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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神族--看我们生在凌源-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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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就被砖头爆头晕了过去,醒来时自己已经上了天堂,而下面两位小勇士孩子用棍子不断的砸。恐怕这蛇到死也没明白,自己究竟是犯了什么错误,竟遭到如此惨无蛇道的惩罚,丢了自己的小命。
我和王鹤一直打到我们认为这条蛇在也不可能活过来为止。一般来说,凡是我们确认为死亡的东西都百分之一千在没有活过来的希望,就算是神仙来了都没有用,想诈尸都没门。望着这条差不多已经被砸成煎饼的死蛇,我们俩都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接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升上心头,当时我觉得我们俩相当的伟大。两个五岁多一点的孩子,居然打死了一条二尺来长花皮尖头的毒蛇,这种胆气也不是一般孩子所能拥有的。虽然我们打死的这一条蛇和当年李寄(《搜神记》中某女英雄,十二岁那年独自一个人做掉了一条超级大蛇)小姑娘打死的那条骨头可以盖座塔的大蛇相比只能算是猪肉绦虫,但是不要忘了,我们俩当时的年龄加起来都没有李寄大,因此其丰功伟绩怎么着也可以和当年杨子荣打虎上山相媲美。就算是在青史上留下几行文字都不过分。
在将蛇打死以后我和王鹤俩人很是得意,王鹤举着“人参娃娃”,我则拿棍子挑着死蛇,当真是“鞭敲金镫响,人唱凯歌还”,一到阿姨那里王鹤就嚷嚷“阿姨阿姨,我们俩挖到一棵人参娃娃!”
当年我们那位阿姨还是很有爱心的,她没有马上揭穿事实的真相打击我俩幼稚的自信心告诉我们俩所谓的人参只不过是一棵烂草根。她拍了拍王鹤的头,和蔼的对他说:“很好,你收好了,回去给你爸妈看看。”
王鹤受到表扬以后大受鼓舞,根本没有意识到他要是把这个草根拿回去肯定会被骂得狗血喷头,当即从我手中抢过了另一件战利品欢天喜地的送到了那位阿姨面前:
“阿姨你看,这蛇也是我们打死的!”
这位好阿姨当时没结婚还很年轻,估计连二十岁都不到,而且是出了名的胆小鬼,平常下班以后只要是天黑都不敢一个人回家,这一点连我都不如。估计在我们将蛇拿到她面前以前对蛇这种生物就和长征一样是“听说过没见过”(注:此为引用崔键<;新长征路上的摇滚>;歌词)。这次突然之间和一条蛇做了如此近距离的亲密接触,感情上一时承受不住,大叫两声,然后便晕了过去。
在她旁边的另一位阿姨见她晕了过去,马上飞奔过来。这位阿姨年纪要大一些,最起码当过知青上山下乡接受过贫下中农再教育,比较见多识广。见王鹤和我捧着一条蛇在发呆,二话不说一把捏住了死蛇的七寸将蛇给扔了出去,然后一人一脚,我和王鹤就飞了起来,而我的落地动作显然非常失败,因为当时我是躺着出去的,接触地面后我的耳朵正磕在地上一块玻璃茬子上,当时就划出了一道口子,血流不止。当时我还不清楚自己的伤势,起来后竟然没哭,知道旁边一女生发出一声尖叫,并告诉我伤口的详细位置。这时我才知道,我已经挂彩了。接着疼痛如山崩海啸般袭来,令我发出了一阵任何人听了都会不自在的嚎哭声。
于是我被送到了医院。同去的还有一个外号叫“小白”的家伙,此人当年也是一位奇才,背手撒尿的神功据说就是由他所创,至于这位世外高人为什么和我一样要去医院,应该说,这与我和王鹤有着直接的责任。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我和王鹤举着草根死蛇向阿姨邀功的时候,这小子正在和王鹏比赛在单杠上倒挂,这种比赛比的就是忍耐力,当然这种比赛也是相当危险的,除了有可能因为倒挂的时间过长而出现生命危险,还有可能因为力量用尽或是其他原因从杠上掉下来——小白就是这样出的事。当时他俩正在比赛的关键时刻,突然一条死蛇从天而降,正落在二人的眼前,因为受不了这份刺激,于是他和王鹏哥俩齐刷刷的全从单杠上掉了下来,并列成为第一名。王鹏的个子小,重力加速度也小,外加他平日里老是挨众人的欺负,因而抗击打能力较强身体比较结实,因此落地后只是脑袋上磕出了一个大包身上擦破了两块皮,没受什么大伤。但是小白就惨了一点,本身个子就大,在落地时还是脸先着地,结果门牙不幸的与一块石子遭遇,在这场硬碰硬的遭遇战中,小白的两颗门牙光荣败北,在恒牙生长之前就提前退出现役宣布独立。
我和小白被送到医院以后不久,王鹤也被几位阿姨给抬到了医院。这小子不知道,就在他给了蛇一脚的同时蛇也给了他一口,虽然这只是一条“野鸡脖子”(一种在辽西常见的毒蛇),毒性不大,但蛇毒发作之后还是使他的一条腿肿的和腰差不多一边粗,这使他对于蛇的毒性有了切身的认识。由此他也落下了一个毛病,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一见到蛇他的脚后跟就会不由自主的暗暗发疼。记得《圣经》上说蛇这东西跟女人不对付,因为上帝曾经降下过诅咒,让毒蛇见到女人就要咬她们的后脚跟。不过,由王鹤的被咬来看,蛇跟男人的关系也不怎么样,见到了也是照样咬。
当年我在听到关二爷和邱少云的英雄事迹的时候,我曾在心里想:要是这事换在我身上我也能做得到,大不了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后来事实证明我那时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根本不用刮骨疗毒和野火烧身,光耳朵上缝了几针我就已经哭得死去活来,由此我才知道,看来英雄人物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光这份忍耐力我就学不来。
我至今还记得那位给我耳朵缝针的大夫,因为他曾给我的身心造成过严重的伤害。那位大夫当时很年轻,一看就是刚从医学院里毕业分到这里的二把刀子,手艺差劲的要命,从他给我缝针的表现上看,我怀疑他在干大夫以前很可能是干裁缝的,而且是专门在北京大栅栏内联生鞋店里纳鞋底的那种裁缝。让裁缝缝耳朵的过程非常痛苦,当年缝针前我又装了一把大尾巴狼,坚持不打麻药——可以说,这份罪完全是我自找的。
其实对于我来说摔坏了耳朵,并碰上那位跟裁缝差不多的大夫不算是最倒霉的事情,事实上这只不过是我随后遇到的一件更倒霉的事情的导火索,那是我到目前为止人生倒数第二黑暗的时刻——第一黑暗的时刻是高考。历史上,那些妄图对我不利的人要想让我受伤,尤其是重伤,那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我和圣斗士星矢差不多,都是属于那种不死蟑螂命。一般来说,只有我自己才有可能让我受重伤。但是那次受伤却是我有史以来受伤受的最为匪夷所思的一次,本来以我坚固的身体,当时就算是从楼梯上滚下来都没有事,顶多头上多了一个包。但是那一次我从自家的被落滚到床上——因为在耳朵拆线那天,我怕在碰上那位裁缝,所以不愿意去医院给耳朵拆线,为了不被我爸妈强行带到医院,于是我便拿出藏猫猫的本事躲到了被落上,但是我的这点小伪装是瞒不过我父母的法眼的。被发现后我又死赖在被落上面不下来,哪怕是用巧克力利诱都没有用,没有办法之下我妈只好亲自上床将我从被落上拉下来,而我在从被落上滚下来的时候是左胳膊先落地,当时就听“嘎崩”一声,我的胳膊就成了飞去来器形——后来经医生诊断为骨折,真是造化弄人,因为我在高中时曾利用所学的物理医学等知识对这场意外事故进行过演算,得出的结论是:我的受伤完全违反力学定律。对于这种目前为止科学都没有办法做出合理解释的事情,我只能这么说——点背不能赖社会。当时大人们对此也深有同感,都说我: 
  真是祸不单行。
摔断胳膊以后一开始我没有哭,一方面是疼傻了,毕竟这滋味不是一般的爽,另一方面,是因为当时我想到了邱少云和关云长,决心向他们学习,忍着。我家人在将我抱到医院以后,正巧遇到了一位和我同病相怜的的大人,那个四十多岁的大老爷们,因为翻车,一条腿被砸成了汽车发动机摇把,躺在长凳上疼的直叫妈,很显然,这位大人给我这个小孩子做出了一个很不好的榜样,当时我触景生情,看了看他的大腿又看了看我的胳膊,已经成飞去来器了,也不比他那摇把好到那里去,心说大人都那样了,我还硬挺个什么劲哪,哭吧!刘德华有首歌叫《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我觉得当时要是放在我身上正合适。由于我当时已经忍了很久,这一哭起来正如孙子兵法中说的那样,达到了“决积水于千仞之溪”的效果。那不是一般人能够容忍的声音在整个医院门诊部里所向披靡势不可挡,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在场的绝大多数人都被吓了一跳,其中包括当时正在抱着我的我爸。由此造成的的后果就是我差一点就被我爸给扔到地上,造成二次杀伤。
正如大人们说的那样,祸不单行。那次我倒霉又碰上了菜鸟大夫,而且一碰就是俩,我估计很可能他们和当初那位给我缝耳朵的大夫是一伙的。这两位大夫分属两派,一位是西医一位是中医,西医主张手术治疗,即先用电钻在我的骨头上打几个眼,然后在装上螺丝固定,等到几个月后骨头长上了,在动手术将钢板拆除,这个建议让我和我爸妈都感到毛骨悚然。当时我心想:这下完了,落到木匠手里了。当时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两个地方:一个是菜市场里的猪肉摊,一个是劳改分局房产科的木匠房。二者合一就是我在手术台上做手术时的场景:
我被麻醉后放到手术台上,脸上没有一点血色,就像刚被杀死的猪那样一动不动。一帮身穿着油腻腻的白大褂大约是大夫身份的人围在我的周围,一个个都是满脸横肉络腮胡子,每个人的耳朵上都别着一枝2B铅笔。他们在围着我看了一阵之后,一位白大褂用皮尺量了量我的胳膊,然后从一伸手从旁边助手那里接过一个墨斗,在我的胳膊上弹了一条墨线,接着又在我的骨折处用铅笔画了个×;。这时另一位助手又给那位主刀大夫递上了一把解腕尖刀,大夫接过刀,在一根铁管上片了两片,然后摸了摸刃口,认为够快了以后,便沿着先前在我胳膊上弹好的墨线一刀划出个刀口,深到断骨处。
接下来就是标准的木匠活了,先用刨子推,在用电钻钻,最后将钢板用螺丝钉拧上。缝合伤口的工作由上次给我缝耳朵的那位裁缝来做,他先会用白乳胶也可能是五零二什么的将伤口沾牢,接着掏出纳鞋底的大针粗线——还有可能会戴上老花镜,一针一线的将伤口缝和,最后在贴上一层橡皮膏,手术自此结束,只等几个月后在做手术,用螺丝刀或羊角锤将钢板和螺丝钉卸出来。
真要是那样的话那可就太可怕了。想到这我大声喊:我不做手术!之后哭声更加惨烈。我爸我妈在除买玩具外第一次遵从了我的意见,忙问大夫:还有别的办法没有?
于是那位中医上场,向我的家人介绍中医正骨。那位中医长得极像潘长江,说话也有点带“阿就”(注:就是说话有点磕巴),因此我们一家都非常相信他给我骨头“对缝”(当年潘长江演的一个小品就叫对缝)的实力。他像玩变形金刚一样鼓捣了我半天,疼的我惨叫不断,不知道的还以为分局医院什么时候改成“中美合作所”了。最后那位大夫终于宣布将我的断骨嫁接回了原位,然后打上石膏,又开了几包药片让我回家休息。我还记得,当时给我开的钙片是像糖一样甜的,这还让我纳闷了一阵:怎么治病还给开糖片吃呢?
那时候我们一家对于咱们的国粹充满了信心。但是打开石膏那天一看,展现在面前的胳膊却很令我和我的家人失望。只有大夫比较高兴,高兴的喊:接上了,接的不错!
接的不错?也就是当时我的年纪小打不过他,要是现在,我听到这话肯定准会狠狠的揍他一顿。接的是不错,好歹断了的骨头长在了一块,不过外形看上去可实在称不上是美观:要是我的胳膊那天要是能卸下来的话,准能当飞去来器使。当时我爸就估计,我很可能就是他从医学院出来以后的第一笔买卖。但是事已至此,说什么都没有用。于是为了能将我这条飞去来器改回为正常的胳膊形状,我的父母随后带着我周游全国到处投医。最后我们一家得出结论,这位新大夫接的还是不错的,因为外面那些所谓名医的手艺可能更糟。我在沈阳求医期间曾遇到过这样一位据称是全国有名的骨科大夫,在了解了伤情之后,当时他对于我的这条胳膊提出了这样一条中西结合的治疗方案,即:先用西医手段将原来没对齐的骨头打断,在用中医方法重新接上。我爸我妈当时带着我头也不会就走了,他治疗以后的患者的情况我在那所医院里也见过,其中一个人的胳膊在拆完石膏后简直和三角板差不多——还他妈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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