虑地扩张地盘的薄仲寻来财爷兼军师葛郎台。
“葛郎台,现在咱们领地人口有多少?”到中世纪已经快半年了,自己仅仅是个半吊子骑士,连个中世纪男爵还没混到手,真是失败。
“尊敬的主人,现在我们控制着两个寨子,农奴三百八十多户……”与薄仲不同,葛郎台对于自己地位提升之快感到满意,暗自佩服自己的眼光独到,跟对主人。数月前,主人只身一人,唯有铠甲和长斧相伴,眨眼间已经拥有两个寨子,成为一介名正言顺的贵族。
领地现在执行的是免税政策,但每户农民头必须一个青壮劳力到堡垒为自己服务。
“兵力呢?”
“弓箭手10名,长矛手18名,可召集民兵138名……”
“物资呢?”
“领地的粮食储备基本维持在三个月左右,每月财政结余在3…4枚银币左右……”
“你有没有增加领地人口和财政收入的办法?”
“尊敬的主人,增加领地人口的办法只有继续执行免税政策,确保领地粮食储备在三个月以上,如果有机会,可以考虑修建教堂……”
“执行免税政策和确保领地粮食储备这我理解,但为何增加领地人口得修教堂?领地一不富庶,二远离教廷,养那些肥虫干什么?”葛郎台并非虔诚信徒,从他口中冒出修教堂的提议,薄仲感到十分奇怪。
“尊敬的主人,据我观察,那些农奴和自由人虽穷,但对于参加教堂活动却挺热忱。如果我们做得隐蔽些,一边以免税作为幌子,一边通过教堂向农奴或自由民征税,这是完全有可能的!”葛郎台能在薄仲身边掌管财权,自然有自己的几把刷子。
“咱们领地内不是有尼采管理的教堂?”
“尼采那个半吊子教堂骗农奴还可以,但要应付那些比较富裕的自由民,咱们必须考虑从大陆中心地区找来传教士……”
“靠,自由民还挺挑剔的!”薄仲不由自主发了一些牢骚。
“是的,那些自由民见识较广,比较挑剔,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咱们缺乏资金,无法购买农奴,只有考虑吸引自由民迁入咱们的领地。”
“忽然间薄仲脑袋里冒出一个瘦主意,“对了,那些自由民接不接受修女?”
“修女?如果是中心地区来的修女或许可以……”主人这么一问,葛郎台也无法搞清楚修女或传教士对于农奴和自由民来说有何区别,反正葛郎台真正信奉的是奥林匹克山众神中的商业之神赫尔墨斯。在葛郎台转信赫尔墨斯之前,葛郎台还算虔诚的上帝信徒,可生意老是失败。后经一番研究,葛郎台发觉整个大陆信奉上帝的人太多,搞得天使们手忙脚乱,无法对信徒的祈祷有求必应,于是葛郎台迅速转而信奉那些比较冷清的神邸,试图拥有更多的机会得到天神眷顾,于是选择了商业之神。因信仰的转变,葛郎台迎来了人生的大转机,遇上薄仲这个半吊子骑士,开始跻身贵族阶层。
“葛郎台,那你有何增加财政收入的办法!”
“尊敬的主人,经过我这几个月的观察,位于苹果岭和黑沼泽西侧的那片硬木林本属格路基王国,在洛克堡易手后伯爵大人并没有据为己有,现已成了无主之地,在硬木林内仅有一些游民在活动。尊敬的主人,咱们可以借整治领地治安为由幌子,派人袭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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