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龙门阵-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表情显得煞有介事。
“什么概念哦,从没听你说起过。”
“就是说我在等那个让我触电的人。”
“那你以前谈的女朋友有没有让你产生那种感觉呢?”
“没有,都只是喜欢而已。”
“你的意思是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让你触电?”
“当然有过。我读初中的时候暗恋过一个女生,就是那种感觉你知道吗?可惜后来当我鼓起勇气想对她表白的时候她却转学了。”
“这么惨!”她笑道。
“一般。”
“那祝你早日找到你的触电情人,张哥。”她笑着说,“你的感情观还真独特哦,还像个十八岁的男娃娃。”她又笑。
“你真的相信我说的了?”我也笑着对她说。
“其实陈娜姐跟我聊过,你喜欢的应该是那种柔情型的。”
“她错了,我对性格没有具体要求。你怎么会和她讨论这种问题?”
“我和她经常讨论你的,谁叫你介绍我们认识的。”
“这个有关联吗?”
“张哥,其实我觉得陈娜姐这样子也挺不好受的,我想你也是知道的吧。”
我没回答她这句话。
外面的雨停了,前面的车开始动,我们继续往前开。
今天该去酒吧了,前两天他们约好了的。我给陈娜打了个电话:“准备好没有,快点开车来我们公司接我,我那辆公家车又有人开走了。”
“本姑娘马上到。”
等我和陈娜吃了个便饭到了老夫子酒吧,那里面已经是人满为患了,气氛更是热烈得很。我们挤进去找到另外三个神头,原来今晚已经是这个店最后一晚,相当于告别晚会了。按开始的安排,我们应当是十点半的节目。
老板过来了,给我们打了个招呼,我说老板你店子开得好好的怎么突然要关啊?他说开了这么十几年的酒吧了,有点厌倦,想换一种生活方式,好了,今晚家尽情high,全场免费,今晚过后大家也还是朋友,以后还有见面的机会。
但我估计没有见面的机会了,这么大个成都,这么大个中国,这么大个世界。
我们总共表演了两首歌,一首是老鹰乐队的“Hotel California”,酒吧乐队必备曲目。我们的女声版本,独一无二,老板以前非常喜欢的曲子。
……on a dark desert highway,行驶在昏黑的荒漠公路上,
cool wind in my hair。凉风吹过我的头发……
……this could b heaven or this could b hell‘。这里可能是天堂也可能是地狱……
……wel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欢迎来到加州旅馆!
such a lovely place!如此美丽的地方!
such a lovely face!多么可爱的的面容!!
plenty of room at the hotel california!加州旅馆有充足的房间!
any time of year,u can find it here!一年的任何时候,你都能在这找到……
我们一直玩到深夜才散场,老板在台上说了告别的话,有人送了他礼物和祝福,也算是一个快乐的结束吧。散场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谢明阳也来了的。他好像喝得还有点多。他是我大学的同班同学。念大学的时候,这个地方是我带他来的第一次,后来他就喜欢上了这里,经常来,又后来,陈娜加入了我们乐队,他更是来得勤了。当年他追陈娜花了不少功夫,但好像陈娜从没接受过他。我说兄弟你方法有点不对,他却说不是这个原因。
我上前打招呼:“明阳,很长时间没见你了啊。”
“你好你好,我也是很长时间没见你了。”他说。
“今天怎么会来的,一个人?”
“哦,我听陈娜说老板要关门了,今晚是最后一晚,所以也来捧个场。”
“走吧,我们几个出去喝一杯。”
“算了,今晚我已经喝多了,还是回了,明天还要上班。”
他转过身对陈娜说:“那我就先走了。”又对我点了一下头,说了声下次聊。我说那好,以后多联系。
谢明阳走后,阿源说:“我们哥几个难得一聚,走,再找个地方玩。”
然后,我们又在一个烧烤店吃烧烤一直到三点半。
最后还是陈娜把我送回了家。我在车上笑着问她:“那个谢明阳这么多年了,还没对你死心啊,又开始追你了?”
“你别管,不告诉你。”
我又笑笑说这个小伙子真痴情,我支持你接受他。他却又说不太可能。
唉,真不敢想象,反反复复喜欢一个女人这么多年,而且那个女人还一直不接受他。
我喜欢一个人从来就没超过三个月,这就造成了我那几次时间短暂的恋爱。
高中的时候,班上开始流行谈恋爱,我给我们班上的一个女生写了第一封情书,现在想想也是挺搞笑的那种。但是,我第三天放学就当着同学们的面牵上了她的手,当时班上的人都说我是迅雷不及掩耳。我说只要魅力大,没有办不到的事。两个月后,我们就分手了。我对她说,我们成绩都下降了,以后还是专心学习吧。
其实是我不喜欢她了。
但这不是我的初恋。我一直认为我的初恋在我的小学时代。
小学三年级时,班主任调整坐位,让我脱离了苦海。先前和我坐的那个胖胖的女生,简直是一个泼妇。非要在桌上划“三八”线,而且只划三分之一的桌面给我用,如果越过,就掐我;如果我反抗,她就“报告老师,张朔他欺负人……呜……。”作为一个男子汉,这让我很难忍受。不过,有“黑社会性质匪霸”前科的我,还是忍住了,而且等来了我的春天。老师根据身高调座位,我和贝贝坐在了一起。自从我和贝贝一起坐以后,我的生活一天比一天明媚,没有“三八线”,没有小报告,只有欢乐:上数学课时,我们比试谁先做完数学课堂练习;手工课结束后,我们交换彼此的作品;放学后,我们一同回家。他给我看她的语文笔记,告诉我不会写的字。我送给他一本奥数题集,拍着胸口说:不懂就问我。有时我会摸出一本脑筋急转弯,在下课时与她互相考,互相问;有时她会从家里带来她的“奇曲”饼干,和我一起分享。突然有一天,一个同班的男孩在放学时指着我笑,说我喜欢贝贝。我竟与他打了起来。打得很凶,为什么要打?我确实喜欢她,不过小孩子好像听不得这种“流言蜚语”。后来我与贝贝竟没有再说话。一个月后,也就是四年级快结束时,她突然送给我一个新的笔记本,对我说:“明天我走了,这个送给你。”我收下了笔记本什么都没说。没想到,她真的走了。因为父母的工作调动,他们一家人到了附近的一座大城市,她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班,离开了我。
她带给我的回忆,冲淡了我在小学与班上那帮男孩子打玻璃球、恶作剧、踢足球的记忆。后来翻开那个漂亮的笔记本,惊奇地发现里面居然还夹着一张她的照片,她一身白裙,挥着手对我笑,照片背面是她清秀的字迹,写的是:
“同窗张朔,惠存
贝贝”
不知道她是哪里学来的这一套的。
回忆童年的时光,总是会让我产生莫名的激动。
坦白地说,我认为这就是我的初恋。每次想起贝贝,我都会想,为什么我不早一点点看周星驰的“大话西游”。如果能在她走之前看,我就能在她送我笔记本的那时对她说:“曾经,有一份真挚的……”就算不说这些,送她点东西留作纪念也好。
这就算是我的初恋吧,虽然我再没有见过贝贝,但她可爱的样子到现在我都清晰地记得。
嘿,这应该算是童年美好的回忆,虽然并不完美。
刚上大学,一个不认识的女生向我表白。当时想既然都念大学了,不谈白不谈啊,也没想太多。我们在第四十天左右分了手,我对她说:“我觉得我和你不适合。”
作为我,的确无法与一个天天泡图书馆的女生相处。
还有一次,是一个外语学院的女生追我。当时我打死都不干,因为我根本不喜欢那种女生。她追了我大概三个月,突然有一天,我在食堂打饭,一个男的找到我,话都没说,直接给了我一耳光。我说嘿老子今天遇到神经病了?于是拿起手上的饭盒就往他脸上扣,然后是一阵拳脚。坐我旁边的几个神头又来帮我的忙。这时候,群众围上来了,一个他的同学冲出来劝架,说:“大哥,他以为你是他的情敌,大家都是一场误会,大哥,算了算了。”
嘿,我平生打架无数,因为一个女人打架这还是头一次。在食堂为一个女人和别人打架,这下算是在学校里把人丢大了。下午我带着脸上微红的五根指印去找那个外语学院的学生。我说我现在开始正式和你谈恋爱。我想的是,你不是说我和你抢女朋友吗?我就抢给你看,这个妹妹嘿我把定了。
不知道那是哪样的一种心理,不过至我知道那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们照例没在一起多久。这是自然而然的。都是我的错,我应该悔过。
刚进公司那会儿,我又重蹈覆辙,和一个朋友的朋友在一起仅仅三月。但那次也是我最长的一次。
每次恋爱我短时间就提出分手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我脑袋有问题,而是每次我都想早点结束自己的错误。其实她们中的多数,我都是没什么意见的,都是挺喜欢的,大家都是完全可以继续发展下去的。但是这句话反过来说,是不是每一个我挺喜欢的女人都应该和我谈恋爱,都会成为我的妻子?当然不是。
第五章
经过几次感情的夭折,我静下心来思考,决定下一次,绝对不再找仅仅是喜欢的女人做女朋友。而是我爱的女人。我知道什么是爱。
所以我网罗了这么多年,发现能让我付出感情的女人,倒很多,但是那位和我共振频率相同的女人,我到现在都还是没能找到。
这件事整得有点遗憾,一不小心自己就成了大龄青年。还好是在这个时代,我对自己还是充满信心对未来还是充满希望的。毛主席给我们的题词是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我觉得我应该憧憬、等待、希望、坚持,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个好男人,并没有站在人民的反面。
说起好孩子,想起自己又大半个月没回家了,应该回去看看父母了,后天就是星期天,还是回家一趟吧。
提前给妈打了个电话,星期天一大早我就提了一只脱骨鸡回了家。
我爸坐在沙发上正在看中央五套的乒乓球比赛,老两口见了我都挺高兴,爸还说好久没有和我下过象棋了,今天可以杀一局。妈见我提的鸡,说怎么又买无骨鸡,我说你们不是说好吃吗?他又说这些加工过的鸡放在真空袋里都放了防腐剂的,不能经常吃的。我说好,那下次买点别的。她说以后回家别老是买些东西,又不是去串亲戚,今中午喝老鸭汤,刚在早市点杀的鸭子。
饭桌上我的老妈给我老生常谈婚恋问题,我说还没找到合适的,妈说你眼光也不要过高,我说哪里是。
下午和爸下了几盘象棋。我说爸你还真的有长进了嘿。我的夸赞令他很是高兴,但实际上,我输的那两盘都是我故意让给他的。我爸退休这两年多,闲来无聊,爱上了象棋,天天与人切磋,但棋艺就是不见长进。我作儿子的总不能打击了他的积极性。毕竟人要老有所乐嘛,有个爱好也好。
和老妈做家务,谈天。我看她在掸钢琴遮尘布上的灰尘,就过去帮忙。她说,放这儿也没人弹。我说,妈你没事也可以学着弹嘛。她又说,老了老了学不会,还是就让它放在这儿吧。
钢琴是爷爷买给我的,在我四岁的时候。我爷爷是个老艺术家,这听起来好像有点酷。他年轻时拉得一手好二胡,解放后进了音乐学院深造,学的是钢琴。后来他成了音乐学院的老师。在那个年代,他觉得搞音乐的混口饭吃很难,所以他只想使他的几个孩子认真念书,没有一个有机会接触音乐继承他的事业。但谁曾想,来了一个文化大革命,上山下乡,读书的都没读出个所以然。他想也罢,那就让我们孙子辈学琴吧。于是,他把我们孙子辈几个小孩一直挂念在心,一到三岁,他就开始分别给我们在他家上钢琴课。贝多芬、莫扎特、肖邦、舒伯特,门德尔松、柴科夫斯基、德彪西、帕格尼尼。我是几兄妹中年龄最小进步也最快的一个。于是爷爷把我当重点培养,送了一架让他们红眼的钢琴给我。十二岁的时候,他带我到音乐学院去考了十级。
长大之后我都有点惊讶自己那时琴为什么能学得那么快那么好,而且我也从未对钢琴有过厌倦。因为我太贪玩,练的并不算很多,我没有其他学琴孩子恶梦般的经历。弹得好完全是靠天赋,当然也有爷爷神奇的教学。爷爷当时对我父母说,要这孩子学钢琴,并不是要他以后搞音乐这行。我只是希望他有个爱好,在落难的时候也有个手艺,可以糊口。
大学时候我多数的生活费和零花钱都是靠在酒吧里和乐队一起表演挣的。刚毕业那半年,我有点迷茫,不想找工作,就靠在酒吧当伴奏和在酒店大厅弹钢琴过日子。其中就包括君悦饭店。弹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