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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古代混饭难-第51章

小说: 古代混饭难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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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曦在这边是喜气洋洋,小霍侠那边却是惨不忍睹。从今天开始,霍中溪就开始了对他的训练,小家伙的训练日程排的是相当的满,此时,正在旁边扎马步,眼瞅着那两条小腿就已经站不住了,身体都摇晃了起来。霍中溪一边砍木头,一边瞅着儿子的情况,虽然眼底也有不忍,可仍是没有让儿子休息片刻。



沈曦将野猪肉分割好了,先把所有的猪油都炼了,等油渣差不多了,就把油渣捞出来,然后把油稍放凉些,就宝贝似的倒进磁盆中,油还不少,竟然满满的盛了一盆。



炼完油,沈曦又在锅里烧上水,待水开后,把猪耳朵猪肺猪心都扔进锅里,打算煮熟了做凉菜。



趁着这时间,沈曦又拿起了渔篓,招呼着正在砍木头的霍中溪一起进森林找点菜。



有了霍中溪,沈曦自然不用再缩手缩脚的了,每次看到不认识的植物,她都很虚心的向霍中溪求教,而霍中溪在森林中生活了二十多年,不少植物虽然叫不出名字,但大体上能不能吃还是知道的。所以,没用走多远,两人就采集了一渔篓的可食用植物。



由于小霍侠还在家里,两人不敢走太远,在渔篓满了后,就赶紧回来了。而在房子前面,满头大汗,双腿都抖成风中寒叶的小霍侠,仍在死死坚持着。



霍中溪到底还是心疼孩子,远远的就喊了声:“行了,先休息一会儿吧,等会儿我再教你剑术。”



听到爹爹的命令后,小霍侠竟然如同脱力了一般,萎然倒地。



霍中溪连忙跃过去,把小霍侠抱起来,赶紧给他按摩腿部。沈曦也跑过去蹲到儿子面前,给儿子掏掉满头的大汗,责备霍中溪道:“他还小,你别太严苛了,要是让他再产生出抵抗心理,以后就不爱习武了。”霍中溪还未说什么,小霍侠倒是很硬气:“娘,我不累!我要当剑神!”



看着孩子如此懂事不怕吃苦,霍中溪欣慰的笑了,给儿子按摩的双手,却是轻柔了几分。



而沈曦能做的,则是努力做些好吃的,给儿子加餐,确保儿子的营养跟得上。



下午的时候,霍中溪先教小霍侠了几招剑招,趁小霍侠自己练习的时候,他又开始伐木,为盖长期居住的房子做准备。



而沈曦自己,则将脏脏的猪肠子拖进了水里,打算把它清洗干净了。肥肥的猪肠,沈曦煮开了以备以后炒呀熘呀的吃,那薄薄的肠衣,沈曦可是准备用来做腊肠用的。



一整头猪的肉,他们三口是吃不完的,现在虽然说天气转凉了,可还没冷到猪肉能冻上的地步,沈曦怕猪肉放的时间长了会坏掉,就打算把一些肉切掉,做成腊肠腊肉,这样放的时间也会长一些。不管是腊肠还是腊肉,都需要盐,沈曦看看日渐稀少的盐,一个劲的犯愁。



房子没有,可以造。粮食没有,可以吃肉,可这盐若是没了,这可是万万不行的。所以吃罢晚饭,待小霍侠睡着后,夫妻夜话时,沈曦向霍中溪提了了这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霍中溪却笑道,这森林中就有盐湖,可以从那里舀水熬盐,以前的时候他就经常这么干。而且他还告诉了沈曦一个好消息,说十几年前他懒得总跑那么长的路去莫老伯那里买粮食,就打算自己种点粮食,于是让莫老伯帮他买了不少种子和菜苗,具体都买的什么他也不知道,反正是不少。种子背回来后,他就弄了一大片地方,把种子都撒下去了,把菜苗也种上了,到秋天的时候,果然长了不少粮食,可他却郁闷的发现,长出来的不是直接可以吃的米和面,而是都带着皮的谷穗,怎么脱皮磨面他自然不会,所以只好放弃了自己种粮的打算,任由那些粮食烂在了地里。不过这些粮食并没有在地里烂没了,而是年年都有生长,只是这过去都十几年了,能不能继续在长,实在是说不好。



一听霍中溪说这里可能还会有粮食作物在生长,沈曦的一颗心算是活了过来。如果没有粮食天天吃肉固然也可以活下去,可让吃惯了粮食的沈曦有些无法接受,而且她也怕一味吃肉小霍侠的营养会缺乏。



沈曦兴奋极了,拉着霍中溪一顿猛亲,嘴里一个劲的说着甜死人不偿命的赞美:“相公,你太厉害啦,爱死你啦!”



霍中溪见到妻子不以森林生活为苦,对自己毫无怨言,反而绞尽了脑汁要让自己和儿子过上好点的日子,心中不由涌上一股甜蜜,若不是碍于儿子在旁,早就将小妻子搂入怀中好好疼爱一番了。现在孩子也睡了,小妻子也主动来亲吻了,他伸出胳膊,将还在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小妻子揽入怀中,探过头就吻住了妻子的小嘴。



两人有好些日子没有好好的做过了,自然是激烈的很,可怕吵醒睡在旁边的儿子,两人只好拼命忍住不出声,这让一向喜欢听沈曦呻吟的霍中溪大感遗憾。在事毕后,霍中溪看着睡在旁边的儿子,再次发出长叹:“还得给这小家伙单独盖个房间,这也太碍事了。”



回答他的,是沈曦的压低了的笑声。



可惜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在剑神十年前的庄稼地里,沈曦拨开层层藤蔓杂草,只找到了几棵又矮又小的麦子,还有一小片谷子,不过早已过了成熟期,麦穗都发霉了。



至于青菜方面,倒是比较多,沈曦认识的有白菜萝卜,刚刚酿出了几片叶子。还有葱,长得特别的高,一棵矮树上还挂了几个的干豆角。



沈曦捡了一个霉掉的麦穗放在手心搓了搓,然后还抱着的仅有的一点点侥幸也被掐灭了。



无情无绪的沈曦只好将萝卜白菜葱挖出来,打算移栽回家,那几个干豆角也拽下来了,留种明年用。



霍中溪查觉出了妻子的失望,安慰她道:“没事,过几天庆波来了,让他去莫老伯那里扛点粮食回来就行了。”



沈曦没情没绪的问道:“他什么时候来呀?”



“过几天吧,事情办完了就来。”



“他来后还走吗?”



“不走了,会留在这里练武。”



话说到这里,沈曦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哎,你不是有个剑神山吗,在哪呀?不会是这里吧?”



霍中溪背起装满了东西的渔篓,牵着沈曦的手往回走:“剑神山在京城城西,以前就是一座荒山,我成武神后皇帝陛下就把那座山送给了我,改名叫剑神山了。”



“那里不是有好多孩子在学武吗,你不在行吗?”没有剑神的剑神山,不会耽误了人家孩子的前程吧?



霍中溪自信的笑了笑:“连教孩子这种小事都要我出面,那我这武神也太不值钱了吧?除非是根骨好到逆天,才会送来我亲自教,一般的都会由门下弟子教导,不过根骨逆天的还一个也没发现。”



沈曦看着这个有点自负的家伙,横了一眼道:“儿子根骨不逆天吗?这样看来,剑神大人的根骨肯定是逆天了?”



霍中溪噎住了。



过了好久,他才幽幽道:“下次我让庆波捡几个勤奋上进的送过来,我好好指导他们一下。”



沈曦笑了,看来这家伙的根骨也不逆天呀!



作者有话要说:傍晚时分,嗯,晚了点,主要是删了一大段,又添了一小段。



这几章属于过渡章,相对平淡一点,不过琐碎生活总会过去,马上就会有人来到森林了,啊,安庆波不算~



63



再冷的天气;也阻止不了那父子俩个练武,一大早;霍中溪就将小霍侠从温暖的被窝中拎了出来;父子俩个一起出了屋门。沈曦看着儿子刚打开门就被风雪呛的直咳嗽;立刻心疼的穿衣服要往外追,可等她穿好衣服出去的时候,却看到父子二人已经练起了剑;剑光和雪花相交映,闪出淡淡的微光。沈曦什么也没说,静静的退回了门内;此时此刻;她才深切的领会到了一句话;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上一辈子,由于全球变暖的原故,已经很少可以看到厚厚的大雪了,一般的时候只是在地上下薄薄一层,没几天就化没了。象这个世界这么大的雪,沈曦还真没有见过。



雪花又大有厚,颇有李白“燕山之雪大如席”的夸张,而雪后的美景,也让沈曦也是大开了眼界。



地面上,如同盖了一床厚厚的白褥子一样,掩盖了其它的颜色,只留了这干净的白色在人间。树枝上,却是挂满了晶莹剔透夺人心魄的冰晶,那雪雾雾的朦胧,美得让人舍不得移开眼睛。



沈曦顶着寒冷,在雪地上咯吱咯吱的走了好几个来回,赏尽了这雪地美景。



沈曦嫌冷,不愿在外面多待,她的日子过的非常简单,一天三顿饭,缝缝洗洗。与她相反的,霍中溪和小霍侠父子俩,几乎天天待在外面,拿着剑练来练去,天天都会练的满头大汗。为了特意的锻炼儿子,霍中溪每次去森林中打猎都要带上他,让他去适应恶劣的环境,教给他野外生存的技巧。没几天下来,小霍侠就变得野性十足,内向少言的样子是一点也没有了。



这一天,那父子俩又出去了,沈曦留在家里做饭,只听得大门被啪啪敲的山响。



怕不在家时会有野兽来袭,霍中溪用粗木桩一根挨一根的竖了一道高高的围墙,还用厚木板拴了一个木门,平时他带小霍侠出去的时候,就让沈曦从里面把门闩上。不过他回来从没敲过门,都是直接从墙上蹦过来。



那现在这敲门的会是谁呢?特别是这森林深处,根本就是人迹罕至,怎么可能会有陌生人呢。



沈曦一把抓过霍中溪留在家里的宝剑,刚要出声问话,只听得外面有人扯着嗓子喊道:“霍中溪,我知道你这孙子在里面,赶紧给爷开门来!”



这连损带骂的,话口不对呀,说是仇人吧,听他的语气还没什么仇恨,说是朋友吧,这也有点太不客气了吧。



感觉到院子外面的人没有敌意,沈曦一边走出厨房一边扬声问道:“请问您是哪位呀?”



外面忽然传来一句小声的嘀咕:“女的?霍中溪娘子吧?”然后他又高声叫道:“嫂子吧?我叫安修谨,是霍中溪的朋友。”然后又是小声嘀咕:“呀呀呸个朋友,便宜这孙子了。”



安修谨,沈曦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这个安修谨好象是当今皇上安修慎的哥哥,传说中喜欢旅游被霍中溪赶下台的悲催上任皇帝。



沈曦满脸黑线,这算不算是债主上门呀?若是欠钱的债主还好说,毕竟她也是手攥巨款的人了,可这欠皇位的,她可管不了啊。



沈曦这边思想斗争呢,外面那位也没闲着,嘴里一个劲的嘟囔:“我得怎么向这孙子讨债呢,天天吃这孙子的,天天喝这孙子的,天天住这孙子的,把他当太监用,往死里使唤这孙子,他要赶我走,我吊死在他家门口,恶心死这孙子……”



已经来到了院门口的沈曦听了个清清楚楚,怕这家伙真吊死在她家门口,赶紧把门打开了。



门外的人一见到沈曦,立刻站直了身子,努力做出英俊潇洒的样子,满脸挂着笑容,热情的向沈曦深深的施了一礼:“嫂子有礼。”可惜他的行头已经深深出卖了他,让他再怎么潇洒也英俊不起来了。他头上戴着一顶破皮帽,上身穿着厚棉袄,外面还套了个皮毛坎肩,坎肩本来是白色的,现在已经黑黢黢的了,□穿着一条破棉裤,棉裤被勾破了好几个洞,露着黑乎乎的棉花,脚上连双袜子都没穿,光脚踩在一双露了后跟的破棉鞋中。



沈曦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向她行此大礼,赶紧正经八百的回了一礼,然后道:“安……公子,这大冷天的,赶紧进屋坐会儿吧,屋里暖和。”



安修谨拽了拽身上披的兽皮,正了正头上戴着的兽皮帽,嘴里说着“打扰打扰”,就跟沈曦进了屋。



一进了屋,安修谨就啧啧称赞道:“外面太冷了,还是屋里暖和。”然后不客气的坐在了炕头上。



沈曦从锅里舀来一碗热水,探头问道:“是喝白开水还是蜂蜜水?我家没茶叶。”



“还有蜂蜜?那来碗蜂蜜水。我想吃蜂蜜莲子羹了,给我上一碗。”



沈曦一听他这说话的话气,把这“我”字换成“朕”,那还是发号施令的皇帝呀。还蜂蜜莲子羹呢,还上一碗呢,你当吩咐宫女呢呀?



沈曦端来蜂蜜水,笑眯眯道:“蜂蜜莲子羹没有,熏狼肉吃不吃?”



安修谨搓了搓手,痛快的喊了一个字:“吃!”



沈曦放上炕桌,把刚熏好的狼肉拿上来,刚要转身去拿筷子,就见安修谨已经抓了一块肉塞进嘴里去了,一个劲的嘟囔着:“好吃,好吃!”



沈曦看看他那乌黑的脏爪子,只得又打来一盆热水,向忙着往嘴里塞肉的安修谨道:“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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