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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余凡的青春-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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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不知什么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
余凡的青春第八章
    余凡发出一声沉闷的叹息。
这时,我的电话响了,是小凤的。娇柔的声音划破了空气的沉闷。
小凤约我去周记鱼府吃鱼,那甜甜的声音里分明藏着一把坚韧无比的钢刀,不容我置疑。我抛下余凡,驱车去了周记鱼府。
一宿欢腾,一夜无眠。第二天早上九点,我强打着精神开车回了家。
到了家,我倒头便睡。待我醒来时,已是下午四点多钟。
这才记起余凡。问秘书,秘书说昨天下午就出去了,昨天晚上没有回来。
我吓坏了。拿起手机想给余凡打电话,却发现余凡根本就没有手机,他的手机上次被那假苏梅搜走了。我急得像热窝上的蚂蚁,在房间里团团转。这么大个广州,到哪儿找去呢?正寻思着,余凡却自个儿回来了。
我当时真的很急,心里也很火,我真怕他跑丢了,也怕他给我惹事。我收回了以前的和善的眼光,换上了另一副面孔。我对他咆哮道,你上哪儿去了?然后我一把抓住他,像警察审问犯人一样。
能上哪儿呢?到处逛逛么!余凡的眼神怪怪的,很无助的那种。
可别给我惹事啊,我是想让他记起上次我给他出了三千块钱的事。
放心吧,我不会的。余凡声音颤颤地说。
一连几天,余凡都在家呆着,没事的时候看看书,看看电视。但是,每次我从外头回来都见不着他。好在每天晚上都能自己回来。
渐渐地,我也就不把他放在心上了。况且,我的事也很多,我要照料我的公司,公司管着几十号人马;还有一堆我怎么也任付不过来的女人。我甚至在想,我养了他快一个月了,如果他真的就这么长期在我家里呆下去,还真是一个麻烦,说不定哪天又要我满世界去找,又要我拿钱去赎人,他神智不清楚,这样的事,是很可能会发生的。我想我得打电话给他家里人来接他回去,只有这样,我才能彻底甩掉这个包袱。但是,打电话给谁呢,他连家也没有一个,他现在是彻头彻尾的无产阶级了,看来这条路是彻底没有希望了,那我就得让他给我做点事,我不能白养这么一个大活人,但他又干不了任何事。我绞尽脑汁冥思苦想不得要领,最后决定还是先养他一阵子,尽量和颜悦色不给他精神刺激,等他病情稳定下来后,让他出去找份工作。
又过了一个星期。余凡的脸色红润起来,我的心里也高兴起来。
我决定让他出去找工作了。
你想找工作吗?试探着问道,声音压得很柔。
我今年四十岁了,我还能找到工作吗?我现在只会教书,别的,什么都不会!
还真的拿他没办法。我想鼓励他,男人四十还能创业,还能重振旗鼓。
你得学会生活。话一出口,我觉得有些不妥,啥时我成了教训别人的哲学家?但是,面对眼前这个男人,我曾经的大学同窗,我曾经最要好的朋友之一,我觉得有必要开导他。我继续说道:你现在这样就能解决问题么?就算我能养着你,你还有父母,还有孩子,这些,我也得给你养么?
余凡稍有些红润的脸在一瞬间又变得憔悴起来,他猛地扬起头,在一头蓬乱的野草般的长发里露出一张狰狞的脸,眼里放出绿光,恨恨地说:原来你也是靠不住的!我走,我现在就走!说完就扔下手中的笔,把刚写下的半行诗撕得粉碎。
我这才知道刚才的话过重了,对于一个处在目前状态下的人,这话是谁也受不了的。
余凡一个箭步跨出门口,抓起桌上他的背包就要往外走。我一把拉住他,使劲地把他按在沙发上。余凡已没有多大的力气了,我感觉到他现在已根本不是我的对手,不像在大学时,他是一条雄狮。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样说吧。我只是要让你振作起来!听清我的话没有?我斥骂中夹着不容拒绝的命令。
余凡规规矩矩地坐在了沙发上,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响。
墙壁上的钟滴答滴答地作响,每一声都是那么地响亮,那么地清脆。
窗外下起了小雨,有着微微的风,一根根斜斜的雨丝像银针一样插在玻璃窗上。
我也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我点上了一支烟,给了余凡一根,余凡没有接。我使劲地抽着烟,脑海里迅速地闪过大学时余凡生活的一些片断。这些片断像电影里的蒙太奇,在脑海里交替出现。
那时,余凡是我们校园的一道风景。九十年代初,文学的余热还在校园闪着亮光。那时的余凡一点也不平凡,整天奇装异服秀发披肩满口歪诗在校园招摇过市,余凡的家境很富有,父亲在县城郊经营着一家不大不小的煤矿,手下有好几十号人马,足够他大学期间的较为奢侈的花销。那时他会不假思索地买下一双上百元的拖鞋,往口袋里掏钱,掉下的十元(在当时是最大的钞票了)钱他也懒得去拣。那时,我没少得到过他的资助,那时,我的家里经济境况不好,作为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的儿子,我父母能提供给我的只能是最简单的最基本的生活费用。余凡看不过,不断地给我钱。他给我的钱从来不要我还。那时我没有其它任何的长处,唯一就是诗写得比余凡好,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一些诗歌,余凡对我的诗爱不释手,也就对我关爱有加,那时我们形影不离。又黑又瘦的我倚仗着他这棵大树,有着一种信心十足的安全感,照现在的话来说,他处处“罩”着我。余凡特大方,余凡给女孩子送花他会选最贵的买,有时会一次买上百束花,只要谁喜欢就送给谁,为这,他得了个外号,叫“护花使者”。原因是,那些得花的女孩子对花的喜爱一点也不亚于对她们自己的照料,养在花瓶里,浇水松土,开得就是比花店里的花更为鲜艳。他特别活跃,各式名样的演讲赛、辩论赛、联谊会都少不了他,篮球场上也是个虎虎生威的猛将。他还发起成立了个“旅行”(原来叫“女神”,后听从市里一位著名诗人的指点,改为此名)诗社,自任社长,印刷报纸发表作品,还真的招来了众多的崇拜者,我也被他封了个“副理事长”,跟着风光了一回。王欣就是那批疯狂的“旅行”者之一。在三番两次的切磋诗艺中,肖惠成了他最稳定的女朋友。他们出成对入成双,好让我们这些“光棍”羡慕。肖惠跟上余凡后,衣着立马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整天花枝招展的,看得女生们都流口水,恨不得个个都成为余凡的女朋友,但余凡呢,就是能慧眼识珠,他敏锐地捕捉到衣着朴素的肖惠,实际上有着一种无法隐藏的夺目的美,一旦被他选中,就集三千宠爱于一身,心无旁骛,除肖惠以外,谁都看不上。余凡和肖惠在一起度过了将近一年的美妙时光。第二年,他父亲的矿上出了事,压死了好几个矿工,他父亲的煤矿不复存在了,还背了一身债。肖惠就慢慢地疏远了他,和一位外号叫“三爷”的同学好上了,“三爷”的父亲在市里当干部,据说做到了副厅级。为此,差点发生过一场械斗。当时的余凡闻讯后,在教室里劈里啪拉地把一根凳子一脚踩得希烂,挑了根凳腿,学着俄罗斯诗人普希金的样子,要和他的“丹特士”决斗。他像一条红了眼睛的公牛,咆哮着,冲向“三爷”。在场的几个人根本就劝不住。幸好校保卫处的人及时赶到,才制止了这场恶战。为这,余凡丢掉了系学生会主席。不过,后来,余凡和“三爷”的明争暗斗并没有停止。余凡还雇人打了“三爷”一顿,学校和三爷的父亲动用了多方的力量,再怎么调查,也取不出证来,这事就不了了之。那段时间余凡情绪极沮丧,看到谁都不顺眼,在宿舍里挂着个沙袋,每天对着沙袋猛击,大口大口地吸气吐气。晚上睡眠不好,眼睛通红通红的。谁都不敢接近他,唯独对我好。那时,我也在偷偷地爱着一个名叫王卉的女孩,可那王卉对我没感觉,王卉是学生会干部,根本就看不上我,她爱的是英俊潇洒的外号叫“珠峰”的新任系学生会主席。余凡知道是“珠峰”夺了他的位后,又跟我抢女朋友后,对“珠峰”恨之入骨。先是以我的名言给那位女孩写了封热情洋溢的情书,随情书还附火辣辣的情诗一首,随后,他用了一个狠毒的招,在学生会要进行卫生检查之前,把他以前买的准备送肖惠的内衣内裤偷偷塞在“珠峰”的被窝里。检查时,见“珠峰”的床铺太零乱,王卉去整理就发现了那玩意儿。“珠峰”再怎么解释也无用,王卉就是没再跟他了。余凡算是偷偷地捂在被窝里,很难得地笑了一回。不过后来,我没有追到王卉,大概是余凡的诗写得太烂了吧。
经过这些事件,余凡威名尚在,但他的崇拜者已门可罗雀了。女孩子也不愿和他交往,原因就是,余凡的脾气太暴躁,又太自以为是,怕打。其实,在我看来,那时的余凡除了真存在上述缺陷以外,其他方面都是很优秀的。他的成绩一直都是班上前三名。
毕业后,伤心的余凡回到了家乡的县城,一时冲动,就自愿去了乡下教书。
而今,那条怒狮已经睡去,关在铁笼里,已驯化成了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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