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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青春的圆舞曲-第6章

小说: 青春的圆舞曲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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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出口有棵相思树,春天绿,夏末黄,盛秋红,冬落叶,树干参差枝繁叶茂。我走出来的时候有人吹了个口哨,我受到了惊吓险些扑街,抬头望去,隐约看到有两个男生躲在树丛中间,光线阴暗所以他们手上的烟蒂很明显。小学时俞灏和谢健峰也吸烟,见怪不怪。我正抬脚走呢有一人忽地蹦下来,说:“小妹妹,到处刻字我告诉老蔡听啊。”
我不怕,这么有年头的字迹视力正常的人都知道不可能今天刚刻上的,况且蔡哥那显微望远一体化的勘查机。
我大义凛然面无惧色地回答他:“你抽烟啊?蔡老师的摩托车是不是你一不留神点燃的啊?”
他讪讪地闭嘴。
他高我一级,经常被逮到升旗台认错忏悔,完了接着旷课抽烟翻墙跑网吧。蔡哥培养了很多密探,潜伏在学校方圆数里的各个死角,但是从来没有外人知道这队暗人的具体成员都有谁,包括成员本身,非常隐秘,如果美国联邦特工飞虎队是他带领训练的话那么9·11事件肯定不会发生!
夏意正浓,一整日的紧张学习忙碌上课之后趁着晚自习休息时间同狐朋狗友手牵手哼小曲儿来这附近逛两圈儿,不知从何时起经常在这段路碰到他,树上星星点点的火光一闪一闪,偶尔吹口哨,在我们从树下经过的时候茂密的枝桠里有道黑影一跃而下,姿态潇洒。
为什么我会记得这么清晰呢?呵呵,男生不坏女生不爱呗,捂脸逃。
下午看杂志的时候,又看到了这个故事。
女孩和男友吃饭,男友总把鱼眼留给她,当做一种宠爱的表示。但有一天,女孩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离开了男友,放弃了两人曾经一起憧憬一起计划过的未来,到外面的世界打拼去了。多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应邀去已为人夫的男友家吃饭,他的妻子做了一条鱼,他张罗着让她吃鱼,放了一块嫩白鱼肉在她碟子里,鱼眼却夹给了他的妻子。
初中的时候,第一次看到这个故事,当时大概是在想,鱼眼多不好吃啊,还是不要的好。同样的故事今天再看一遍,心里隐约有点酸酸的感觉。很多时候,最伤人的,其实不是物是人非事事休,而是等你蓦然回首时,有些东西它还在,但你再也不会是它的主角。
那棵相思树至今犹在,只是树上再没有了邪笑的少年和路过时小鹿满怀撞的少女。                        
作者有话要说:

☆、兵荒马乱的青春

我们本是在同一个场子里跳圆舞,你会离去,也会回来,兜兜转转磕磕碰碰最终依然会回到我的身边——我以为的,结果错了。曲终人散之际,纸醉金迷迤逦风华的表象掩埋了各自的心事,于是,你转身离去,头也不回。
有天中午课桌上突然躺着一封信,没有邮戳,收件人是杨沐。
我莫名其妙地拆开,隽秀的字体写着:周五黄昏六点相思树下不见不散。没有落款。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在那片竹林里,走在拥有你我回忆的小径上,总会想起张爱玲的这段话。
事实上,我还没来得及遇见千万人,便遇见了你;
同样,我还没来得及走过千万年,便离开了你。
女生的偏执和男生的自尊心。
年少的我们不懂爱,因为没有畏惧,所以不懂得退让,我们任性肆意,毫不在乎伤害他人。会因为一封信而动怒:为什么你不敢当面约会?为什么你不肯亲口说出爱恋?为什么我心心念念等来的只是一张毫无温度的纸?为什么你不愿意再往前迈一小步?可是亲爱的,这么多的为什么你不也从来没有说出口?
我以为你能懂,于是让你猜,但我知道你到现在都没有参透,因为连我自己都参不透。
我依然等着你的大彻大悟,却不知道你攒了多大的勇气才敢在凌晨两点给我打来电话,我轻而易举地拒接,清醒地等待,等你再次拨过来。
因为年少,总觉得前面的时间很漫长,长得一切皆有可能重新来过,却不知道时光的河,只能往前流,从来没有重新来过。
于是,转角之后,背道而驰,终究渐行渐远。
——同那时候的那个男孩说对不起,即使你已不再记得我,即使你不需要我的抱歉。
那时候没有说出口的你,不敢接受的我;小心翼翼收藏着爱恋心情的你,没有说出口的我自己。
我们长大了,胸腔里是一颗,已经斑驳的心。连那只小鹿都变得世故沧桑,它满脸胡渣叼着大烟看一眼你好不容易有感觉的人,却懒的撞。
赶上了一场春暖花开、盛夏光年、秋日私语、冬雪纷扬。
似乎初恋的结局总是淡忘在记忆之中了,但是那种初次心动的感觉总会偶然间被记忆翻起。
最后的自己,走了好远好远,才和那段懵懂的感情告别。
了却了那一桩往事,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注定来说,那将是抹不去的回忆与纪念。
两三事,恍然成追忆,也唯有追忆,也唯有纪念,才足以真正地记住。绽放在旧日时光的故事,那些回忆,终将是一场怀念。
“在月色朦胧里种下一个影子,下一个早晨开出一个人。”
原来是这样。
如果看故事的你正年轻,请记得温柔地对待那个你遇见的人,不为了他对你的感激,只为了多年后,你蓦然回首时,青春中的悔恨能少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不可抗的局面

教育局丧心病狂地下达命令中学生每日要1500米的长跑锻炼,理由是近年来社会青年的身体素质明显较以往薄弱,这份白皮书应该得到了90%参与者的虔诚咒骂吧?想来能够令全社会这么万众一心同仇敌忾也是难得。
有天晨跑的时候,隐隐约约听见旁边队伍的赵芝兰和几个同学对另外一个女生说:“快点跑!快点跑!快点跑孩子才会掉!”然后嘻嘻哈哈笑起来。
中午一起吃饭的时候我问芝兰是怎么回事儿?她把那个女生留宿男生的事情说了一遍,“半夜的时候陈容被床架晃醒,偷偷摸摸走到门口‘啪’一声开灯,问她要不要上厕所?她拽着被子说不去!陈容说哦那你不去我也不去了,然后关灯继续睡觉。”
我听着也是忍不住笑了。
世上幸福的事,除了军训时的大雨,就属晚自习停电了。以前偶尔在第二节或者第三节的时候突然停电,然后主任会通知各值班教师下课,喧哗阵容大概只有北京申奥陈功那一刻能与之媲美了,我曾经这么比喻过,被人说太不爱国也没有集体荣誉感,我深深地叹气。
今天不知怎的下午就停电,我们全校学生陷入焦虑状态——万一晚自习上课就有电了可如何是好!你看我偶尔也是很有集体荣誉感的,这么重要的时刻竟然还能够与大家站在同一阵线上共同面对困境。
傍晚读书时间过后,五点五十分预备铃响,天色尚早,又没收到通知,只能在教室祈祷不要来电,态度比汶川地震还虔诚。之前忘记说了,学校规定每天晚饭后到操场读书,一个班级站一列,同学之间间隔一米以防学术外的交流,还必须发出声音,蔡老师时不时从身后走过倾心聆听不满意的话要揪耳朵,自己揪,揪红之后给他过目然后继续读。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学霸拿出蜡烛奋发图强,我无所事事地转来转去不小心把后桌男生的水壶碰倒了,水渍在卷子上晕开,我很抱歉。
他说和蔼可亲地安慰我:“没关系,我拿出去晒晒太阳就干了。”
“这大晚上的连灯光都没有晒哪门子太阳啊?”
“那晒月亮好了。”说完真就端端正正地平铺在窗台,继续认真学习,我抱歉之余又忍不住愧疚,还憋了一脸的笑意。
暮色将至,俺跪着绕班级爬一圈,费尽心思才借到半根白色小蜡烛,于是和同桌看起恐怖小说来。看到主人公拖着疲惫的身躯爬进一个阴暗潮湿的山洞里,突然感觉手下有黏腻腻的液体转头一看居然是具腐烂到面目全非的尸体一束灯光打过来我俩嗓音提高了一个八度异口同声尖叫起来“啊~~~”,接着小破书和同桌的拖鞋被收走,后面的事不堪回首啊,不堪回首。
这一段跳过吧惨不忍睹。
也是从此之后我再也不看与恐怖话题有关的小说电影了,一联想到这个我就三天三夜睡不着觉。
物极必反,人见人跑的蔡先生对媳妇儿特别好,她媳妇儿原来什么职业我不知道,后来到我们学校教了一年地理,优秀率出奇的高,然后开始教起地理课程。
原来的地理老师很沉不住气,易动怒,拿起笤帚就追着学生满教室跑,我们笑,她就哭了,边哭边往外走,哭完回来一节课差不多已经结束,所以我们全班的地理成绩都不是很好。第二学期换成蔡夫人,出乎意料的,人很随和,初二下学期地理生物要参加会考,以我的成绩来看,很悬。第一次月考,56,我看着看着就想哭,还好副科不加入排名,我坐在第一排蔡夫人伸开脖子就能看到成绩,“哦哟”了一声,接着说:“没事没事,现在有这样的成绩努力一下肯定能过的。”
我半信半疑地抬头看她,她可能心虚了,龇牙咧嘴地笑一声。
第二次,87分。
一直往上冒,直到会考结束,松口气,成绩出来,两A。
这些年一直没有说出口的:谢谢恩师,当初没有放弃我。改变一个人的,不是正确的话,而是更多的理解和关心。                        
作者有话要说:

☆、毕业临界点

初三,分流,又是打乱后再重新开始的生活。
班主任教化学,暑期补习第一节课就教导我们:“这是你们这辈子的第一堂化学课,不计较基础,所以只要认真听课就能学的好,高中有资本报个理科,才会有前途!”
所以在我心里潜意识地认为,高中文科是穷途末路的选择,理科才有一线生机。
我对“试管嘴紧靠着烧杯嘴,沿杯壁往下流”简称“嘴对嘴卑鄙下流”这样的课挺感兴趣的,但是他有个延续了十几年的变态习惯就是课前十分钟的提问时间。第一节就做学科介绍比如化学教父几年出生的之类,没什么具体意义,为了让同学尽快适应这种制度第二节马上开始提问,答不上来罚抄,但没有可抄的内容。他说:
“这节课就是让你们体验一下,32开的作业纸一张,下次两张,再下次16开的一张,以此类推。”
“可是抄什么呀统共就两句话!”
“随便什么都行,但一定要写满。”
“‘我爱你’行吗?”
“行,都行,‘我恨你’也行。”
于是下一节课英语老师没收了好几个人的小抄,看着满满都是“我恨你”的作业纸气的脸都绿了。
英语老师二十五六岁,小虎牙很帅,大家一口一个哥。大学刚毕业不久就提上来教初三挺有压力的,但他责任心强,生怕教个不好自己也不方便交差,兼职做生管跟我们同进同出,每天都熬夜到很晚。可后来我读了大学才发现熬到一两点就是家常便饭,当然了他是很认真地在备课。
那一年北京举行奥运会,8月8号晚上8时8分08秒举行张艺谋导演的盛大开幕式。宿舍没有电视各科老师诚邀大家到教工宿舍楼观赏,有家庭孩子的我们不敢去,专往单身公寓挤,英语老师是所有花季少女选择的对象,我说的是一起看开幕式对象而不是择偶对象,当然了也许某些人有这想法。
预备初三,作业多的记不清爹妈名姓。我住在308,右边是309;再右边是厕所。有天夜里我爬起来上厕所,上完摸回宿舍,爬上床,咦?我枕头啥时候变这么大了?哪个王八蛋在我床头放了一袋葡萄干呀?放空两秒急速跳下床灰溜溜地回到自己宿舍。
暑期的放假时间前前后后加起来不过十几天,伴随着一场台风,我们正式升为初三。
后桌叫黄立谦,平头方脸长相忠厚,是个软柿子偏时不时地装man,打打闹闹中理所当然地开始称兄道弟。巧合的是,他后来还跟我考上了同一所高中,我和老同学的来往全靠他暗中帮忙维持,缘分真是奇妙的东西。
语文老师很贤惠,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写得了颜体做的了电工,就是偶尔喝点儿小酒几分微醺会跑到教室鼓励宣誓,不过并不足以影响他的伟岸。有次我们班的灯管坏了一根,他摸着下巴四十五度瞧了一会儿,说你们等一下,我去拿根新的换一换也不麻烦别人儿了。没一会儿教室突然断电,接着他嘴里含把手电筒爬到课桌上开始捣鼓起来,旧灯管被拆下,男生把新的递给他,这时候全教室刷地亮起来,他很惊讶地张着嘴巴手电筒嘭一声掉下来,班主任出现在后门怒斥:“你们干什么!干什么干什么!都快中考的人了还不好好复习!”
语文老师缓过神来,瞪着他:“你再迟两秒或者早两秒,我就死在这儿了!蜡炬真的是成灰了啊!关键我这这……这灯管还没换好啊,是吧,同学们晚自习看不清啊,是吧。”
很伟大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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