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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花氏孤儿-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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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也让她们更加谨慎。颜氏一族的祖先从很早之前就在凤脊山北开凿地下宫殿,以备不时之需。

地宫之穷尽豪奢丝毫不逊于彤梧的王宫,且因地下常年不见阳光,植物不能生长,这里的花草有些是以精美的丝绢制成,更有些则是以水晶、宝石、金银、珠玉制成。譬如三春桃花是荧光流转的粉色晶石,凤栖梧叶是灵韵潋滟的碧绿翡翠。引来地下暗河,地宫中也有假山池沼、湖泊水榭,贴了金羽翠翼的机械木鸟在园囿中鸣唱。有回她甚至看见树根上趴着刚从泥土里钻出来的“金蝉”,可谓以假乱真、巧夺天工。除了日月星辰,凡是地上有的,地下都不缺,甚至更加华美。她曾以为天下最富庶的地方是海都,如今却要改一改了——凤都至少是将举国上下一半的财富埋在了地下,地上的那半,又有一半放在了彤梧的王宫。

据说当年修建这座地宫的工匠,除了累死病死的,最后都要饮下一杯忘尘,将自己毕生的杰作忘得一干二净。从此后,这座宫殿,只有历代凤都王和她最亲信的人才能知道。白姜便是其一。

她住的地方被称为菡萏宫,宽阔的平台形如荷叶,周围流水环抱。没有殿顶,浅粉、淡蓝的纱帐从高大的穹顶斜倾下来,又从中心垂悬着十几只夜明珠。

莲华倒垂,蓬子莹碧。

十五年,她名义上被尊为王,实际上却是被囚于此。她也曾想逃走,想拼个鱼死网破,可孩子还小,她只能委曲求全。如今城儿十五岁了,摆脱白姜的控制,是不是已经时机成熟?纤细的手指捏起雕金镂玉的花瓶中一朵带露的鲜红山茶——每天她还未醒,从外面练功回来的孩子就会将一束山茶送到母亲的房间。

这花分布在凤脊山北坡不同的高度上,所以无论冬夏,都有花开。

她拈着花,看向镜里。锦瑟已经麻利地给她挽好了发髻,只是还没有佩戴首饰。墨染的青丝,如雪的面庞,额间似火的红痕,不用任何的修饰,她还是那样明然照人,似乎岁月丝毫没有留下痕迹——十五年来,最安全、最不被白姜怀疑的打发时间的方法就是保养容颜;而细心的孩子也总喜欢从外面弄些养颜的东西回来,这倒是让她最开心的——是的,孩子,尽管只有一个活了下来。

看锦瑟拿起了凤钗,她道:“不必了,选两朵清雅的茶花簪上吧。”

妆成。粉色抹胸,淡蓝长裙,藕荷色的披帛罩衫,一身淡雅。头上簪了两只山茶花,一只半白半粉,一只粉中带蓝。转身,如瀑长发拂出馨香屡屡。

从容高傲地抬起头,她不是渤瀛侯府的傲初尘,不是锦官城里的花氏妻,而是凤都的颜棠华。她的容貌和尊贵配得起她的名字,海棠之华,夺尽颜色。

钰京。大雪纷飞。

西擎阁中商晟偎铜炉、倚凭几,裹着玄面貂裘看大敞的殿门外鹅毛大雪纷扬飘落。几杯暖身的烈酒下肚,眼前这白茫茫的一片竟让他有些想念玄都、想念丈雪城——已经三十多年没有回去看看了……

奉旨而来的玉廷王没有打扰帝君的思绪,只是静静地跪坐一旁,在铜炉边暖着手。直到商晟回过神来,打量花倾之还算知冷暖地穿裹得严实,才懒懒道:“喝杯酒,暖暖身子。”花倾之颔首,自斟自饮,等着商晟首先发话。

“过两天,朕想派人去凤都运些茶花来。”商晟道。

花倾之略一凝眉,“凤都年年向钰京进贡茶花,陛下何必专遣人去?”

商晟摇手,“朕听说他们进贡给钰京的根本都是些寻常姿色,而非极品,所以这次朕要亲自派人去。”

凤脊山的茶花花倾之年少征战时就曾见过,有些品种花色确实比进贡来的还要好。但只不过是玩物而已,玉廷王觉得没有必要,“陛下……”

“季妩喜欢茶花。”商晟打断道。

闻言,花倾之便不劝了:但凡季妩喜欢的东西,商晟从来不惮“劳民伤财”,也幸好帝后并非性喜奢靡之人。“娘娘若喜欢,自无不可。”花倾之垂下眼睑。

“好。”商晟笑道,“朕正想给你要个人。茶花虽美,却不好养,倒是今朝这孩子一直把云池宫那几株茶花侍弄得不错,所以朕想让他跟着去。”

历练历练原是好事,况且差事不累,也无危险。只是窈莹刚走,家里忽然冷清下来,花倾之不愿儿子此时离开,便道:“今朝还小,陛下还是派别人吧。”

商晟蹙眉,“朕又不是让他担什么重任。”转过头去,又转回头来,高声道,“有你这样的爹吗?讲不讲理?你十五岁的时候都去凤都打仗了!”

花倾之抬睫:听商晟话里的意思,倒似是朝儿自己想去,又怕他不许。

正这时侍臣匆匆呈上一份奏折,又是异象——隆冬蛇不入洞,冻死者甚多。商晟不由又想起傲参“杀一人”的缓解之法,抬眸看了一眼花倾之,心烦道:“花今朝是你的儿子,更是朕的臣子,朕说要他去,无需再议!”

花倾之,并无异议。

连城

【章六】连城

蒹葭渚四面依水,以白银为沙洲,是地宫内歌舞宴娱之所。水色如月,清光似雪,又仿佛置身于白芦洲中,光景朦胧。侍女端来画朱雀的乌漆托盘,承托着今日宴会的糕点菜品详单,请王上过目。傲初尘拿起包金箔的单子,却见下面压着封白皮奏折,她知道,折子里面是待她朱笔勾批的钰京官员的姓名与官职,是丹阳卫——也即钰京流传的十步杀——下一步要暗杀的对象。

她十五年前被虏回凤都,以故凤都王颜青羽之后的身份由白姜、颜鹊拱上王位,然而真正掌控实权的人却是人人敬畏的婆婆白姜。白姜上挟凤都王,下制丹阳卫,操权柄,持国政,暗植杀手,以刺商晟。殿下颜鹊对她言听计从、从不违逆,丹阳卫上将军端木楸更是白姜心腹、忠心耿耿。以至凤都王颜棠华倒不过只被当做一尊圣像高高供奉,时时提醒着人们凤都的亡国之恨。

丹阳卫原是凤都王宫侍卫的称号,如今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杀手组织。白姜派遣心腹从凤都各地选来资质上佳的男童和少年,将他们培养成武艺高强、冷血无情的刺客,更以仇恨和药物操控他们的思想,使其甘为死士。

白姜说这些孩子都是孤儿,若不是被收入丹阳卫,迟早会冻饿街头,死了也无人收尸,任野狗分食而已。说这话时白姜悲天悯人,可傲初尘心中只有冷笑:她知道这些孩子十之七八有父有母,是被诱拐、劫掠而来。她也是个母亲,知道失去孩子的痛苦。不会再有母亲和孩子因此遭受分离之苦,过了今日,她便要取代白姜做名副其实的凤都王;她要离开这暗无天日的地宫,让阳光驱散仇恨和杀戮的血雾;她要解散丹阳卫,让孩子们回家。

对白姜滥杀无辜的行为,傲初尘觉得恶心。怔神的片刻一片白衣飘入眼角,傲初尘知是白姜,抬头微笑,挥手令侍女退下。端坐,对白姜客气道:“这些琐事向由婆婆费心,我信得过,不必拿来我看。”

白姜依然是白衣白袍白色面具,只是佝偻了身形。她随意看过去便将要退下的侍女定在原地。微微躬身算做行礼,白姜道:“这次要杀的人非同寻常,请王上亲自过目。”不是商量,而是命令——在凤都的宫殿,白姜堂而皇之发号施令,俨如王者。没有人觉得不妥,连凤都王颜棠华本人都只能敢怒而不敢言。

小不忍则乱大谋,傲初尘暗中劝说自己:只要过了这一日,再不会有白姜!

拿起折子,展开,却见上书六字——玉廷王,花倾之。

傲初尘陡然色变,“婆婆这是什么意思?”

面具下看不见白姜的表情,只听她沙哑如旧的声音在白光中幽冷地散开,“花倾之已经派人追查‘十步杀’了,若不先下手除掉他,恐怕我们与朝中那人的秘盟就会泄露,然后他便会抽丝剥茧、顺藤摸瓜地查到凤脊山。所以花倾之,必须死。”白姜言生死之时,似总将人做刍狗玩偶,从不想那是有血有肉、有情有欲、有父有母、有妻有子,亦有人会为其身死而心伤的人!

倾之能寻到凤脊山来吗?傲初尘心下砰然而跳。

“呵,我倒忘了,王上是不是不顾我等死活,只盼着花倾之能寻过来?”白姜言语嘲讽。她知道,她关了傲初尘十五年,却没有一刻能关住她的心。

傲初尘心下一突,定了定心神才缓缓道:“难道婆婆就没想过以花倾之的心计他正安坐家中等着我们的人上门?”她极少当面驳斥白姜,可这回白姜却触了她的逆鳞——只是初尘不料还真被她随口言中。白姜一时哑口。

瞥见蒹葭渚那头连城与颜鹊已上了小桥,将折子纳入袖中,傲初尘眼波淡淡,道:“今天是城儿的生日,我不想谈论杀人的事。婆婆提的事改日再议。”

白姜瞧见二人,心中更盘桓着初尘之话,便不再说,施施然就坐。

颜鹊未有太大变化,只又添了几许华发,仿佛四十不到的样子。但他身边的连城却已由当年那个襁褓中咿呀哭闹的婴儿长成了华光初绽的少年——玉簪挽髻,余发披肩,一身云色,以银线暗纹滚边饰领,腰束素带,配挂玉璧,衣摆渐变为青色,卷云纹饰无风自动甚为精妙。然而并非这一身精致华美的装扮使他有何特别,甚至不是他那融合了商氏之刚、颜氏之媚、海都之温、锦都之俊的五官,而是眉梢的飞扬,两颊的稚气,时常勾起的嘴角,频泛縠纹的眼波——年轻蓬勃而充满活力的神采令人过目不忘。一看便知是个躁动不安的孩子。

颜鹊行礼过后径自坐于白姜下手。连城甩衣摆,跪拜,口唤“母亲”。看着儿子又长大一岁,做母亲的不由颔首微笑。连城又对白姜行礼,这才起身落座。

傲初尘举杯道:“今日是连城的生日,我借此机会小置家宴。既是家宴,大家就不要拘谨了。”说完以袖掩觞,先干为敬。颜鹊与连城举觞共饮。

酒一入喉,连城便呛了一口,大咳起来——他从前只喝果酒,还是第一次品尝到“酒”的辛辣。酒杯倾倒案上,溢了大半出来。

颜鹊见状爽然笑道:“城儿十五岁了,可以饮酒了。”不禁想起倾之第一次被灌醉的时候也是十五岁,心头忽觉不是滋味:倾之那孩子终究是放弃了复仇,做起了商晟的顺臣。可颜鹊并不确定自己是否有资格谴责他:他违背了拜师的初衷,而他却掳走了他的妻儿——是谁错得更远,是谁负谁更多?向上看去,曾经直爽爱笑的初尘已习惯了不形于色,颜鹊知道,这十五年她过得不好。

连城倒不为自己的窘态介意,迅速抹了把嘴和咳出的眼泪,示意侍女重新斟满,举觞,仰头,尽饮。一举一动中的风雅与生俱来。

连城这边与颜鹊说笑,白姜却手持酒杯一动不动,像被定住了一样——那晃动的酒光中透出难以言明的诡异,像今日宴上不同寻常的气息。

因是家宴,故在座只有傲初尘、花连城、颜鹊并白姜四人,还有每人身后负责斟酒的侍女。四面环水的蒹葭渚上只有八人。八人当中,白姜知道颜鹊是自己人,傲初尘与连城则母子同心;至于四个侍女,锦瑟是她派去监视傲初尘的心腹,其余三人与这被架空的凤都王也并无太多交往。可白姜总疑心哪里不对:傲初尘要对她动手吗?不,白姜想:傲初尘不敢,她控制不了颜鹊,控制不了丹阳卫,她不敢轻举妄动!既如此,白姜不明白自己究竟又在担心什么……

见白姜不饮,傲初尘猜她嗅出了异样,心道老辣。然而酒中无毒,她足可一片坦荡。别过脸去,傲初尘对连城道:“城儿近前,母亲有礼物给你。”

究竟还是个孩子,按捺不住心中喜悦,连城轻快地起身上前。

傲初尘送给儿子的是一把匕首。连城双手捧着,那匕首很好看,有一个纯银打造、雕刻花纹的刀鞘。因为时常抚摸,突出的部分银光湛湛,但凹陷处则已发乌,玄银两色、一明一暗显得古拙厚重——尽管它实在没有多少年岁。

匕首沉甸甸的。男孩子大都喜欢刀枪,连城也不例外。幼时偶见母亲有这么一把宝刀,便缠着索要。可毕竟不是玩具,做母亲的只得小心收起,再不让孩子见到——毕竟孩子的新鲜和好奇都只是一阵,见不着,便忘了。

如果是从前,收到这份礼物连城定会雀跃不已,可现在,不需要了。并非因为不再喜欢,而是因为他知道这匕首是那人的——是那个抛弃了他的母亲,在钰京享尽尊荣却不管不顾他与母亲这十五年来所受苦难的人的!

“喜欢吗?”不知连城心中所想,傲初尘笑问。

连城抬起头来,双眸熠熠生辉,“喜欢。多谢母亲。”那笑容中满是稚气,让人不去怀疑竟然有假。连城反复抚摸着匕首,爱不释手。傲初尘欣慰:她一直希望孩子能有一件他的父亲送给的东西,也只有这把将黎了。忽然,连城指尖一顿,将匕首别在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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