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成汉朝绝世妖花阴丽华:秀丽江山(全四卷)-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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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脑子完全乱了。
“我此刻得去找铫次伯共商抚循属县之事。我这一走……文叔全靠你了!”
“我……”
“邓仲华非等闲之人,得他相辅,文叔当可事半功倍。只是,他……你……”他欲言又止,话意点到即收,“我先走了,珍重。”
我黯然目送他离去。
乱世当起!难道这就是男人们的宿命?不甘寂寞的枭雄们妄图争霸天下,就连淡泊儒雅的刘秀也不能例外?
3伤情(1)
若把刘秀比作后世的刘备,那么刘秀得邓禹襄助,好比刘备得了诸葛亮。
接连数日,刘秀皆未回房,夜宿邓禹房中彻夜长谈,困了倦了,也直接睡在邓禹那里。两个人简直如胶似漆,有说不尽的话,道不完的事。若非我深知两人性取向都没问题,还真是又要忍不住想歪。
冯异与铫期抚循属县,所到郡县,辄见二千石、长吏、三老及官属,考察政绩,一如州牧行巡部县。同时,刘秀下令废除王莽苛政,恢复汉代官制,笼络地方官吏。他接受邓禹的建议,开始有意在地方上树立威信,重新培养自己的力量。
这些措施,使得当地吏民欢喜无限,争持牛酒迎劳,刘秀一一婉谢。
随着威望的提高,不断有人前来投军,刘秀从洛阳拉过黄河的这支队伍,由原先的一百多人急遽增加了数倍。
在邺县初获成果,刘秀拉着队伍继续往北开拔,这一次的目的地乃是赵国的都城邯郸。
才到邯郸,便有巨鹿宋子县人耿纯前来拜访,这个耿纯时任更始汉朝的骑都尉,他有意结交刘秀,出手甚是大方,竟是送了许多马匹和缣帛。这些物资对眼下的我们而言,可真是一笔天大的财富,特别是马匹,那可是行路负载的必需。
耿纯一共送了五十多匹马,刘秀命人养在马厩,精饲伺候,马夫丝毫不敢怠慢。
这一日我到马厩转了一圈,回来后回房取了点东西,直接找上刘秀:“你把那五十匹马送给我吧!”
刘秀正与邓禹商议政务,冷不防地听我这么一说,顿时愣住,像是怀疑自己听错了。
邓禹哈哈大笑:“你又想搞什么?”
我皱着眉,讨价还价:“没法全给的话,你让我挑三十匹也成!”
邓禹满脸好奇和不解:“你真要?”
“嗯,再给我三十名弓射精湛的步卒!”
刘秀秀眉一挑。
邓禹惊得从席上站了起来:“你要组建骑兵?!”
我搓了搓手,点头:“数量是少了点,不过刚开始……马马虎虎先凑合着吧!”顿了顿,去推像是老僧入定的刘秀,“你给不给倒是说句话啊?”
刘秀笑而不答。
邓禹叹气:“骑兵可不是给你拿来玩的!”
我二话不说,将怀里抱着的那匣子金子尽数倒在了书案上:“这里是二十金,买你三十匹马可绰绰有余!”
邓禹目瞪口呆,刘秀淡淡地扫了眼那些黄澄澄的物事,问:“你哪来那么多金子?”
我不耐烦地回答:“我的陪嫁,不行么?”
“喀!”邓禹手中正在把玩的一块金锭落地,骨碌碌径直滚到我的脚下。
“既是如此,我想……我没法再反对……”
我大叫一声,冲上去忘形地搂住刘秀的脖子,笑道:“就知道你最好了!”
刘秀被我摇得晃来晃去,无奈地说:“去吧!去吧!那五十匹马全归了你,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捣鼓……”
我满心欢喜,蹦蹦跳跳地跑出房间,来时如电,去时如风。
回房换了身骑马的武士装束,兴冲冲地跑到马厩,看着那群精神抖擞的马儿,一扫多日的阴霾,心情豁然开朗。正自顾自地乐着,忽然后领上一紧,我的衣襟被人从颈后拽住。
我本能地将脖子一缩,脚下微错,腾身抬腿一个后旋踢。
领子上的力道骤然消失,我的踢腿竟然落空,一道青色的人影迅速闪避。我左脚撑地,右腿架空,脚尖离他鼻尖仅差一厘米。
邓禹伸手缓缓推开我的脚:“一年多未见,这架势练得可是愈发得心应手了。”
我收脚站定,嗔道:“干吗鬼鬼祟祟地在背后搞偷袭?”
他微微一笑,目光投向别处:“第一眼见你时,也是这般……我当时便想,世间怎会有如此顽淘的女子?”我哭笑不得,他这话算是赞我还是损我?“可还记得那一年你多大?”
“嗯……”我数着手指在心里默算,“十四岁。我记得好像是正月里,因为才刚过完元日没多久……”
“十四岁。”他侧过头来迎上我的视线,“好快,都快满六年了……明年你双十芳诞,可想过要什么样的礼物?”
我摇了摇头,实在想不出自己想要什么,脑筋一转,突然压低声道:“不如你现在就送我一件礼物吧。”
他“哦”了一声,好奇地问:“你想要什么?”
我伸出右手,将小指翘起:“你得先答应我,替我保守秘密……这事只能你我两个知道,以后谁问你都不能说!”
“只你我二人知道?”
“嗯。”
他眸光一闪,笑道:“诺。只你我知道的秘密!”他驾轻就熟地伸指与我打勾、盖章,动作娴熟,毫不陌生。
我抿唇一笑,从袖内的暗袋掏出一块缣帛递给他。他先还对我的神神道道不以为意,等到缣帛一打开,霎时面色大变。
“这是什么?!”
我对他的反应一点都不奇怪,优哉地笑:“马鞍啊。”
他深深地瞥了我一眼:“前后两端飞檐式的马鞍?”
我笑着点头。
“这底下垂的绳子是什么?”
“马镫。”
他用手指细细地抚摸着那个仅凭我有限记忆勾勒出的高桥马鞍与马镫:“真是绝妙的东西啊。”
我早知道他悟性高,这个东西若是搁在别人手里或许一时半会儿还不容易明白是怎么回事呢,他却能一眼便发现其中的妙处。
在这个时代打仗,步兵仍是主力,骑兵更多的时候只是承担斥候侦察、侧翼包抄、骚扰遮断、偷袭追击等辅助任务。这主要还是跟骑兵的战斗力有关,马上虽也有安置马鞍,却只是一种隔开人与马的简单工具,人骑在马上奔跑时,前后颠簸根本无法自控,而且因为脚下没有马镫可以踩踏着力,人骑在马背上,只能双手紧紧抓着缰绳,双腿紧紧夹着马腹,稍有松懈便有被摔下马的危险。
这种骑马方式,不仅无法适应作战,还使得马匹作为交通工具的效用大打折扣,很多人宁可选择将马套上笼头,让它拖着笨重的两只车轱辘赶路,也不愿单骑而行。
骑兵若要成为战场的主力,首先得把双手从束缚中解放出来,否则如何弯弓射箭?如何操持长戈?如何万人军中取敌首?
高桥马鞍和马镫还有没有别的好处我暂时说不上来,不过我敢保证这两样看似简单的东西,定可使骑兵的战斗力有一个极大的飞跃。
“你如何想出来的?如何便被你想出来了呢?”邓禹激动得无与伦比,“匈奴人骑术惊奇,世人皆道是其马匹精壮所致……这一年多我游历四方,始知匈奴骑兵的装备与我中原迥然不同……”
我暗道一声惭愧,我的IQ还没高到能自己搞创造发明,这个不过是借了两千年后的马鞍图样简化而成。
他感慨一阵,收起缣帛:“图样儿虽有了,可东西还得做出来看实不实用……你可是想让我找人悄悄把这副马鞍做出来?”
“哈哈!牛皮不是吹的,马车不是推的,聪明的脑袋果然不是盖的!”我笑哈哈地捶着他的肩膀。
虽然这一年我身高稍往上蹿了那么几公分,可跟他比却仍是小巫见大巫,这会儿我与他面对面站着说话,视线仅能平抵他的下颚。
邓禹突然抓住了我的手,我心儿一颤,笑容发窘地僵在了脸上。他的眼神放柔了,一缕异样的疼惜在那对瞳眸中流转:“他待你好不好?”
我噎然,一时无言以对。
他失落地叹了口气,语气低迷:“你终究还是嫁了他……”
“邓……仲华,我……”
“一年前放开了你,不是为了要你弃我选他!”他紧拧了眉,似有满心的不甘与懊悔,“我只是不想给你太多的压力,以为你玩心重,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若是早知今日这番变故,当初便是拼着惹恼你,也必求阴次伯将你许与我!”
眼眶猛地一热,一年前的我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千金小姐,那时候满脑子想的尽是吃喝玩乐,惹是生非。我虽是从21世纪穿越过来的现代人,可是打一生下来就没吃过苦,两千年后有父母疼爱呵护,两千年前则有阴识替我一路收拾烂摊子。应该说我很以自我为中心,潜意识里认为自己是现代人,把自己的位置摆得非常高,甚至还幼稚地想跟着刘、邓晨他们一起扬名立万。
我把生活想得太过美好,把一切的起起落落想成是一部电视剧,总以为自己是导演,能够掌控一切……然而,生活并不如我所想象的,活在这个乱世之中,苟且偷生已属不易,更何谈其他?
现在的我已不敢奢求名垂青史,但求平平安安,希望身边的每一个人都不用再受颠沛流离之苦。
岁月荏苒,时光不再,过去的美好毕竟是过去了,命运无法逆转。
“他待我……极好。”我哽咽,“真的……很好。”
“会比我待你更好么?”他自嘲地勾起唇角,满脸落寞。
“仲华……”
“现在并不算晚,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带你走……我来这里,为的便是带你走!”
“邓禹!”我完全没料到邓禹竟也会有如此强硬果断的一面,公然把话挑明了说出来,一反以往的含蓄,“邓禹,你松手……”
我挣扎着想抽回自己的手,他却反而越握越紧,痛入骨髓。
因为持杖跋涉,他的手掌心被磨破了皮,溃烂流血不止,养了七八天才稍稍结了痂。我挣了没多久,便感觉手背肌肤一股热流涌动,湿润的液体犹如一股润滑剂,我被他紧握住的手滑了一下,用力一挣,居然甩脱了他的束缚。
手是拔出来了,可满手沾染的鲜血也让我神魂一窒,再看眼前的邓禹,他正神情黯然地看着自己血肉模糊的双手,一脸绝望。
“我……我……”我慌了神,赶紧掏出帛帕替他包扎,“对不起……我没想弄伤你。”
“丽华,你当真如此讨厌我吗?”他语音微颤,竟像是要哭出来般。
轻轻甩开我的手,帛帕飘落地面,他转过身慢吞吞地往回走,双手无力地垂在身侧,滴滴答答地在路面洒下一连串鲜红的血滴。
我茫然地看着他孤寂消瘦的身影,满心酸楚。
4刘林(1)
在平地上擅长拉弓射箭之人,未必能做到马上骑射。
这个时代就算有骑兵,在进攻的时候也多数会选择将马停住,甚至跳下马来拉弓射箭。站在原地射击目标和骑在飞速奔跑的马背上射击完全是两个概念,所以当我看到那些平地上的神箭手们一上马就成了只会搂着马脖子,吓得面色煞白的狼狈样,直气得连连顿足。
邓禹自那以后就再没来找过我,我也不知道那个高桥马鞍和马镫弄得怎么样了,毕竟这里的物质条件有限。我也不知道那种两头翘起、能固定身形的高桥马鞍到底是怎么制作的,印象里也就在电视和报纸上见过几眼。
这一日被那些射箭射得一塌糊涂的“神箭手”们气得不轻,于是早早打道回府。才走到驿站馆舍门口,冷不防里面冲出一个人来,身材极高,骨架却极单薄。我没料到有人会贸然冲出来,两下凑巧了,竟是“砰”的一声巨响,撞了个正着。
我身子一晃,小腿上肌肉自然而然地绷紧,平时马步扎得好,优势便在此刻显出来。对方却没我这么幸运,“哎唷”叫了一声,重重摔在门槛上。他一只脚已经跨出门外,另一只脚却还在门内,这下摔倒,竟是结结实实跨坐在门槛上。
以这种姿势摔下去,我想想都替他叫衰,忍不住表情痛苦地扁了扁嘴。果然那男人“嗷”的一声低吼,脸上一阵青一阵白,丝丝抽气。
“老兄,你要不要紧?”话问得客气,却没有半分歉意。
原因无他,一来是他冒失在先,我并非故意;二来他不是帅哥,不仅不是帅哥,还长了一脸麻子,再加上他面部肌肉抽筋地乱嗷,就算原有三分帅气,此刻也已破坏殆尽。
“瞎了你的眼!”他张牙舞爪地扶着门,勉强从门槛上站了起来,鼻孔朝天地哼哼。
我懒得跟这种人浪费时间,看都没看他,直接绕过他走进大门。
“你……你们等着!终有一日我要叫你们后悔……”
那人居然站在门外煞有其事地放起了狠话,我诧异地回头瞄了两眼,突然发现邓晨、臧宫、刘隆三人此刻正站在离大门不到七八步远的地方,饶有趣味地瞧着热闹。
“那是什么人?”我忍不住悄悄挤过去凑热闹。
邓晨扑哧一笑,臧宫简明扼要:“已故赵缪王刘元之子刘林!”
刘隆做进一步详解:“赵缪王刘元本是景帝七世孙,后因无故杀人,被大鸿胪所奏,削去王爵,处死……”
“哦——”原来是这么有来头的一个人物,刘邦的子子孙孙们遍布全国各地,果然是天下刘姓原一家,走哪儿都是本家亲戚。姓刘的大人物我实在已见多不怪,当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