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择-第2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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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杀不管埋的皇家龙骑士大人为告诉你们什么是骑士的正义
我是一名飞行员,不,我是一名龙骑士,不对,我是一名空骑士,准确的说,我应该是一名真正的骑士。
无论是黑夜降临,还是太阳升起,只要这片苍穹依然日月交替,守护帝国的龙骑士必然与天空同在。
长剑所指,皆是正义!
书号:3050593
书名:《苍穹龙骑》
作者: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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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母瘟虫
老人的旁边是一张床,床上是一个双目紧闭,脸色蜡黄的男子,胸口微微起伏,却是衰弱得看起来就只剩余下来呼吸了。除此以外,四壁萧然,十分困窘。
接下来自然就是一番介绍了,这户人家复姓达来,老人叫达来汉,男子叫做达来穆,两个少年却是用了汉姓,分别叫做李威和李坡。
林封谨听了这家人的故事以后也并不在意,因为这是一个十分普通的悲惨故事:
家族得罪了草原上的贵人,好不容易一家人逃到了关内,父亲却是病倒,然后一直将家产耗尽,直到现在等死,当然,不普通的是,这父亲死前的遗愿颇有些奇葩,居然想要吃烤羊肉,不过人死之前,无论提怎样奇怪的要求都可以理解吧。
这时候林封谨却又发觉,在这房子里面还有一件稀奇的地方,那就是进门对面的墙壁下面,居然整整齐齐的摆放了一长排的牛头骨,整整齐齐的贴着墙壁放着,黑夜里一看,颇为森然震撼,不过林封谨虽然好奇,却也只道这是某些少数民族的奇特风俗,假如放的人头也没必要大惊小怪的。
这时候林封谨便打算丢五两银子下来当做丧葬费,然后顺便走掉了,这家庭的环境若是给钱多了的话,反而是害了他们。
但这时候,林封谨忽然觉得小腿上面有抓挠的感觉,立即就知道“土豪金”这厮有话要说,便借口到外面小解有了独处的机会,一到无人僻静处,土豪金这黄金瓢虫就从他的影子里面爬了出来,扭啊扭的拽着大屁股,摩擦翅膀道:
“主,主,主。人,母瘟虫,那人身上,我要吃。”
斯时,九虫一说都是深入人心的,甚至有人的**都是被体内的异虫支配的说法。
除了三尸虫之外,普遍还认为人体内有“馋虫”,但凡吃货,体内肯定馋虫就格外肥大,恩恩。卷土身上的肯定就不会瘦。。。。。
还有“酒虫”,据说是在七月十五的时候饮雄黄酒,直到喝醉,用金针挑鼻子的顶端,就会挑出一青虫如小蛇,从此人就不爱喝酒了,又有人将酒虫称为酒魔,大诗人白居易有诗:“酒魔降服终须尽,诗债填还亦欲平。杜甫也有诗云:“渐伏酒魔休放醉。犹残口业未抛诗。”
又有“**”,这个出处却是在《佛说四十二章经》,本经的二十四章当中,本意是在告诫人不要贪色的。原文是:女根之中,二万**,形如臂钏,细若秋毫。腥臊臭秽。(额,这个不是我杜撰,是真的)
还有令人暴躁的肝虫。操控嫉妒的嫉妒虫。。。。。。
不过林封谨对于“瘟虫”这个提法,还是第一次听说,便询问究竟,结果土豪金便反过来询问了林封谨一个问题:
那就是这世界上但凡瘟疫大流行,总应该是有一个开始吧,那么,第一个人感染的那传播性极强,要在以后掳掠走千万人性命的瘟疫,是从哪里来的?
林封谨一下子就呆滞了,他总不可能对土豪金解释说,病毒也是在进化的,忽然某一天咯噔一声,这病毒进化出来了可以让人体免疫系统没辙的防火墙,瘟疫就这么开始流行了。
土豪金见林封谨答不出来话,便得意的神神秘秘的告诉他,瘟疫的起源,便是瘟疫母虫。而这瘟疫母虫怎么来的?则是要人间的怨气,瘴气,阴气,病气这四气交错在一起,就会形成一只瘟疫的母虫,这就是一场瘟疫的源头。
这四胜关当中,总兵暴戾好杀,治下民不聊生,怨气早就沸腾了。
此时高温连连,却又赶上了交易的井喷时节,大量的牛马牲口在这里滞留,自然就熏蒸出来了大量的瘴气。
草原上连番激战,冤魂累累,死掉的人乃是正常时节的十倍,百倍,千倍!阴气如何不重?
最近四胜关当中人口激增,人多了,来自四面八方的病气汇聚,当然就多了。
这四大条件一满足,就酝酿出来了一只瘟疫母虫,便感染在了这男子的身上,这男子一死,瘟疫母虫就彻底成熟,瘟病就会在瞬间疯狂扩散,短时间内就波及全城。
林封谨翻着白眼道:
“你怎么什么都要吃?我看你肚皮里面才应该有一只馋虫。。。。。。罢了,你要我做什么?”
土豪金便告诉了林封谨几个穴位,只要去按压病人的这几个穴位,那么瘟疫母虫就一定会从耳孔里面探出来看个究竟,林封谨只需要将一件衣服虚虚的盖住病人的头部就行了。土豪金就会藏在衣服的影子里面守株待兔,然后肯定就会发生很黄很暴力的事情。。。。。。。
至于瘟疫母虫反扑逃走这种事情,林封谨却是没有想过,因为他还没有忘记土豪金的另外一个名字:真龙蜮王!!
接下来的一切事情也是很顺利的,林封谨肯出手救人,已经令达来家的人喜出望外,再说他又不收钱,就算医治不好,还有更坏的结果吗?
而土豪金也是很给力,林封谨给它制造出来了机会,那瘟疫母虫一探头就被这厮很凶狠的咬住了,直接就拖了出来,呈现出了微红色。大概头发丝粗细,却是起码有一尺来长,身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细小卵泡,据说一个卵泡里面就有成千上万的瘟虫。看起来就是十分恕�
林封谨很巧妙的用身体挡住了这个方向,所以达来家也看不到这边,土豪金也是肆无忌惮的吞吃,大概十来个呼吸的时候就妥当了,重新爬回林封谨的影子里面隐藏了起来。
瘟疫母虫一除,那达来穆立即就醒转了来,嘴巴里面却是已经开始喃喃的说要喝水,喝水以后就觉得饿,不过看他现在的身体状况也不敢给他大吃大喝,喝了两碗剩余下来的稀粥,便沉沉睡去了。
而就在瘟疫母虫被除掉不久,林封谨此时也忽然感觉到了不大对劲。
他此时五神苏醒,体内已经是处于小圆满状态,因此感知比之前灵敏了数十倍。仔细内视就能感觉到,一股无法形容的庞大力量,正从土豪金的身上缓缓的转移到了自己的身体里面,恰好涌入的入口却是在背部下方处,林封谨背部的红痣也开始再次出现,徐徐的将这庞大力量吸纳得涓滴不剩!
这个位置早就引起了林封谨的重视,之前在初入到注辇谷的时候,林封谨就发觉自己的背后似乎有个孔洞,将那漫山遍野的“知见障”给吸附了过去,此时出现异常征兆的,也是在那个点上。
林封谨却是不知道,他为了满足土豪金的愿望,杀死了瘟疫母虫,而这瘟疫母虫倘若是没有死的话,掀起的庞大瘟疫甚至将席卷四国,为此丧命的人数都至少是万人,甚至十万人来计算的。
而林封谨纠正了这一点,可以说是功德无量!虽然是未雨绸缪,却是改变了千千万万人的命运啊!并且还是从死到生的巨大命运,由此衍伸出来的功德,就绝对不容忽视,偏偏林封谨身上有那奇特的红痣,肯定是不容功德浪费流逝的,便涓滴不剩的吸了进去,自然就异状被林封谨感觉到了。
非但如此,林封谨还感觉到,似乎在蒙蒙苍穹上,有一双无爱无恨,无悲无喜的眼神,正在注视着这边!那就是天意!上天的意志!
自己杀死了瘟疫母虫拿到了功德,却违反了天道,别的不说,单说那几十万人因为瘟疫的流行明明该死,却还是活着,这种巨大的反差,就足够令天意觉察,重视!
尽管目前林封谨还不知道功德有什么用,而被天道重视有什么具体的坏处,但他隐隐约约的还是有所预感,只怕自己以后的日子也是想要平静也平静不下来啊。
树欲静而风不止………………林封谨忍不住在心中叹息道。
***
此时虽然林封谨百般感慨,但达来家的人的感慨就只有惊喜和感激,林封谨也是不以为意,一笑而过。
这时候,老人达来汉便看到了旁边的那只羊羔,抹掉了老泪,便很认真的说:
“家徒四壁,无以为报,只能借花献佛,为恩公烤一次肉了。”
林封谨这时候有些忧心身体的变化,哪里有心吃烤肉,便说要走,两个少年当然是不肯放人,匆忙当中李威便道:
“恩公一定要留下来,额部格(爷爷)烤肉的本领,草原上都没有人比得上的!以前每一年的那遮幕大会,都要请他去烤肉,大汗吃得开心,就会赏赐下黄金牛头,只要额部格参加了的那遮幕节,黄金牛头就从未没旁落过,所以恩公请不要再推辞了!”
林封谨心中一动,他在草原上呆了这么久,当然知道所谓的黄金牛头并不是用黄金打造的牛头,而是将牛的鼻环打造成金的,牛角是银制的,牛眼剜出来镶嵌玛瑙,一对牛角上面挑着两匹最好的丝绸,价值也是很不菲了。当然,最主要的还是那至高无上的荣誉。
第五章黄金牛头
林封谨忽然又想起了之前的一件蹊跷事,便是看到的在旁边墙边摆着的那一长排牛头骨,顿时吃了一惊道:
“你爷爷竟然拿了这么多的黄金牛头??”
感情那一排牛头骨,根本就不是什么少数民族的怪癖,而是代表着这老人毕生累积起来的最高荣誉啊!虽然上面的财物已经被用尽了,但是牛头骨上面寄托的荣耀,却是丝毫都没有褪色。
一念及此,林封谨也不打算走了,倒真的是起了几分好奇的心思。倘若这孩子说的是真的,这老人在这烤肉方面的本事,只怕是天下第一了,难怪得他儿子死前都念念不忘老头子亲手烤出来的美味,这东西对他来说,估计不仅仅是代表着吃,更是亲情和昔日荣光的回忆。
林封谨当然不会错过这老头子达来汉烤肉的过程,只见这貌似衰微的老人见了洗刷干净的羊羔以后,居然不去皮,只是让孙子烧了一大锅开水出来,慢慢的将毛扯掉了,在扯毛的同时,这老人似乎还在用手指揉搓着什么,看起来很是有些认真慎重。
这清洗拔毛的时间,却就整整耗费了半个时辰,接下来却见到达来汉拿过了一把锋锐无比的小刀子,开始割肉,但凡刀锋经过的地方,全部都是这老人之前用手指揉搓得最多的地方!
林封谨这时候才知道,先前的拔毛哪里需要得了那么久?分明是这老头子用几十年的经验在选择烤肉的部位!
人人都知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生命在于运动,活动得最多的部位的肉,是最劲道好吃的,因为每一头牲口的活动习惯不同,那么身上肉质最鲜美劲道的味道就肯定不一样,再加上每一头羊的口味不同,吃的草的种类肯定也有所偏重,所以哪怕貌似是同一块部位,都是有极其细微的区分。因此下刀的方式和部位都是肯定有所差别的。
这道理说破了谁都知道。但要能够像达来汉这老人选材如此精妙准确的,那真真切切是要时间的积累,并且手底下不消耗几千万把头羊是不可能达到如此水准的。
之前拔毛的过程乃是水磨功夫,但现在下刀取肉。却是大开大合。切出来的肉也是尽显草原豪爽风范。草原的汉子就是要喝最烈的酒,吃大块肉,玩最好的女人。
这达来汉取肉都是一气呵成。虽然他上了一把年纪,却是运刀若风,那羊肉都是一块一块的若下雨一般的往下落,甚至有的肉上面还会带上小半块碎骨,有的肉上面则是挂了一刀油脂,等到将肉取足够,达来汉额头上都是爬满了密密麻麻的汗珠,却是一直等到了取完肉了才肯揩抹一下。
接下来达来汉做的事情又是水磨工夫了,那自然是每一块肉上面都要剐出来花刀纹路,这里切一刀,那里片一下,有的地方貌似被切得藕断丝连,却是不会断掉,这样自然是为了在码料的时候尽快入味,为了保持肉的鲜嫩,要将肉汁锁在肉里面,所以烤制的时间未必会长。只有这样无迹可寻,大巧若拙的刀法,才能够达到最佳的效果。
花刀切好以后,便是腌制入味了,等到达来汉将作料取出来以后,林封谨更是肃然起敬!!因为这老人家只端了一碟子青盐出来,除此之外,什么孜然,酱油、虾油、香油、醋,八角,大料,丁香、花椒、姜汁、奶皮。。。。。。统统不要!!
以前林封谨就在古书上面看过,盐巴这种东西乃是天下至味!千百种味道,以它为王!
这达来汉的烤肉技巧,已经开始进入了以简驭凡的至道,甚至是王道,一把盐加食材,就能做出来冠绝草原的烤肉味道了,这本事真的是只能用返璞归真来形容。
切好了肉,码好了料,这时候两个少年已经将预备好的柴火给弄了来,都是干透了的灌木�