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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花氏孤儿-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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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儿左思右量,咽了口口水,甩头,“不去!”

傲参与颜鹊闲聊,目光却有意无意地打量倾之——颜鹊并未对他隐瞒倾之的身份——即便有所隐瞒,傲参也能看出一二,花倾之的长相,尤其他目深鼻高,唇形极好,像极了他的父亲。倾之抬眼一笑,甚至令傲参心脏漏跳:花少钧……

从四人进门,傲参一直关注花倾之——锦都王遗孤,他想知道,能背负起“百羽铩尽,花开连城”八字预言的,该是怎样一个少年。

他随了母亲,眼似桃花,却随了父亲,瞳如黑夜。倾之七岁的时候,颜鹊觉得将来那会是一双朦胧醉人的桃花眼,可倾之长到十五岁,眼眸依然黑白分明。

风流妩媚似与他并不相关,谦谦君子亦与他仿佛无缘,他有的是风骨,是眉宇间的英然。果然,有着锦都花家和玄都商氏两样血统的孩子,就同时拥有了精致如玉的脸庞和渊嵉岳峙的气势吗?尽管,才只有十五岁……

倾之感到有目光在自己身上徘徊,略觉不自在,抬头正与傲参四目相碰,渤瀛侯轻咳一声,若无其事地问长子天俊,“初尘怎么还不来?”

少年温文尔雅,面如冠玉,对父亲道:“已令人去催了。”

“爹爹。”少女的声音将众人的目光吸引过去。初尘姗姗来迟,向父亲和客人分别行礼,在哥哥天俊下首的位置坐下,微微一笑,落落大方。

傲参忌惮颜鹊当年的“恐吓”,本不欲女儿给他留下好印象,便任初尘胡来。可即便他早早“心中有数”,仍还是对初尘这身衣裳瞠目结舌。

颜鹊的微笑也不禁有些扭曲:这是……什么打扮?

初尘看见爹爹目光古怪,故意张开手臂,问道:“不好看吗?”她上身套了五件薄衫,红粉橙黄绿,里大外小,层层叠叠,颜色倒极是鲜亮。

傲参一愣,“好……好看。”他的女儿穿什么能不好看?

初尘笑道:“女儿觉得往年的衣裳还都崭新就不能穿了,很是可惜,爹娘教导孩儿一针一线来之不易,当爱如血汗,所以女儿才想出这样的法子,不使织纺工匠日夜辛苦轻易浪费。爹爹觉得好吗?”

“好,好,初尘有心,为父甚是欣慰。”傲参心道:她倒总是有理,怎么不说好好的裙子,罩纱也剪成一条一条,摇摇摆摆,柳条一样?他有时也甚奇怪,初尘这脾气,既不随他,更不随青羽,到底是像了谁?

有一个人傲参不敢想——初尘的性格其实最像她的爷爷:性喜随意,不拘常理,看似无所谓却颇自负主见,心下那些“坏”主意、“坏”心眼儿随得更铁。

“你看呢?”初尘又问颜鹊。

颜鹊笑得实在不太自然,毕竟大姐白凤,二姐青羽,举止之优雅,衣着之高贵在他眼中从来完美无瑕,有如神女,可初尘……着实意外。

初尘的目光扫过对面的行已、去罹,两人虽不敢恭维,却出于礼节的点头微笑。她故意不问倾之,直接转向自己的大哥,天俊对妹妹的“奇思妙想”早已见怪不怪,倒是笑意满满,全是宠爱——若无外人,他定要勾勾小妹的鼻子。

倾之想初尘定还为那日之事气恼,她不待见他,他也在意料之中,但见天俊、初尘兄妹情深,不禁想起了窈莹,不知她在钰京一切可好……

傲参为众人引荐,宾主寒暄一番,宴会开始。

有丫环斟酒,颜鹊笑对傲参道:“小徒青儿还不曾饮酒。”

倾之已年满十五,只是颜鹊知道花少钧酒量不好,所以一直不敢让他喝酒。傲参会意,毕竟当年锦都王三杯即倒的酒量众人皆知。他笑笑,“无妨,就跟初尘一样稍喝些果酒吧,这酒极淡,不醉人。”

不能饮酒?初尘眼珠儿一转,招呼了身后的丫环水华,附耳道,“你取胭脂醉来……”如此这般。

胭脂醉因泡过桑葚而呈红紫色,故得名,其本身并非果酒,而是烈酒。传说斑鸠吃了桑葚就会醉,故而胭脂醉的本意其实是“红颜如酒,耽之兮,不可脱”。

不过初尘尚不知有这层含义,她只是知道,胭脂醉,是烈酒。

傲参举杯,“来,这第一杯酒我要感谢各位帮侯府寻回踏云。”

众人齐饮。颜鹊笑道:“倒不知这马有何特别,侯爷如此上心?”

傲参摆摆手道:“也无甚特别,不过是匹难得的好马,但我已打算将它送给犬子,故此上心。”

倾之看向天俊,那少年与他一般年纪,英华内敛,性格沉稳,大类其父。

“侯爷,请恕我直言,这马恐怕不适合送给大公子。”

“为何?”傲参不解。

倾之道:“此马尚未驯服,性情火爆,恐怕伤到大公子。”

傲参听倾之如此说,便道:“不瞒各位,踏云虽是家生家养,可性格却比野马还烈,渤瀛城的驯马师父没有一个能制服它的。”

“若侯爷信任,不妨将踏云交给我。”他少年心性,争胜好强,猛兽卷荼在他脚下尚乖顺如猫,失手败于踏云,怎能心甘?

“难道渤瀛城那么多有经验的驯马师父都不如你吗?”初尘插话,润粉双唇一开一合,轻轻吐出几分不以为然的傲慢。

傲参沉声道:“初尘,不得无礼。”

倾之看一眼初尘,对傲参道:“赵青愿以三月为期,必定驯服踏云。”

傲参笑道,“如此甚好。”举杯,“那我先行谢过。”

“不敢。”

初尘瘪嘴,心道:竖子狂妄。

傲参与颜鹊高谈阔论,宾主推杯换盏,频频敬酒干杯。得了初尘授意的水华出去一会儿,回来与倾之身后的丫环嘀咕两句,换了位置。

见倾之一杯见底,水华福身为他添满。宴席间,丫环仆从进进出出,少有人在意,可倾之却看得清楚:方才初尘与这丫环耳语……

正思索间,却听傲参扬声道:“干。”

倾之端起酒杯,瞧那酒色与之前不同,举到嘴边,酒香馥郁。看一眼初尘,后者举杯虚敬,眉眼笑弯,先干为敬,亮了杯底。

倾之只好硬着头皮喝下,那酒入口干爽,初觉甜,后觉苦,接着一股辛辣从喉咙烧到胃里,火苗又从胃里窜到喉咙——若非早有防备,恐怕早一口呛了出来。

而初尘此时则“心安理得”地忙着对付一只红壳巨蟹,先用腰圆锤在蟹壳边缘轻轻敲打,再用长柄斧掀起肚脐、蟹壳,蟹壳掀开,露出金灿灿的蟹黄……

水华又添一杯。倾之瞧那玉壶流光,桃色瑰丽,他不曾饮酒,但也听说烈酒辛辣,醉酒上头。一杯一杯,旁人只当他喝的是果酒,清淡如水,却不知换了别人,饮下这许多胭脂醉,恐怕早已醉得不省人事。

这都没事?初尘沉不住气,目视水华,后者摇摇头,亦是不解——这可的的确确是陈年的胭脂醉!

傲参饮到兴处,便道:“早闻说赵先生练得一手好剑,傲某不敢烦请先生大驾,但不知可否令令徒一展身手?”

颜鹊一笑,“敢不从命,”他看了看三个徒弟,目光落在大徒弟身上,“行已,你来舞剑助兴。”

“是。”行已正要起身,却听初尘道,“爹爹,我要看赵青公子舞剑。”看他能硬撑到几时?

“初尘,”傲参脸色一沉,“又胡闹。”

颜鹊却从旁道:“既是小姐开口,也好,青儿,你来。”

倾之起身,旁边早有丫环递上宝剑,他合剑行礼,出剑。

舞剑助兴并非格斗,只需走一趟套路,使观者尽兴即可。倾之练的这一套叫做“玉笛听落花”,剑走轻灵,如踏笛歌,剑与花舞,落花听笛,取得便是“美”的意境:风过修竹,泉流石上,将“美”渗透到极细微处,又飘洒在天地间。

颜鹊颔首而笑:同是他亲手□出来的徒弟,行已失于“灵”,去罹失于“柔”,只有倾之得其精髓,才能舞出那份清雅,那份风华。

傲参挥止了乐工——侯府宴请需有乐工于帘后奏丝竹管弦,是为仪,而此时,剑意唯美,任何声音都成嘈杂。却不知何时初尘跑到乐工席,取了一根笛子。

玉笛听落花,一人吹笛,满城飞花。

拜师

【章十二】拜师

“到了。”初尘在“赵府”两个大字下俏生生一立,往后伸手却捞了个空。叹气,转身,埋怨,“小花儿,别磨蹭,快去敲门。”

小花儿站着不动,嘴巴撅得老高,“我不去。”

初尘知她仍是对“盗马贼”一事心存顾虑,便道,“你怕什么,一场误会而已,谁都像你这般小肚鸡肠,丁点小事耿耿于怀?”

“反正……,不去!”

小花儿正支支唔唔,门却开了。

“初尘小姐?”

初尘见开门的正是行已,便拉了小花儿迎上去,笑道:“行已公子,我们今日是来看踏云的。”

行已看见那双渌水荡漾、春湖起波的眸子,心里却只剩苦笑:她怎么来了?可侯府的小姐又不能怠慢,只好赶紧将二人让进门来。

后院迎面碰上刚练完剑的去罹,去罹眼皮跳了两下,冷眼瞧着初尘和小花儿——她们来干什么?头回见面诬陷他们是盗马贼,二回见面便害他们为三弟提心吊胆了三天三夜,简直就是灾星!

小花儿见去罹沉着脸,身后竖着一柄长剑,便忙躲到初尘身后,捏着她的衣服,再不肯露出头来。

行已怕闹僵了气氛,忙对去罹道:“初尘小姐是来看踏云的。”

“在马厩。”去罹抹了把汗,回屋去了。

行已只好干笑,“小姐请。”

绕过后院嶙峋怪石,便看见马厩里一人粗布短打,正拿着刷子给踏云洗澡。

初尘笑道:“行已公子请回吧,我们自己去看就好。”

“这恐怕不妥,我陪着小姐吧。”他不是不放心初尘,他是不放心他家公子。

正这时马厩里那人转过身来,扬声道:“大哥不妨领小花儿姑娘去前面吃些点心,北方的点心,这里也不常见。”倾之给行已递个眼色:放心。

“也好,就麻烦行已公子了。”这话正合初尘心意,她一推小花儿,“去吧。”

小花儿不提防,一个趔趄,倒退两步正撞在行已身上。行已稳稳地将她接住,看看倾之,看看小花儿,笑了笑,“姑娘请。”

小花儿幽怨地望一眼初尘,便被行已客客气气地“请”走了。

“那丫头还真是个宝贝。”倾之这话倒听不出是褒是讽,但那眉梢眼角都是柔柔的,即未展颜,一笑的风情却是飘然而出。

初尘心下略一恍惚,却即刻正色道:“侯府之事是我任性,累你害病,父亲已经责备过我,我今日特为道歉而来。”她虽在家中娇惯,犯了错,却也敢担当。

倾之自侯府回来,酒力发作,一睡就是三日,急坏了颜鹊等人。师父夜闯侯府,找渤瀛侯“兴师问罪”,两位哥哥说起侯府小姐也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倒是倾之自己一觉醒来,仿佛什么也没发生,除了头昏脑胀,并无不适。

“是我酒量不好,不能怪你,何况前次搭救之恩还不曾报答。”

初尘脸一红,半垂下了纤长的眼睫,“区区小事,以后不要提了。”

她还记得有回她和小花儿光着脚在廊下玩耍,母亲看见却忙将她拉回房里,亲自给她洗了脚,穿好鞋袜。

母亲说,“尘尘,女孩子长大了再不能光着脚乱跑了。”

“为什么?”她不知犯了什么错。

母亲温婉的微笑,“女子的脚是不能轻易被男人看去的。”

她满是疑窦,“娘也是吗?”

母亲又笑,“当然,娘的脚只有你爹爹才能看。”

她似懂非懂,“那若将来有男人看了尘尘的脚该怎么办?”

母亲将她揽在怀里,吻了她的额,“那尘尘就要嫁给他了。”

……

初尘闷哼一声,心下不服:她才不要,凭什么她救他一命,倒叫他束了她的自由?她只顾“一相情愿”的负气,却根本不曾考虑对方是否对她有心。

见初尘的目光半羞半嗔、极不自在,倾之也不再搭话,俯身在桶里涮了涮刷子;初尘听见水声,抬头见倾之一丝不苟地给踏云刷背——即使着粗衣,做粗活,这少年身上却不见一丝粗陋,相反神情间的专注与超然浑似衣着光鲜,情闲趣雅。初尘那时就想,他将来必定是从容淡定、宠辱不惊之人。

“你就这样驯马?别忘了还有三月之期。”她从没见过有人这样驯马。

倾之手下不停,嘴角溢出一丝微笑,“我在‘收买’它啊。”

“收买?”

倾之捋着踏云的马鬃,“马最通人性,你若对它好,它也会对你好。踏云之所以不服管束,是因为在侯府受了委屈。”

“这话不对,”初尘反驳,“它哪里就委屈了?侯府里的马匹哪个不是配了宽敞的单间马厩和上好的草料?”

倾之拍拍踏云的脑袋,“这家伙心高气傲,争强好胜,马仆将所有马匹不假区别,一视同仁,它自觉出众,却没受到出众的关注,自然爱闹别扭。”

“它不就是一匹马嘛。”初尘喃喃,不信一匹马能有那么多小心眼儿——踏云又不是她家小花儿。

“它可不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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