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最二-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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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松了一口气,有些脱力地垮下肩膀,迎上书生询问的目光,随意点了点头。
书生顿时绽开一抹清雅的笑,对范轻波深深一揖,“怎好烦劳范姑娘?”
秋意闻言连忙接口,“是啊是啊太麻烦了,轻波姑娘可是堂堂欢喜天大掌柜,有很多交际活动,没时间应酬我们这些邻里的。书公子,天色不早了,我们还是快点进去收拾新屋吧。”
书生点点头,“天色的确不早了,秋姑娘早些回家才好,不送。”
范轻波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秋意狠狠挖了她一眼,心里又恼书生不解风情,无奈姑娘家面皮薄,只能跺跺脚恨恨地走了。临走还送了她一记眼刀:不准勾引书公子!
范轻波这人没别的,就是激不得,你越抗拒,她越想惹。所以她收到威胁后,毫不犹豫地回了秋意一了个吐舌头的鬼脸,气得她抓头发才心满意足。
谁料这不雅又失礼的表情落在书生眼中,他又是满脸的不赞同。
“太不庄重了。”
一天之内听到两次要求她自重的指责,还是出自同一人口中。范轻波觉得好笑,却故意正色道:“我是在与秋意妹妹玩闹联络感情,你一个男子此时自当避嫌,非礼勿视,谁知你看都看了还倒打一耙?”
这绝对是诡辩,因为怎么看,倒打一耙的那个人都像是她。
但是书生愣头愣脑的,竟听进去了,竟还觉得颇有道理,竟随即满脸愧色地连声道歉。
——真是个十足的呆子!
丝毫未觉自己道歉的对象憋笑快憋到内伤,他又兀自对范轻波一揖致意道:“多谢范姑娘海涵。在下还要收拾新屋,就不打扰范姑娘了。”
迈开脚刚要走,又望了一眼抽抽噎噎嘤嘤哭泣的范秉,忍不住道:“这位小哥看起来年纪还小,若是犯了什么错,还请范姑娘再给他一次机会,切莫惩罚得过重了。”
范轻波这下笑不出来了,嘴角微抽,现在是怎样?她看起来很像在欺凌弱小吗?
踹了范秉一脚,“起来。”
他自觉也哭得差不多了,便歪歪扭扭地站了起来。
范轻波毕竟不是真的要为难书生,且不说她对他并无恶感,单凭他有心开私塾教小孩还不在意束脩这一点,就足够让她决定敦亲睦邻了。
她推了推范秉,让他去帮书生收拾新屋。范秉不愿意,直跺脚嚷嚷,她斜眼勾唇冷笑,“你不去难道要我亲自去?那我要你做什么?天天号丧用?”
一听到她说不要他,他立刻打了鸡血般跳了起来,“我去我去!”
“呃,其实不用麻烦这位小哥,在下自己就可以……”
书生不过是不想这对主仆为他吵架,好心提议,却被范秉恶狠狠地瞪住,“你这什么意思?想让主人赶我走?然后趁机上位?这世上怎么会有你这么卑鄙阴险的人!别以为我看不出你一双贼眼在转着什么心思,告诉你,我小小范精着呢,你休想勾引我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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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奴性坚强是犯病 。。。
范秉又犯病了……
范轻波深感丢人地掩面,真想剁掉自己这双当年救过他的手,更想干脆买块豆腐砸死这个一天到晚犯病的小子算了。
他以为谁都跟他一样奴性坚强护主心切么!
幸好他遇到的是这个书呆子,居然还面红耳赤地认真向她解释。
“范姑娘千万别误会,在下,在下对范姑娘绝对没有非、非分之想,挑拨离间更是君子所不为,在下绝不会做此等卑劣下作之事,范姑娘……”
范轻波彻底无语,摆摆手,留给这对囧货一个踉跄的背影。
“还看还看!我家主人是你可以看的么!”
范秉跳起来拍了下书生的后脑勺,觉得手感不错,加上他又不会反抗,索性又多拍了几下,然后叽叽喳喳地走进对门书生家。
他虽然年纪不过十三岁,身量也小,做起事来却十分利索,搬起重物来似乎还比书生得力些。在他的帮助下,新屋很快就收拾得差不多了,剩下的清扫工作书生表示可以自己来。
范秉打量了下屋中这满满的书,随手拿起一本,似模似样地翻着看。
“呃,范小哥,书拿反了。”
书生好意提醒,却戳中范秉的死穴,他炸毛了,跳起来凶巴巴的地嚷嚷:“我就是不识字怎么样?秀才了不起啊,我家主人还是——呃,反正我家主人比你有学问多了!她会教我读书识字的,是啦,她现在是忙了点,但她说过要教我的!哼!”
书生站着任他吼了许久,眼都不眨,待他歇嘴了,才温然道:“范小哥这样聪明伶俐,学什么必定都是事半功倍。”
“那是当然!”范秉一下子被顺毛了,仰着头得意洋洋。
书生想起什么,从怀中摸出一点碎银子,有些尴尬地笑,“有劳小哥替在下将这些钱还给范姑娘,就说无功不受禄,在下不能白收她的簪子。”
范秉得意的神情一下子僵住,颤声问:“你你你你,你说你头上这簪子是我家主人送的?”
书生点头。
范秉的声音抖得更厉害了,“然、然后……你千万不要告诉我主人还给你束发了!”
书生还是点头,有些不明所以,“怎么了吗?”
“怎么了?你还问我怎么了!”范秉激动地在屋中走来走去,握着拳头在书生面前晃来晃去,“想当年我就是因为主人送了我一根发带还帮我扎了头发才决定跟着她的!你还敢说你对我家主人没有非分之想!你这只居心叵测的披着羊皮的狼!”
书生总算稍稍明白了他在说什么,但还是无法理解他为什么这么激动。
“在下并没有决定要跟着你家主人的,请你放心。”
说出跟着一个女人这样的话,他忍不住有些难为情。可是范小哥为何瞪大了双眼,仿佛更加生气了的模样?莫非他又说错了什么?
“我家主人有什么不好!她都为你束发了你居然不决定跟着她?能跟着她是你三生有幸你居然还敢嫌弃?你简直不识好歹不知所谓不三不四不伦不类不讲卫生不一而足!”
“呃,范小哥,不三不四不伦不类不讲卫生不一而足不是这么用的……”
除了前两个词用对了,其他的全部狗屁不通。书生额角隐约有一滴冷汗滑落。
“你管我怎么用!识字了不起呀?你会烧水煮饭吗?你会洗碗扫地吗?你会买菜杀价吗?你会抱大腿哭出力与美的结合吗?”
最后一点实在算不得什么才能,然而范秉却说得最为自豪。
虽然不知道有什么好惭愧的,但书生还是相当配合地惭愧摇头,“这些在下都不会。”
范秉满意了,总结陈词道:“所以你还是死了那条心吧,我才是天下第一奴,主人绝对看不上你的。哼。”
书生张了张口,想说什么,最后还是识相地闭嘴了。虽然不知道这天下第一奴是个什么排名榜上的东西,但既然范小哥这么爱当,就让他当吧。至于他,对排名这种东西,早就厌倦了。
范秉扬眉吐气出了书家,又低眉顺眼进了范家,屁颠屁颠要找范轻波邀功。
到大厅发现桌上饭菜都被端走了,料想主人回屋了。往内间走,却见她的房门上贴着一张纸。纸上画着一个鸡蛋,旁边是一个大大的叉。
好歹跟着她三年了,他自然知道这幅图所配的内涵对白:玩儿蛋去吧,别吵我。
其实方才在臭书生家他没说完的话是:我家主人还是写书的呢!
世人只知主人是欢喜天的大掌柜,却不知她也是欢喜天的执笔写手,专事言情,与艳情大师丰言各据一方。哎,主要是欢喜天的幕后大老板太小气了,死也不肯多请几个人看店,先前是丰言大师兼任掌柜,主人去了之后丰言大师乐得清闲就把掌柜这担子推给她了。
范秉有时候想,他知道这么多秘辛,如果哪天主人真的不要他了,他还可以去逍遥茶社卖八卦……呸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他精通洗衣做饭洒扫,又伶俐又俊俏又忠诚又耐操,主人才不会不要他呢!
隔着一道门,屋内范轻波握着眉笔,正做着报复社会的事。
她在最新的文稿中把男主女主男配女配龙套们挨个儿虐了一遍,大团圆结局之后再来个地震番外,把所有出现过的人物全灭了,留下女主角养的那只狗活着。
将所有不好的情绪都溶到文字中,发泄得淋漓尽致,直到眉笔笔芯写秃了。
这个时空原本描眉用的是石墨,是范轻波提议研发眉笔的。
因为她选择写作为业,这里没有电脑,她又始终用不惯毛笔,发明铅笔自动笔原子笔更不是她能力范围的,想来想去,只有眉笔最接近她的需求,也最易研制,毕竟笔芯石墨是现成的,唯一要做的就是把它制成笔状。
只是这成本太高,幸而她积蓄颇丰。虽然肉疼,倒也不差钱。
勉强又写了几行,总算将该死的人都捆成一捆拖出去死一死了。
了却一桩心愿,范轻波伸着懒腰,心满意足地滚床上去了。这一夜睡得格外香甜,还做了个十分美妙的春梦,内容少儿不宜,此处略过不提。
第二天起床,心情特别舒畅,甚至连范秉的犯病也可以笑着容忍。
出门上班时恰好遇到对门的书生,道了声早,却见他红着脸匆匆点了个头就几乎是跑着离开了,背影还趔趄了下,似乎太过紧张。
想也知道昨天范秉必然是又对他说了奇怪的话,还真是防不胜防。
走到巷口,竟看到一个人倚在墙边,那侧颜分明是周子策。素日阳光硬朗的他此刻却仿佛被阴影笼罩。
“子策?
周子策听到声音,抬头的一刹那,范轻波看到他眼中有一丝阴郁,却在见到她的瞬间换上明朗的笑容,“小范晨安,今日我陪你去欢喜天上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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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好一场狗血闹剧 。。。
范轻波自认还有些察言观色的本事,虽然周子策没有表现出来,甚至一如往常兴致高昂地大谈他在军中的趣事,她却知道他心中定然有事。
不出意料的话,他回家看到将军立的牌子,必是同将军闹了一场。而今日他还来找她,说明他家那个唯我独尊的将军并没有说服他,至少,他心中还是不甘的。她觑了个空试探,轻描淡写道:“子策,你与家里闹过了?”
他飞扬的神采霎时僵住,半晌,认命般露出一抹苦笑,“小范,你总是太聪明。”
他承认了,却没说具体情形,只是突然握紧她的手,坚定地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一定会娶你的。到时我要让整座京城结满彩灯,我要昭告天下,范轻波是我周子策的妻子!”
范轻波闻言几乎要晕倒,她怎么会漏算了这小子现在处于青春期叛逆,居然指望将军府施加的压力能令他知难而退?他嘴上说说倒是轻松,毕竟还是将军的独子,将军府自然不会为难于他,但她呢?她现在大概已经是将军眼中钉肉中刺了吧?
想到这里,她用力地抽回手,冷着脸郑重道:“我最后说一次,我不会嫁给你,不是开玩笑,更不是以退为进。你若还想与我做朋友,就不要再提起嫁娶之事!”
周子策一时被她冷漠的神情喝住,反应不过来,直至她走远了,才急急发足追上去,拉住她的手臂,狠声道:“我不信你不喜欢我!城中人人皆道你是轻薄女,我却知你防心戒心有多重,你能容我这样接近你,你敢说你心里没有我?”
他第一次对她这样厉声说话。
范轻波被质问得脑子发懵,望着他棱角分明的面庞,神色有些怔忡。
死过一次,又在宫中最下等的地方——赭衣宫当了四年的罪奴,重获新生之后遇到这个人。他少年得志,未及弱冠之龄便晋为校尉,圣上亲授银腰带。鲜衣怒马,穿街过市,何等意气风发?
不喜欢吗?不喜欢吗?喜欢的。
他在狗仗人势的奴才马鞭下救了她,以为她脸上的苍白是受惊所致,还训斥了几个奴才。殊不知,那是她长期不见天日养成的肤色。她像渴极了的人祈求雨露,像饿极了的人祈求食物,像黑暗中的人祈求阳光般,不由自主地被吸引。
——说白了,就是个刚还阳的人急需要一股强烈的阳气来证明自己的的确确是活着的。
可惜眼前的人身世显赫。而她也很快地发现,一个出身糟糕的穿越女在异世的处境有多尴尬。隐姓埋名改头换面倒不难,这几年她的长相越发像前世的自己,只有一些角度才能看出身体原主人温婉的影子。难的是如何生活。
小说里的穿越女动辄随心所欲,做尽惊世骇俗之事,然后必然有王侯将相趋之若鹜。
她呢,不过是自食其力养活自己罢了,却赢来轻薄之名。别说王侯将相了,就是小门小户的寻常百姓,谁敢要“欢喜天女掌柜”做自家媳妇?
先两年还有什么员外商人的打她主意,当然是作姬妾。周子策知道后发狂教训了那些人,京城就有了一个板上钉钉的传言——说她是他的外室,学名外室昵称情人俗称姘头后世称包二奶。
啧,京城这帮百姓脑子里除了桃色新闻还能有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