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成汉朝绝世妖花阴丽华:秀丽江山(全四卷)-第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币大小,底下衣襟领口松动半敞,乳沟若隐若现……
我抓住衣襟迅速归拢,一颗心怦怦乱跳,回眸偷觑,却见刘秀坐在一块石头上,手里折了一枝细柳,低头专心地在用柳条编着什么。
我舒了口气,以最快的速度整理好自己的仪容,想到方才的失态恐怕已无可避免地落入他眼中,脸上不由得一烫,浑身不自在起来。
“那个……”我舔了舔唇,局促地走到他面前。其实我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可不知道怎么了,和刘縯在一起就跟彗星撞地球一样,不撞得天崩地裂、头破血流就不正常似的。
额头上忽然一凉,他站了起来,将点缀着鲜花的柳环戴在我头上。微风细细地吹过我的脸颊,他的神情传递着无法描述的温柔:“这个送你,编得不是很好,可是你戴着很好看。”
我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耳根火辣辣地烧了起来,一时手足无措,面对着他的温柔,竟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我妹妹伯姬每回不开心的时候,只要这样编个花环儿送她,她便会很快高兴起来。”他笑吟吟地望着我,我抬头看着他却发起呆来。
原来……在他眼里这只是个很寻常的哄小女孩开心的手段而已。
“在想什么?”他随口问我。
“哦。”我回过神来,掩饰着自己的尴尬,“没……只是觉得刚才和你大哥闹成那样……有些过了,大家毕竟是亲戚……”
的确算是亲戚,可亲戚之间把话说得那么决绝的,估计以后也该划清界线,老死不相往来才对。
“哧!”他突然笑了起来,“不觉得你和大哥都很孩子气么?只怕最后连你们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在说些什么?”
“什么?”我听不明白。
“你说,全天下姓刘的死绝了,你也不嫁我!换句话说也就是只要姓刘的没死绝,你便嫁我……”
“啊?”我目瞪口呆,可以这样理解的吗?
“还有我大哥说的就更叫人听不懂了,什么叫‘全天下男人死绝了,也没人敢娶你!’?如果全天下的男人都死了,自然也就没人可以娶你了,不是么?”
我眨巴着眼睛,等想明白后,差点笑出声来。这个笨蛋刘縯,大概想说的是就算全天下女人都死绝了,也没人敢娶我吧。
两个人在气头上互掐的时候根本没注意到彼此的用词失误,没想到刘秀却连这些都留意到了。
他可真是个心细如发的男人!
“所以……”他认认真真地说,“刚才的事请不要放在心上,我大哥虽然鲁莽,但是心地不坏,而且他平时并不是会对女子动粗的人。”
“难道是说我不像女人吗?你也这么认为?”
刘秀微微一怔,继而笑得有些尴尬:“怎么会……”
怎么不会?我在心里加了一句,突然感觉郁闷起来。
“走吧!还得继续赶路呢。”我伸手将头上的花环摘下,面无表情地还给他,“不是每个女人都喜欢这种东西的。你说得很对,我与令妹是完全不同的,没有可比性。”
4、闲聊(1)
这之后和刘縯,甚至刘秀都再没说过一句话。
刘縯半道替换下刘秀去前头赶车,刘秀回到车中后没多久便靠在车壁上开始闭上眼打盹,也不知道他是真睡着了还是假寐,总之直至回到邓家,他都没再睁开过眼睛。
我也留在了邓家,原因无他,只为了我这张惨遭“破相”的脸。
邓晨的妻子刘元在看到我的样子时,着实吓了一大跳。邓晨在问及受伤缘由时,我随口扯谎道:“许是载的人太多了,难为了文叔君一路小心谨慎驾车,却还是翻了车……”
我刻意把声音放柔了,装出一副娇怯的模样,余光瞥见刘元捶着刘秀的肩膀,责备道:“你向来稳重,这次怎么这般不小心,幸好阴姬没什么闪失,否则……”
“是因为伯升君……”我细声细气地插了一句,瞥眼见刘縯慌神失措的表情,心里不由得乐了,面上却仍是摆出一副感激的样子,说,“多亏他及时拉住我,不然……但是因此连累得伯升君也受了伤,伤得还那么重,我……我真是过意不去。”
斜眼瞥见满脸划痕,半侧颧骨高耸、破皮红肿的刘縯露出那种刹那间瞠目结舌的表情,我在心中偷偷一笑,这次我可算是爱心大放送,好心替他隐瞒真相,让他躲过一劫,他要是还有点人性,就该识趣地对我的以德报怨感激涕零才对。
即便如此,邓家的人还是紧张得半死,因为不敢让我顶着这样一张“吓人”的脸孔回家。在刘元的坚持下,我在门庑住了下来——其实别说他们不敢,我更不敢。要是被阴识发现我又打架,我铁定会再次惨遭禁足。
邓晨当即派人上路拦截了那辆本该自行驶回阴家的马车,然后将车夫连人带车一起带回了邓府。
这些细碎的琐事都用不着我操心,我只管美美地一觉睡到大天亮,起床后在房间里练了半小时的青蛙跳,不想却被隔壁接二连三的阵阵清脆的欢笑声打断了节奏。
很好奇地换了衣裙出了房间,才走到隔壁房间门口,就听里面有个奶声奶气的童音喊道:“三舅舅!三舅舅!这个也给卉儿,这个也给卉儿……”
“你方才已经得了一个,这一个该是舅舅编给我的。”
“我是妹妹,娘说姐姐应该多让着我些!”童音转高,变成威胁的口吻,“你要不给我,我就去告诉娘!”
我探头张望,门未曾关得严实,室内布置简单,一目了然。刘秀盘膝坐在床榻上,身侧偎依着三个女孩儿,最大的不过七八岁,最小的才是个刚刚会爬的婴儿,正叉开两条小胖腿坐在那里流着口水憨笑,小脸蛋肥嘟嘟的十分可爱。
我最喜欢小孩子了,特别是漂亮的女孩儿,忍不住脚下移动,又靠近了些。
刚才讲话的卉儿是个四五岁的小女孩,穿了一身大红衣裳,小圆脸,额前梳着一排密密的刘海,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嘴角不满地嘟着。那眼神儿我瞧着有点儿眼熟,细细一琢磨方才醒悟,原来跟那该死的刘縯一模一样。
都说外甥多似舅,这话果然不假。邓晨、刘元这对夫妻所生养的三个女儿,老大邓瑾模样秀气斯文,长得颇有几分刘秀的味道,反观老二邓卉,长得倒是最最俊俏漂亮,只是眉宇间带着一股横劲,跟个小霸王似的,十成十的刘縯式坏胚。
“卉儿,这个给姐姐。”刘秀温和地将一只草编的蝴蝶放在邓瑾手里,小女孩顿时喜出望外。
邓卉的小嘴撅得更高了,低头看了眼自己手里的蚱蜢,劈手将姐姐手里的蝴蝶夺了过来:“这个漂亮,卉儿要这个!”用力把蚱蜢扔到邓瑾怀里,“这个给姐姐!”
邓瑾捡起那只蚱蜢,又再看了眼妹妹手里的蝴蝶,小脸上犹豫地流露出一丝委屈。真是个老实的孩子,活该被妹妹吃得死死的。
“瑾儿!”刘秀摸着邓瑾的发顶,温和地说,“舅舅另外再编一只蝴蝶给你吧。”
“不许!”邓卉大叫,“最漂亮的蝴蝶只能有一只,三舅舅再编别的给姐姐好了,卉儿的蝴蝶是最最漂亮的!”
刘秀道:“那如果舅舅编的别的东西比这只蝴蝶还要漂亮,你要怎么办呢?是不是又不想要蝴蝶了?”
邓卉原本兴高采烈地,听了这话不禁愣住了,还当真显出一副左右为难的样子来。
贪得无厌的小孩子啊!我咂吧着嘴摇了摇头,刚想回去,身后突然冒出个声音:“阴姑娘!”突如其来的一声喊把我吓出一身冷汗。
回头,刘嘉正一脸腼腆地看着我,手里端着餐点,我一看居然是碗汤面。早起时已快赶上大中午,所以我连早饭也没吃,就等中午开饭呢,这时瞧见这碗香喷喷的面片,肚子不争气地“咕咕”直叫,饥饿感说来就来,挡都挡不住。
“阴姑娘还没吃东西吧?这汤饼……”
“谢谢!”不等他讲完,我已飞快接过他手里的面碗,就近找了处栏杆坐了上去。汉代的汤面自然不可能像现代的加碱面那样有嚼劲,况且这碗还是粟米面。
我随口吞咽着,从我坐的这个位置透过门缝,恰好能清晰地看到刘秀房内的情景,这会儿他正被两个外甥女缠得脱不开身,邓卉甚至为了抢夺新编好的小玩意都快爬到他头上去了。
即便是这样,他居然半点也没有不耐烦的情绪流露出来,脸上始终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微笑——真是个奇怪的人呢。
“在看文叔么?”
我呛了一下,这才意识到原来刘嘉还在我身边未曾离开。
“文叔其实是个很温柔的人呢。”
我嚼着面含糊地应了声:“唔,这看得出来。”
“阴姑娘的眼光不错,文叔绝对会是位好夫君……”
“咳咳!”这一次我是真的被呛着了,汤面呛进了气管里,咳得我上气不接下气。
刘嘉吓坏了,手足无措地望着我:“阴……阴姑娘,对不起,是我冒昧了!”
“嘎吱——”门被轻轻拉开,一身儒雅闲适装扮的刘秀依门而立,诧异地问:“怎么了?”
我拍着胸口,及时阻止刘嘉胡说八道,抢先道:“没……没什么,咳咳……”
“这个姐姐长得好漂亮……”邓瑾站在刘秀身后,抬头笑吟吟地望着我,眼睛里带着一种羡慕之色。这样直言不讳的赞美,让我不禁有些飘飘然。
“才不呢!”不想半道杀出个小魔女来,煞风景地插嘴,“这个姐姐吃相好难看!娘一直教导我们,吃饭要讲究礼仪,坐要有坐姿,这样才显得端庄秀丽……”
我脸上顿时如火般烧了起来,都没敢抬头去看一下刘秀是何表情,忙收起面碗,随便用手背抹了抹嘴,讪笑:“那个……失陪!”
随性而不惯拘束的我,原来在小孩子的眼中,也是完全没有女人味的。
住在邓家的第三天,刘秀便再次去了宛城。事后我才从刘嘉口中得知,原来刘秀频繁往来于宛城和新野两地,是将新野的粮食谷物贩卖到宛城。今年南阳郡遭遇罕见蝗灾,各家各户都只靠存粮过活,市面上粮食奇缺,供不应求。
刘秀瞅准这个机会,四处收粮,然后集中起来贩卖到南阳都会宛城,从中赚取丰厚的利润。
“文叔打小就稳重,人很聪明,不仅书读得好,还点子多。”刘嘉感慨道,“当年我随文叔、仲华他们一同去长安求学,虽说有南阳乡绅保举,可真到了长安却发现想进太学大门还是可望而不可及。我是个无用之人,当时还曾劝他二人放弃返回南阳,可没想到他们二人居然投书国师公刘歆,而后凭借着国师的威望,顺利进入太学,拜得中大夫许子威为师。那时在太学,我除了学《尚书》外,还读《春秋》,然而文叔却是一门心思只专《尚书》,问及他时,他称学识贵不在多,专精为上,学以致用即可。他这般聪明之人尚且如此,我却是贪心不足,资质鲁钝,只想着一味贪多……”
这些关于在太学念书的事情,邓禹没少在我耳边吹嘘,只是从另一人嘴里,用另一种视觉角度来表述,却又是另一番意趣。
“那个,你和邓……仲华很熟呢,这家伙……嗯哼,我是说仲华君他读书是不是很厉害?”居然不得不用敬语来称呼邓禹那个家伙,我差点掉一身的鸡皮疙瘩。
这臭小子,常常吹嘘自己如何厉害,还时常取笑我,我今天倒要从刘嘉嘴里多挖些真相出来,回头看我怎么向他扔臭鸡蛋。
“仲华他啊……”刘嘉拖长了音,微微皱起了眉头,仰头望天,“叫我如何评价呢,三人中我因资质有限是学得最差的一个,文叔自始至终都是勤勤恳恳地在太学认真念书,心无旁骛。然而仲华他……却更像是去玩的,投壶、格里、六博、蹴鞠、弈棋、书画,这些太学生们课余玩乐的东西,文叔碰都不碰,可仲华却是无一不精!”
这小子分明便是一活脱脱的纨绔子弟样板儿!搞半天他在太学就学会了这些?
“该不会还包括怎么玩女人吧?”我没好气地撇嘴。
刘嘉俊脸一红,竟然老实巴交地回答:“仲华虽是我们中年纪最小的,却极受那些伶女喜爱。”
我“啪”的一声一掌拍在自己额头,果然误打误撞,全部猜中了。
“《易经》、《春秋》、《诗经》、《尚书》、《礼仪》此五经,他却在嬉戏玩乐间便将其学得融会贯通,邓仲华……真乃旷世奇才!”
不敢置信地张大了嘴,我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刘嘉的话匣子一经打开,竟是越说越顺,抛开起初的拘束后我发现他其实也是个很健谈的人,只是不擅与生人打交道罢了。
“那个时候仲华不用担心学习的花用,我和文叔二人生活却是经常捉襟见肘。为了多挣些钱,文叔想法子和同室一个叫韩子的人一块儿出资买了头驴,然后赁于他人做脚力,还和一个叫朱祜的同窗一起经营药材。我记得当时药材生意不好做,文叔便想了个好法子,把一些口味较苦的药材和蜂蜜混在一起出售,这样病人服用时口感会好很多,所以后来药材卖得还算不错……整整三年,我俩在长安生活窘迫如斯,全赖文叔善于经营,仲华不时接济,添为盘资,方得完成学业。”
“刘……刘伯升难道从不过问你们在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